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主子赶出去,他的工作量肯定能减少许多。
雷观月慢慢地抬起眉峰,“为什么累了两天了,我还得陪你去赏灯?”
“延寿坊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的花灯我没看过,尽尽地主之谊,我想你不会小气拒绝。”
“如果我度量就这么小呢?”他慢吞吞地反问。
“不然我们在附近走一走嘛!”廉欺世退而求其次的说。
“爷若离开,属下也会轻松点。”连严长风都决定倒戈。
雷观月只是闷不吭声地瞪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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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想自己其实很容易被说服。
上元节的第一天,在严长风的几句建议之下,他到了平康坊赏灯;第二天,为了找到那个和他有露水姻缘的女人,又到了平康坊,结呆却是在大存福寺意外找到她;第三天,也就是今天,又被说服出来散步。
雷观月一身出门必备的装扮,双手轻轻交叠在腹部,姿态优雅地行走着,同时不着痕迹观察身旁的廉欺世。
生性随兴自在,不像寻常女子一样梳成高高的发髻,她只是简单的绑了两条宽松发辫,上半身着比天空蓝更蓝些的染色绫,下半身的长裙则是由粉蓝到蓝紫的渐层染色绫,并在肩颈四周围绕着一条墨绿色的画帛,烘托她那双如小动物般纯洁无害的黑眼,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没有杀伤力。
跟强烈的个性表现出来的一样。廉欺世连走路的步伐都很有自己的味道。
他刻意执了人烟稀少的巷曲钻,她似乎一点也不以为意,唇畔含着隐隐笑痕,随时用亮晶晶的眸子留意周遭事物。
“延寿坊比较安静,是不是这里的人都很害羞?”她突然回过头,对上他的视线,漾开了唇,笑问。
窄巷里没有特殊的花灯,仅有家家户户都挂上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远方还能听见不知是坊内还是坊外的歌乐声,让这条窄巷散发出一种狂欢后的宁静安逸感。
“如果不喜欢,可以马上回去。”雷观月总有办法硬扭曲别人的意思。
廉欺世愉快地耸耸肩,“不会啊,这里非常适合散步,今天还算是上元节,要找到如此静谧的地方真不容易。”
“你不是喜欢热闹?”他忍不住问。
“是一直待在屋子里安静得怪可怕而己。”廉欺世皱了皱鼻子,一脸反感。
他突然发现她的五官非常灵活。
除了那双小动物般圆润的黑眸能够传达出她的思绪感觉外,几乎是她想要的表情,都能轻易表现出来。
——真是不可思议。
廉欺世拢紧围绕在脖子上的画帛,阻挡春寒料峭的冷风,继续说。“其实热闹或安静都好,最主要是有事可做。我确实满享受在工作时逮到机会发发小呆那种忙里偷闲的感觉,要是什么都不做光发呆,可很无聊……啊,那边有只猫,我们跟着它走,好不好?”
她虽用了问句,坚定的步伐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雷观月默不作声,跟了过去,随即注意到那是只“白蹄”的黑猫。
无论猫狗,生有和毛皮颜色不同的“白色脚掌”,向来被视为不祥的征兆,几乎出生便注定会被弃养。
不祥的征兆,像他一样。
“啊,它转弯了,快点快点!”廉欺世注意到白蹄黑猫消失在巷口,忙不迭地招手,要雷观月跟上。
“那是白蹄。”他用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说。
她回过头来,沉默了一下,接着露出赞赏的笑容,“想不到你这么快就帮它取好名字了!白蹄,真适合它。”
适合?这是故意影射什么吗?
有种人出生时就有不能见光的白皮肤,发色极淡,偶尔也会有眼珠子像他这样是红色的,这类人被称为“白子”。他并非天生如此,可同样畏光,发色肤色眸色和旁人不同,于是也常被人戏称白子。
白子之意,说穿了和白蹄并无两样,都是不祥的存在。
“白蹄,白蹄,你去哪儿啦?”廉欺世马上用这个新名字呼唤那只黑猫。
雷观月伫立在原地不动。
“白蹄不是名字,是不祥的象征。”他的声音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晦。
“嗯……那么实际上真的是吗?”她到处找白蹄黑猫,同时朝他扔出心里的疑问。“因为好事者多言,才把白蹄当作是一种不祥的存在,即使是三国时代,刘公骑了白蹄马命丧白帝城,真的全是马的关系吗?”
“就是因为他不听劝,坚持骑白蹄马,才会命丧白帝城。”他说着世人知道的传说,却没有解释两者间的原因。
“所以跟马到底有什么关系嘛?马摔倒了?还是把刘公甩下马背?就算如此,不是白蹄的马也会有出这种岔子的时候吧!我看不出来跟马有什么关系。”找不到白蹄黑猫,廉欺世回到他面前,认真的分析给他听。
其实白蹄、白子是不是不祥,被这么戏称的他最渭楚,只是不能接受有个人毫无道理的否定,不问利益便替他说出那些疑问,如同他心里不断为自己辩解的声音。
而他,为何这么迟才遇见这样的人?
