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如兰伸出食指,在台面是轻轻一按,指腹随即沾满了薄薄的灰尘。梳妆台上迭堆的彩妆品,成列的香水,散放的发饰耳环,已经有一段时间乏人问津,依照她现在的习惯,恐怕还要冷落它们一段时间了。
现在她开始苦恼,几分钟前,她随意从衣柜取了见最不惹眼的洋装换上,脸上轻抹一层乳液,以她感到最自在的模样走到了客厅,意外的,接受到家人的异样的眼光,尤其是程母,欲言又止了一番,才开口:“小兰啊,你是不是应该……”
好好整装一下。
她知道为人母的想法,但说不出个好理由,净是笑得歉然。程父将报纸搁在一边,善解人意的解围:“有什么关系?自然就好。维亮不是外人,不会在意这些的”维良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如果不是那场车祸,本来应该如期举行订婚礼。
“妈,别老啰嗦小兰,我那件西装改好了没?”这是程如兰的大哥,对她眨眨眼,和父亲同声同气的他,表达的是同样的无声语言——没关系,想做什么就去做吧!经过医院那段生死交关的历程,他们极为珍惜“乍看”完好无恙的小妹平安回归从前的生活,纵使她变得记性差了点,动作慢了点,习惯怪了点,脾气也好得多,也无损于她是程家小女儿的事实,更何况医师叮嘱过,这么严重的撞击,完全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他们一点也不介意。
但是她相当的介意,而且浑身不自在,所以草草用完早餐,她又回房,对着一室陌生却必须努力熟悉的一景一物枯坐。接下来,她该思量如何面对即将来访的沈维良,这又是一个难题。
怔了半天,随意旋开一只橘色唇膏,对镜抹上唇瓣,忽然怔怔看着镜中那张脸,十指自额头两腮,慢慢摸索下来,下滑到胸口、腰际、打住,喃喃自语起来:“原来他喜欢这样的脸、这样的身体,还有这样的心,我怎么都不知道?打扮?他也喜欢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我是傻子,什么都看不清,反应慢半拍……”她咬着唇,猛然抓着脑袋自责。“但是他不应该,不应该……”拳头锤击台面,禁不住嘤嘤啜泣,泪水蔓延了两只手掌,瞬间又止声,“不能哭,不能哭,一切都过去了,哭也没用……”
她深吸一口长气,抑制奔腾不已的悔恨。她不能无端失控,上次就让那个行事特异的安曦给撞见她失态的样子,他看起来大而化之,没问些什么,但绝非无心眼,这段时间她一定得撑住。不过有时候真难防范,比方说那只其貌不扬的老狗,竟然一眼看穿她,当场把她吓得魂飞魄散,不支昏倒,成了一桩笑话。对了,狗,得多注意狗!幸好程家没养狗,她可不能三不五时昏倒让人生疑。
“小兰,维亮来了,现在方便吗?”程母将轻掩着的门推开了,探头问道:“啊?方便,我现在没事。”她从座椅上局促的站起来,背抵着梳妆台。
昨晚沈维良来电告知今天将来拜访事,她已入睡,没有亲自接听。今早被知会后,她开始坐立难安,和前两次见面相较,并没有渐入佳境,反而更加惶惶不安。到底该如何面对他?她一点概念也没有,她甚至无法想像,因为一旦进入想像空间,就会引发心痛,一心痛必然导致失常,一失常绝对吓坏一干人等。
“如兰?”沈维亮不知何时已走进她,困惑的抬起她下巴,一脸忧心,“你哭过啦?”手指掠过她脸上的一方湿痕,她吓得倒退一大步,避开他的抚触。
沈维亮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中显得很突兀,但程如兰过于生分的举措让他不敢再冒进,他想了一会,自行坐在床沿,轻快道:“这次出差忙了一个月才回来,一阵子没看到你,我们好像更生疏了,一点也不像快要订婚的情人,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她聆听着,缓缓抬眼,鼓起勇气注视他。
“你要不要考虑休一段长假?每天开三十分钟的车到郊外上课对你的身心总是负荷,依你的情况,请长假校方应该不会反对。”
她看着他。
这一段日子,他可是一点都没变,一贯神采奕奕,繁忙的工作只有令他更加自信,姿态更挺拔。费解的是,从认识他那天起,她几乎没有见过他为任何事,任何人伤神,单单别人为他伤神过,为他若无似有的温柔发傻过,但是他是那么迷人,仿佛为他伤神是注定的诅咒,而他也习惯了这种状况,从不质疑,理所当然的接受一切好意,接受的不留痕迹。
以往她一直以为,从他专注的凝视里,曾经看到独一无二的爱意,现在仔细思量,她突然不那么确定了,或许,他的眼里原来什么都没有,是她误会了?那些为他伤神的女人都误解了?
“如兰?”他举起右掌在她面前挥了两下,“哈罗,还在嘛?”
