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艳小红帽》的创作日期,是接续在《千金骄女》之后。
任务接下之初,不知死活的娃娃还想著这故事肯定会比“邋遢灰姑娘”、“啰唆美人鱼”,甚至是“失眠睡美人”都还要好写,却没想到苦难的日子,紧随而来。
前一个故事古装,下一个故事时装,时空切换、用词改变都还只是小事,真正苦难的是“骄女”走向偏悲,揪心揪肺,善感的娃娃还没能将情绪全数拔离,是以在刚开“小红帽”的时候,根本就写不出什么好笑的点子或是场景。
乖乖招供,刚开始时甚至还常常一边写一边点出《千金骄女》,看得眼红红,看得心痒痒,好想再动笔写洛伯虎和朱紫紫后面的故事,是以看倌大人您说说,用这样的心思来写稿,又怎能写得出好看的故事来?
是以在刚开稿的第一个礼拜,娃娃历经了千辛万苦,却只完成了两章。
而到了第二个礼拜的头一天,娃娃乖乖坐到电脑前面,在将档案打开,看完了后二话不多说……
滑鼠唰唰唰,将好不容易才写出来的两章全数删掉,就连男女主角的名字都换了(女主角原名唐炘,没有姊姊只有外婆,男主角则叫阮刚)。
自己拉的屎自己清理,这是娃娃一贯的原则,此外也算尚有几分自知之明,故事不好看,精采度不够,作者连接续下去再“掰”的动力都没了,还怎么去要求编编或是读者喜欢呢?
那时候有好几回险些就打给编编,想换别的故事重试,末了还是作罢,因为深知一遇著了困难就撒手放弃,就意图寻求外力奥援,难保不会成了习惯,而生出了一堆的断头故事来,于是硬逼自己定下心思,重新构思故事方向。
其实那一回没有写好,心情没能调适妥当只是原因之一,之二就是,呃……娃娃对于“冶艳”这样性格的女主角不太拿手。
是真的不拿手,不信请看《花魁艳贼》(当当当,请看回忆VCR)。
当时娃娃原是想将海滟塑造成个冶艳娇娆,善于利用外貌来当作手段的心思深沉女子,谁知写著写著,却让她成了个空有美貌没有脑袋、让洛伯虎给耍得团团转的小傻蛋,可爱的特质甚至强过了美艳外表,《冶艳小红帽》的女主角乔舞也是,原意是想将她设定为爱放电,又善于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心思狡狯,却又偏偏让男主角爱到入骨放不下,像是致命黑寡妇那一型的,到末了……唉!您自个待会瞧瞧便懂了!
不会写冶艳原因无他,只因在勾引男人的经验上,咳咳,娃娃经验不足,要不就请客倌们多按捺点性子,等娃娃将来经验够了再来。(小红帽一脚踹来,娃娃翻了几翻,不会就不会咩,找什么借口?难道人家将情妇之流的女主角写得入木三分的,就是有经验的吗?小笨娃,那是因为你自己偏好清纯玉女型的女主角吧!教训得是,娃娃愧惭垂首领受,不会写坏女人,不会写坏蛋,正是娃娃死穴之一。哼!小红帽一脚再来,小笨娃,你的死穴不止是这些吧?这时娃娃再也忍不住了……哇咧……一脚回踹,茄!我会不会写干你何事,乖乖去躺好善尽女主角当有的本分,让大野狼摸摸亲亲吧!作者不发威,当我是病猫!)
话说小红帽取名时尚有一段插曲,娃娃为了该是“野”艳小红帽(野丫头),还是“冶”艳小红帽好(性感娇娆)而请教小编,最后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就冶艳啦!
最好是小红帽的披风一拉开,里面光溜溜什么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哼!
少妄想用“哈”字做转移,爱看光溜溜的故事就明说了嘛,娃娃……娃娃满足你就是了呗!
所以为了庆祝情人节,为了庆祝国际书展,更是为了满足小编(瞧,多么会找替死鬼当垫背),在这本“小红帽”里,娃娃对于床戏的尺度稍稍放宽了点,当然,离迈向“红樱桃”之路尚有大段距离,但至少比起“散姻缘”时的古代稿,要算是突飞猛进了。
什么?
