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可以?
她的欲望其实很少,只想好好经营她的租书店,不过现在已经不可能了,这小小的愿望只好收藏起来。
“我知道,谢谢你,之礼,你真的很疼我。”比起母亲,她幸运太多了,纵然明白父亲对母亲真有感情,但那种冷漠的态度实在令她无法接受。
“笨蛋,你是我妻子,我不疼你要疼谁?对了,我已经正式升为总经理,也跟公司告假了,下个月初,我带你去一趟欧洲散心。”
“可以吗?”她抬起头问。
“当然可以。”
为了丈夫,牺牲一些事情,她愿意。
“要卖掉?”
“对,你的人面比较广,上次听你说有个朋友从小梦想要开租书店,如果他愿意,我可以卖给他,价钱方面可以再谈,我只要求对方是有心经营就好。”即使要卖,她也要找到合适的买主。
“立美,我真的没听错吗?这间店你花了多少心血,现在居然要轻易拱手让人,不觉得可惜吗?”金艳的质疑再次从话筒里传来。
“正因为花了很多心血,我才会无法放手,弄得自己心力交瘁。最近我开始学英文,还想去上烹饪课,所以也不会有时间去管理,在我还没弄垮之前,能找到适合的买家再好不过了。小艳,你可以帮我吗?”
“帮你当然没问题,我再问一遍,你真舍得放弃?”
不想。不想放弃。她一点都不想放弃,只是……只是此时的情况逼得她不得不放弃。
“小艳,你也知道我婆家这边的情况,婆婆有不少上流社会的朋友,有个开漫画小说租书店的媳妇总是有损她的面子,更何况之礼也升上总经理,我也得学著进步,免得缽累他;结婚後总是很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为难地做出决定,就别再问她了。
“你怎么还是这么蠢啊?你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经过通盘考量,都是为了其他人,从来没有一件事是为了你自己。我记得你结婚前跟我说过,你之所以结婚,是因为你找到一个愿意包容你,给你更多自由空间的丈夫,可是现在听听你说的话,结果你还是变成以前那个只会替别人著想、完全忘了自己的笨女人,结了婚又有什么差别?”
面对好友咄咄逼人的质问,莫立美一时竟无言反驳。
因为——一针见血。
尽管金艳说得没错,她仍想替自己解释。“也不全然是为了别人,至少开租书店是为了圆我的梦想。”这是出自真心想要替自己做的。
“呵呵。”话筒传来金艳的讪笑。“拜托,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你说要开租书店的理由是因为你想经济独立,不想再靠家人。那也是因为别人才想到自己。”
如果连这件事也不是为自己,那么她还真没有哪一件事是为了自己。
“小艳,为了别人不好吗?”
莫立美词穷了,瞬间产生困惑,毕竟她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逼问,一直以来她也认为自己没错。
从小到大,她确实总是为了别人。
为了母亲,她一下课就回来帮忙做家事:为了在父亲、大哥面前争一口气,她用功念书。在她的生命中,除了亲人便是朋友,她的所作所为出发点都是为了别人,这样错了吗?
“没什么不好,那是你的人生,我能说什么?反正有人天生劳碌命,出钱出力都是为了其他人。如果你要蠢,也没人能阻止你,只是我真的希望你花一点时间,用点脑筋好好想想究竟有没有问过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有什么是你真的想要而不是因为其他人的缘故。好好想想吧,如果真的想不到,那表示你还不了解自己,我可以介绍一名不错的心理医生给你。”她到底想要什么?好友的话如同闪电狠狠劈中莫立美的脑袋。
——她想要什么?
——她能要什么?
她的脑袋瞬间一片空白。
想要……什么?如今她有一个很爱她、很关心她的丈夫,她已经够满足了,别无奢求。
做人要懂得知足,才能过得比较幸福快乐,不是吗?
“想什么?”徐之礼端了两杯咖啡走过来,递给她後,一手环上她的腰。此刻,他们站在塞纳河边,一手是刚烤出来的希腊三明治,一手是香醇浓郁的咖啡,眺望对面的大教堂,桥的两边尽是美丽的画作。灿烂金阳荡漾在河面上,粼粼波光格外迷人,气氛美好,身边的男人更是美好。
“这里好美。”
“喜欢的话,以後常带你来,晚上这边还有搭船游河,吃饱後我们再过去。”
“好啊,只可惜你没有带相机出来,要不然就能多拍一些照片回去给之雅看,这附近应该有卖立可拍的照相机吧?我们买个几台应该就够了。”
“何必拍照?照片永远都是照片,看见漂亮的风景,就留在脑海里,何必非要用照片来追忆?拍照挺无聊的,你只要记住来法国的时候是我陪你来不就够了?”
