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明来意,郑逢春接过布包,打开手稿来,逐张阅读。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啜着茶,银衫则是无心喝茶,一径看着郑逢春的反应,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么意思?是懒得看,所以跳着看,想赶快翻完好打发他们走吗?
唉,看来是她失策了,自以为够创新,事实上,她的魔法冒险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两刻过去,郑逢春抬起头来,他的神情已有了变化,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着楼天临看。“敢问公子,这是公子的大作吗?”
他的明月书坊不只白阳县有,整个渠州都有,他正在动脑筋想将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机会的话当然也想往京城发展,京城看书的人那才是一个多呀,他的书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嘱目,能够聚焦的作品。
“不是。”楼天临笑着说道:“是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郑逢春不可思议的看看银衫又看看手稿,激动地道:“姑娘文采出众,情节超乎想像,郑某佩服、佩服!”
他的书坊还没有哪个创作者是姑娘家,今日他算是开了眼界,一个姑娘能写出如此作品,那必然是博学多闻,学问甚高了。
“郑老板客气了。”原来是喜欢才看得那么快啊!银衫犹如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才有心情浅浅的抿了一口茶,适才她可是口干舌燥得要命,又紧张得喝不下茶水,好像在等待宣判的犯人似的。
楼天临微微地笑。“若是郑老板满意,今日就签下合同吧!订金一百两,日后每卖出一本书,郑老板抽六成,孟姑娘四成,不知郑老板意下如何?”
郑逢春一愣。
他知道京城的书坊和创作者有抽成的合作方式,但他的书坊至今还没有过,都是一次付清报酬,银货两讫,日后书卖再好也跟创作者没半毛关系,自然了,卖得不好,他也是摸摸鼻子认了。
“若是郑老板有疑虑,我们也不会勉强,再往那相思书舍寻求合作便是。”楼天临作势起身。郑逢春一凛。
开玩笑,相思书舍是明月书坊的死对头,怎么可以让这么好的作品落到相思书舍的老吴手里去?
郑逢春忙道:“公子哪儿的话?我哪里是有疑虑了,我是太欢喜了,欢喜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咱们这就把合同订下来,公子和姑娘千万不去那相思书舍,相思书舍的吴老板做生意向来不老实,哪里像我们明月书坊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童叟无欺的。”
说完,忙吩咐小厮取纸笔和银子来。
楼天临看着郑逢春一个劲儿埋头熟练的写合同,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对了,还没向郑老板自我介绍,本官乃是新上任的白阳县令楼天临,与这位孟姑娘是亲戚,恰好孟姑娘要出售作品,本官便陪同她来顺道体察民情,见街市一派欣欣向荣,实感欣慰。”
“县、县令大人——”郑逢春石化,嘴巴快阖不起来了,比适才知道小说作者是女子还要惊讶。
他知道新县令上任了,还是从京城调派来的,但听说新县令从不接受他们这些商人的招待,人人抢着巴结却巴结不到的县令大人竟然自己上门来,坐在他的店里,喝着他的茶,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快!快!快把茶换了!换最好的一品岳香来!”他忙低声吩咐小厮换茶,又连忙起身朝楼天临深深施礼。“草民拜见县令大人!”
就算这本书不卖,但花一百两银子和县令大人搭上关系也值了!楼天临从容的抬了抬手。“郑老板不必多礼。”
银衫原先也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自揭身分,直到见郑老板再写合同时变得小心翼翼,她随后便明白了。他这是在帮她啊!抬出官威,这么一来日后该归她的利润,郑老板必定不敢乱动手脚。
走出明月书坊,怀里揣着九十两的银票和十两的现银,银衫恍如踏在云里雾里,十分的不真实,又十分的踏实。
她真的靠自己的力量赚到钱了,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两银子,往后若书卖得好,她还有得抽成。
回到县衙,她取出二两银子,真心诚意的奉上。“这是向大人借的一两银子,另外一两银子是我们姊弟三人连日来的住宿吃饭钱,请大人务必收下。”
楼天临自是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还了借款她才会心安理得,他要的是她的心安理得。
“大人,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银衫这口是为了弟弟妹妹们开的。“我爹上山打猎失踪了,如今都过了两个月,大人能不能派人搜搜山?”
楼天临点了点头。“这倒不难。”银衫表情一喜。“多谢大人!”
楼天临笑道:“既然已经卖出了《童三宝闯天关》的第一部,咱们何时开始写第二部?”
说真的,他确实是迷上和她写书的时光了,书房里就他们两人,她念他写,几个时辰咻地过去,他脑中甚至
有个念头跳出来,所谓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就是如此吧?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女子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没有想过能有个姑娘不叫他避之唯恐不及。
“我明白大人是一片好意,不过离家多日,我得先回家看看。”
虽然路明说她家里一切安心,她还是很挂心,她娘那身子,能做饭吗?
“是该如此。”楼天临也知道她得先回家才是道理,可他莫名的不想让她走,最终他还是说道:“我让路明送你们回去。”
出乎银衫意料之外,知道要回家了,孟金金和孟来宝非但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还很失望的样子。
“大姊,咱们不能住在这里吗?我们想住在衙门里,衙门好好,吃得好,被子也好暖,每日还能洗热水澡……”
银衫有些哭笑不得,他们这是把衙门当客栈了吧?
走前,孟金金、孟来宝垂头丧气的和楼天临道别,银衫倒是神采奕奕,人是英雄钱是胆,一点也没错,如今她拥着九十八颗胆,脸上已看不到颓色。
楼天临让他专用的县衙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去,路明一路跟着护送。
马车很大,中途银衫让车夫停在米粮杂货铺,买了杂米、油、白面、各种调味品,想到弟弟妹妹们,便又买了一袋糖果糕点和冰糖葫芦,在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五斤板油,三根大骨,又订了几床被褥让店家明日送到银杏村。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你忘啦?你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你背来宝去你爷奶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后来知道你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你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尸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四章 第二个商机(1)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那么,除了卖故事,她还有什么可做的?前生她不过是个小资上班族,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也无用武之地……正在沉思,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打打闹闹的经过她身边,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两个孩子不好意思的朝她吐吐舌头。“对不住!”
她友善的对他们笑了笑,好意叮嘱道:“孩子们,走路要看前面啊!”
孩子们已经跑远了,银衫开始逛街,大街看起来宽逾十丈,足足可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行,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看来是县城里人流和店铺最密集的街道了。
一间名为“巧绣庄”的绸缎庄吸引了银衫的注意,她踏进店里,见到前台的台面上有着各式的布料,另外还有一整排立着的布料,瞬间就吸引了她身为女人的爱美天性。
前生她容貌中等,说不上漂亮,就是干干净净、清秀而已,而今生她却拥有一副极为秀美的姿容,这张出色的脸蛋上有纤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小巧的粉唇跟一双澄澈水眸,她第一次在镜中看到时很是惊艳,还着迷的对镜子看了好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以她如今的容貌,若是再穿上绫罗绸缎,肯定去选美都可以了。
不过,她暂时不打算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她想的是给弟弟妹妹们添购衣服,他们个个都在长大,而杜锦娘的针线活又实在不行,就算行,一个人也没法给六个人做衣裳,还是买的省事。
“姑娘里面请。”伙计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姑娘要找什么布?本店什么花色都有,丝绸也有,还有缝制好的衣裙,我们的手工和衣料都是最好的,若没有合意的,本店还可以订做,本店的老板是女子,对女装甚有研究,您想做什么样的款式都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