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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飘  第7页    作者:沈韦

  恭云起的腰侧受了伤,但眉头却连皱都没皱一下,趁著所有人尚未回过神来之际,太阿宝刀火速划过,将他们的枪全扫偏划断,单手搂著华夜雨纤细的腰肢,施以轻功逃离此处。

  待孙存仁及其他师弟们发现身后别说是人,连只狗都没有时,这才意识到被骗,待想要反应时,手中的长枪却不是被斩断就是被扫落,让他们惊愕得再次跳脚,瞪视著手中不堪一击的长枪。

  等他们回过神要追上前去时,早已失了张渊飞二人的踪影。

  煮熟的鸭子再次飞了,让他们气得捶胸顿足、咒骂连连。

  第五章

  颓废满布蜘蛛丝的破庙中,传来年轻女子悲伤的啜泣声。一声声,催人心折。

  「好了,你别再哭了。」恭云起自挟带华夜雨躲到这间破庙后,她就开始哭个不停,只差没像哭倒长城的孟姜女般,将这间破庙也给哭垮了。

  「呜……呜……呜……对不起……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华夜雨哭得双眼红肿,哽咽地不住向他道歉。他差一点就被她害死了,差点她就成了杀人犯,一辈子都要良心不安地过日子。

  「你跟我说了不下一百次的对不起,已经够了,我也原谅你了,所以不要再哭了。」他现下光是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就觉得反胃,不想再听见相同的字句像经文一样不断地萦绕在耳边。

  「虽然你宽宏大量地原谅了我,可是我没办法原谅我自己……」华夜雨哑著声抽泣,包扎著他腰际处那道令她愧疚不已的伤痕。

  他就像说书人口中的侠士,豪气万千地自恶人手中救了她,但如果可以,她真想代替他受伤,也不愿见他因她而淌血。

  恭云起被她的哭声弄得疲累不堪,他赤裸著精壮的身躯,盘腿坐在地上,开始认真考虑要不要点了她的昏穴,自个儿包扎算了,至少他的耳朵可以逃过她的荼毒。

  「我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对你做出如此人神共愤的事来……」她太可恶了!瞧著他淌血的伤口,她便无法轻易原谅自己。

  人神共愤?没那么严重吧!恭云起挑了挑眉。她习惯夸大的个性又出现了,只要他不开口阻止,她肯定会继续将这区区的皮肉之伤.夸大成致命伤。

  「如果我是你,早就将害我的人一脚踹得远远的了,哪还会带著一块儿逃跑。」他果然是不计前仇,心怀侠义的刀客!她的心不自觉地悄悄向他靠拢。

  为他包扎,她的视线不免会触及他光裸结实的胸膛,她害羞地低下头,不好意思再直视,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仿佛刚刚疾速跑了一大段路似的。

  她悄然问著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为何心会跳得这么快呢?

  难得她说到他的心坎里,恭云起不住地颔首。没错!她说得太正确了!他的确很想一脚将她踹回京去,只是尽量维持住最后的风度,尚未付诸行动罢了。

  「你是我姐夫的至交好友,我却这样待你,简直愧对天地,不配当我爹娘的女儿。」她尽量避开他精壮的胸膛,偏又控制不了自个儿的眼,忍不住偷偷瞟去,旋即又拉回,于心里不断告诫自己,不可再直盯著他光裸的胸膛看,那太羞人了。

  她用力吸著红红的鼻子,歉疚自责著,好不容易终于将他腰际的伤口给处理好了。

  恭云起穿起衣衫,她那双哭肿的双眼与真心诚挚的歉意,令他没法生她的气,反而觉得她哭红双眼的模样像只可爱的小兔子,惹人心怜。

  当粗布衫包裹住精壮结实的身躯后,华夜雨终于不再害羞,但也有点小小的失望,不过她极力表现出来受影响的模样。

  「我说,我人还没死,你哭得这么伤心,不嫌浪费泪水吗?」他笑著逗她。不过是受了点皮肉伤罢了,他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

  「你差一点就被我害死了!」她红著脸反驳。

  「是差一点,并没有死。」所以她就无须小事化大、哭哭啼啼了。

  「但说到底就是我的错!」她用力吸著鼻子,不逃避责任。

  「对,的确是你的错。可是要不是你大叫唬过孙存仁,这下我可真会身负重伤,所以说你救了我,就一笔勾消,如何?」严格说来,她也不是仅会惹麻烦,必要时刻还是很有用的。

  「那是我应该做的。」悲伤自责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也不再胡思乱想。

  「你已经尽量弥补错误了,又何必再自责?」唉,女人就是这么不干脆!

