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不再是个陌生人。
“你这个小魔女……”贪婪的唇再度咬上性感诱人的红肿唇瓣,积压好几个月的欲望篷勃发展,下半身又胀又痛。
她这招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她的手指就像是点火棒,滑过的地方全部着火,没多久就让他欲火焚身。
几个月没温存,现在的他一触即发,而她还一脸纯真地胡乱点火,让他很想铐住她不安分的手,更想一口吃了她。
铃~~铃~~
“……有电话……”被吻得昏沉沉的小魔女首先回神。
“不用理它。”
“不行啦,搞不好有要紧的事……”她挣扎着脱身,接起电话。“喂?”
“焕娣,今天是若男的生日,我们今晚要聚餐,你要参加吗?”
“啊!我都忘了今天是若男的生日了,我要去!”每天不是吃就是睡,哪还记得今夕是何夕。
“孙泽仲呢?他要来吗?”
“他啊……我问问看。”之前茤萸曾跟她提过,他从来不参加她们的聚会,但她想要他去啊!“今天是若男的生日,晚上要聚餐,你——”
“我会去。”没等她说完,他就接口,让她漾出一朵灿烂的笑花。
以前他懒得跟她的家人打好关系,认为无利可图又浪费时间,现在不了。只要是能让她高兴的事,他都愿意做。
“他要去!”她开心地转达。
“哼,其实只要你来就好,那个孤僻鬼,我可是一点儿都不欢迎呢!”茤萸毫不掩饰自己对孙泽仲的不满。
“今晚约几点?要在哪里吃?”焕娣聪明地转移话题。
约好时间、地点后,她挂上电话,好笑地看着还在啃她手指的男人。
“你是怎么惹到茤萸的?”茤萸是个处事八面玲珑的人,很少会明白表现出对一个人的厌恶,看来,孙泽仲真的很不得她的缘。
“我也不知道。”他很是无奈地耸肩。“她一直都看我不顺眼。”
那个女人,根本是只大狼狗,又凶又狠。
其实,他大概猜得到原因,应该是她不满他以前对焕娣不闻不问的态度吧,但这个猜测当然不能说,免得焕娣联想起新仇旧恨,这几天好不容易才建立好的关系又毁于一旦。
他一点也不怀疑,若不是他这段期间证明了自己已经“改过向善”,丁茤萸那个女人绝对会上门将焕娣打包带走。
今晚,他要好好地守着焕娣,免得一个不小心,焕娣又被那只“大狼狗”灌输莫名其妙的怪念头,届时他这个月的努力可能会全化为乌有。
他要亦步亦趋地贴身守护,不让“大狼狗”有出招的机会才行!
孙泽仲和丁焕娣一现身在约会的餐厅包厢,立即有人出声“欢迎”。
“呦~~大忙人竟然拨空前来呢!若男,你好大的面子哪!”调侃味十足的话语出自娇嗲的嗓子,纵使话里讥讽带刺,依然让人想入非非。
“嗨,你们好。”孙泽仲当作没听到,聪明地不做回应。简单地祝贺寿星后,他将焦点放在老婆身上,小心地伺候她入座。
“若男,生日快乐。”焕娣一坐好,立刻拿出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里头是黑色蛋白石的领带夹,是她出意外前的作品。
“谢谢。”寿星接下礼物,坐在她身旁的老公马上接过拆礼物的工作。
“是领带夹耶,刚好跟你这副袖扣配成对。”齐瓦拿出设计精美的领带夹,放在若男的袖扣旁比对后,厚着脸皮讨起礼物。“焕娣,下次我生日,我也要你亲手做的礼物。”
“这是……你做的?”孙泽仲抢过齐瓦手上的领带夹,惊愕地问着身旁的老婆。
蓦地,他想起去年她也曾送过他一副袖扣和领带夹,型制和作工跟手上这个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他的是白玉,而这副是黑色蛋白石。
他一直以为那是她买的,没想到竟然是她亲手做的!
当初收到那分礼物时,只觉得型制特殊,但他没有用袖扣和依赖夹的习惯,所以一直摆着没用过。
甫……又一个伤她心的例子。
“做得不是很好。”她羞赧地承认。
“你的作工很精细,设计感十足,你很有才华。”好到他以为是哪个设计师的作品,才会一起没发现那是她亲手做的。
他决定了,今天回去就把那副袖扣和领带夹找出来,每天配戴!
“谢谢。”被肯定了耶,好高兴喔!
