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走,别跑,要摔跤了……温香,你追上去顾好真少爷,别让他冲撞了人。”这个皮到不行的弟弟,真该抽他几鞭子,让他学学乖,这是在别人府里可不是在自个儿家中。
“那小姐你呢?”温香不放心。
“我走得慢,一会儿就赶上你们。快去,不要让真少爷走岔了路。”身为女儿家就这点不方便,不能在人前奔跑,有碍闺仪。
“是,奴婢先走了,小姐别耽搁了。”看了前方快消失的小身影,温香长裙一提,快步疾行。
这一回出门,除了老太君身边多了个嬷嬷外,其余的主子最多带一名小厮和丫头,因为定国公老夫人喜静,怕吵,人一多了耳根就不清静,识趣的宾客便不多带人,由定国公府的下人服侍就是。
温香这一走,赵若瑾身侧就无人伺候了,走得慢的她还不时停下来看看园子里的花草,嗅嗅浓郁的花香味。
走着、走着,她忽然觉得有一丝不对劲。
咦,好像少了什么?
她想了一下,想不出所以然,于是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几步,她蓦然停下脚步,一脸错愕的看向系在腰间的绣莲枝荷包,荷包还在,但荷包下垂吊的两只金铃不见了,那是她最喜欢的铃铛,纯金铸造,铃铛上面还过过香火,刻上护佑平安的梵文,梵文字体只有她认得。
说是重要,但也不顶重要,就是丢失了一对小金铃,再打就有,可那是小姑娘的贴身物事,铃铛内侧刻着“瑾”字,不找回来不行,现在她还小不打紧,若过了几年有人持此物上门诬蔑她的清白、名声,那她就真的有口说不清了,白布染黑。
想来该是在小径掉的,她不疾不徐的往回走,定国公老夫人的寿宴已不在她考量的范围内,先拿回铃铛再说。
一边走,一边找,细额上微微冒出汗,浓烈的花香味不再清新可人,而是腻人了,叫人不由得心浮气躁。
突地,她听见铃铛声——
啊!她的金铃,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她不会错认。
快步地走了几步,她忽觉不对,掉落地面的铃铛怎么会响,除非有人踢它或摇它……
正当她这么想,眼前出现一双云里青绣云龙短靴,靴子上方有一圈勾丝金线错针绣出云纹图样。
铃铃铃……悦耳的金铃声从修长白皙的指尖发出。
手指?
“那是我的铃铛。”
“你的?”清雅若云雾中透出的清冷嗓音如玉筝在云端间弹奏,似远,似缥缈,透着雾茫茫。
“是我的。”抬起头一看,赵若瑾跃入心头的第一个念头是——哇!这个人好高,她踮起脚尖也只到人家腰际。
没办法,她只有七岁,还是偏瘦略矮的那一种,身高约一百二十公分而已,她娘也不高,才一百五十七公分。
而这人起码有一百七十五公分吧,说不定还更高。
再定睛一看,她不禁有些惊艳了,眸似点墨,面如冠玉,面前的……少年,美得不像真人。
第三章 十七爷是哪位?(1)
“你是谁?”
看到美的事物,是人一定会欣赏,多看几眼在所难免,内里不童稚的赵若瑾睁着一双澄亮水眸,一眨也不眨地盯着眼前翩若惊鸿、人如美玉的极品美少年,那眼神惊叹的能开出一朵花来。
好精致,好细腻的美人,皮肤洁白如玉,透着淡淡薄脂光华,剑眉星目,鼻若悬胆,紧抿的唇瓣宛若刚抹上花蜜,水嫩水嫩地漾着浅浅粉色,居然长得比她还好看!
要不是看见他喉间有突出的结,真要以为是戏文里所说的某户的大家千金或私自离宫的公主女扮男装、改头换面,乔装一番地混入人群,以假乱真的图一时的快活。
看到他,再瞧瞧自身,赵若瑾不得不自卑,看人家的肤质多好呀!白嫩得仿佛有露珠在上头滚动,凝结成透明的水灵,随着皮肤的呼吸翩翩起舞,简直是天人下凡。
这是个美得令人心惊的少年,即使上辈子就见过不少世面的她也忍不住屏息,怕一吹气破坏了真人版的艺术品。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你是谁,又为何在此?”这丫头个子小不隆咚的,可那眼神却清澈地叫人看不透。
干净、透亮、不见杂质,但……亮得不寻常。
“你的声音也很好听,人好看,嗓音又如玉佩轻敲般轻扬,你还是个人吗?”是下凡的神仙吧!来人间游历。
一身洁白锦衣的少年眼眯了一下,露出更清冷的寒光。“没人敢在说我好看后还能活到隔日。”
“可是你确实是好看呀!漂亮得让我舍不得眨眼。大哥哥,人的相貌是爹娘给的,没什么不可告人,原本我也很满意自己的长相,觉得日后定是貌美佳人,可是……”人不能比较,一比较就弱爆了,她看她给他当丫头还差不多。
“可是什么?”锦衣少年明知不该问,就一剑便了结这满嘴胡话的小丫头才是,但是他的剑迟迟不出。
“可是珠玉在侧,我这沉鱼落雁之貌就俗了,谁能与羊脂白玉争华,那不是自找难堪吗?好,我决定了。”她右手小粉拳一握,轻轻一挥,像是下了非常重大的决心。
少年好奇了,面对行径古怪的小丫头,他有些被牵着鼻子走。“决定什么?”
