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一只猫咪从暗巷冲出来,差点和路过的礼车撞个正着。
“快点停车!”新郎韩维森不顾吉时在即,冲下车去,脱下白色的西装,抱起受伤的猫咪,对司机说:“送我们去动物医院。”
他完全不在乎雪白的燕尾服染上点点污渍,一双深邃如夜星的眼中闪着悲天悯人的光辉。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高超过一百八十、气质硬朗的男人,居然会有如此柔情的一面,但就是这种矛盾让他充满一种特殊的魅力。
“可是老板,吉时到了耶!”老板若连结婚都迟到,未来的老板娘一定会非常生气。
“现在是生命重要还是结婚重要?”韩维森面貌英挺,端正中又带有一股凛凛威严的气势,他一瞪眼,司机立刻孬了,赶紧调转方向盘往动物医院驶去。
封妍、封芸姊妹正巧经过,她们是韩维森从前的邻居。当年大家都住在眷村时,封妍崇拜这位大哥哥崇拜得要死,每天都跟在他身后,一天不见他,她都要闹半天。
小小女孩从会记事的那一刻起,心里就住进了一个人,哪怕时光变迁,这份迷蒙又深刻的情愫依然深藏在她心底,未曾消退。
可今天,她们姊妹却是要去喝他的喜酒。封妍特意地打扮——虽然她样貌平凡,身材略微圆润、五官距离完美不到十万八千里远啦,但十万七千里是有的。
可她还是想给最喜欢的大哥哥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也恰巧目睹了一切。
等到礼车远远开走,封妍还在对着韩维森的背影发呆。不管几年没见,他永远都帅到如此天翻地覆。
只可惜,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但她没有哭,听说韩维森的老婆是个美丽温柔的女人,她一定会对他很好。
韩维森的婚姻将会非常幸福。想到这里,封妍就算心再酸,也替他感到开心。
愿韩老大一辈子笑口常开……她常常这样祈祷。
“老姊,妳看够没有?”封芸拍拍她的肩膀。“我们是要去喝韩老大的喜酒,不是在这里对着他的背影发花痴。”
“妳胡说什么?”
“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出来妳肖想韩老大很久了,可如今人家要结婚了,妳死心吧!”
“我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吗?”封妍不满地道,眼角余光好像看到某个红色的东西落在地上。“咦?那是什么?”
封妍把它捡起来,一打开便傻了。
“这不会是刚才韩老大救猫时不小心弄掉的戒指吧?”封芸可以想象,未来的韩大嫂在新郎迟到、又缺少戒指的情况下,不只生气,还会喷火砍人的样子了。
封妍二话不说把戒指放进口袋里,然后跨上摩托车,用最快的速度往前飙去。
“老姊,妳去哪里?”封芸也急忙跨上她的小绵羊紧追不舍。“妳骑慢一点,好危险!”
“我要把戒指送还给韩老大!”
“妳怎么知道他会把猫送到哪家动物医院?”
“附近几条街也就那几间动物医院,我一家一家找,总能找到吧?”
“妳用不用得着这么痴心啊?”封芸从没想过,自己的姊姊居然会傻到这种程度,还一家一家找咧,等她找到天都黑了,还吃个屁喜酒。
“以前在眷村的时候,若没韩老大罩着,我们能在村里过得那样平安?小芸,做人要懂得感恩,韩老大对我们那么好,现在他有难,我们怎么可以袖手旁观?”
那是因为妳每天都跟在韩老大身后,人家就算想欺负妳也不敢动手。封芸心里想,见封妍的车子在转弯时突然失速,大惊。“老姊——”
封妍车速太快,滑倒了。
封芸赶紧停下车,就要去扶人,但封妍太紧张韩维森的事了,根本不管手肘、膝盖的擦伤,直接牵起车骑上去,又继续飙。
简直疯了!封芸暗叹一声。
幸亏老天待封妍还不错,在她寻到第六家时,终于找到韩维森了。
“韩老大,你戒指掉了。”封妍觉得老天真不公平,他一身脏污,怎么看起来还是帅到惨绝人寰?
“妳……封妍?”虽然几年不见,但她圆润润的样子仍然很好认。“妳不会是跌进水沟了吧?怎么这么狼狈?衣服破了,手脚也伤了?”
“老姊捡到你不小心掉落的婚戒,怕你有麻烦,一路飙得比飞机还快,就弄成这样了。”封芸真唾弃这个既没胆量向韩维森告白、又没勇气挥慧剑斩情丝的笨姊姊,忍不住讽她几句。
“戒指?”韩维森掏了一遍口袋,才发现戒指不见了。“封妍,谢谢妳。”多亏有她,否则未来的老婆大人要把他打成猪头了。“妳伤得重不重,我送妳去医院检查?”
司机在旁边偷哭。“老板,你继续拖延下去,未来老板娘就要把你休掉了!”