“焕娣,他对你好吗?”茤萸不怀好意地看着孙泽仲。“不满意的话,就把他休了,我绝对支持你。”
“谢谢你的关心,我们好得很。”孙泽仲紧紧环着焕娣,恨恨地瞪着蛇蝎美人,暗自庆幸今天有跟来。
“我问的是焕娣,又不是你,你插什么嘴!”茤萸唯恐天下不乱地继续说,“焕娣,他到底对你好不好?你老实说没关系。”
“他对我很好很好,真的很好很好,你不要怪他。”焕娣担心茤萸继续找他的麻烦,再三强调他对自己的好。
她知道茤萸是在为以前的自己出气,但她对以前的事没有钝角,她现在的记忆丛是他对自己的好,因此总会忍不住为他抱屈。
“焕娣,你一直说他对你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总要举个例子来听听吧?”茤萸不轻易放过这个话题。
这场车祸改变了很多事,除了让焕娣性格大改造,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一般,另一个最大的转变就是孙泽仲。
他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虽然还是一张没什么表情的死人脸,蛤他对待焕娣的方式和态度却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不再冰冷无情,取而代之的是温柔多情。
“他每天下班都会陪我看电视、聊天,帮我找我想看的DVD,帮我按摩手脚,每隔几个小时就会打电话回家查勤,还有拿我当神猪养……”说到最后两项时,她的语气像在抱怨,但嘴角却是呈现最闰的上扬曲线。
“这是做人家老公最基本的条件,哪有多好?”茤萸嘴里虽然一直找孙泽仲麻烦,但心里却很替焕娣迟来的幸福感到开心。
不管他的转变是一时的,还是真的彻底觉悟了,她都乐观其成,真心替焕娣高兴。
“茤萸,不管你现在是怎么想我的,我都很感谢你。”对于丁茤萸的挑唆,孙泽仲没有任何愤恨,反倒诚挚地道谢。“因为你是真心关心焕娣。”
“你不会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嘴软吧?”他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他是在逃避责难,还是真心的?
“不会,我没那么天真。”他露出“怎么可能”的苦笑。“但我知道你对我的所有两难都是为了焕娣,所以我还是感谢你。”
丁茤萸不发一语,深深地打量他好久好久的,终于开口。“你不是一时兴起吧?”若是的话,她绝对不会饶他!
“你有五十年的时间可以观察我。”他不慌不忙地回道。
“希望你未来五十年的表现都能像今天一样。”换句话说,她很满意他今天的表现。
“我会的。”他深情地注视着坐在身旁的娇妻,作出不悔的承诺。
“咦?今天不是我生日耶!”看着琳琅满目的闪亮珠宝玉饰,丁焕娣没有被迷惑,只有疑惑。
晚餐过后,孙泽仲没有驱车返家,反而来到一家知名的精品珠宝店,里头的每件珠宝都是六位数起跳,价值不菲。
“送你礼物不需要任何理由。”他的话说得好听,目的在掩饰心虚。结婚五年来,他没送过她任何礼物,这是迟来的补偿。“我想要你戴着我送的礼物,想着我。”
“我不知道要选什么……”她喜欢珠宝设计,却不喜欢配戴珠宝,而且这里的珠宝都太过华丽,不适合她。
“我们店里的珠宝是全台湾最好的,你喜欢钻石还是翡翠?我可以帮你介绍。”训练有素的店员打从他们一进门就紧紧点着他们,拥有一双精明锐眼的她,一眼就看出他们身价不凡,绝对是非常有潜力的客户。
尤其是眼前的帅哥,长得又帅又有型,一看就知道是有钱的贵公子,当然要用力地给他招呼喽!
焕娣退后一步,倚在孙泽仲的身上,眉头微微耸起,不喜欢店员的紧迫盯人。
“我们想自己慢慢看。”孙泽仲伸手搅着焕娣的肩,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很有魄力。
“喔。那……那你们慢慢看,有需要时,再喊我一声。”女店员被他的冷脸吓到,不敢再多待一秒,话一说完就立刻消失,不敢再贪看帅哥。
“哇~~你连声音都没放大耶,她们居然就乖乖听话,你是怎么办到的?快教我!”没看他板起脸或放大音量,但他就是有办法达到吓阻的效果,比獒犬还好用。
“你学这干么?”他环着焕娣的腰,减轻她脚的载重量,慢慢绕着展示柜走。
“吓人啊!”她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回道。这招绝对可以吓阻不受欢迎的推销员,超好用的。
他叹了一口气,开始传授“吓人”秘术。“最重要的是忘乎所以而不是音量,要非常、不容质疑,而且表情要严肃。”
“喔……像这样吗?”表了一下喉咙,故意压低声音,凝着一张俏脸,学他刚才说话的证据。“我们想自己慢慢看,我说得像不像?有没有很有魄力的感觉?”
“嗯……很有魄力。”她的声音天生柔又娇,再怎么刻意也不具威胁性。但看着她期待的小脸蛋,善意的谎言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太好了,以后我都要这样吓人!”
第9章(2)
她纯真的笑颜让他的表情也跟着放松。“来,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我不喜欢太华丽的设计。”
“你不想要一件我送的礼物吗?”
