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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状元  第6页    作者:千寻

  她并未吓得全身发抖,也没有晕厥过去,他曾经猜想,她的合作,沉稳是为了找机会逃走,但他错了。

  她在马背上,安适地看着周遭风景,很少说话,不见有何惊慌失措,在经过山谷前的小溪时,甚至还要求他让她下马,喝喝水,先去满脸的浓妆。洗尽铅华,她脸上的疤痕更明显了,他大概能够理解“丑公主”三个字的由来,但即使如此,他还是不觉得她丑,相反地,他还为她脸上的恬淡自信感到折服。

  “你被抢亲,我们是土匪。”

  当他第二次对她解释时,邱燮文不自主地看向曹璃。大将军什么时候这么有耐心了?居然会对个女人一再解释?

  “我该因为你们是土匪而担心吗?”她反问。

  轩辕竟一怔,失笑。

  说完全不担心是假的,虽然她不怕他,但这里毕竟是陌生环境,周围的人全是陌生,只不过在宫里长期生活,她早养成喜怒不形于外的本事。

  她就是恐惧也要沉稳得让人看不出底细。

  曹璃不专心,一下子又让外头的耳语吸引了注意力。她转送望向聚在门外的百姓。他们都是来观赏“公主”这种动物的,可惜,要教他们失望了,公主和他们一样,没有三头六臂,只有两个眼睛、一张嘴,差别不大。

  “就正常人而言,是的。”  轩辕竟扣住她的下巴,把她的目光拉回自己脸上。

  他不喜欢他讲话的时候,她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

  “如果大曹的军队都像这里的土匪,行军布阵、井然有序,朝廷何必年年担心外敌入侵、民变四起?”

  一进村子她就仔细观察,从一开始迷惑人心的五行八卦阵,到坚固的城墙与守将,这里虽与世隔绝,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军营,至于百姓……她就无法解释了。

  “公主好眼力!”邱燮文赞赏了声。

  “不要叫我公主,从被挟持那刻起,我就不是公主了。”

  曹璃明白,就算他们放她离开,她也回不去宫里,回不去她生活了一辈子的家了。公主,再也不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那么,在下该喊姑娘什么?曹璃?”

  那还不是一样!她笑了笑,“叫我灵枢吧,我的师傅都这么喊我。”这样子,至少她为皇家保留了几份面子。

  “灵枢?黄帝内经,素问、灵枢,好名字。让我猜猜,大将军的药方是姑娘给的?”

  他是大将军?她看了眼轩辕竟,淡淡的怀疑涌上眼底。所以这里不是款项窝,面是轩辕克的大本营?

  她轻轻点头,算是回答。

  邱燮文一见,兴奋不已,像是捡到宝似地,乐呼道:“姑娘,你可知你的药方救活了秦淮数百名百姓,他们给你立了个长生祠?”

  曹璃摇头。她不晓得,这些事没人告诉过她,她以为所有的功劳都记在轩辕克身上。

  见她不语,邱燮文继续往下说:“克将军不知姑娘大名,只说你是玉面观音,秦淮的百姓便自动自发把姑娘给供上了。”

  曹璃偏头望向轩辕竟。他没诓骗自己?幸好没有所托非人。她感激地向他点了点头,“谢谢先生。”

  “是百姓对你的感念,与我无关。”他淡然回答,不居功。

  “我谢的是先生把药方带出去,解救许多百姓。”

  再次出乎轩辕竟的意料。他以为她会自得意满,没想到她连稍大一点的反应都没有,只是感激他把药方送出去。

  曹璃的眼光又转向屋前的小男娃,忍不住地,她对小男娃招招手,男娃儿张着大眼睛,冲着她猛笑。

  这是个无所求的真心笑容!她轻喟。在皇宫里难得一见的真心,居然在“土匪窝”里求得,且轻而易举。

  她再对他招手,男娃儿身边的大哥哥推了推他,把他往前推一步,推进门里,他笑盈盈地向前,她弯下腰,一把将他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

  曹璃右手按住他的脉息,左手勾起他的下巴,细细观察他脸部的肿块。

  终于,她在肿块上面找到两个细小的疤痕,再三确定。她知道这个肿块是从何而来的了!