仍然嫌淡?拜托节制点,娃娃的粉丝除了九岁的小读者外,还另有娃爸同学的高龄老读者,娃可不想伤害民族幼苗,或是害得人心脏病发作。
除了男女主角外,故事里尚有几个挺出色的男女配角,女配角自是指鲨鱼女乔霓及荡女齐媛了,虽说她们在故事里所占的分量不大,尤其是齐媛,但不知何以,娃娃就是觉得她很赞,和尚晰志同道合的及时行乐,游戏人间态度──“合则上,不合则散!”的原则真是有够阿沙力了!还有她那句──
即便你是我的老板,我也不容许有人在和我做这种事的时候,神魂不属。
真是有个性!真想知道到底有没有男人,是能够制服得了她的。
此外,男配角板本庆太甚至得到了小编的青睐,问了将来会不会有他的故事。
也许会有,因为他的工作性质正好与娃娃正在筹思的系列故事有关,但未来结果如何连娃娃都还不知道,总之,烦请看倌们耐心期待便是了。
书中乔奶奶爱唱的那首“西子姑娘”,事实上正是娃爸的钟爱,这首歌以及“王昭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之一。
除了娃爸,娃娃也挺爱唱老歌的,只可惜文字带不出音乐来,无法让您一饱耳福。(呃,前提得是,您是喜欢欣赏老歌的知音。)
最后告白,这本书里面的描述多过于对话,那是因为在心情的转折上,由悲转喜的一种调适过程。
还有前三章的发生时间都在同一个夜晚,这样的写法也和娃娃以往的故事发展惯性不太一样,但却是无可避免,非得让男女主角在情人节夜里“一夜钟情”,好配合贴切“情人节”主题所设计的结果。
最后,娃娃之家的简址换了如下,如果要找娃娃聊天,请记得改一下。
最后的最后,祝大家情人节快乐!尽快找到属于你(你)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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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想必大家都曾经听过小红帽的故事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她跟爸爸妈妈住在小村庄里,小女孩生得很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她。
在她生日那一天,住在森林里的外婆送给她一件连著帽子的红色披风,小女孩将披风穿在身上,高兴得直打转,她成天穿著穿著不舍得脱下来,于是村里的人都改口叫她小红帽了。
有一天外婆病了,小红帽带著母亲做的点心进到森林要去看外婆,她才刚走进森林里,就遇到一只伪善的大野狼,一只想要吃了她的大野狼……
故事的发展是大野狼吃下了外婆和小红帽,最后却让见义勇为的猎人给剖开肚肠救出了祖孙俩。
邪不胜正哪!
无论是坏人或是恶狼,在童话故事里总会有个凄惨的结局下场。
那如果……
小红帽不但不清纯,甚至冶艳动人,喜欢对人放电却不太懂得收拾善后?
又如果……
大野狼原意仅是狩猎贪嘴,却一个不小心爱上了小红帽,付出了真心?
那样的结局,又会是怎样呢?
第一章
情人节的夜晚,一个值得疯狂庆祝的夜晚,他却落单。
他一个人,形单影只。
在他身旁不远处坐著个身上红白黄色系相间,跷高著二郎腿,敞著张大笑嘴的麦当劳小丑叔叔,一个用压克力制成的广告人偶。
他点了一杯热咖啡,一包大薯条和一个双层大汉堡,作为他的情人节晚餐。
虽然只是一个人过,但他并不觉得忧伤,甚至还有些窃窃心喜著。
“情人节快乐!”
他举杯朗声开口,敬的是那也同样一个人的麦当劳叔叔。
麦当劳叔叔没回他,倒是邻桌的几个小男孩,先是讶然,再是窃笑不断,最后十多根肥肥短短,沾著薯条油渍的手指头,全都指向了他……
“嘿!那个叔叔喝醉了,他在和麦当劳叔叔说话耶!”
他将眼神转向小男孩们,不以为忤地微笑。
他刚刚是喝了几杯,却还不至于喝醉,但他不怪他们,他们毕竟还太小,不晓得在情人节夜晚,还是孤家寡人好。
这间麦当劳附近有座影城,他看见成双成对的情侣打他眼前经过,虽没进电影院里,他却已经看了不少场的戏,而在看完了这些戏后,他只是更加庆幸今夜的落单。
街头戏一──
“这是什么?”
一个脸上的妆画得像只孔雀般的女人,瞪大眼睛审视著掌心盒子里的东西。
“戒指呀!”男人嗓音充满困惑,“你不是跟我说过想在情人节的时候,收到一个戒指的吗?”
“猪头王××!你当我吴××是穷到没进过珠宝店的吗?竟敢随随便便在夜市里买个二百五的戒指就想打发我?”
“夜市里的又怎么样?至少它很漂亮呀!”
还有小姐,是八百五不是二百五!
现在是什么年代了,物价飞涨,即便是来自于地摊也一样。
“漂亮你个头啦!我一个月前就已经跟你‘宣告’过了,我要的是××金饰广告里由Jolin代言的那款情人戒指。”
“爱慕虚荣,成天迷恋广告!情人节就只有一天,真正的相处可是天长地久,就不懂得要帮我多省点钱吗?要那种东西做什么?又不是说你戴了就会变成Jolin……”
女人气得扭身就走,男人连忙伸手挽留。
“你要上哪去?电影票我都买好了,是你自己说要看这种情感大戏的,要不是为了你,我根本就不爱看的……”
女人毫不留情的甩脱男人,“有本事就去找个不爱慕虚荣的Jolin陪你吧!”