“……你不相信有不祥之物这类的传闻?”他的嗓音有些沙哑。
廉欺世用手压住随着夜风吹拂而飘飞的几绺发丝。嘴角的笑添了抹和平的味道。
“我相信传说,也相信人们口中的无稽之谈,不过前提是不能让我有所疑虑。如果带着怀疑的话,就不算相信了。所以你只要能消除我的疑虑,证明白蹄真的和不祥有所关联,我会相信。”
他能证明吗?
不,永远也不可能办到,因为他没有招来灾厄不祥的能力啊!
如果没戴面具的话,廉欺世一定会瞧见他现在的表情充满了惊讶和喜悦的矛盾,混合出一种怪异却直率的神色。
原来,他一直在等着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
“如呆真的能带来不祥之兆的话,或许好一点。”雷观月低喃。
“啊,我懂我懂,要当坏人就当真正让人害怕的,不然很失败,是这个意思吧。”廉欺世暖昧地推了推他,一副她了解的脸色。
雷观月高深英测的睨了她一眼,“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哈哈,我们去找白蹄吧。”她指着前方,挂满了各色珠珠串串的手,一动,随即响起玉石碰撞的渭脆声响。她另一只手在袖子里摸紊着。
“找到了!还好我有带出来。”她很开心地拿出一个小绣袋。
“什么东西?”
“橘子皮。”打开袋口,她挑出一片橘子皮,往嘴里塞。
“不吃果肉反吃皮?”雷观月的声音有着嫌恶。
“不不,果肉已经吃完啦,剩下的橘子皮也能拿来吃,你不知道吗?橘子皮可以拿来风干用蜜酿,等到春天的时候就能吃,很好吃的。”她一边咬,一边拿了一块要给他。
雷观月没有伸手去拿。
“如果你是怕被人看的话,这里没人,拿下面具和帽子吧,光看我都觉得闷了。”
雷观月拒绝做出吃橘子皮的蠢事,但对她的提议倒是起了犹豫。
雷府附近的土地和房子几乎都是他的,原因不难猜想是和他自身有关。所以在这附近散步,不太可能遇上路人,但他的不安感作祟,才会做这身打扮。
何况他不能预测会被她带往哪里。
“不了,这样就好。”他拒绝。
廉欺世耸耸肩,继续往前走,在下一个转角看见白蹄黑猫趴在墙上摇着尾巴睡觉。
“死巷了,往回走吧。”雷观月完全没有停留的意思。
她想了想,轻唤了声。“白蹄。”
黑猫没有理会。
“好吧,我确实和动物很不投缘。”试过后,她便不再坚持,乖乖走出死巷。
“是名字的关系。”
廉欺世又浮现思索的神色,“你是指它另外有别的名字?这也不无可能……以前我家有头大黄牛,我叫它荷花,我娘说它是秀秀,我爹喊它黄妹。我想白蹄只是需要时间适应它的新名字。”
“也许它根本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挖苦着。
“你怎么如此不看好自己取的名字啊?取名字是要用爱去取的啊。”半侧过螓首,她笑眯了眼,拍拍左胸睨。
有那么一瞬问,他以为听见那颗不争气的心,跳动的声音。
因为来得太突然,消失得急促,还没来得及感觉就无影无踪。雷观月伸手探向左胸口,猜想虚弱的身子是不是又在和他这个主人抗议。
“怎么了?”察觉他驻足停留,廉欺世又走了回来,“想要用充满爱的声音呼唤白蹄吗?”
雷观月没有答腔,右手用力贴紧左胸口,寻找微弱的心跳。
偶尔他会觉得这颗心实在太不争气,常常令他怀疑自己是否活着。好不容易找到心跳后,他才松了口气。
“没事了。”
嗯,这三个字的意思是“之前有事”。廉欺世忖度着,见他没有要说的意思,也不打算追问。
第3章(2)
两人并肩走了一段距离。
雷观月心不在焉跟着她走,没注意方向。
“你是白子吗?”沉默了好一会儿,廉欺世哪壶不开提哪壶。
“说不是,你会相信吗?”几乎是直觉反应,雷观月立刻冒出酸讽的话。
“不能说相信,不过我不了解你的状况,所以不能妄下断论。”白子特殊的外表,总令他们亟欲否认自己身为白子的事实。
不过,跟以前她看过的白子比较起来,她总觉得他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她那听来比谈论天气更不在乎的口吻,惹恼了雷观月。
“那要如何证明你才会相信?或者干脆教我如何证明白子和我的不同好了!”他像只竖起尖剌的刺猬,句句带剌。
“这的确有点难。”廉欺世严肃地颔首,“你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吗?简单的说,你现在正处于三人成虎的情况,除非出面为自己辩解,否则,曾母就要逃走啦!”