  “弟弟,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个伤是怎么来的?”她柔声问。

  怕自己脸上的疤会吓坏小孩,她还刻意把右脸对着男娃儿,但他毫无所觉地捧着她的脸,仍然笑眼眯眯。

  男娃儿不知是否没听懂她的话,竟半晌都不开口,只是不停地冲着她笑。

  曹璃耐心地再问:“你是不是去水边玩,被一条全身青绿、尾巴是赤红色的蛇咬到了?”

  男娃儿没应,倒是刚把他推进门的哥哥代替他回答了。

  “是啊,他被一条大青蛇咬了!那蛇好凶,要不是我赶到,拿刀子划了它几下,弟弟就被它捆得喘不过气了。”

  “你有看见那条蛇?”

  “对。”哥哥用力点头。

  曹璃把男娃儿放进轩辕竟怀里,她没注意到这个动作吓到了坐在一旁的邱燮文和尉迟光,直觉抓起哥哥的手,也为他把脉。

  半晌,她眉心微蹙,问:“你是不是用嘴把蛇毒给吸了出来?”

  “是啊,爹爹教过,被蛇咬了,不管有毒没毒,都得先把血给吸出来,就没大碍了。咦,姑娘也在吗?不然你怎么知道?”

  曹璃没立即回答,她伸指在哥哥腹部左下方两寸处压下去,一时间,他惨白了脸色,哀叫一声,抱住腹部,汗水狂冒。

  她扳开哥哥的嘴巴,看见他牙齿,摇头叹气。

  “下回,被蛇咬了,别用你爹爹的法子,我教你其他的法子治。”

  “灵枢姑娘,你已经知道原因了?”邱燮文心急问。这个病,他查遍医书都找不到病因,没想到她只不过略一诊视,就诊出病情。

  “是。他被赤尾仙咬子,毒没除尽,积在脸上,而哥哥满口烂牙,、毒液自牙齿渗了进去,幸而赤尾仙的毒不难治,不过,拖太久了不好。”

  曹璃起身,走到轩辕竟身前把男娃儿抱回来,本想再看看他的伤口,却发现小娃儿憋着气,双颊鼓胀,满脸通红。

  他怎么了?她急着压压他的脉息。不知道孩子发生什么事,刚才还好好的呀,怎么一过手……她掰开男娃儿的眼睛,当他发现抱住自己的人是她时,突然放声大哭。

  曹璃没哄过孩子,手忙脚乱地把他圈在怀里安慰,“乖娃娃,没事没事,不哭哦。”

  只见小娃儿把头埋进她怀里,小小的手指头仍然指着轩辕竟不放,好半晌,她才总算弄懂发生什么事。

  曹璃横他一眼,低声埋怨,“我是让你抱孩子,没叫你吓孩子!”

  都听见了,邱燮文和尉迟光忍住笑,不敢放肆,但轩辕竟本来就不香的脸更臭了。

  她一面哄着小娃儿,一面轻拍,好不容易止了哭声,她才拍拍他的脸说:“好娃娃,我给你的脸治治,好不?”

  “你是大夫吗?”当哥哥的抢上前问。

  “是啊。”

  “我弟弟的脸治得好吗?”

  “当然治得好。”说着,她又抓起哥哥的手,轻按他的脉穴,微点头。

  “你那么行的话,为什么不治治自己的脸?”

  哥哥话说完,发现有一道锐利的眼光朝自己射来,他抬眼,接触到轩辕竟的目光冷肃,直直迫视,猛地,全身冷汗直流。

  曹璃越按越不对劲,抬眼,才发现哥哥和弟弟一样,脸色发白,冷汗直冒,她顺着哥哥的眼光看过去,终于找到原凶。

  放下哥哥的手,她不满地对轩辕竟道:“你没别的事好做了吗?就这么爱吓孩子。”

  这回,她的话连屋外的百姓都听见了,全体一致倒抽气,所有的目光全投注到她身上。

  自已做错事了吗?她看了看眼前男人,找不到答案,算了!

