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标题说得真贴切,写这个故事,不只是给自己找麻烦,大概也给出版社找麻烦了。
我知道,这个故事触碰了满禁忌的题材,各位读者往后翻就知道了。
为了写这个故事,为了在男、女主角的情感故事里,将“那么僵硬的题材”写进来,着实吃了不少苦头,因为多写一丝感情的故事,便觉得在描写此一特殊背景上不太够味;但多描写此一背景,主角间感情的描述却又不足,实在为难。
所以可以说,写这本小说真的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这样的故事是莫霖的尝试,能不能获得读者接受、喜爱,芙霖也没有把握,所以莫霖必须承,这个故事确实也给出版社找了许多麻烦,所以,编辑,真是抱歉啊!
有关于这个故事,有好几个部分莫霖必须先说明,算是为这个作品作最后的交代──
首先,这个故事里触及许多严肃的“背景”,但莫霖要提醒大家,这些“背景资讯”有些并非实情,纯粹是为了剧情做出的戏剧性安排,这些部分读者千万别信以为真,更请大家多包容莫霖一丝,这些非实情的部分莫霖都知情,这些都是出于故意的安排。
第二,本书因为涉及此一背景,所以在启事的编排上确实无法摆脱某些让人感觉起来不舒服的情节,所以,此书最后会列为限制级!
因此,如果你或你翻开此书,看到此序文,还是再确定一下自己已经成年,再继续往下看;如果你或你还未成年,就请此书阖上吧!这本书真的不适合你或你喔……这是出自莫霖的良心建议。
最后,莫霖知道这个故事确实让出版社有点为难,因为读者很有可能不会接受这样的故事,莫霖完稿后其实也深自苦恼,但莫霖还是鼓起勇气交稿,将著作送到读者面前,接受各位读者的检验。
所以,还是那一句老话,有任何的批评、指教,都记得给莫霖讯息,莫霖都会很高兴的接受。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很好奇吧!这个故事到底是在说什么呢?
就让莫霖保留一下吧!
又是一本书了!
写第一本的时候,还想着自己好厉害,可以凑出十万字,写完一本书;转眼间,竟习实了一本接一本,每两个月一本的作频率。
当然创作是孤单的,就算完稿后有编辑的指教,但要写完一个故事最要克服的敌人就是自己,与自己作战,进攻自己的大脑,攻占那创意的山头,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是一场激烈的战役。
创作没有战友,只能自己来;每一个字句、每一幕场景、每一段转折、每一场冲击,都要自己来。
如果最后能攻占创作的山头,那也是因为莫霖心里抱持着一个想法:我想要将最好的作品呈献在读者面前。
每个读者都是莫霖的目标,莫霖的每个故事都是为你们而写的。
虽然很多时候,莫霖还挺任性的,想写自己喜爱的故事,但还是努力的想争取读者的喜爱,在自己的风格与读者的喜爱之间寻求平衡。
所以,读者是重要的。
每个读者的回应,都是让莫霖长的动力。
最后,莫霖还是一句老话,有任何建议,都可以上到出版社网站留言,莫霖一定会去看的。
好啦!往后翻,开始看小说了。
楔子
午后沉闷的气氛笼罩住这偌大的空间──普通人可不常来这里,或者该说,普通人还是少来这里吧!会来这里的人,不论是自己愿意来,还是被逼着来,都等于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给那个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个刚满三十岁的年轻女子,但清秀的容貌显得很年轻,不过她将头发绑了起来,在头上绑成一个发髻,露出洁白的颈项,两颊垂落着发丝,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镜,让她整体外型显得成熟稳重。
她翻阅着桌上的卷宗,一只手拿着笔不停抄写着,时而跳到一旁翻阅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时分心听着台下的人说的话。
这是法庭,是决定有罪与否的法庭,更是决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负责的,就是决定下面那个人有罪与否,决定要他生,还是要他死!
很多人说,她真是好运,工作稳定、薪水高,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铁石心肠的人,一定无法稳稳坐着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随便几句言语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还能公正的审判?
“……庭上,我们针对警询与检察官讯问的自白证词提出质疑,被告是在警方与检方强暴、胁迫之下,才会做出认罪的自白,这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我方要求排除证据……”
旁听席里议论纷纷,她终于抬起眼睛,眼神有点慵懒,不过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专注得很。“检方?”