“可是记忆会模糊,照片不会,等以後我们老了,还能拿出来回味或是给孩子看不是吗?”她也不是很喜欢照相,不过能保有几张回忆也未尝不好。
“你已经想到生孩子了吗?”不想继续在照片上打转,徐之礼迅速转移话题。
“你……不想吗?”莫立美试探地问。“我现在也没什么事情,想说趁年经赶紧生两个孩子,也比较能自己带孩子,你还不想生是不是?”
“当然不是,只是我刚升上总经理,公司的事情比较忙,会抽不出时间照顾你们。”他亲吻妻子的脸颊,希望她能体恤他分身乏术。“我很重视家庭,希望能当个称职的父亲。而不是一天到晚将事情扔给你,埋头在公司上班,连小孩的成长也没有参与到,再等一年,好吗?”莫立美听见丈夫已经有所考量,而且还是非常尽责的想法,心不禁暖了。
“好。”跟从小就将事情丢给母亲一人打理的父亲相比,遇上徐之礼,她是幸福的。
“谢谢你。”他说。
“谢什么,我们是夫妻,当然要互相扶持、体谅。”她柔声回应。
“走吧。去吃晚饭,然後去搭船。”
幸福是什么?
幸福就是所爱的人都在身边并且平安,这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至於物质上的欲望,她并不追求,她更重视心灵层面,她想她必定能和之礼白头偕老。
不过当下,她有一点点不太幸福,因为——她迷路了。
都怪夜色太迷人,巴黎铁塔太抢眼,她多贪恋几分钟,一转身,已经失去丈夫的身影。在人潮众多的塞纳河岸旁,她完全搜寻不到之礼。
怎么办?她不懂法语,英文尚可也没用,来了两天,他们已经见识到骄傲的法国人即使懂英文也不喜欢说,他们以说自己的母语自豪。
更惨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一没带手机,二口袋没钱,甚至连旅馆的位置也没记清楚,全身上不仅有一本护照,这都是因为她身边有之礼的缘故。
以往无论跟谁出门,她总是统筹策划兼领队。
要规划行程、要记住所有的事情,还要带钱,大小事情统统落在她身上,她也自然接受没有抗议,直到这次出门,当她问要准备什么时,之礼只是露出笑容要她带基本行李就好,让她顿时觉得自己还挺没用的。
而且还是没用的很甜蜜,毕竟这是头一次有人为她费心规划,让她能完全放松享受,不过难免还是会有意外。
怎么办?她迷路了,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却依然觉得甜蜜,毫不在乎,因为她相信之礼会找到她。
捧著快要见底的咖啡,她坐在塞纳河岸旁,是他们吃饭前所待的地方,旁边卖画的小贩仍在,不过客人不怎么捧场,走过去也只驻足几秒。
八点的巴黎,天色似黄昏。这大概也是她不烦恼的理由之一,著急无用,烦恼无用,还不如多欣赏一点美丽。
另一个理由——她相信之礼必定会找到她。
建立信心後,她的脑子开始胡思乱想。
坦白说,直到现在她依然有种不踏实感,脚底踩著浮云似的,即使没有强烈声明过,但她未曾想过自己会结婚,因为她实在不抱持能遇上一个好男人的想法,物质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能否交心才是重点。
之礼的条件非常好,可她未曾想过他会对她动心,说到这个,她还没问过他为何会喜欢她,或许待会儿能问问他理由。
他的体贴令她心动,但她的哪个优点又深深吸引他呢?
嗯……待会儿问一不好了。
“我找你那么久,你竟然呆呆站在这边?”
“我迷路了,不知道去哪里找你,你不是说如果走失就回到这边等你吗?”看见丈夫为了找自己,神情紧张,头发散乱,莫立美虽满心愧疚不舍,却还是觉得很幸福,这种建筑在别人身上的快乐似乎很要不得呢。
找到人後,徐之礼终於放下心里的紧张。
是,他确实说过这句话,不过前提是她要站对地方。徐之礼望著河岸对面,放弃跟她解释她跑错地方了,幸好他猜想立美有可能认错地方,要不然他差点要去报警。
“你一点都不怕我找不到你吗?”和妻子镇定轻松的表情相比,他这个找人的人反倒比较像迷路,一路紧张兮兮。
“你比我聪明,我想你一定能找到我,而且才十分钟,再不行的话,我可以搭计程车回旅馆。”至少她记得旅馆的名称,不幸中的大幸。
十分钟……只有十分钟而已?怎么他却觉得好像经过好几个钟头。
买完票,一回头,看不见立美的身影,他立刻明白糟了。
河岸边到处是游客,即使天色依然偏亮,也不方便寻人,他在河岸不停搜寻,最後想起自己的叮咛,沿路回头找,仍旧找不到人,他开始紧张了,担心她是不是被拐走。
说来好笑,立美也不是三岁小孩子,他却怕傻傻的她被轻易骗走,短短十分钟的时间,他度分如年,再次体认到只要牵扯到妻子的事都会让他担心不已。
除了家人以外,还没有人能令他这么挂心。
倘若是母亲迷路,他会非常镇定地沿路找回去,因为母亲的法语比他还强,说不定早就回旅馆等著骂他;假如是妹妹迷路,嗯,基本上可以放生她了,因为她肯定不会乖乖留在原地等他,既然会迷路就表示有更新鲜的事物吸引她的目光,等她的电话比较实际。
徐之礼牢牢握住她的手。“以後不要乱跑。”
“我知道了,对不起。”她没乱跑,只是多看了风景几眼,她想解释,却在发现丈夫脸上的担忧後作罢。
忘了补充,有人担心自己也是种幸福。
“之礼,我们还要去搭船吗?”
