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但简陋的育幼院中,小朋友正在唱诗歌给远道而来的客人听,透过教会的协助,规划一趟爱心之旅,带领了一群富裕的家庭来参观育幼院。
这间位在北县宜兰交界山区的育幼院,多年来由邬院长一手创立并辛苦维持,非常需要外界的援助,事实上,育幼院里许多孩子都是借着外界的爱心才得以有书念、有衣鞋穿。
虽说是环境优渥的台湾,可育幼院的人数不减反增,被遗弃的孩子不停地增加,经营上也就更加辛苦;幸而国外来的邬院长总乐观以待,所以育幼院里的孩子,每个都活泼可爱。
一段诗歌结束,台下报以热烈的掌声,一群贵妇和富商都带着怜惜般的目光看着这群小朋友。每个都这么可爱,到底该认养谁呢?
「小福、小安、小康!」邬院长在不远处招手,「过来帮忙。」
三个各具特色的可爱女孩异口同声的大声回应着,「好!」
她们对着台下的贵客们微笑,然后三步并作两步的往院长所说的方向去。院长让她们端果冻给客人吃,那是昨天大家一起做的果冻,现在被摆在好可爱的塑料高脚杯里,上头放了颗西红柿,超可爱的。
「我跟你们说喔,我看上一个王子哥哥了!」邬小康嘴角一挑,一副看准猎物的模样。
「王子哥哥?」
「是啊,我们不是立志当好野人,要做自己的豪门吗?嘿,那要先投资才会有钱嘛!」邬小康端妥托盘,对着两个姊妹交代,「有个穿白色衣服的王子哥哥是我的,不许跟我抢人喔!」
「我们干么跟妳抢人啊?」邬小福吐了吐舌。偷吃这两个字她会写,投资呢?她搞不清楚什么意思啦!
邬小康眉一挑,赶紧理理长长的头发,挂上最甜美的笑容,快步的往外走去。
外头音乐流泄,许多人都在跟孩子们玩耍聊天,而她眼里,只有站在窗边那个王子哥哥。
「哥哥。」甜甜的嗓音响起,「请吃果冻。」
骆良南转过头来,发现是一位模样俏皮的小女孩,不由得抹上优雅的笑容。
「谢谢。」
他瞇起眼,邬小康觉得天旋地转。
好帅、好帅喔!简直是帅呆了!跟故事书里的王子有够像!气质高雅,带点忧郁的模样,这就是她邬小康的投资品了!
「哥哥,这是巧克力糖。」她把托盘搁到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精致的小糖果盒,「请你吃。」
「怎么这么好?」骆良南拉张椅子坐下来,也让她坐在他对面。
「因为这是我的宝贝,所以要送给哥哥。」邬小康把盒子塞在他的掌心里,还露出一脸不舍的模样。
「既然是妳的宝贝,应该留着自己吃啊!」他笑了笑,想把盒子还给她。
结果她拚命的摇头,用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瞅着他。
「院长说过,施比受更有福,我好喜欢哥哥,所以我要把最宝贝的东西送给你,这样我才会很开心!」她说得超诚恳,「我只希望,哥哥可以常常来看我,有人来看我,比什么都还珍贵!」
骆良南有些错愕。这女孩几岁?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吧?怎么会这么超龄?无父无母的她,奢求的不是钱、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愿意来探望她的人……他有些难受的望着还能笑得一脸灿烂的她,将盒子紧紧收在掌心里。
事实上,邬小康差不多十岁,她只是发育不良兼长不高而已。
「哥哥会常常来看妳的。」他做了承诺。
「好棒喔!我也会有人来看我呢!」她开心的大笑着,「那哥哥,这表示你会认养我吗?因为这样才可以变成我的哥哥对不对?」她圆圆的双眼眨呀眨。
「嗯。」他肯定的点头。真可爱,这里的孩子们认为认养才能有亲人吗?
她的欢欣兴奋,反而让骆良南觉得更心痛。
「妳叫什么名字?」他温和的笑问。
「邬小康。哥哥你呢?」
「我叫骆良南……」不认为七、八岁的小孩子会懂得字怎么写,他也就没有多加说明。
「南哥哥。」邬小康立刻起了昵称,甜腻腻的唤着他,「以后你就是我的南哥哥喽!」
「呵—是啊!」他笑了起来。真是个讨人喜爱的女孩。
「那以后呢,我要把好多糖果存下来,等哥哥来时送给哥哥吃……」邬小康忽然脸色一变,有些失落的叹口气,「镇上的便利商店有个看起来很好吃的糖果,等我钱存够了,我再买给哥哥吃喔!」
骆良南抚着她的头,失声而笑。这孩子真单纯,不了解认养的意义吗?
「哥哥会给妳零用钱的,妳爱吃什么就去买。」
「零用钱?」邬小康心里在尖叫,但是装傻的望着他。「那是什么?」
「呃,零用钱就是……可以让妳买糖果的钱。」骆良南皱着眉。没想到这孩子可怜到连什么是零用钱都不知道。
「哥哥你也有零用钱吗?多少呢?」邬小康歪着头问。
看王子妈妈手上的戒指,这位王子哥哥的零用钱一定是天文数字吧!