她连连点头,挤出笑容,“在,我……偶尔还会头痛,做恶梦,有些事记不大起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不是有意的。”她走过去,谨慎的解释着。
“这很正常,我能理解,不过你……”他眯着眼端详她,继而皱眉,“不会是——把我忘了,却不敢直说吧?”
她愕然,接着失笑,“怎么会?你在开玩笑,我怎么会忘记你。”
“哦?”他站起身,不十分确信的表情,“能证明吗?”
“怎么证明?”她心不在焉的反问,落入另一个思绪。
“很简单,”他捧住她的脸,说话时的热气拂在她鼻尖,“你受伤以后,我就没吻过你了,让我看看你的表现和以前不一样?”说着俯下了唇。
那几乎是刹那间的事,当她惊魂未定时,看到的画面是自己握紧的右拳,和跌坐在床上捂住左脸,大惊失色的沈维良。
“如兰,你做什么?”沈维良不可思议的惊闻,他连她的唇都还未碰到啊!
“你……”她胸口剧烈的起伏,泪眼模糊,指着他厉言:“你才是什么都忘了!你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半年不到,你就可以轻松的对别的女人又吻又抱?你到底有没有心?让我看一看,看一看你的心——”
她扑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使劲拉扯。沈维良制住她,驳斥道:“你在胡说什么?我忘了什么?我不就在你面前?”
“伊人,记不记得这两个字怎么写?你那么聪明,不该忘得那么快,告诉我,请你告诉我,求求你……”来不及了,来不及阻止溃堤的眼泪,她颓然滑下床沿,成串的泪珠洒在裙角,湿成花。
“伊人?”他呆若泥塑,默念一遍,好看的五官凝聚了复杂的表情,口吻转为低冷,“伊人,为什么提她?我们不是说好,不再提这件事。”
“我真的不懂,如兰,你让我糊涂了。我们都决定要订婚了,为什么再提起伊人?是不是你始终不相信,我没有爱国伊人,还是你又听到了什么?”
她松开十指,慢吞吞的直起身,用衣袖抹干面庞,正好衣裙,抚顺乱发,激烈的情绪消失迅速,恢复淡漠有礼的姿态,只是语带僵直,带着隐忍的颤音:“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请别见怪。最近急性差,我保证,不会再提起她了。”
沈维良叹了口气,扣好被扯脱的衣扣,遗憾的看了看她,走到门口,思索一下后,慎重表示:“我希望你尽量把心情恢复起来,如果你对我真有疑虑,不妨把订婚延后,不必太勉强。
“维良,对不起。”
“不虚言抱歉,我只是不明白,我已经选择了你,你又何必担心?”
房门掩上,她木然走到窗前,视而不见的望着窗外的玉兰树叶。
她终于亲耳听见他说了那句话,本来只村子想像中,一旦真是的道出,她竟然能稳稳站住,没有昏厥,那么,当初为何不能如此?没错,那句话如利刃划过,她几乎可以感到无
形的血从胸口流出,但,不过是一句实话,她为何不能面对?为什么?
“因为我错爱了你——好痛——”她掩着的心脏部位,看着窗台,喃喃念道:“原来没有爱过,没有爱过……”
安曦对群华高中没有特别的厌恶,依他奶奶的想法,为了避免让无父母的安曦未来变成大流氓危害乡里,尽管他奶奶一毛不拔,节约开支,还是极力安排他进入这所私立学校,严格禁止他和隔壁职校的学生往来。但如果可以任他选择,他宁可就读他奶奶称为“流氓养成学校”的南山商工。
首先,女同学的外形就比群华高中的更胜一筹,看去来顺眼多了,不像他班上那几位,一个比一个不自然;有点姿色的像张若芸一般装模作样,功课好一点的就像李明惠一样得理不饶人。至于男同学,除了开赌场的老爸选上县议员而全家漂白的黑面之外,其余多半话不投机,这也难免,谁不知道他是专门放利的奶奶养大的。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念完职校,他可以立刻找个工作养活自己,不必仰仗奶奶,然后可以大大方方喂养自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杜绝他奶奶那些几乎快让他成仙的素菜。这种大快朵颐的渴望,不是班上那些饭来伸口的家伙可以体会的。
如果有人问他,在群华高中几年最美的时光是什么?他必定毫不犹豫的答“午餐时间”!餐厅那些勤于变化的菜色真是没话说,美中不足的就是餐厅就是份量有限,除了捞不到好料的清汤无限量供应之外,每位学生只能盛一次菜,固定四道菜一碗饭,不多不少不满餐盘,简直只能喂饱那班成天想着节食的笨女生。
今天,照样他是第一个赶到餐厅排队的学生,当偌大餐厅坐满一半学生时,他已经风卷残云的扫完餐盘了。
“安曦,大头要你把信再交给李明惠一次,怎么样?”黑面落座,交给他一封飘着廉价香味的信封。大头在隔壁,是学校的篮球队队长,顾名思义,一个头比寻常人大得多。
至于黑面,血统和黑人无关,但莫名其妙一张黑乎乎的脸和卷卷头几乎和黑人相差无几,只是缺了厚唇一项。
“不干,我决定不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他一口回绝。
“帮一下啦!你不是很她有一点亲戚关系?看你面子她才会收信。”
“你不知道那个恰查某,六亲不认,凶得很,一副等着宰人的样子,上次已经警告过我了。”他大口喝汤,挥手不再想讨论下去。“大头病的很不轻,什么女人不追,追那个男人婆?亏他妈是大美女,一定被他的坏品味气死。”
“他说这样才有挑战性,他想看资优生发骚的样子。”黑面贼眉贼眼的笑。
“拜托别让我吐好不好!”他抚着喝完汤的肚子。
“大头说只要你肯帮忙,他请你吃了一锅他家卖的姜母鸭,而且还要介绍南山的校花给你,那女的是他表妹,一定约得出来。”黑面喜滋滋的道。
“真的?”他两眼发直。
“真的啦!到时候你要是不中意再介绍给我,好兄弟没话说吧?”黑面搭住他的肩,黑脸眉开眼笑起来顿时泛起红光。
“我是说那锅姜母鸭!”说道美食,精气神就来了。“他不会耍我吧?”