  「可是我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你嘛!」她内疚地瘪嘴道。

  「你晓得我最讨厌女人在我耳边啰哩叭嗦吗?如果你真觉得对不住我,就不要再说对不起了。」

  「那我不说了。」她双手连忙挥舞著保证,不想惹他讨厌心烦。

  「这就对了,乖乖听话的你多讨人喜欢啊!」恭云起扬著笑称赞她,免得她以为他还在生气,想出一些要弥补他的怪异方法,到时倒大楣的人又是他。

  爽朗的笑容,惹来她羞怯一笑,他的赞美,使她心头甜滋滋的,而他的笑容,则使她的心飘飘然,犹如徜徉在云端。

  *****

  「现下你有什么打算?」他问道。眼下没其他人来瞎搅和,他们可以好好谈谈了。

  「我想跟著你闯荡江湖!」虽然历经「快枪门」的围攻、追杀,但她未曾心生惧意,反而更加坚定要到江湖走走看看的决心,因为这等江湖恩情仇她不再只能由说书人口中听闻,而能身历其中,她开心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打退堂鼓?

  「你究竟在想什么啊?况且你可知道,你就这么跟我走,旁人会怎么说?」照理说,现下她应该哭哭啼啼地嚷著要回家找爹娘才是,但她竟一点都不怕,而且跟著他会无时无刻都遭遇危险,性命随时会不保啊!他著实不知该佩服她的勇气,抑或是大骂她的傻气。

  「怎么说?」她傻傻地反问他。

  「他们会说你跟我私奔了,你的闺誉将全毁在这次冲动的决定上,你明白吗?」真是个傻姑娘,竟然不知事情的严重性。

  「私奔?」她瞪大眼看著他,还真的没想过与他一道儿离开,旁人会认定他们俩私奔。私奔呢!光想就令她又是害羞、又是窃喜,甜沁滋味登时涌上心头。

  「知道怕的话,趁现在事情还没被其他人知晓前,快回家去。」天色尚早,她赶回城还来得及。

  「我不怕啊!」她摇摇头,怪异地看著他。私奔就私奔,有啥好怕的?

  「你不怕?你一个未出嫁的姑娘,怎么会不怕闺誉受损?要知道,事情若传了开来,这辈子都不会有好人家肯要你了,你懂不懂啊?」恭云起快气疯了,忍不住对她低吼。

  「可是,就算我的闺誉没受损,京里那些公子爷儿也不肯娶我为妻啊!既然受损与不受损皆是相同的结果,我为何要怕呢?」她理所当然地回他,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生气?

  「……算了,当我刚刚没说。」她理直气壮的回答令恭云起受挫。

  是的,他忘了,京城的权贵府第有多不愿与华府结为亲家。

  简言之,华府千金是乏人问津的。

  「那么,我可以跟你一块儿走了吧?」她满是期待地问。

  「不成。你二话不说就跟我走,你爹娘会担心的。」他又想到了另一个阻止她的理由。

  「谁说我是二话不说离开的?在出来前,我已经留了封信放在房里,我爹娘看了信,自然会知道我想跟你闯荡江湖,有你陪著,他们会很放心的!」她可不是连个字都不留的笨蛋,既然要跟他走,当然都想清楚了,连衣服她都是挑最简朴的穿呢!

  「就我跟你孤男寡女同行,你爹娘才会担心呢!」她的脑袋能不能装点理智?

  「这你尽管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你的名声不会毁在我手中。」

  她心想,既然她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闺誉,那就应该是他怕会名声受损,所以才会想遍各种理由要她回家。

  「……」简直是鸡同鸭讲,真服了她了!

  *****

  恭云起疲累得闷不吭声,躺卧在地,故意背对著她,打算让她自讨没趣。

  华夜雨见他突然躺下,眨了眨明灿水眸,不明白他为何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累了吗?

  思及他才和十个人打过架,肯定消耗不少体力,身为他的同伴该做的就是体谅他、照顾他才对。深怕吵醒他,她悄悄起身往外走。

  走了?这样就走了?真的走了?恭云起听见她往外走的足音,先是—惊,继而感到纳闷,等真确定她走出破庙后,不禁心下大喜.原来赶她回家这么简单,早知如此,一开始就该一个字都不说,让她知难而退不就结了?

  蠢啊!恭云起!

  「早点乖乖回家,不就不用担心受怕了吗?」他咕哝著,放下心后真觉得有点累了,于是疲累地合上眼,准备快乐地梦周公去也!

  「不对!她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她找得到回京的路吗?」才一合上眼,他忽然发现不对,猛然惊起。

  「如果她遇上『快枪门』的门徒怎么办?」那「快枪门」可是有十个人瞪大了眼睛看他带走华夜雨的,在「快枪门」门徒的心中,他与华夜雨已算是一伙的,假如他们碰到面,「快枪门」的门徒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该死!」他得把她追回来才行!

  恭云起怕她会陷入危机之中,急忙忙地往外冲。

  他十万火急地冲出破庙,施以轻功往破庙前唯一一条大路的方向而去,追了好一阵,却不见她的踪影,不由心生疑惑,停下脚步。

  照理说,她的脚程不可能比他还要快,他怎么会一路上都寻不到半点蛛丝马迹呢?莫非她根本没往这个方向离开?那她会上哪儿去?