女人蹬著高跟鞋飙远,男人恼火地撕碎了手上的电影票,留下了一地的碎纸和脏话,却在几分钟后,咬咬牙,按捺不住地追上前去,对著女人低声下气陪不是了。
街头戏二──
接著上场的是个脸被一大束玫瑰花给挡住,瞧不清楚长相的男人。
不单是长相瞧不清楚,就连身形也是,因为除了花束外,他怀中还抱了只硕大的泰迪熊,至于两条细瘦的手臂上,则是挂满了印有百货公司名称的纸提袋。
“达令!”玫瑰后方的嗓音透著明显的疲意。“你逛够了吗?”
“逛够?!当然没有啰!”女人嘟起嘴,嗓音娇嗲,“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的,在我逛街的时候,什么时候会喊够的嘛!”
女人的嗓音还算耐听,只那两片厚唇嘟在一起,活像两条大花香肠横放在脸上,看得他赶紧挪开视线,免得方才吃下肚的汉堡全吐了出来。
但还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那泰迪熊男人对于他那“大花香肠”女伴,好像还挺满意的,在听见女人这么回答时,他的语气明显急躁了起来。
“还没逛够?但是我已经在‘薇阁’订了浪漫情人节套房了……”
“死相哪你!”女人在男人腰间捏了一把,“就知道你是在等这个,现在才八点就想进房?会不会太早?”
“怎么会太早呢?你已经答应过我,说今天晚上至少要给我五次的了。”
女人呵呵笑得花枝乱颤,大花香阳嘴抖动不断,“五次?随便说说你就信?哼!这种事情的主控权可不是在人家身上的。”
“放心吧……”男人压低了混著淫笑的嗓音,“我早准备好了小药丸,半打。”
“半打?!你还真的想玩死人家呀!讨厌!”
娇嗔外带粉拳擂打,一男一女抱持著一只满脸无辜的泰迪熊,终于下台。
戏终人未散,他懒懒托颐坐在速食店的露天座位上,对于那些经过他身旁,来自于陌生单身女郎的兴味盎然目光毫无所觉,独自进行著他的情人节大餐。
无聊兼浪费时间!
这是他给了以上两场戏的同一个观感。
如果他是戒指男,肯定会立刻和那种女人说Bye-bye!女人不是不能宠,而是要看清楚状况。
一个会在公开场合让你下不了台的女人,何苦犯贱费神花钱挽留呢?
如果他是泰迪熊男,二话不说,扔开礼物直接将女人扛上肩头带去“办事”,让她搞清楚,要陪她过情人节的不是玫瑰花也不会是玩具熊,而是他!一个才能够将她带领到极乐天堂的正港男子汉!
好吧,他承认在男女韵事上他是霸道了点,也比别的男人风流了一些些,但那是因为他有著足以霸道,可以风流的条件,OK?
他二十七岁,身高一八七,既是台湾商场上某位龙头大老的企业家第三代,衔著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又是一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年轻老板,外型出众,气质俊雅,家底丰厚,身价逾亿……呃,其实除了这些以外,他在坊间的八卦杂志上,另外还有个“女性杀手”的封号。
封号是别人给的,他其实敬谢不敏。
他承认,他的性格是浪荡不羁了点,凡事不爱委屈自己,或是太过在意别人的想法。
加上他自中学后便出国念书,受的都是西方式的教育,崇尚自由万岁及情欲无罪,也就更因此对那些自动示好的女人纵容了点,从没思考过什么劈腿不劈腿、滥交不滥交的问题,毕竟大家都还没被套上戒指,也都还有玩的条件,所以,Why not?
那些会主动亲近他的女人有的是迷恋他优越的外在条件,有的则是对他的身家背景起了觊觎,通常只要他释出些许好感,再难搞的女人也能够手到擒来,也就因为这个样子,他硬是被人冠上了个“女性杀手”的封号。
冤枉!之所以有男人会成为“杀手”,那也是因为有女人前仆后继不怕死,甘愿送来被“杀”的好吗?
在平日,时他倒不觉得这样的封号有多么的讽刺,但在情人节时,情况却仿佛倒了过来,他感觉不断地遭受到女人的通缉追杀。
一天下来,他的手机和电话几乎没断过,每个女人都吵著说今晚非要他作伴,即便他早已让秘书按著名单为她们挑选了想要的礼物,但看得出来,礼物并不是她们唯一想要的。
她们都想要他,想要他的命哪!
他被勾出了头疼,痛苦指数高达七级以上。
“我不管!尚晰!你答应过情人节要来看我的国标舞表演的!这可是我们要去欧洲参加大赛前唯一一次公开表演耶!”那是宝婕。
“尚大少爷,你不知道我为了你提前两个月就想办法和人调班了吗?约翰尼斯堡、雪梨、布达佩斯……我连莫斯科都飞过两回,就是为了要挪出今天晚上和你一起过情人夜,其他日子我都可以随便你,但就今天晚上,你是无论如何一定要陪著我的!”那是克莉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