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是,纵然没有病史可循,但凭着现行的医术,也诊断出他注定无法延续香火的事实。
有多少男人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为了怕被人知道这件事,他开始不和任何女人来往,抗拒那些温香软玉的触碰,疏离莺莺燕燕的娇啼,不知不觉间却被人传为他痛恨女人,再加上整个雷府里只有他和严长风两个大男人,时不时地,也能听见他有龙阳之癖的传言。
严长风不答反问:“那女人也喝醉了?还是清醒?”
“喝醉或清醒有何关系?”雷观月嗤了声。
“只是意图上的区别而已。”喝醉前称有意,喝醉后可能是无心。
“你是指她可能故意这么做?不,我确定她喝醉了。”他还没喝醉前,那个女人已经醉得东倒西歪了。
“对烟花女子来说,逢场作戏不是什么高段的花招,而是生存的手段。”
雷观月顿了顿,道:“即使如此也无妨。”反正不可能有女人能怀有他的子嗣。
严长风沉默的思索了片刻,才道:“倘若那女人哪天带着不知哪里来的野种,硬是栽在爷的头上,该怎么办?”
衣,日常之必需品。
在这个时代对织造品的需求量相当大,“租庸调”里更明定,丁男庸调出绢,成为府方相当重要的收入,盛产丝的州县必须上贡规定数量的丝织品,织造品亦成为一种能代替货币的交换物。
雷观月在任官职之前,已是民间赫赫有名的富裕染布商,制作出的花纹和染色令太平公主极为赞赏,于是将他延揽进朝廷,先从内作使绫匠开始,直到现在成为织染署署令。
是以,雷观月官职虽小,却富可敌国,易招来觊觎。
“哼。”雷观月轻哼了声,眉宇间尽是嘲弄,“如果她有胆子把别人的孩子赖在我头上,到时候也不是没方法验证。”
“是没错,但是爷最害怕别人知道的隐情,恐怕会禁不起这么一闹,而露了馅。”严长风强调。
想要不暴露雷观月“无后”,却又能令对方死心的方法不是没有,只是有不小的风险。
闻言,雷观月无话可说。
“倘若滴血验亲,找叶大夫应该没问题,毕竟爷也只信任他。”严长风口中的叶大夫是个眼瞎耳聋且哑巴的大夫。
“哼。”雷观月冷哼了声。
他确实无法轻易相信任何人,那位叶大夫是严长风替他找来的,医术高明与否不在讨论的范围内,只知道他也是经过一段风浪之人,身体的缺陷也是因此而来,于是更加谨言慎行,才让他看病。
但是疑心还在,幸好叶大夫的居所远离长安,往来长安需要花上一段时间,当然他给予的诊金也很丰厚。
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人,他向来不吝啬。
“把叶大夫叫来要多久时间?”雷观月突问。
“日前叶大夫出外行医,我们派人请他过来的往返时间来说,至少要三个月后吧。”严长风想了下,“或者爷想找其它大夫?反正看的不是您,只要在其它地方碰面的话──”
“你活不过二十岁……”雷观月突然喃喃低语,继而炯亮的眸光射向严长风,脸上的神情介于疯狂与恶意的理性间,“最先替我看病的那个大夫曾经这么说过。可如今,说我命硬也好,阎王爷施舍也好,我还是活下来了,这个秘密也保守了这么多年,且在我有生之年,除了你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是吧?”
即使是待在雷观月身边多年的严长风,每每见到他这副神情,仍是胆寒。
好吧,他的主子已经表明除了还能信任的叶大夫外,其它人都不行。
“爷打算怎么做?”
雷观月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着桌上的菜肴,没了食欲。
“找到她,把叶大夫叫来,证明她的肚子里即使有孩子也不可能是我的,然后要她滚。”
没错,不是证明给自己看,而是证明给那女人看,彻底打消她的任何歹念。
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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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不少的严长风,很快从被雇来送雷观月回来的车夫那儿,问出是在哪儿接送他的。
正月十六的夜晚,长安到处喧嚣热闹,严长风驾着马车,驶向平康坊东三曲的底端,在抵达目的地后,开口询问:“爷,是这间吗?”
马车的车帘被撩起,又很快放下。
“嗯。”雷观月轻应了声。
他隐约记得走进一间门外有棵大树的房子,大树上还挂了条女人的画帛在那儿飘呀荡的,进入大门之前随风翻飞到他的面前,扬起一阵女人家的脂粉味。
说来,这可能是他除了“身体的记忆”外,最后用脑子记下来的记忆──画帛还在,所以应该没错。
“听说这间僦舍的主人是个名叫笙歌的高级妓女。”
在平康坊里拥有独自一幢屋子的妓女较多,大部分都是被皇族政要给豢养的高级娼妓,和妓女巷的妓女地位明显不同。
笙歌?是那女人的名字?