「呃……哥哥……」骆良南不方便说出正确金额,「比妳多很多喔!」
「哦—那哥哥给小康十分之一好了。」她直截了当的开出数字,「哥哥有十块,分我一块钱就好了!」
「……」问题是,他每个月零用钱有两万元啊!十分之一的话,是两千块?
这孩子单纯不懂事,还在认为可以一块钱一块钱的存吗?
「良南,你怎么在这里?」一名贵妇走了过来,「你想认养这个孩子吗?」
「嗯,妈!可以的话,我想认养这个女孩。」骆良南赶紧起身,搂着邬小康。
「好啊,那我去跟院长说,我们就认养这个女孩吧!」贵妇微微一笑。儿子心肠有多软,她怎会不知道?
「妈!」骆良南突然叫住母亲,这让邬小康心脏停了下,「我想用自己的名字认养她耶!」
「你自己?」
「是啊,我用自己的零用钱认养她,好吗?」骆良南觉得有种崇高的光芒照耀在身上。他可以用自己的能力和名字,认养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
「好啊!」骆母倒是不反对。
而邬院长老早就注意到这儿,缓步走了过来。
「院长,我儿子想认养这个女孩……」骆母顿了一顿,回头看向邬小康,「妳叫什么名字?几岁呢?」
「我叫邬小康!」她瞇起眼,露出胜利的微笑,「今年快十岁!」
十岁?骆良南怔了下。她看起来才七、八岁啊!
这么说来,他认养的这个妹妹,跟他……只差了五岁?
第1章
日暮西沉,骑着脚踏车的女人停在一个水果摊前,正仔细的挑着水果。
「小康啊,妳挑很久了捏,我这些番石榴每个都混甜啦!」这儿的人当然都认识邬小康,她的名声是无人不晓。
「阿土伯啊,甜不甜不是你说了就算滴!」她挑了眉,「还有,你这些香蕉都黄了,一斤还要卖二十块喔?」
「现在这样最好吃,嘟嘟好。」阿土伯老王卖瓜。
「是啦,再晚一点就丑喽!那时十五块都卖不出去。」邬小康扫视了摊上的水果一轮,「这样好了,我把剩下的都买起来,你要算我很便宜、很便宜。」
「全部?」阿土伯喜出望外,立刻一一包起。
「我说很便宜、很便宜喔!」她再次重申。
「很便宜、很便宜!」阿土伯也再三保证。
只见他忙着论斤秤两,邬小康在脚踏车上打呵欠。昨天院长就说水果快没了,孩子们也吵着想吃新鲜的,她今天下课回来,就顺道带点回去吧!
「好!这样算妳两百七十元!」阿土伯喜孜孜的准备装袋。
「嗄?两百七」她失声惨叫,「阿土伯,你可以改行当土匪了。」
「虾米啊!我算妳很便宜了耶!」
「你少来,你以为我没看见啊!香蕉才算我十八,太少了,最少也要十六!」她一一指着每样水果,「那堆番石榴一颗算我五块就好,还有西红柿啊,哪有人算那么贵的,你都没有半买半相送!」
隔壁的阿兰婶火速把最后一把菜卖掉。要是等会让邬小康注意到她还有剩些什么,只怕全部带回去,要她做爱心咧!
五分钟后,邬小康满意的挑着嘴角,用最甜美的笑容跟阿土伯说再见,拎着丰盛的水果,骑上脚踏车,迎着夕阳余晖往育幼院的方向而去。
阿土伯手上拿着一百五十元,还有阵凉风刮着,配了一片枯叶萧瑟吹过。
「当做爱心啦!」阿兰婶催了油门,摇摇头,呼啸而去。
谁叫他要遇上邬小康,那个远近驰名的杀价天后!
她精打细算的功夫,让那个阿豆仔的院长在她十岁那年,就升她当采买组长,小时候用装可爱和撒娇来杀价,长大后功力不减反增,直接来硬的!
邬小康使劲踩着脚踏车。上星期新买了衣服,今天晚上要穿上去,给她的王子看。
「我回来了!」她脚踏车随便一停,拎着水果就走了进去。
孩子们「小康姊姊」的喊着,簇拥着她往厨房去,不过一到厨房立刻乖乖离开,因为今儿个掌厨的可是邬小安,她将厨房视为禁地,任何一个小鬼都不能踏进一步。
「买了些水果,妳看着办。」邬小康把一大堆东西往桌上扔。
「放到旁边去,我在煮饭。」连正眼都没瞧,冷冷地吩咐着。
「是是是,大厨师—」她又转回了身,「欸,小安,妳记得我上星期买的那件雪纺纱吗?粉红色的?」
「嗯。」邬小安也不知是有听进去还是没听进去,顾着炒菜。
「我晚上想穿给南哥哥看耶!」她一边说着,脸颊微微红润起来。
邬小安只抽空瞥了她一秒,翻菜,铲起,起锅。
「我看到妳不屑的眼神了。」她立刻嘟起嘴,「不好看吗?还是怎样啦!」
「不会不好看,只是觉得妳不适合那种衣服。」将流理台上的菜利落的倒进锅中,「妳不是公主风,不必勉强硬要搭配妳的南王子。」
哼!邬小康吐了舌,头一扭就径自往外走去。
小安一定是嫉妒!对,嫉妒啦!因为她有一个又帅又温柔的南王子,从十岁那年开始认养她,而且他们会通电话、会通媚儿,在他出国前,每个星期都会来看她呢!