一名身着黑领、黑袖,紫色对襟镶边的检察官服制的男子站了起来,他的年纪与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刚满三十岁,是本案的公诉检察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之自白出于强暴、胁迫者,不得做为证据,检方绝对没有以强暴、胁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检方声请庭上准许当庭勘验侦讯录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师点头,她只能无奈同意,“好吧!我们来勘验录音!”
她很清楚,这只是被告的诉讼手段──这个被告是个惯窃,几次偷窃被抓,都因为不是什么大罪,判刑没多久就放出来;但这一次,看来检方是不打算轻易放过此人。
况且,这个男人现在在地检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检察官──严士扬检察官,有谁不知,那个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她──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学同年级、同班同学。
她已完成候补与试署阶段,成为正式的实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轻“美女法官”……这可不是她在自夸,至少在昨天开庭时,有个老律师还这样喊她,害她差点连法官的威严都无法维持。
而他,因为兵役的关系,晚了她一年才通过考试,目前还是个试署检察官,但依照他这几年来的表现,破了几个重要的大案子,转成实任绝对不是问题。至少现在要出庭时,地检署还派他担任公诉检察官,显见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乐见他有这样的表现啦!但有时还是替他的冲动与火爆个性一把冷汗……她太认识他了,她知道他绝对没有恶意。
书记官将录音带准备好,透过播音系统,将被告在地检署接受检察官侦讯时的录音播放出来──
“监视录影器都拍到你出现在那里了,你还说你是恰好经过,你真神啊!你一经过,那里就发生窃案?”语带奚落。
“我……我哪里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传出吼声。
现场所有人都是一惊,只有严士扬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着,两个人像是早就习惯一样。
“……”像是吓呆一样。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看清楚了……这张单子上列的十七件窃案是不是你干的?”
“……”
“你还不肯说是不是?那好,我没那么多美国时间继续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请将你声押,把你关起来,你到牢里好好想清楚,三天后我再来问你,看你说不说!”
“不要啦!检察官大人,我说啦……我说啦……”
不勘验录音带,光看笔录还真不知道侦讯现场这么“精采”──笔录虽然一字不差,但语气“差很大”!
严士扬的大嗓门真是让人难以承受,被告被吓得什么话都说了。
录音带一播完,被告律师立刻义愤填膺的站起来,“检方用这种手段恫吓我的当事人,甚至还欺骗当事人,让我的当事人以为会遭到声押,才会认罪,这样的自白根本没有证据能力,请求法官裁定排除证据。”
沈佩璇看了看被告,再看看检察官──她的这个老同学真的很会给她找麻烦!窃盗案件是独任审判,她只能一个人做决定,谁也不能商量。
好你个严士扬……
翻开笔录,“笔录记载,下午三点五十分之后,侦讯暂停了半小时,这半小时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暂停?”
此话一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严士扬也很狐疑,但沈佩璇不看他,竟然看向被告。“只听检方说,被告这边可能不满意;那被告,请你告诉我,那半小时在地检署发生了什么事?”
被告想了一想,不好意思的说了,“吃下午茶……检察官大人买了水煎包,大家都肚子饿了,就……暂停了一下。”
旁听席里竟然传来笑声,但不敢太张扬。
严士扬耸耸肩,“庭上,人总是会肚子饿的,吃个下午茶并不为过吧!”
沈佩璇点点头,话锋一转,“第一,这个自白证据不是重点,就算排除自白,监视器拍到的画面、现场采集的指纹,都可以做为证据;第二,我不认为这样的讯问构成强暴胁迫,毕竟被告当时还吃得下东西!”
被告律师立刻站起来,“庭上,这份自白如果作为证据,等于是让我的当事人承认这十七件窃案全部都由他所为……”
“我本来就不会只凭自白来判案,每件窃案都应该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据不足就是无罪,绝对不会让他统统扛起来。”她很明快的认定,法庭内没人再说话。
但是她还有话要说──于公,她应该说;于私,基于这多年的交情,她更该说。
“严检察官,‘讯问被告,应出以恳切之态度,不得用强暴、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讯问或其他不正之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说得很清楚,我想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啊!”
“既然如此,为什么每次讯问被告,都要这样大小声?”
“庭上,大小声不代表就是强暴、胁迫,只能说,我天生嗓门大。”他说得很“恳切”。
旁听席又传来低声窃笑,甚至连坐在检察官席的另一位检察官也抿唇笑着──毕竟地检署的人都知道,沈佩璇与严士扬可是同窗四年的大学同学,听这语气,明显是在互杠。
“嗓门大也要注意别人的耳朵受不受得了!我审理了几件案子,都从你手中起诉,每件案子的被告都声请我排除自白作为证据,每个人都说被你强暴、胁迫,是每个人喔!没有一个例外喔!”