  她用大红袖将哥哥的汗水拭去,轻声回答他的问题。

  “我的伤放太久,已经医不好了,但是你弟弟的新伤,我治得好。你回去帮我告诉爹娘,这毒伤不能再往下拖,拖越久越难治,如果可以的话,就这两天,到我这里来,让我治治好不?”

  “好。”哥哥随口敷衍,拉了弟弟就往外跑。他被大将军吓得尿急,再不快跑就要当场出丑。

  曹璃看着他们的背影,轻笑。

  转身,她对轩辕竟说:“如果不麻烦的话,那些嫁妆里有一箱医书,劳烦先生把它们找出来还给我。”

  轩辕竟拧眉望着她。果然是她的风格,不要金银饰物,不要绫罗绸缎,只要医书!他的嘴角带起一抹惬意微笑。

  眼尖的百姓发现他在笑,又同时倒抽气,整齐得像事先预演过似地,惹得邱燮文忙又捂住嘴巴,假装从没偷笑过。

  轩辕竟缓缓转过头,被他视线扫过的人,忙不迭转身跑开。

  “初生之犊不畏虎,你该学着害怕。”他对曹璃撂狠话。

  他以为她不怕是因为对危机无知?不,她对危机有着敏锐的嗅觉,知道什么时候该逃,什么时候该避开,只是……在他身上,她没有嗅到危险。

  “先生有没有听过随遇而安?”她问轩辕竟。

  但邱燮文忍不住想为她鼓掌,“好一个随遇而安,灵枢姑娘,在下佩服。”

  他的佩服引来轩辕竟的不满,一甩袖,往屋外走去,尉迟光见主子离开,速速跟上。

  他们离开曹璃的屋子,听见一群人在窃窃私语。

  “我知道公主哪里跟我们不同了。”一个穿藏青色布衣的老人说。

  “哪里不同?”

  “公主不怕大将军,咱们呀,个个都怕。”

  “说的也是,她还敢说大将军是不是呢。”

  “我光看见大将军的眼睛,就快吓死了。”

  “你懂什么?那叫威严?凡做大事的人,都得有那么股子威严。”

  “可克将军也是将军啊,他就不那么吓人。”

  “那不同……”说话男子看着轩辕竟的身影,也会被吓得连退三步,但仍无碍无和人分享自己心中又敬又畏的人物。

  第4章

  公主被抢,何等大事!京城上下、茶余饭后,人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真是奇了,整批送嫁队伍,无一人损伤,偏偏丰厚嫁妆和公主就是不见了,难不成是……监守自盗?

  就说,这宰相怎么舍得出这么大一笔银子,替轩辕将军操办婚事!将军不爱身外财,大家是知道的,看他散尽家产,为秦淮百姓尽心尽力做了多少事就明白,可沈家是出了名的贪呐,会不会……这钱财右手出、左手回,从头到尾只是做做面子?

  此事让沈傅超被皇帝狠狠斥责一番,限期要他把公主找回来。

  沈傅超气得牙痒痒,事情刚发生之初,他把送亲的几百名宫人抓起来拷打、严刑逼问,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之余,气得想把他们全砍了,以泄心头之恨,没想到谣言四起,说沈宰相想要杀人灭口,凡经思量,为怕落人口实,沈傅超不得不把他们全放了。

  谁知,轩辕将军为人信义,他上秦摺给皇帝,说就算公主遭人抢亲,清白已毁,只要能把静璃公主找回来,不管有没有嫁妆,他将照样迎公主入府,为将军夫人。

  这话,一方面感动了高高在上的帝君,将他升为一品将军,封政远公,赐黄马褂一件,府第一座;另一方面,也感动了天下百姓,为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动容。