“不用、不用。”封妍急忙挥手往外走。她去医院干么,她还要赶回家打扮,妆点得美美的,让韩维森欣赏她的绝代姿容……
好吧,她长得是不怎样,总归一句话,要姿色没姿色、要身材没身材,但至少她有颗全心全意为他着想的心。
“怎么可以不用?万一伤到骨头怎么办?”韩维森很坚持。
“不会啦!”封妍当场做了一个柔软操给他看。“瞧,没事吧!”
“可是……”韩维森一向拿她当妹妹看待,总是放心不下。
“放心,我一切OK,你赶快去会场,误了吉时就麻烦了。”封妍拉着封芸急急忙忙走了,韩维森想拦也来不及。
两姊妹回了家,封妍立刻去洗澡换衣服,把自己妆点得完美无缺。封芸倒不在乎自己美不美,反正她又不是主角。
等封妍准备完毕,才拉着封芸以最快的速度飚车去喜宴会场,送上红包——她们本来是想喝喜酒啦,但因为韩维森迟到、又弄得一身脏,新娘很生气,她们到场时,两人正在大吵,差点把椅子都拿起来摔。
封妍想去劝架,却被封芸拉住。清官难断家务事,况且,这样的喜酒还能喝吗?还不如去路口吃碗阳春面配卤蛋还愉快一点。
只有封妍很担心,现在就这样吵,未来怎么得了?老天保佑,他们可得幸福才好……
第1章(1)
又失败了。
封妍把自己重重地抛在床上,双脚一踢,两只拖鞋高高地飞起再落到地上。
她今年三十——其实是实岁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但老妈说九不好,直接跳三十。
封妍躲在棉被里开始算自己是第几次联谊失败,十一、十二?还是十三?为什么她的男人运就是这么糟?
“该死的林子文,我们才认识一星期,你求个屁婚?”林子文是她的“前”男友,联谊认识的,很体贴的一个男人。
他们交往七天,她觉得似乎可以维持下去,便告诉他,自己的免疫系统有些毛病,随着年纪增长,身体可能出现更大的问题。
她本是想这就像做生意,说一是一,绝不唬咔,买回家若不满意,也允许退货。谁知他居然开口求婚,发誓照顾她一辈子。
她呆住了,没有想太多,直接丢出好人卡,跟他谢谢再联络。
回家的一路上,脑袋里闹烘烘的,直到躺在床上,理智才渐渐回笼。
“我是想告诉你,我有病,所以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以免拖累旁人、祸延子孙,你想到哪里去了?”
她用力捶两下床,不过瘾,连枕头也拿起来打,发泄了半小时,累得倒在床上喘气。
“我很寂寞,我想交男朋友,我要恋爱,可我不要结婚啊啊啊啊……”
终于,她没力气再发火,怔怔地躺在床上。为什么会这样?想找一个不结婚的男朋友,很难吗?
妹妹封芸十八岁的时候,有一阵子突然特别口渴,每天灌三、四千CC的水也解不了口干舌燥的问题,初始以为是肝火旺盛,但吃一堆黄连、绿豆黄的也没用,持续了半年,终于检查出来,她患的是干燥症,一种免疫系统的毛病,而后又变成红斑性狼疮,差点死掉。
那时,封芸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他来医院探望过一次之后,就消失了。
封芸不停地打电话给他,但他换了手机、换了家里的电话,连MSN和信箱都换了,摆明了避不见面。
封芸哭了三天,哭到又进了加护病房。
又过一个月,男人拎着水果来医院看她,他说他很害怕,本来好好一个人,怎么突然就不一样了?他接受不了,才会躲起来。
封妍看他通红的眼、瘦了一圈的脸庞,也知道他这一个月过得很糟。
男人说,他想了很久,真的放不下这段感情,便上网查资料,也问了医生,了解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病,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面对以后的变化,希望封芸再给他一次机会。
那一晚,封妍躺在看护床上一夜未眠。这样的真情挚爱,值得全世界歌颂。
于是封芸出院后,他们订婚了,又过四年,妹妹大学毕业,他们结为夫妻。
因为男人是独子,很喜欢也很想要小孩,封芸更努力保养身体,医生也说,只要控制得好,生产绝不是问题。
但,人定胜天是屁话。他们已经使尽全力拚命了,可封芸总是在医生宣布没问题、可以怀孕后,快乐地有喜,却又迅速地恶化、流产。
从此,日子在怀孕、流产、住院、怀孕、流产之间反复不停。
爱情变成一种诅咒,家庭成了暴风雨的源头,生活再没有一刻安宁。
短短三年,她看着妹妹从幸福的新娘变得奄奄一息,而那个男人,他与封妍同年,却早生华发,眼角布满纹路,每一道都是岁月的磨难。
后来,封芸生下豆豆便过世了,男人带着女儿回家。又过半年,他把豆豆送回来,因为他要再婚了,而新妻子不想当后母。他跪在爸妈面前,哭着说抱歉。
封妍看着他憔悴的身影,她能理解,这男人太累了,他需要休息,而每天骂他不懂事、娶个赔钱货进门的父母,和只会哇哇啼哭的婴儿都无法给他安慰。他需要一双更稳靠的臂膀,让他喘口气。
