“哇噻!你住的房子好大喔!”他大声嚷嚷。“竟然还有电梯?”
“嘘!安静点,主人和主人的未婚妻还在睡觉呢!”她小声解释。“这才不是我的房子,我只是寄人篱下,在这里当女管家。”
“可是你住得很好,也吃得很好耶!”他惊讶地看着桌上那一桌丰富的早餐,连餐具都是进口的,这家人铁定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看来你真的遇到贵人了!当初你爸爸过世后,我很想帮你,可是我的能力有限……”
“我明白。我不会怪任何人,幸好遇见了少爷,他帮助了我,不然我肯定没有办法上大学的。”她对凯骏心怀感激,
“什么?你的主人也出钱让你念大学啊?”富华羡慕极了。
“是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你的生活过得真不赖,他是谁?做什么的?”
“好像是自己开公司吧!是制鞋工厂,他是老板。”
“原来……”
一阵东聊西扯后,若曦才忽然想到要问:“富华,你怎么会来找我?”
“我是来投靠你的!”
“投靠我?”若曦顿时傻眼。
“是啊!我要找工作。”富华油腔滑调地说:“在红夜村那种乡下地方哪找得到什么好工作啊!我高职毕业后一直想来台北发展,不知道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只好来找老朋友帮忙喽!若曦,请你多提拔提拔!拜托你了!”
“我……”心肠软的若曦不知如何回答,同乡好友这样拜托,她怎么能拒绝?“我想……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问问少爷吧!”
左右为难之后,若曦还是选择帮助富华。她打算厚着脸皮请凯骏哥帮忙。
“他是你的贵人,铁定也是个大善人,他一定会帮我找到工作的!”
“那你在这里等着,等会儿他们就会起床下楼,我先上楼去帮诗嫚姊准备好轮椅。”她交代富华不要乱碰屋里的东西,连忙上楼去了。
若曦上楼后没多久,凯骏便下楼来了。
每个星期六对凯骏而言,都是值得期待的日子。因为他和若曦都休假,他可以在起床后就看到她的倩影,这一天,他的神情总是特别愉悦。
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赛车衬衫,褪色的合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他平坦的小腹、结实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让他更是充满自信与男性气概。
才一走下楼,他就看到富华。他的眼力和记忆力向来相当不错,他认得他,在丧礼上他一直陪在若曦身边。
“早安,你一定就是若曦嘴里的少爷了!”富华马上自然熟地自我介绍起来:“我是若曦的好朋友,我叫倪富华,请庄老板多多指教!”他特别强调“好”这个字眼。
凯骏微微扯开嘴角,客气地说道:“原来是若曦的朋友啊!欢迎。”
既然是若曦的朋友,他当然会以礼相待,凯骏谨慎地暗中打量着倪富华,他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是个好动健谈的大男孩,但是……凯骏敏锐地感觉到这小子似乎有点夸大不实,好大喜功,是个不怎么脚踏实地的人。
这时,若曦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诗嫚,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诗嫚发现有客人,而且是她不认识的人,看他穿着普通,推断不会是凯骏的朋友,向来趾高气昂的她,马上以不屑的口气说道——
“若曦,这是你的朋友吧?”
“是的。”富华抢先开口,很懂得拍马屁。“这么美丽的小姐,想必就是庄老板心爱的未婚妻喽?你好,我叫倪富华。”
美丽的小姐:心爱的未婚妻……这两句话让诗嫚心花怒放,对富华的敌意也降低很多。
“我想……”诗嫚故意问道:“你是若曦的男朋友吧?”
一旁的凯骏顿时觉得心脏紧缩,突然很害怕会听到他不想听的答案。
“哈哈!”富华嘻皮笑脸地道:“宾果!我和若曦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除了我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有资格当若曦的男友。”
“你别乱说啦!”这个玩笑开大了,若曦连忙否认。“我们才没有交往!”
她心中早已有人进驻,虽然那个人早有未婚妻,但是她没打算要换对象,因为她对他的情感早巳无法收回……
“咦?你怎么这么说?”富华没有看到若曦的脸色,继续大声说着:“若曦,从小到大每次有人欺负你,都是我保护你耶!现在你长大了要交男朋友,除了我以外还有谁更适合?”
“别胡说!”她急着澄清。“我还在念书,不想这么早交男朋——”
“这样啊!”诗嫚却打断若曦的话,甚至露出难得的笑容。“真高兴认识你,若曦的小男友。”
太好了!倪富华这种乡下土包子的样子,正好配上若曦,两人真是一对!
碍于自己的身分,若曦不再多解释什么,只能频频给富华好几个白眼,却让一旁的凯骏误以为是羞怯地打情骂俏,他的心情顿时低落不已。
诗嫚笑嘻嘻地招呼富华:“富华,你还没用餐吧?先坐下来—起吃吧!”