脑海中瞬间闪过一张笑容无害的鹅蛋脸,雷观月如何联想都无法把名字和人给搭上边。
“要直接敲门吗?”严长风的问句打断了他的思绪。
雷观月推开车帘探出身,严长风立刻替他取来踏脚凳。
“早点解决,我不想在这里停留太久。”雷观月语气满是嫌恶。
没一会儿,两人来到僦舍的门口,正当严长风举起手打算敲门时,一个娇媚的女音先响起来。
“两位大爷是想找笙歌?”
两人同时回头,看见一名衣着袒露,姿态妖魅的女人倚着旁边的大树,一双媚眼绕着他们两人上下打转,看起来像在衡量他们腰包有多满,来头有多大。
仍是前一夜装扮的雷观月在面具后不耐地蹙紧眉。
世风日下,肤浅愚昧的女人也能满街跑了。
不对,这里是高级妓女聚集的巷曲,有这种女人一点也不奇怪。
“继续。”雷观月厌恶地别开眼,催促严长风的语气听不出急切。
“笙歌不在。”那女人凑了过来,软绵绵的小手一把拉住严长风,话却是对着雷观月说的。
所谓的高级妓女,除了懂得察言观色,阿谀奉承,承欢讨好外,最重要的就是拥有能够洞察谁是大爷的眼力,才不会傻得失去攀上富贵的机会。
“笙歌现在陪某位不能说出名字的大人赏灯去了,如果两位爷有需要的话,藤嫣也能陪你们……”
“走了。”雷观月话才出口,人已经离开一段距离,朝马车走去。
严长风立刻甩开女人的手,头也不回地追上去。
“爷,该怎么办?要去找吗?”
“怎么找?连她陪着哪位大人,在哪儿赏灯都没个头绪,你倒是告诉我该怎么找?”雷观月重重地踩上踏脚凳,重重地坐下,引起马车一阵动荡,马儿不禁躁动了起来。
严长风连忙安抚马匹,不晓得主子为何发脾气。
唯一可能的原因是碰上了女人。不是他在说,主子讨厌女人靠近的程度,就跟老鼠讨厌猫一样。
马车内的雷观月,修长的腿交迭,双手搁在膝盖上,姿态优雅,但浑身散发出若隐若现的怒火。
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
虽然不认为在醉得记忆丧失,只有身体有所感觉的情况下,做出那种事并不算真正有做,但是,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去找另一个男人吧!
他不是生气!
只是不管怎么想都不舒坦,一股难堪的闷恼在胸腔中蔓延开来,考验着他对这件事情冷静思考的理智,而非不断想着该如何当面羞辱那个没有节操的女人。
他真的不是生气!
毕竟连那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都还不晓得,充其量只是睡了一晚,是个不值得挂心的女人。
他只是对这种女人感到不悦而已。
“或许可以到大存福寺去看看。”严长风的声音配着马蹄传入马车内。
在回到雷府所在的延寿坊之前,小小绕一段路的话,可以经过大存福寺所在的开化坊,尤其开化坊离皇城近,王公贵族们也爱到那里去,往年大存福寺的花灯都是数一数二的,也许能先从那里下手找找看。
“大存福寺今日人潮肯定比昨天更多,大海捞针这种事最愚蠢。”雷观月冷嗤。
“所以爷的意思是打道回府了。”
没有得到雷观月的回答,严长风当他默认了,掉转马匹前进的方向,笔直朝延寿坊而去。
“就去看看吧。”片刻后,雷观月做出和稍早的话不同的决定。
严长风一愣,忙将马车的方向再做调整。
马车内,雷观月伸手取下面具。
你头戴帷帽,还戴面具,难道不会觉得难受吗?今天是上元节,要好好感受节庆的气氛才对……
他不是想着那个女人,也不是想去做大海捞针这种蠢事,只是想在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狠狠骂她一顿而已。
没错,只是想狠狠骂那个连他是谁都不晓得,就敢这么对他说的女人。
原本用不着两刻钟的路程,由于越晚大街上人群车马不减反增,他们花了比从家里出发到平康坊还要更多的时间才到大存福寺。
意料之内的,大存福寺无论里里外外,人潮汹涌,在快要到达坊门前就令雷观月打消进去的念头,想掉头回家。
“看情况要把马车驶进去很困难,要放弃吗?”严长风问。
雷观月平时体力就不是很好,前一晚独自一人上平康坊赏灯已经用掉他太多精力,即使睡到入夜才醒,还是有气无力,所以今天才搭马车出来,如果现在要他走近人满为患的开化坊,等同要他的命。
他可以选择放弃。
偏偏又不甘心。人都已经来到这里了,若因为这破败的身躯而错过可能找得到那女人的机会,怎么想都令人不悦。虽说,等到明天再去她的僦舍找也可以,但是有些人就是那样……该怎么说去了……
对!反骨!