“时间来不及了,先回去吧,明天再来。”察觉妻子的手有些冰,他脱下外套替她披上。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没用,如果不是跟你出门;就算我迷路了也有好几种方法可想,不可能呆呆站在这边等你回来找,你会觉得这样的我很笨吗?”
“只要你不迷路的话。”
“这是意外啦,我不可能天天迷路,只是在你身边,我的行为能力就会变得很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麻烦?”
“一点都不,不要再乱想了。”他疼她都来不及,一点也不认为她是麻烦,就算是也是他自找麻烦,心甘情愿,“之礼……”
“嗯?”
“我很爱你。”这时候说出口最适合。结婚的时候,她说我爱你,现在是很爱,或许再过不久,会愈来愈爱,对於这个男人,她放下的感情多到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是一种幸福,她对他更有一股绝对的信任,她深信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伤害了她,之礼也不会是其中之一。
显然很意外听见这句话,徐之礼转过头,神情错愕。
莫立美笑得很甜,大胆地在他脸上印了一吻,不求回报的眼神专注在他脸上。
瞬间,徐之礼内心涌上一丝愧疚,因为他对立美的感情并没有那么深刻。甚至他觉得谈情太浪费时间又没有建设性,倒不如给她一个安定的家庭。
他的看法和立美有些出入,不过他认为自己的作法也不算有错,毕竟每个人对爱情的感觉自足有深有浅。
她的深刚好弥补他的浅,他们会幸福一辈子的。
他深信。
结束为期十二天的法国之行,他们回到台湾後,徐之礼隔天便去上班,莫立美也接到金艳的电话,说是已经帮她处理好租书店的事:她说为怕她反悔。暂时先租给对方三个月,等三个月後她确定不会反悔才会正式和对方签约。
莫立美问自己不需要出面吗?好友倒是看穿她的脆弱,说怕她舍不得,乾脆全权交给她处理就好。她想想也是,便交给好友处理,然後开始过著有点闲的日子。
早上她去上英文课,中午回来陪之雅吃饭,下午去一趟超级市场,回来开始准备晚餐,幸好婆婆比她还忙碌,几乎整天都不在家里,她也比较没有压力。
“大嫂,中午吃什么?”昨天写稿写到太晚,徐之雅睡到她踏进家门才醒。
“我煮面给你吃好不好?”徐之雅打了个呵欠,“好啊。”有得吃,她向来不挑嘴。“大嫂,你去洗照片喔?”看见桌上有个照相馆的袋子,她很自然拿起来看。
“嗯,是在法国拍的照片。”最後,她还是去买了一个立可拍,不过也没拍几张,因为她发现之礼好像不喜欢照相。
“哇,怎么这么少?”翻翻不到十张。看起来一点都不过瘾。“你们去法国怎么没多拍几张?那里很漂亮呢。”
“你去过?”
“对啊,就是三年前跟大哥还有……”就算脑子还有点迷糊,徐之雅也没忘记有些话说不得,於是立刻收口。“大哥的朋友去过一次,那里真的很美,你们没有多拍几张真可惜。”
“可是我觉得你大哥好像不喜欢拍照。”他们就连一张合照也没有,只有她趁他熟睡偷偷拍下来的照片,不过已经被她私藏起来。
“没错,大哥确实不喜欢拍照,不过上次我们带三台数位相机,我们硬这他拍照,记忆体全都拍完了,还得一张一张挑选,要不然根本不够拍。”
“之雅,可以借我看那些照片吗?”她有点羡慕。
“喔,好啊……”回答得太顺口,徐之雅差点又要踩下地雷。“我忘了,上次硬碟挂掉,那些照片也没了,大嫂,不好意思。”
“没关系,你大哥的那个朋友是谁?”
“他的同学啦,现在人在美国念书,我不记得名字了。”她心虚地回答。
“那还有其他的照片吗?”
“有啊,我去书房拿其他照片给你看。”说完,徐之雅随即去书房挖出三大本相簿。姑嫂两人就一边吃面一边欣赏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