雷观月为之一愣,终于明白她的用意。
不是完全的不信任他,而是希望他自己说话,为自己说——然后,她会听。
看来,他真的碰上了怪人。
“我生病了。”须臾,他慢吞吞开口。
“嗯,嗯,非常明显。”
雷观月瞪她一眼,不开心被打断。
廉欺世比了个噤声的动作,表示不会再说话。
“起先一点征兆也没有,只是某一天,我突然流鼻血而己……突然的——”
他在那时候称为朋友的一群人面前,在他们放肆的饮洒狂欢,庆祝束发成年时,原本笑着的友人们突然一个接着一个没了声音,倒酒的动作维持着,酒已经溢满流出杯外,夹菜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庆祝的歌乐声徒留余韵,不只友人连同舞妓歌妓都用同样惊愕的眼神盯着他。
他想,如果在场仅他一人捕不懂情况的话,那问题就是出在他身上了。
带着醉意,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等到感觉口鼻间有股湿溽的感觉时,他才后知后觉探手一抹——
是鼻血。
黏稠的滴答声,在弥漫着诡谲静谧的空间里听来特别剌耳,他顺着手指的血迹往桌上看,他半满的洒、酒杯里已经血红成一片。
很奇怪,不过是鼻血而己,他却好像不用钱一样流了一缸。
他还记得自己冲出房间,奔回家的景象,仿佛自己是个第三者,看着那副身躯胡乱挥动四肢,等到跑进家门时,这个没用的身躯主人已经差点喘不过气,升天了。
宠爱儿子的双亲十分焦急,愚蠢的大夫只是频频摇头,所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仿佛预见一个前途光明的人的人生即将陨落。
从那之后,他的体力在短时间内变得很差,容易生病,注意力不能集中,做任何事都容易感到困倦,皮肤的颜色变得苍白,晒到太阳后会有灼痛的伤斑冒出来,连原本黑色的瞳孔也以可察觉的速度褪色,像染布洗久了会失去原本的色泽那样。
是的,他整个人都在褪色。
直到有一天,早上他爹来给他送药,并且叫他起床时,发现他一夜白了整头的发时,他终于崩溃了。
原本是长安赫赫有名的染布商传人,聪颖的天资和从小跟在父亲身边的学习经验,他早年已经显露出成为优秀商人的能力和气度,全在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二十,无药可医后什么都没了。
随着他的崩溃。看似美满的家庭很快也随之倾倒。
于是,外头有关他外貌引发的不祥传言甚嚣尘上,渐渐地,连他的亲娘都不敢靠近他,明明是最靠近他的亲人,竟也舍弃他选离这个家,真的就像曾参杀人一样;原本疼爱妻小的亲爹,遗寻不着能够医治唯一儿子的病的大夫后,开始玩物丧志,流连娼户。
他不懂自己做错了什么,上天为何对他如此残酷,原本理所当然的人事物,用一种无法理解的“理所当然”失去后,他一无所有。
唯一仅剩的,只有拿刀抹自己脖子的勇气了。
“所以你真的拿刀要抹脖子?”听到这里,廉欺世屏住呼吸问,并不是担心,而是看戏看到高潮时会有的自然反应。
如今说起往事己无太大介怀,但是一个比当事人更不介怀的人这么问的时候,雷观月有一种被人看戏的感觉。
“啊,毕竟人都有悲剧的天性,会不自觉的夸大其辞,再加上你还活着,所以我想确定那是不是一种夸示的说法。”廉欺世察觉他眼底的不悦,连忙解释。
对雷观月来说,这样的解释还不如闭嘴来得好。
“没有真的去死,害你怀疑了,真抱歉!”他撇嘴讽刺道。
“怎么没死成?”她的直言不讳,有时候令人厌恶。
“我奶……我祖母阻止了我。”雷观月原本想再说些什么,最后话锋一转,调回正题,不和她计较。
“喔?她说了什么鼓励你的话吗?”
“事实上,她叫我去死。”
闻言,廉欺世一阵轻笑。
“她说,如果我死了,她还省得麻烦,不需要照顾我;还说,没有毅力不能坚持的人,真的想死就快点死。”
“啥,你奶奶好有个性喔。”
雷观月有种如呆祖母还活着,一定能和她成为好朋友的错觉。
“结果你舍弃了刀子,决定发愤向上了吗?”廉欺世猜想。
“不,我气得向她挥刀,要她别靠近,并且骂说像她这样头发自然斑白的老人什么都不懂。”他省略了自己泪流满面的部分描述。
“哇,你也很有个性耶。”
听了如此火爆的场面,她就只有这句话吗?
雷观月决定当作没听到,继续说:“我祖母听了我的话,淡淡地说了一句,如呆真的不喜欢,全部剃掉不就得了。然后又说了什么,反正小孩子出生的时候都像和尚是个光头,如果我想的话,她可以替我点戒疤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