正好他天生是个喜欢挑战极限的人。
“走吧。”雷观月清冷的嗓音传出。
没多久,他们在坊门外跟着排队的人潮,等着进入开化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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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欺世,廉半仙。
认识她,或听过她大名的人都这么称呼她。
她是个药师,虽然不怎么积极的悬壶济世,但她用的“药材”都是一般百姓也能轻易取得的,而且她只收药材的钱,所以挺多人来找她看病的。
虽然,最后是好坏掺半的评价就是了。
也有人说她的“廉欺世”,是“毫无廉耻的欺骗世人”的意思。
无论骂声或褒奖对她而言都不是那么重要,有人来找她看病,她能喂饱自己,还能有时间打打混就够了。
许是了解她这种过分随遇而安的性子,从小到大的好友笙歌总说她乐观得令人厌恶。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那么乐观啊,像现在,我不是很着急地在替你寻找爹娘了吗?所以你就别哭啦!”廉欺世一手拿着冰糖葫芦,一手牵着个约莫三岁大的孩子,在大存福寺丈外的距离,优闲的走着,说是在替路上牵错手、认错娘的小鬼头着急寻找父母,实在一点都不像。
小孩子似乎也能感觉跟错了人,原本抽抽噎噎的啜泣,因为不安和四周没有半张熟识脸庞的人群,放声大哭起来。
“哎呀,不然这个给你吃,我的小祖宗,你别哭啦。”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排了好久队伍才买到的冰糖葫芦,她的幽怨可想而知。
可小孩皱紧眉头,不准备买眼前这个看起来不怎么正经的女人的帐。
“虽然我稍微舔过,也吃了一颗,至少算刚买的,就当我嘴馋跟你要了一颗,你快快拿去堵住嘴,别再给我大哭了。”廉欺世维持无害的笑脸,说着可恶的话。
大致上来说,她是不讨厌小孩,如果他们永远都天真的傻笑的话。
在她又哄又威胁了好一阵子之后,小鬼头终于收起彷佛永远不会干的泪水和哭声,专心舔起冰糖葫芦。
“麻烦……”嘴巴上这么说,廉欺世在见到小鬼吃甜露出的满足表情,也只好盘算等会儿再排一次队,解馋了。
在大存福寺外逢人就问有没有弄丢孩子,一刻钟过后她也觉得有些累了,小孩在吃完冰糖葫芦后,打了个呵欠,便抱着她的腿打盹,如今正安静地躺在她怀里睡觉。
“说来我也累啦,怎么就没有人把我像孩子一样抱着睡?”廉欺世埋怨着,怀里的小鬼不甚安稳地扭动了一下,她赶紧噤声,然后四处看了看,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冲上去霸占那个好不容易空出来的位置,眼角余光还瞄到慢了一步的人悔恨的神情。
“哈哈,小鬼呀小鬼,这下你可以好好睡了吧。”她低下头查看怀中孩童有无被惊醒的迹象,确定没事后,轻抚他的细发,开心低吟。
“姑娘,你坐在这里,影响了其它人的进出。”
听不出喜怒的声音从她头上落下。
廉欺世看了看自己坐的地方──原来正好在庙门正中央的石阶上。
想起刚才抢输她的人的表情,突然惊觉,原来不是自己快,而是那人在犹豫该不该坐在这里挡道,没想到被她抢先一步,才后悔自己太慢。
但她的腿实在要断了,尤其在享受过坐下的舒服,再也不想站起来挪动半步。于是廉欺世决定移动屁股,让出一个小小的空间,给那人过。
“姑娘,这里是正门,请你不要故意挡在这里。”
故意?她看起来像故意吗?况且她身边也都是人啊,为何不叫他们让让?
想是这么想,可挡道确实是她不对,只好皱皱脸,抹平笙歌口中万年太平的笑容,勉强拉下嘴角,抬起头,佯作可怜兮兮的道:“这位公子,我的孩子实在累了,我想让他好好休息,所以才坐在这里,并不是刻意要挡大家的路的。”
廉欺世的视线首先对上一张面无表情的脸,跟着注意到他身后站着一个打扮特殊的人。
深蓝接近黑的衣袍下,不是穿着寻常的白褥,而是比外袍更深的黑色制裳,像第二层皮肤牢牢包裹着全身,没有露出丝毫一块皮肤的颜色,帷帽下隐约可以看见一张面具,那张面具怎么有点眼熟……
廉欺世认识的人里,会戴面具的人根本数不出半个,所以要猜出是昨晚和她同床共枕又什么都做了的男人,实在不需花太多时间。
几乎是一认定对方可能和她曾经“很熟”,廉欺世随即从石阶上弹起身,不待距离她比较近的男人说话,径自改口道:“这位公子你说的真是一点都没错,我实在不该坐在这里阻挡大家的去路,在神佛的面前犯错,是会立刻遭到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