显然,他找到了一个够坚强的女人做他的依靠。只是,他想休息,就不能要女儿,他也是挣扎了很久,才作了这个心痛的决定。
封妍说服父母把豆豆接回来抚养。男人向她道谢,她没接受,不是气他,只是怕见到他布满红丝的眼睛和灰了的发。
原来爱情要坚持下去,是一件如此辛苦的事,她真正地体会了,也打心底畏怯起来。
她没有再谈恋爱,照顾父母、抚养豆豆和工作占据了她的生活。
直到一年后的某天,她居然也开始感到口干舌燥。她吓得半死,难道她得了跟妹妹一样的病吗?她不知道,也不敢去看医生,她害怕面对现实。
龟缩了半个月,症状越来越严重了,她才不得不瞒着父母到医院检查。
结果……真的是干燥症。但医生说,她的症状比妹妹轻多了,要她不必担心,以后只要好好照顾身体,不一定会恶化。
但她很茫然,姊妹都是一样的病,这是什么?遗传吗?但医生说,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免疫系统的疾病会遗传。
但事实是,她和妹妹患了相同的病。
她不敢告诉爸妈,怕他们担心,从医院领回来的药也藏在柜子里,偷偷地服用,没人发现她的异样,日子彷佛又回到平静中——除了她的心。
单身近两年,她突然好想有个人陪伴,她想把心里的压力向某个值得信赖的人倾诉,但她不要结婚,也不生孩子,她不要走上跟妹妹一样的那条路。
“我可以撑过来的,我一定可以撑过去……”她反复告诉自己,但心潮依然起伏,气极了,又闷在被窝里。
“上帝啊、佛祖啊,给我一个不结婚的超级大帅哥吧!”
她想想,不对,自己长得平凡,配个超级大帅哥太浪费了。请给她一个普通帅哥就好。
“三清道尊在上,给我一个帅哥吧……这样说好像也不太对,应该换成……”想半天,没结论,算啦!发了半天疯也累了,去洗澡睡觉吧!
封妍下床找拖鞋,拿起一只后,对着另一只发呆。两只拖鞋,一正一反,如果以掷筊来看,这叫圣筊吧?
“这是说……我刚才许的愿获得认可了……”她又开始乱想。“可是我脱鞋是在许愿之前啊?”她看着鞋,然后重新穿上,许愿,再踢一次。
啪啪,拖鞋落地。
“圣筊耶!”她脸上绽出笑,把鞋捡回来,又踢一次,结果——
“还是圣筊……”运气太好,她反而傻了。
半晌,她默默拿出睡衣,洗澡去。她一边洗,一边想着妹妹、林子文、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豆豆,就是不去想圣筊的事,偏偏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叫——圣筊、圣筊、圣筊……
“吵死了!”她洗完澡,上床躺半天,那个声音还是不停地叫,真是够了。
翻来覆去了三个小时,脑子依然紊乱,一点睡意也没有。
熬到凌晨三点半,封妍含泪爬起来,吞了半颗安眠药,躺回床上,等着药效带她入梦乡。
迷迷糊糊的时候,她脑中思绪仍然持续转动,工作、家庭、健康……各式各样的问题压在心头,没有一刻稍歇。
好累,哪里能有一处宁静的地方休息?
她好需要一双有力的臂膀,在这时能稍微支撑自己一下。
但她已经不敢再去掷筊,只怕真出现一个超优质男人,她却连累了他。
“我需要依靠,但我不要连累谁……我不结婚……那我可以付出什么得到对方的陪伴?这样的斤斤计较……不是爱吧?可我想爱啊……不然给我一个契约情人……不行,那得花好多钱,我付不起……到底要不要再去联谊?去?不去……老天爷,我想不出来……如果祢答应了,那……让我梦见一个帅哥……其实帅不帅都无所谓,只要他能陪着我,又愿意不结婚……”
她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入睡。
封妍从床上弹起来。
太可怕、太可怕了——她真的作梦了,梦见一个帅哥……的名字。
她是个武侠小说迷,最钟情“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李寻欢和楚留香是她生命里唯二的偶像。
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让她整晚看着楚留香的名字像跑马灯一样在脑中闪不停啊!
现在是怎样?三个圣筊加一个怪梦,是说她要梦想成真了?
她摇摇头,吃药睡觉又胡思乱想,果然没有好结果。她叹口气去漱洗,进洗手间又发现月事来了。
“呜……讨厌的事都凑在一起……”
她含泪下楼,发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老爸留了张字条在桌上,说和老妈带豆豆去进香,中午不回来吃饭。
不用煮饭,赚到了。她拎了包包、又翻出两本漫画,先出门去剪头发,然后到“三皇三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