等大家都上桌了,若曦依旧站在一旁服侍大家的需要。
难得地,诗嫚竟然出声说道:“既然你的朋友来了,你就懂一点礼貌,跟我们一起坐下用餐吧!”
“……是。”若曦微微一愣,服从地坐下来。
“天啊!我好久没有尝到若曦的手艺了,真是太棒了!”富华一点都不怕生,用餐间,都是他滔滔不绝的声音——
“庄老板,王小姐,你们真是幸运!在我们家乡,若曦是赫赫有名的烹饪高手,谁知道这位高手竟然到你们家来了,害我都没口福了。”
若曦调味简单的广东粥却有着鲜美的滋味,让富华连续吃了好几碗。
诗嫚听来却很不以为然,这么清淡难吃的粥,她才不觉得哪里好吃,果然是一些平民百姓,没吃过真正的美食。
凯骏则意外地沉默。
没多久,诗嫚竟然还和富华聊了起来——
“富华,你从家乡来找若曦,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凭良心讲,”他别扭了一下子,倒也提起勇气直言:“我高职毕业了,在家乡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来,在台北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来投靠若曦,看她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
诗嫚低下头,眼里露出厌恶的光芒,但是没人注意到。
搞什么!把凯骏这里当成收容所吗?
可是,尽管她讨厌富华的穷酸味,却不得不利用他。唯有让富华留下来,撮合他和若曦,若曦才不会抢走她的凯骏。
一旁,若曦也腼腆地开口对凯骏说道——
“对不起,少爷,我想问问看,你公司有缺人手吗?可以替富华安插个工作吗?”
“是啊!凯骏,”这时令人跌破眼镜的是,诗嫚居然也替富华说起话来了。“人家刚毕业,也需要找工作,况且他又是若曦的朋友,这种认真有为的年轻人,你当然要帮助人家啊!况且有富华在,若曦假日就有伴了,也比较不会孤单。”
凯骏—派气定神闲,没有人看得出他心中的狂风暴雨。
他面无表情地询问道:“富华,你会做什么?”
“我……”富华想了老半天,才尴尬地说:“我不太会念书,不过,我会修车,也会开车……”
“那好吧!”凯骏很干脆地道:“反正家里也缺一位司机,老王以后要载诗嫚上下课,你就做我的司机,送我上下班好了。”
他会答应帮忙,全都是为了若曦,只要是她的要求,他一定会想办法为她达成。
“真的吗?太好了!”富华开心到不行。
若曦也替富华高兴,更感谢凯骏的好心。“谢谢少爷,谢谢少爷!”
不过,她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马上又转头问富华:“富华,你打算要住哪里呢?”
凯骏一听,忍耐力已濒临极限,他绝对无法容许他和若曦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马上开口做下决定——
“这很好安排,我工厂有宿舍,你就暂时住在那里吧!”
“谢谢少爷!”富华和若曦两人异口同声地道谢。
“就这么说定了!”诗嫚露出微笑,言不由衷地说:“这样的安排真好,凯骏。”
虽然她要利用富华,可是诗嫚也不要多一个外人住在这里,这间别墅是属于她和凯骏的两人世界,现阶段也许无法赶若曦走,但若曦离开是迟早的事,只要等她的双腿能够站起来……
另一方面,凯骏看着若曦和富华谈笑风生,气氛亲密,简直无法控制妒火的窜生。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去在意若曦的举手投足,目前的他没资格对她有任何承诺,何况他的角色只是哥哥。
然而,若曦却是不容忽视的存在,每当她一出现,就会吸引他的目光和所有的注意力。
富华不断的逗若曦开心,好几次若曦被他的笑话逗得发出清脆笑声,那笑声重重地击打着凯骏的心。
诗嫚在一边加油添醋地说:“凯骏,你瞧!若曦的小男朋友一来,她就这么开心,看来你留住富华是对的!”
凯骏什么话也没说,从他没有表情的脸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难道,他注定只能默默地守候她?他的感情终究没有出口,若曦、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对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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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清晨,富华一大早就骑机车到庄家上班,诗嫚总会故意叫富华一起吃早餐,就算是短短的二十分钟,她也要制造富华和若曦的相处时间。
早餐后,富华就载着凯骏出门上班了,若曦赶紧洗好碗盘,赶着上课,诗嫚则有护士随行,在司机老王的载送下也去修习艺术课程。
富华是个颇有心机的人,他伺机接近凯骏和诗嫚,想要攀关系,可是凯骏总是一脸冷峻,不假辞色,于是富华又将目标转向诗嫚,正好诗嫚也别有心机,偶尔也会和富华聊上两句,这对高傲的她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改变了!
周末的晚上,富华载凯骏下班回家。
现在凯骏对公司的业务逐渐上手,比较少加班,就算加班,也尽量不选周五晚上。
一进门,他马上就闻到厨房里传来饭菜香,下了课就赶回来烹煮晚餐的若曦,手里正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富华立刻贴心地走上前帮忙。“若曦,我来替你拿吧!”