  「她究竟是跑哪儿去了?」他喃喃自语,转身回破庙,打算从破庙周围寻起。

  结果,他在破庙后头的小丘上找到了她。

  她挽起衣袖及华美的裙摆,右手以尖石为辅,正努力挖著土,不晓得在挖什么,他好奇地走近。

  「你在做什么?」他看她似不怕脏,双手沾满了泥土。

  「咦?你这么快就睡醒了?肚子饿了吗?再等我一下,马上就好了!」

  华夜雨见他醒来,先是一惊。随即笑著要他耐心等候。

  「你在挖地瓜?」她不是走了?为何会跑来挖地瓜?

  「对,待会儿就能烤给你吃了!」华夜雨心想待他睡醒了之后,一定会肚饿,所以想趁他醒来前,在附近找些野菜野果,让他能在醒后果腹。

  细碎的阳光像这世间最华美的金钗、步摇,洒落在她乌黑秀丽的长发上,她的脸庞泛著甜甜笑意,额头与鼻尖皆沾到泥土,可是这一刻,他却觉得她美得不可思议,仿佛不小心流落凡间的俏皮仙女,让他不由自主地看呆了。

  「你将就点,先吃些野果填填肚子吧!」华夜雨见他呆立原地,心想他一定是肚子太饿,等不及了,于是拿起她先前摘到的野果,递给他。

  恭云起傻愣地接过野果,看她又蹲回原位挖著地瓜,站在上方的他,觉得她好娇小、好柔弱,仿佛风一吹,她就会被卷走似的。他想张开双臂,当她的依靠,将她紧紧护在怀中。

  是太阳太大,晒得他头眼昏花吗?否则他怎么会兴起想要好好珍视她的念头?

  「你受了伤,该好好休息,先回破庙休息,等我将地瓜挖好,就会回去了。」她边挖边交代。

  「我一定是疯了……」他咕哝道。

  「什么?」她没听清楚,一脸疑问地抬头看他。

  「你有把握能把地瓜烤得很好吃吗?」他转移话题,问道。

  「当然行!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可是常常挖地瓜回家烤给全家人吃,大家都赞不绝口呢!」儿时家贫的经历,使她就算无米可炊,也能想出解决的方法。

  「好吧,就这么决定了!」恭云起心一横、牙一咬,决定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反正他就是得了失心疯。

  「决定什么?」决定要好好品尝她待会儿烤出来的地瓜吗?

  「决定让你和我过著东躲西藏的生活!」他大声宣布,让自己无法反悔。

  「你说的是真的吗?」华夜雨喜出望外地大叫。没想到他会愿意让她同行,莫非是她能烤出美味的地瓜,所以让他改变了主意?

  「当然是真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金灿的阳光,甜美的笑容,使他失了理智,兴起带她走的念头。此刻的他仅知道,不想对她放手,就算她极可能成为他的弱点,他都不愿意松手!

  唉,他果然疯了!

  「太好了!我保证你带我走绝对不会吃亏的,我一定会天天做出比烤地瓜更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华夜雨误以为烤地瓜成功收买了他的心,开心地笑著向他保证。

  璀璨的笑靥,使恭云起怦然心动,加深对她的渴望,目光再也无法自她身上移转。

  灿烂金阳投射在高大的张渊飞身上,使他全身宛若镀了一层金光,华夜雨瞬间看呆了。

  此刻的他,看起来像极了他们全家喜爱的黄金。

  她情不自禁地脸泛红潮,心头小鹿乱撞,沉醉在他恍若神只的光芒中……

  *****

  恭云起与华夜雨两人连袂南下,为掩人耳目与不落人口实,华夜雨女扮男装,对外两人一律以兄弟相称。

  一路上,华夜雨也如当初对他所做的承诺,不给他惹麻烦,安分守己地当个乖弟弟。

  恭云起和她相处得愈久,就愈难把持得住激昂热切的心,在他眼里,她的所有小动作看起来皆是那么讨人喜爱,她的一颦一笑像极了太阳般,渗透进他的心扉。

  「大哥,你瞧,那里不知在吵什么,咱们过去瞧瞧好不好?」不等恭云起同意或拒绝.华夜雨已拉起他的大掌钻入人群。

  走过一个接一个的城镇,沿路上凡是有可看的热闹,好奇心重的她绝不放过,两人一路走走看看,压根儿就不像正被大批人马追杀中。

  恭云起微笑纵容,与她一同钻到最前头。他状似漫不经心,实则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留意著四周的动静,以防有人突然窜出偷袭。

  原来,是两名皆卖肉包的小贩正为著谁抢了谁的生意而破口大骂,双方各执一词、抡起拳头,准备大打出手。

  「大哥,你瞧,他们要打起来了!」她拉拉张渊飞的衣袖,低声道。

  「没事的,他们只是做做样子,不会真打起来的。」恭云起自两名小贩的眼中看见迟疑的眼神,明了他们正等待旁人劝架,好有个台阶下。

  「真的?」她狐疑地问。

  「看下去就知道了。」会打、真要打的,早就出手了,不会拖那么久。

  四周围观的群众劝两人平心静气,别伤了和气,两名小贩称心如意,假意勉为其难地接受劝阻,嘴巴各自念念有辞地走开来,围观的人群也因没好戏看而散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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