  轩辕将军的声势如日中天,看在沈知清眼里,妒恨难平,却又不得不尽力与之攀交。

  而在未秧村,曹璃彻底放弃过去,以灵枢之名在此重新过日子,成了百分之百的老百姓。

  平日,她不必下田,光是为百姓看病收到的食物,就够养活一大家子,村里人感激大将军给他们抢来一个公主大夫,他们陈年宿疾、疑难怪病,都在她的巧手医治下,慢慢康复。

  轩辕竟在她的要求下,办了个药铺子,从外头运来各种药物,还找到几个能识文、对医理有兴趣的年轻人帮忙。

  药铺子一开张,曹璃便忙了起来,忙得喜悦、忙得愉快,她常想,这辈子,从没这样自在开心过,倘若婆婆知道她现在过的是这种生活,也会为她感到庆幸吧。

  她与邱燮文、尉迟光成为好友,和邱燮文可以谈论,而尉迟光虽然不怎么说话,却默默地替她打理家里,屋后堆成小山的柴火是他劈的,檐下刚晒上的火腿,是他去猎来的,更别说那些吃不完、养在篱笆里的鸡鸭了。

  他是那种欠人一寸、非还人三尺不可的男人,所以轩辕竟救下他的命,他便以性命相还,而曹璃医了他娘亲的病,他就以一身力气偿付。

  慢慢地,她知道,未秧村是怎么建立的。

  刚开始,轩辕竟收留了被沈知清排挤、迫害的好官,收留被残害的官员家属,后来,为了对部属们负责,他们让愿意到未秧村落户的兵将,把家人送到这里,即使他们在前方战死,亲属也会有人照料保护。

  轩辕竟的做法,让更多的士卒无后顾之忧,他们不害怕征战沙场,不害怕为国捐躯,有了不怕死的兵将,哪有失败的战争。

  这里像是个小型王国,农、渔、牧、商,有各级人员分层负责,只不过这个王国里推行廉政,没有腐败吏治,所以百姓安居乐业。民生富足。

  曹璃仍然不知道轩辕竟的名字,只是像以前那样喊他“先生”,她也不知道他与轩辕克的关系,但她清白明白,在这个地方,他是大将军、是主人、是王。

  这时,她在屋里为一个老太太仔细看病。

  “婆婆,你要放松心情,别胡思乱想,你的媳妇儿是好的,为您三餐煎药,没有半句埋怨;儿子也是好的,在外立功,回家孝顺双亲;连孙子都比人家的可爱活泼,还有什么好烦心的?”

  “姑娘,你不知道,陈家的媳妇长得多漂亮,又乖又懂事,织起来的布啊,我们家媳妇织的拿什么跟人家比,怎么我们小二就是娶不到这样的媳妇呢?”老婆婆叹气。

  “婆婆,照你这么说,我长得既不好看也不会织布,这辈子都别想嫁喽。”她看一眼站在婆婆身后的二嫂嫂,深感同情。

  “不、不、不,灵枢姑娘,婆婆不是在说您,我的媳妇儿怎么跟您比,您是菩萨,是救苦救难、救命的玉面观音呀。”老婆婆连忙摇手。

  “所以喽,婆婆,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想想二嫂嫂为您生了那么多个可爱的小孙子,陈家嫂嫂为了子嗣可苦恼着呢。”

  婆婆想了想,笑开道:“姑娘说的也是。”

  “人呐,要知足,不然老天爷看不过去,会把你的幸福给收回去的。来,我给婆婆开药,你和清水服下,晚上早点睡,上了床别东想西想,我保证,三天之内,药到病除。”

  “谢谢姑娘。”

  “没事儿。”

  曹璃提起笔,在纸上写下——羌活、防风各一两、柴胡七钱、川芎五钱、甘草五钱、黄芩(酒炒)三两,黄连(炒)二两。研成未,每次服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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