她的南王子,她可是从十岁开始就牢牢看紧,就怕不小心被别人抢了去!
低声哼着歌,邬小康进入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把包包扔上床,从衣柜里拿出那件新买的雪纺纱上衣—不规则的袖襬连同衣服垂下,橄榄绿的滚边。她只要再搭一条细炼,在视讯上看起来就很正了!
闭着眼。她好想快点见到南哥哥喔!
十四年吶,这么漫长的时间,她一直在等待某种转变、等待他的某句话!
当年骆良南认养她后,两个人的确如同兄妹一般的要好,身为高中生的他每星期都来探视邬小康,她也尽力的收集特别的糖果,当做给南哥哥的礼物。
如胶似漆的感情在她国一时起了变化,她在短短半年内抽高,并进入青春期,对骆良南而言,那个可以抱在怀里玩耍的妹妹,突然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她多出了女人味,稚气虽然未曾消失,但再怎样都不能再玩什么骑马打仗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多了一条界线。
邬小康也很清楚,因为自己身体与心境上的变化,不能再跟以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喜欢南哥哥。
从一种对王子的憧憬发展成对恋爱的向往,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骆良南,变成她情有独钟的对象。
因为他真的是个非常非常好的男人。
面对十岁的女孩子,他依然信守诺言,每个月拨十分之一的零用钱给她,即使高中毕业后赴美念书,每个月还是固定把钱汇到她户头。从两千元到三千元,一直到现在的五千元,邬小康十几年来省吃俭用,把这些零用金全部存了下来。
因为她啊,有个很大的终极愿望—就是有一天要当好野人,做自己的豪门!
小福、小安和她,都好希望可以变成有钱人,这样就能随心所欲的做任何事!所以她从小到大,国中、高中乃至于大学,都拚了全力在打工存钱,绝对要让愿望得以实现!
唉,结果万万没想到,最先实现这个愿望的,竟然是小福那个迷糊蛋!
「很抱歉打扰妳的冥想!可以下来吃饭了!」邬小安不知何时走进房里。她煮了顿饭,满身是汗。
「唉,好羡慕小福喔!」邬小康躺在床上,感慨万千。「谁想得到她本来就是千金大小姐,竟然有生之年还有机会认亲耶,一下就被接回去了!」
「妳也有机会啊,嫁给那个南王子,一下就是好野人了。」她应付的笑了笑,「好歹他也是建设公司的小开,一个月五万块零用钱是吧!」
「哎哟!」一提到骆良南,邬小康又绯红了脸。「谈什么嫁不嫁的,南哥哥又没说!」
邬小安在浴室里擦着汗。情同姊妹的小福突然找到亲人,而且还是超有钱的金融集团,的确很让人意外,但对她而言,剩下的是寂寞而已,而从小就对南王子有非份之想的小康呢……她有句话埋在心底,倒不知该不该说。
她走出浴室时,邬小康已经准备要跟骆良南视讯了。瞧着她把视讯架好,一脸兴高采烈的模样,就不禁叹了口气。
「小康,骆良南去美国多久了?」
「嗯……哇,快十年了!」她算着日子。竟然这么快啊?
想当年南哥哥到育幼院告知即将去美国念书的消息时,她当场就哭得淅沥哗啦,甚至央求着他不要去美国、不要离开她!
那份心痛的感觉至今还留在身体里,她的心记忆着那时的痛楚,光是想到以后见不到他,她就无法克制鼻子的酸楚,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惊觉到自己对南哥哥的情感,再也不是兄妹。
她憧憬他、她爱慕他,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而言,那份爱恋之心因为距离而延长,因为寂寞而增加!
她开始等他的信,等到焦躁不安,接着当网络发达之后,他们就通伊媚儿,至少每天一封,说着自己的状况,好不容易有了视讯之后,每隔一天晚上,他们就能见到彼此。
她知道他在那儿的生活圈、知道他有哪些朋友、知道他现在在做些什么;他也知道她的历程,甚至返台参加她的国中及高中毕业典礼,大学的毕业典礼他就算无法赶回来,仍精心准备了礼物送她。
十年来,他们并没有因为距离而间断联络,而她对骆良南的爱恋,有增无减。
「要十年了!」邬小安不得不残忍的提醒她,「小康,要发展什么,是不是早该发展了?」
「咦?」邬小康回眸。小安话里什么意思?
「妳二十四岁了,骆良南也要三十岁了吧?两个人都不青春年少了!他期间回来过几次?我记得是两次,一次妳国中毕业、一次是高中。」邬小安顿了一顿,「如果有什么感情的变化,我觉得那两次都是个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