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月闻言照办,解开葫芦上的红绳及油纸,抽去葫栓。
红狐并未「咻!」—下便逃窜出来,三人看着毫无变化的现况,相顾无言。
「应该还要念一句咒,法器似都有这种安排!念对了,才能解封。」金兔儿猜道。
这倒是难题,非妙善本人,当会知道她以哪句当成封咒?
她与金兔儿猜了许许多多的佛号,一般出家人最常脱口的字句,——尝试,却无成效。
最该为去留紧张的红狐,却难得地不发一语,几乎自打金兔儿说了仙雷之事,他便开始反常。
浪费太久时间仍无收获,金兔儿提议,明日再试,今天暂且到此为止,曦月却坐在原地没起身,静静盯着朱砂葫芦,一方面回忆红狐说的「故事」,一方面假想着,若她是妙善,若她那时存的心思是扞护他,若她收红狐入葫芦,无关教训……
一句话语,窜过她意识,她直觉脱口:「喂大笨狐——」
葫芦猛然窜出烟,待烟消云散,红狐哥哥腮沉思的蠢模样,已出现在两人面前。
金兔儿一声惊呼,扑过去抱他,他仍一脸呆,不解自己是如何出来的。
曦月的猜测,并没有错,妙善施以的封咒,是她记忆之中,最不愿忘的语句,无论是十五岁的鱼巧巧,抑或五十五岁的妙善。
至于这样的不愿忘,囊括了多少原因,曦月不作多想,毕竟……已经不在了。
倒是看见红狐哥哥,她没忍住幽幽一叹。
虽明知同为红狐,却不是她想见的那一只,心同总是失落。
他虽叫红狐,却无赤红发丝,半边黑发削得极短,另半边披垂胸前,身着红黑色利落武装,五官不似般狐妖常见的媚态,这模样,要使狐媚术勾人,应该很难。
「你叹气是啥意思?!我长得让你很想叹气吗?!你这个小光头!」红狐哥哥不满她的反应,狠狠去揉她那颗无毛小脑袋瓜。
「不是啦……跟你长相无关……」算了,她不想多解释,又逃不过他的摧残,无辜无奈的模样,金兔儿在一旁,看了直发笑。
揉了好半晌,他才甘愿放过她,「不过你放我出来,我欠你一条恩情,你想讨什么,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都替你办成。」|妖类向来恩仇分得清楚,是恩就报,是仇便讨!
我想见勾陈。但她没有说出口,这个愿望,不能由别人替她完成。
「当年,她剃度下的发,你是否……仍留着?」曦月没有回答他的报恩提问,反倒风马生不相干地问了这个。
「呃,你怎么知道?」红狐瞳眸,很是意处,面上带些被看穿的窘态,自怀中取出一绺以绳系绑的墨亮发丝,是他去丢弃落发和枯叶的篓子里拾回来,一直贴身收藏着。
她怎么知道的?当然纯属猜测,一点也不意外他是会做这种事的妖,因为,她与他算是同类一—非指人或妖的同类,而是痴傻的同类。
「我也有一截很想珍藏的发丝,你若真想报恩,便带我去取回来,听说我上世过世后,卿哥……我前世未婚夫婿,将那发丝与我衣物同葬。」她说了一个城镇名。
只见红狐哥哥缓缓点头,答应了。
未曾想过,有朝一日,她会交上妖朋友,而且还一次两只。
原来,不分人或妖,皆有好有坏、有可爱有可恶、有贴心有狠心,你遇见了哪一类,全凭命运,由不得自己选择。
许在某世,你被人所伤,却受妖所救,也或许又是另一个某世,妖物害你家破人亡,又是靠着人向你伸来援手,给予温暖安抚……
她一世一世走过、历过,眼界变得宽阔,心胸不再狭窄,遇见了更多,有时是得,有时是失,她不再迟疑,向着自己唯一的心愿走去,在达成之前,她都不会停下脚步。
每一世,皆有遗憾,无论是看着旁人错过的遗憾,或是圆不了自己遗憾的遗憾。
此时,搁进她以旧僧衣裁制的灰色小荷包中,依旧鲜红亮丽的发,似火欲燃,紧贴她胸口,便是她所有的力量。
伴随她,继续前行。
「小飞红,你何时被放出来了?」
飞红正是红狐哥哥的名字,但能在「飞红」前头还加了个小字,而没被他龇牙怒瞪,数数也没几位。
——不过,会喊他小红的,根本仅有那一位。
「勾陈大人。」身为狐妖,哪只胆敢对狐中地位最崇高、已列神字辈的狐神勾陈不敬?飞红自然也不例外,弯腰躬身,致以深礼,「我早在四、五十年前就出来了,还有……可以别叫我小飞红吗?被听见了不太好……」对他的名声大大不好。
勾陈扬唇笑,对他尾句的请求,恍若未闻,只回道:「四、五十年前就出来了?何人好心助你一把?」还以为他得多关上四五百年哩。
「说到这个……勾陈大人您真不够意思,居然没想过来救一救您的同族狐孙。」
「你若是小雌狐,被关两天我就心疼死了,绝对立马出手救你,可惜你是公的,关个三十年有什么关系?」
勾陈还有脸这么反问他,飞红除了暗暗咬牙,在心底将他骂上一轮也没半字能反驳。
勾陈的重女轻男,全狐族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在他眼中,雌是宝,雄是草,宝是捧进掌心,草是踩在脚下的!
