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大姊男友没交成,还不幸的被某位火爆钻石男给吓得直的进去、横的出来的躺在床上发高烧,因此叶逢春认定任务没完成,并没有用钥匙取下她手腕上的一只手环。所以,目前她腕上的手环仍有三只。
「妳又有什么愿望了吗?」
「有!」她有些负气的说。
「什么?」
见他一脸想快「出任务」的模样,她心里就有气。
干啥那么急吼吼的?真命天女出现,要是知道叶逢春把要戴在未来对象手上的定情物套在她手上,情况一定很不妙,是不?
可回头一想,她也真的太以小人之心去臆测人家了。叶逢春真想要回,大可不必跟她玩这种阿拉丁神灯的游戏,东西是他的,难不成她还能巴着不放吗?
这男人真是……让人即使想恨他也恨不太起来。
寇玫瑰不急着交付任务给他去完成,反而说:「咱们这样你欠我,我欠你的实在太麻烦了,这次你只要帮我完成了任务,这游戏就算结束,我手上的天骄你可以一次要回。」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妳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妳大姊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姊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妳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
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妳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妳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妳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妳会常看到。」
光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妳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犹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妳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妳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妳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姊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犹如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可她恋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将过大的脚塞进鞋里,幸运的是,她还有脑袋,及时醒悟,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才没做出削足适履的蠢事!
只不过……适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儿?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却又要开始灰头土脸的逃亡生涯了。只是这回她应该不会离开太久吧?因为她纯粹只是要避开伤心事而已。
离开前,先约爱丽丝出来叙叙旧,两人好多年没见面了,见老友的喜悦可以冲淡一些些心里的惆伥吧!
「我可以知道妳在想什么吗?」叶逢春突然开口。他发现只要她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表示她又在暗中计划着什么事。
他并不认为玫瑰在没有弄清楚她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之前,会这样冷静的面对他。他今晚刚来时,她的冷淡和有些不痛快,那种反应才是正常的,而现在……她却可以温柔得像只猫似的依偎在他身上。
他从来不认为态度的极速改变是好现象。
玫瑰她一定有所决定,有所计划!
叶逢春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脑海里转过几种可能,最后锁定一个最有可能的计划,他深邃的眸透着一些些的冷意。
这女人!
她抬起始终低垂的脸,笑道:「现在才发现一件事呢!」
「嗯?」
「今晚的月亮好亮、好圆,很像某个夜里的月亮。」她的手攀上了他的颈项,笑得风情万种,只要是男人应该很难拒绝美女这样的邀请。
这样的话是勾引,他更加证实心中所推测的了。
玫瑰不是当狐狸精的料,在言行之间对第三者她也同样无法认同,而今她却在认定他心里另有人的情况下想勾引他?
她决计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拿来和她认为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谈条件,甚至搞破坏。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她想要个纪念,然后又要逃得远远的了!
一想到她又想离开他,叶逢春一阵恼意,可他隐藏情绪的功力绝对不会亚于寇玫瑰。
她要纪念品?没问题,小Case!身为大男人若连这样的纪念品都给不起,那就实在太逊了!
她要他就给,给多少是他的自由吧?!
寇玫瑰啊寇玫瑰,妳、完、了!
当年二十五岁的他,给一个年仅十七的未成年少女「盗垒」成功!这件事一直到今天,他都还十分耿耿于怀。
今天人家自己送上门,此仇岂有不报的理由!
一阵契合的法式热吻开启了云雨前奏……
这场云雨会持续多久没有人知道,至于叶逢春究竟给了多少纪念品,想必再另一个九年后,寇玫瑰还会记得巨细靡遗吧?
*** 凤鸣轩独家制作 *** bbs.fmx.cn ***
七年多没连络的好友呢!
寇玫瑰一看到多年不见的爱丽丝,彼此先给了个特大号的拥抱。
爱丽丝变胖了,幸好基本上外观变化还不到认不出来的地步。爱丽丝在美国的时候就曾说过,日本料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因此约见面的地方会选在日本料理店她并不讶异。
彼此寒暄过后才坐定位置。爱丽丝还忙着打量她。「萝丝,妳还真是没什么变呢!噢!妳们东方人真是得天独厚,想必十年后再见面妳还是这个模样吧!」然后有点哀怨的说:「我比起几年前胖多了吧?」
寇玫瑰看她气色颇佳,心情似乎很好,无名指上的钻石也不小,便避重就轻的回答,「听人家说,爱情得意的话,体重就会增加。」
她果然笑哈哈,「我老公就是喜欢我这样有点肉的样子。」说到爱情……「那个……萝丝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寇玫瑰怔了一下。她这避重就轻对她自己而言还真是「避轻就重」!算了,女人聊天,哪次不是聊着聊着就聊到这里来了?「应该算是……单恋吧?」她苦笑。
她搭明天的飞机,要飞到巴黎找三姊寇水仙。
大造型师在法国买了别墅,这段时间她可忙了,别墅空在那里养蚊子,她正好可以到那里住一段时间。
「妳确定是单恋?人有时候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会缺乏自信,一旦没了自信,平常灵敏的感觉就容易在这个时候判断错误。」爱丽丝把进来时带来的大纸袋交给好友。
「这是……」
「早在妳回台湾不久就该转寄给妳的东西,打开来看看吧!」
大袋子里有一个看起来有点旧旧的大盒子,从那盒子上的名牌Mark可以知道里头的东西一定不便宜。
盒子一掀开,里头是一件少女穿的白色可爱洋装,盒子底还有几封信。「这是……」
「叶逢春给妳的东西。」爱丽丝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妳回台湾的那一天,听说这件洋装就寄来了,这是他给妳的圣诞节礼物,可是没人签收又退了回去。」她大略的把叶逢春送她东西和寄卡片要她转交的事说了一遍。
「妳为什么没有寄给我?」看着那件她十七岁时该收到的礼物,而今早过了穿上它的年纪的洋装,她的心情……不无遗憾。
「那年妳才十七,我总是以大姊姊的身份照顾着妳。」她没有妹妹,萝丝贴心又可爱,所以她真心把她当妹妹在对待。「我知道妳迷恋叶逢春,他若是和妳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我当然乐观其成,但他是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又花名在外,妳即使一再保证妳没事,可我还是忍不住的会担心。」
啜了口茶,爱丽丝接着说:「后来妳为了妳姊姊的事回来台湾,我一方面舍不得妳,另一方面却觉得松了口气,生怕妳留在美国会和叶逢春纠缠不清,最后会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