“不会不会,就约两天后,这个周末,怎么样?”
“介意我在这里坐下吗?”
连个男生的话题中断,齐齐向发问对像望去。有礼的语气配上客气的甜笑,班上成员除了行事特异的程如兰,没有第二个女生具备这样的特质。
“老师,请坐,请坐!”黑面肃立起敬,一边困惑的张望教职员用餐室,隔着半截玻璃窗一览无遗,里面寥寥坐着五六位教职员,空位一堆,程如兰为何移驾到学生用餐区?
“老师尽量吃,我也去打菜了。”搔搔头,黑面丢给他一个眼色,把应付程如兰的工作留给有经验的安曦。
不知是否已非第一次和安曦交集,程如兰倒没有显得太拘束,在他对面放妥餐盘后,弯腰把草帽安置在墙角。他不禁瞧了一眼外头的天色,是个多云的阴天,需要携带帽子吗?帽子是宽边设计,朴实无华,不具美观作用,她真的真的很不喜欢日光啊!
“安曦别急着走。”
他下了一跳,不过是挪动一下臀部,她竟察觉了他的意图。
“没要走,只是再去舀汤。”勉强坐定,偷看她平静的神态,又瞄了眼附近走动的学生,回教室后,恐怕免不了又有一番嘲弄了。就他所知,愿意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教师并不多,选择扮演严师的角色以后通常很难放下身段。
“喝再多汤也不会喝喝饱啊!”
随口并出那么一句,他暗惊不已,放下空碗,忍不住又打量起她。身体微微左移,偏个角度直视她的眼眸,色泽很正常,此时正静静看着浮游在汤面撒谎那个的芹菜末。
“好油,我吃不下。”犹豫一下,她下了断语,将餐盘整个推向他,请求的眼色,“安曦帮我个忙,吃完它。”
他足足呆了十秒,想尽各种推脱之词,最后在无底洞般的胃口驱使下,不客气地拿起筷子,二话不说,专注的进攻几乎原封不动的菜色。
她抿了抿嘴轻笑,小声道:“你不必觉得奇怪,我怎么到这儿来凑性,我跟你说过了,我不喜欢他们那样看我,也不爱聊办公室八卦,和那些人一道吃饭挺不舒服的,不如在这里自在。”
他停顿了一瞬。她在和他诉心事?
“以后你陪我一道吧!一个人用餐也很怪,你不想说话也行,我的食量小,还得麻烦你替我吃完另一半,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唔?”嘴里塞满了白饭,只能用圆睁的眼表达错愕。
“不愿意吗?我常看你十分钟解决午餐,汤倒是喝了五六碗以上,看来你很喜欢这里的伙食,当然,我可以预先分你一半,剩下的我再吃完。”
他抓起她的那碗汤,两口灌进肚子,顺畅了堵塞的喉咙后,忙应:“不介意,不介意,老师的吩咐怎么会介意!”
“那太好了,你真是好学生。”
他努力吞咽,眼眶半湿——如果填饱肚子就能当好学生,他必定当仁不让。
“咦?这封信是给李明惠的?”他拾起桌上那封香喷喷的信,正面背面看了一遍,出现好玩的表情。
他险些噎着,筷子一丢,急切夺回,扼住的赫然是她的手,马上收回,按压下喷喷的心跳,急道:“不是我,是隔壁的王志明,我只是替他转交——”
她充耳未闻,指尖径直跳开背面的小贴纸,取出里面的信纸,浓重的香水味一阵扑鼻,她皱了皱眉,有意无意的说:“我记得学校不赞成男女同学私下谈恋爱,你们犯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