“嗯……”她想要拥有他送的礼物。“那就……你选吧。”
他挽着她慢慢走,眼睛快速描过店里的物品,突然,他的视线定在一个晶莹剔透又带着绿光的手镯上。
“我想看那个镯子。”他招呼店员,指着玻璃橱窗里头的翠玉手镯。
“先生,你的眼光真好!”店员小心翼翼地拿出价值不菲的镯子,交给孙泽仲。“这个是玻璃种又会放光,而且还带有一大截绿,颜色还是顶极的金丝绿,非常漂亮又罕见呢!很多人都很喜欢,只可惜手围太小,戴不进去。”
“你要不要试试?”他将手镯交给焕娣,要她试戴。
她接过,试着套进左手,但戴到一半就卡住。“不行哪,我戴不进去。”
“没问题,我来帮你。”店员接过手镯,拿到柜台,小心放在锦盒里,接着拿起一瓶儿油沫在她的手腕处。“你的手骨很软又小,只要抹上婴儿油就可以轻松戴进去了。你看,这不是进去了吗?哇~~你的皮肤很白,戴上这只手镯好好看喔!”
焕娣新奇地透着灯光看手上的手镯。剔透带着绿光的色泽,中间有一截约三公分宽的绿,颜色娇嫩翠绿,衬得她的肤色更加莹白,还真的满好看的。
“这只手镯多少钱?”她对翠玉的价钱没什么概念,但这只的成色很棒,几十万元应该跑不掉吧?
“五百八十万。”
“好贵!”
“这已经是很便宜的特惠价了。要不是这只手镯的手围太小,价格会高一倍以上。”
“请帮我拿下来。”贵得离谱,不值得买。
“小姐,你戴起来真的很好看耶!你看看这个含水度,又带萤光,还有一截绿,是顶级的金丝种,很少见耶!”店员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游说。“而且,玉是有灵气的,可以帮主人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呢!”
“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原本没在意的孙泽仲,开始有兴致听了。“怎么说?”他没接触过玉呀、珠宝这些女人的东西,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看到真正的金主开口,女店员立刻加油添醋地说。“我们有一个客人,年纪很大了,有一次跌倒,家人都担心她受重伤,没想到她只是手上的镯子断掉,人一点事都没有。这是客人的亲身经历,不是我乱说的喔!”
“我不——”焕娣才开口要回绝,孙泽仲就已经拿出无限卡,交给让员刷了。
“我们买了。”
“谢谢!”想到业绩资金,女店员笑得合不拢嘴。
“太贵了啦!”两人走出店家的时候,焕娣忍不住恭怨。
她知道他负担得起,但总觉得花几百万一只镯子太浪费。
“只要能让你化险为夷,就不嫌贵。”
“你怎么这么好骗!店员的话怎么能听。”亏他还是做大生意的人呢,居然这么容易上当。
“宁可信其有。”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求她的平安。
“傻瓜……”轻柔带着亲昵的称呼,不像在骂人,比较像情人间的昵称,瞬间拉近两人间的距离。
从他认真又凝重的神情,她明白他不是随口说,他是真的将她的安危放在心上。
她不记得以前的他是什么德行,她只知道他现在对她很好很好,凡事将她摆在第一顺位,以她为重,宠她、疼她。
姑且不论他气宇轩昂的出色外表,光是他悉心呵护的温柔举动,就足以软化她层层防备的心。
要爱上这个男人,太容易了。
一直小心守护的心,慢慢、慢慢地失守中……
拥靠在床头舒适的大靠枕,手上的书看不到两行就被丁焕娣放到一旁,再一次举起左手,欣赏剔透翠绿的手镯,没多久心思就跑到隔壁房的男人身上。
今天他买镯子送她时,理由是希望她看到镯子就想起他。她暗自庆幸他不知道就算没有镯子,他依然一直在她心头绕。
她出院回家——她竟然可以将这里当成家了——那天,孙泽仲原本要跟她住在同一个房间,甚至愿意委屈地睡床边的沙发床,就只为了可以在夜里照顾她。
当然,他的提议被她的尖叫声否决掉了,换专业看护守着她,但他每天临睡前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她床边,探望她是否一切安好。
大多时候,她都还在睡。他没吵醒她,确认她安好后就离开房间。有好几次她还没入睡,但发现他进房后,立刻闭上双眼假睡。她发觉他都会将手放在她的鼻子下方,小心翼翼地查探她的呼吸,确定她还活着。
老实说,她第一次发现时,被他怪异的举动吓到,等他离开问了淑华才知道,这是他每天早晚必做的“仪式”。
淑华还说,只要看到他虔诚又带着惧怕的眼神,都会有股想哭的冲动。
自从发觉他怪异的“习惯”过后,她每天都会撑着沉重的眼皮等待他的“仪式”,就算她现在已经生龙活虎,淑华也搬出去住在另一个房间,他还是持续这个习惯。
刚开始,她单纯只是好奇他为什么要探她的呼吸,直到这几天,她才突然领悟到,他只是单纯地想确定她还活着,那场意外彻底吓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