「幸好我遇上有情有义的小光头。」这句话,绝不是在暗控勾陈是无情无义……才怪!
「小光头?」勾陈眉微挑,神情慵懒俊美,多难想像这模样的他,曾经一度变得骇人恐怖,六亲不认,彷佛浑身长满尖刺,谁人靠近他,他便要将谁扎出鲜血淋漓。
那时的勾陈,飞红回想起来,也不禁毛骨悚然。
「也不能再叫她小光头,以人类来看,她不算小了,反正很难改口啦,对我来说,就算她活到一百岁,我叫她小光头还是没占她便宜一一」咦,他这番话为什么说出来,换得勾陈非常赞赏的眼神,无声附和:是呀,对我来说,就算你活到千岁,我叫你小飞红还是没占你便宜呀!
飞红索性忽略无视,继续道:「小光头是个颇有趣的人类,听她说,她还带着前世的记忆没忘,心里挂念着某人,问她是什么样的家伙,她却不肯多说,反正从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以寻他为目的,我和小兔想帮她,她也不要。」
「带着前世记忆没忘?傻子,何必呢,能忘得一干二净,该有多好。」勾陈嗤笑,不以为然。
「傻吗?我倒觉得她……太执着,寻着一个不知是否仍记得她的人,若某日真的相逢,对方用着随路人眼神看她,她该如何?」飞红好几回也想劝劝小光头,却无从开口,他对小光头了解不深,初相识时,她看上去就是个孩子,但经历又不若孩子单纯无知,有许多事,他不觉得小光头会不明了。
明了了,却仍执意去做,又岂会听劝?再者,他飞红……也不是善于劝人的货色。
「死攥着记忆,不愿松手的那一方注定要多吃苦头的。」勾陈低吐这几句话时,眸光有些微妙,飞红无法理解,总感觉勾陈所言并不单指小光头。
他正想开口多问,却见勾陈已扬袖而去,身后红瀑腾舞,丝缕淬光,沐浴朝阳之下,赤艳色泽更加绯红。
飞红一时呆了呆,丧失了喊住勾陈的先机。
勾陈向来弃雄崽如弃敝屣,拈拈衣扬走人的速度,教雄崽望尘莫及。
而让飞红呆住的原因,是勾陈脑后飞扬的红发……
怎么与当年他带小光头找着孤坟,掘了衣冠冢,她由里头取出的发丝,那般相像。
不可能不可能,小光头和勾陈大人?如何想都不可能,听说无情抛勾陈的那畜生何等可恶,践踏勾陈一片痴心,碎尸万段、挫骨扬灰都还便宜她了。
小光头哪是那种人。
飞红自行否决了这离谱念头。
认识小光头算算将近六十年,看她由孩子模样变成老尼姑,她在庵寺里吃的苦,他瞧了都爪子痒,想替她教训教训那些嘴里念经、心里却毫无宽恕的尼姑们,但她却阻止他,笑说着,她并不在意,除她心中的那个「他」,谁的喜恶、谁的歧视,她都无妨。
这般的小光头,到了这一世岁数将尽,都还能绽放无惧笑颜,说着来世再见……绝不会是坏东西。
飞红按着胸口,藏在那儿的细嫩发丝,就贴挠着赤裸胸膛,仿着最后一次见小光头,他、金兔儿与她,两妖一人,同桌喝酒,破戒的她,醉后直笑,笑带哽咽,喃念着一一
此世不见,来世见。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巧巧……」
巧巧 妙善篇
遇见一只狐妖,是我从未曾想过的事。
虽然我自小便能看见许多古怪的东西,多数皆是孤魂野鬼。
据说妖与鬼,不算是同一层级的,我见过死去的动物灵,可活生生的妖物,他是头一只。
妖,似乎比鬼魅强悍一些。
当他靠近我,总是围绕在我周身,等待时机要我帮助的鬼魅们,统统自动退散,谁也不敢近身,我觉得好新奇,耳畔少掉那些阴森鬼语,变得无比清宁。
以往每回河边浣衣,河里水鬼最爱缠我,有时我装无视无闻,他们还会故意捣蛋,将刚洗好的衣物顺流冲走,就只为获得我注意,好向我哭诉冤屈或不甘,要我为他们完成遗憾。
狐妖往河的对畔一坐,水鬼半只不存,我落得轻松,不由得对狐妖露出甜笑,并将芳名告知他。
每日,同一时辰,河畔浣衣的短短时刻,是一整日间,我最开心的时候。
为无鬼干扰的清静,也为狐妖陪我闲聊、一点也不畏惧于我,那样的快意自在。
可快意自在的日子,为时不长,当李府派人送来聘礼,我便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与李仲阳,因彼此娘亲几句戏言,指腹为婚,他年长我五岁,要说儿时有何青梅竹马情,确实有些牵强,况且,李仲阳讨厌我,货真价实的那种讨厌。
因为我能在不经意碰触他时,听见他心底,满满的唾弃。
他唾弃我爱说谎,唾我总指着树后,说着那儿站了人,唾我偶尔会凭空与谁对话、跟着谁玩。
此次的下聘,我也,不觉得他出自心甘情愿,我又何尝是?