“谢谢你。”她上上下下瞧着富华,歪着头促狭地说:“哇!你穿西装又打领带,好帅呢!”
若曦现在还挺喜欢看到富华出现,因为她发现只要有富华在场,诗嫚对她的态度就会比较好,也因为富华,她现在居然可以跟凯骏哥和诗嫚一起同桌用餐了。
凯骏却冷着脸,说了句:“我上楼换衣服!”便掉头离去。
“少爷,”若曦对着凯骏喊:“等一下就可以开饭了喔!我上去请诗嫚姊下楼。”
若曦上楼时,诗嫚正在二楼作画,她在一旁乖乖地等了好一会儿,才推着诗嫚下楼。
没多久,大家都齐聚在饭桌前,诗嫚看到凯骏,满心欢喜地说:“凯骏,对不起,让你等我吃饭,因为我刚刚画得兴致正浓,所以耽误了你们的吃饭时间。”
“没关系,反正我没那么饿,你画什么?”
诗嫚就等他问,立刻兴致勃勃拿起画本对他献宝。“这是我画的,好不好看?”
“我看看。”一翻开,他看到了一张自己的画像。
画里的男人面容俊逸,眼瞳黑得发亮,高傲的表情很传神,诗嫚把他的神态掌握得很好。
“画得好漂亮啊!”富华嘴巴甜得像抹蜜似的。“从这画里就看得出来,诗嫚小姐真的很爱老板!”
凯骏冷冷的瞥了富华一眼,冰冷的眼神让富华心底发毛,他连忙住口,不知道自己讲错什么话,一直以来,他感觉老板对他不太满意,他什么地方做错了吗?
“诗嫚,我很喜欢,谢谢。”凯骏默默收下了画。
诗嫚害羞地低下头,花了一个下午的心力,得到凯骏这一句谢谢,已经足够了。
一旁的若曦不禁自卑地撇过头,诗嫚姊真是多才多艺,人长得美又会画画,而她什么都不会,她好羡慕诗嫚姊能画出凯骏哥的神采。
“富华,”吃饭时,若曦对富华求救。“我有事想问你……”她决定把难题丢给富华,因为凯骏哥这次帮不上忙。
“什么事?”
“我们学校星期六晚上要举办迎新舞会,我该不该去?给我个意见吧!”
“当然要去啊!”
“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富华像个老爸一样叨念道:“你不去的话,会被同学说你孤僻、不合群,到时还会被排挤,没朋友喔!”
若曦嘟起嘴巴,小声地说:“可是我没有礼服,也没有舞伴……”
富华斜眼看她,吊儿郎当地说:“你这个说法太令我伤心了!你没看到眼前就有帅哥等着当你的舞伴吗?”
“你愿意当我的舞伴?”若曦瞪大眼睛问道。
“我当然百分之百愿意!”他还张开双臂,摆出夸张的表情,引人发笑。
“可是,我没有裙子可以穿。”若曦又皱起眉,她几乎只穿牛仔裤,连条裙子都没有。
诗嫚在一旁听得仔细,认为这是既可以撮合这两人,又可以让她和凯骏单独相处的好机会,马上大方地说:“这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身材跟我差不多,我借你一件就是,等会儿吃完饭后,你自己去我的房间看,喜欢哪一件就拿走吧!”
若曦受宠若惊。诗嫚竟然对她这么好,还要借她礼服?
一直以来,诗嫚姊对她说话都很刻薄,除了凯骏在场时,诗嫚姊才有笑容,现在竟然又主动帮她?若曦心里浮起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这顿饭,凯骏从头到尾一语不发。富华和若曦的愉快相处,让他的心有着被撕裂的感觉……
吃完饭后,有富华在一旁帮忙,若曦很快就切好水果,也洗完碗筷,诗嫚还催促她上楼去挑衣服。
这段时间,凯骏一直盯着电视新闻,此刻唯有转移注意力,才能让他不会感到痛苦。
二十分钟后,若曦下楼了。凯骏才回头一望,立刻被震撼住了。
她身穿一袭玫瑰红的丝质洋装,低胸上衣和袖口缀着云朵般的手工蕾丝,展现不同以往的风情。她一双美眸充满媚惑,更让人心醉神迷。
“哇!真是太漂亮了!”富华在后面大叫起来,也让凯骏从震惊中回神。
富华赞叹着:“能做你的男伴,真是我的荣幸啊!”
诗嫚也频频点头。“很好看,就穿这件吧!等会儿我上楼去取一些珠宝首饰让你搭配,这样会更加高贵。”
“诗嫚姊,你对我真好!”若曦低下头,轻轻地说道。
“这是应该的。”诗嫚眼神闪烁。
凯骏的忍耐力已经到达极限,他没有说任何评语,只是跨大步上楼,抛下一句:“我还有公事要处理,先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