严士扬很无奈,坐正在位子上,“庭上,侦讯取得自白,只是让被告有个配合调查,展现犯后良好态度的机会,坦白说,除此之外,自白没什么意义,况且检方有自信,我们在物证与人证的搜集上,已经做得很齐全了。”
“既然如此,那为何不做得更完美一点?讯问的时候,声音放小声一点不就好了?你可以省麻烦,被告也不会一天到晚质疑你非法讯问。”
“抱歉,庭上,侦讯的时候,火气一上来,就会比较大声。”
严士扬此话一出,沈佩璇也不客气了,“每次审理你起诉的案件,我还得花时间去裁定这个证据该不该排除、那个自白该不该排除;对!这是我的工作没错,但你侦讯时,火气不要太大、声音小声一点,就可以帮我省掉很多麻烦,严检察官,这只是举手之劳吧!”
“我……”
眼见这两人竟然就要当庭杠上,连被告和他的辩护律师都愣住,另一位检察官赶紧站起来想要缓颊。
“士扬,别说了。”小声劝诫,再看向法官席的沈佩璇,“庭上,检方这边知道了,以后会多注意的,检方知道庭上关注的是被告的人权以及检审和谐,检方会注意的。”
严士扬看着她,眼神里竟然还有着一丝无奈,好像她很不可理喻的模样,沈佩璇在心里叹口气,她太认识他了。
他为了自己心里的正义,可以就这样往前冲,什么都不顾;而她,从以前到现在,也就只能这样在后面拉着他,别让他冲太快。
“今天先到这里,下次开庭时如果没有别的程序要进行,我们就辩论终结,到时会宣布宣判期日,退庭。”沈佩璇站起身,所有人都起立送法官离开。
严士扬也不例外,他看着沈佩璇离开,心里既无奈、又好笑。
“士扬,搞什么鬼,跟法官杠什么杠?我早就告诉你,检审和谐是假的,你不怕法官判被告无罪吗?”另一位检察官是前辈,开口就是一阵劝告。
“无罪?瞎了眼才会判他无罪!”严士扬不相信,“她不会的,她才不是那种人。”
“你又知道了?”
谁都知道严士扬跟沈佩璇大学同班四年,至今也认识了快十年了,但出了社会,来到这人世间最肮脏的地方──也就是法院,人会变成什么样,谁知道?
严士扬摇摇头,看着那早已不见人影的审判长席,心里不禁浮起笑──他知道,她不会的;该有罪就是有罪,她不可能乱判!
他也知道,她一直是那条拉着他的绳子……
第1章(1)
他说得没错,证据已经很齐全了,包括留在现场的指纹,以及监视摄影机拍下的清晰画面,她不可能当作没看见,不可能让应该负起责任的嫌犯逃过一劫。
虽然严士扬的许多做法,她不太认同,但其实她也知道,自己不在那个位置上,很多事她并不清楚,虽然她不太认同他,但她还是愿意相信那个男人会有自己的分寸。
本庭宣判,被告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窃盗罪,共犯下十七项窃盗罪名,依刑法第五十条数罪并罚之,判处六年五个月有期徒刑。本庭并裁定被告应强制工作三年,以矫恶习……
抱着一堆卷宗,沈佩璇气喘吁吁回到办公室。
老实说,每天在法院的生活还真是忙碌──一个庭接着一个庭开,羁押庭、准备程序庭;辩论庭、审判庭,从早忙到晚。
开庭结束后,她回到办公室还得跟一票卷宗奋战,更必须在宣判期限前,将长篇大论的判决书写出来。她就这样过着每一天,每回总是等到夜深人静时,她这才惊醒过来,发现早就已经离下班时间很久了。
一堆卷宗放在桌上,她低头整理,一边动作,一边开口询问着那个站在她身后的人。“学姊,现在几点了?”
那人脸上挂着笑容,“法官大人,快五点啰!”
沈佩璇将文件整理好,抬头看向她,“怎么一下子就五点了?我怎么觉得我好像没做什么事。”
对方无奈笑着,“小璇,你一早八点半进来,就开了两个羁押庭;中午审理高院发回的羁押裁定,下午开程序准备庭,空下来的一个小时不断的赶判决书,然后又开辩论庭……法官大人,您已经做了很多事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