但拒绝的理由,没有,自小我便清楚,我只能是李家人。
成亲的前一日,我与狐妖提了,明日便要远嫁之事。
不知怎地,我在心里希望,他会是生气的、会是不乐见的……我开口之前,胡思乱想了许多许多可能,但没有想像过,他只是咧嘴笑。
笑得就像……这种小事,他满不在乎。
他的不在乎,让我的在乎,变得羞耻可笑,坐进花轿那时,我才放任自己眼泪落下。
许是哭得太尽兴,反倒面对着李仲阳的那出退婚大戏,我已无泪能哭,我也不会为个无心于我的人哭,这是第一次,我没碰触到他,他丑陋肮脏的心思,却清晰传入我耳内。
我坐着原轿回去,轿顶上,听见狐妖轻轻哼歌,我猜他是看了出有趣的剧,因而心情不错,比起李仲阳的心声,那轻哼,何等悦耳动听。
之后迫干家族压力,被退婚的理由拂尽颜面,我只能在悬梁自尽与甘愿出家之间择一。
我不要舍弃生命,我才十五岁,人生还那般漫长,活着,便是希望。
当狐妖得知我欲剃度出家,他微微挑眉,面上仍是笑,不知是不懂,抑或无谓。
我喉间那句「你带我走,好吗?」如鲠在喉。
不敢说,不能说,怕说了,会得到他的拒绝。
削去长发,脖颈变得轻松凉快,此后再无须为长发而扰,应该是我对出家唯一满意之处。
方在忐忑,不知他见我无发模样,是否会取笑,他却带着一身腥红而来。
他说:「我杀了那个男人,我将他像块破布,撕裂得拼凑不回去!」
我掴他一巴掌,不为李仲阳,而是为他,杀生之罪何其沉重,犯下后的业,一世相随呀!
他未听我解释,争执之后,怒极地拂袖而去,许是觉得我不知好歹,他为我出气,我却拿他出气。
我知他性情,他正在气头上,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待他气消,再同他好好说,他会明白的,明白我并非气他杀害李仲阳,而是妖类犯过杀戒,极损自身修为。
这期间,我为李仲阳诵经回向,求他别怪狐妖,一切因我而起,这业,本该归我所有。
结果他一气,气了二十年。
他大概以为,人类的二十年,与他的二十天相去不远,所以二十年中,杳无音讯,凭我有千言万语,也无从说起,最终,徒存叹息。
他回来了。
我很欣喜,真的很欣喜,不知如何表达,这些年的心如止水,为他,涟漪再生。
他却眉宇冷淡,喊了我一声老秃驴,喊得我失意。
是呀,他仍如初见模样,犹在昨日。
而我,迈过二十年,不再是年轻的鱼巧巧。
原来,他与我,早于交会之际,步向了分歧,我会老会死,速度远较他更快,如何相伴?
不过是我幻想的黄梁一梦。
一日,庵里来的一名老高僧,见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一—「你身旁,伴了一只狐妖,对你对他,皆非好事,你天赋异禀,是修仙之缘,它则为妖物……有朝一日,它会为你而死。」
为我而死?
不,我不要他这样做,我要他自由自在,纵情干山野,无拘无束,我要他好好的。
于是,我借修行之名,随老高僧远游历练,让自己离他更远,远到不与他牵绊更深。
这一次,离开二十年的人,换成了我。
我本以为,此生两不相见,岂料,命运仍旧弄人。
多希望他不曾看见,五十五岁的我、更吻合他口中「老秃驴」的我、众妖口中,没血无情的我。
我并不憎妖,是它们贪图我修行的血肉,以为食之,便能精进修为,我才出手收服,却变成我滥伤无辜,甚至不惜为除掉我,群起攻入庵寺。
妖物侵扰佛门净地,是天所不容的重罪,非我能力能阻止。
天雷将至,在场所有的妖物,皆将灰飞烟灭。
他却在最后一刻,出现了。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可以过来!不可以!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耳畔已听闻闷闷雷鸣的凌乱之际,我取出了朱砂葫芦,抢在雷光轰落,他难以置信的面庞,化为红烟一阵,窜入葫芦,天雷落,只来得及轰向将葫芦抱进怀里的我——
我呕出鲜血,背一片灼烫。
老高僧曾言:「你若企图扭转天命,是会付出代价的。」
天雷轰碎我一魂两魄,代价便是魂体重损、数十年修行尽毁。
等同于我将成废人,死后,再没有完整的魂魄,去拥有来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