赵若瑾眼神坚定的轻启粉唇,她看看少年白晰透亮的肌理,再瞧瞧自个略显暗沉的无亮肌肤。“从今天起,我要早、午、晚各喝一碗现挤羊乳,再用牛奶净身,然后抹上最亮肤的珍珠粉,食补加药膳,等我十年……不,七年就好,我一定能养成个白白嫩嫩,玉质透华的小美人。”
她怎么可以输给一名少年,那对一个有羞耻心的女子而言太伤面子了。
美人是养出来——唇红齿白,美目盼兮,顾盼生姿,这是自古以来美人的象征,养白了一身细皮嫩肉,腹有诗书气自华,培养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就算容貌不顶美也多了三分妩媚,娇色惑人。
听她愤慨万分的说起种种变美的方式,而非看着他如花容貌发痴,少年抿紧的唇瓣像被细细的拉扯,往上扬高了。“告诉我,你的名字。”
若是认识的人看见他此时微勾的唇角,恐怕会惊悚地倒退三步,因为打他出生那日起,他就很少笑,连他的亲生父亲也无法逗笑他。
有人笑称,少年的笑线断了,他这辈子再也体会不到笑是什么感觉,可怜的他地位再尊贵也是残缺的人。
“你先说,是我先问的。”赵若瑾很坚持。
“上官静。”他声若清泉,轻易地扯动人心。
上官静会停下来和人交谈,甚至愿意报出名讳,这在今天以前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他一天说的话不超过二十个字,整天不开口也是常有的事,他认为话多是非就多。
对时局不甚明了的赵若瑾不晓得“上官”是国姓,能出席定国公老夫人六十大寿的人非富即贵。
不过她晓得即便是年幼也不容小觑,她这一辈年岁相当的世子就有好几个,更别提宫里的皇子们也大她没几岁,有的甚至比她还小,老定国公是当今太后的表哥,两人的母亲是嫡亲姊妹,皇上见了老定国公还得态度谦逊的喊声表舅。
“我叫赵若瑾,兴武侯府的,不过你不要认错人,我和我妹妹长得一模一样。”为免双生妹妹冒充她给她惹来麻烦,她先把话说清楚。
“是孪生子?”有两个小丫头。
她颔首,“是,双胞胎,我是姊姊,可是府里的人大都认为我是傻子,我妹妹很有名,才名远播,她叫赵若瑜。”
“为什么会认为你是傻子?”少年根本没听过才女赵若瑜,他只记得有一双黑亮眼瞳的丫头叫赵若瑾,她很有趣,一点也不傻。
她笑而不答,反倒绕着他四周打起转来。“大哥哥,你今年几岁?你个头好高啊,我的头都还不到你的胸呢。”
“十四。”她的确很矮。
上官静忽地举起左手,他自己也很纳闷地看看张开的五指,不解为何要举高,直到手心不由自主的落在发丝柔顺的黑色头颅上,他才恍然明白是想摸摸她的如瀑云丝。
顺滑的触感从指间窜过,这头发养得真好,又黑又亮,仿佛轻轻一揉,就要化在他手里了。
莫名地,他喜欢上这一头黑亮乌丝,觉得比他摸过的绸缎还要滑手,细细滑溜的感觉仍留在指缝间。
“我七岁,你大我一倍,大哥哥订亲了吗?”十四岁不小了,一般权贵人家早相好一门亲事。
“尚未。”他说得简洁。
“为什么呢?你爹娘不着急?”他长得这副长相还是早日定下人家的好,免得成了祸害。
“我爹死了。”他早不记得他的模样,只记得他抱着自己坐在腿上,一笔一画地教他写字。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同母兄长相差二十岁,原本他有十六个异母兄长,但如今还活着的不到五名。
“啊!那你娘改嫁了吗?”不然怎会无暇顾及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儿子,他那张秀色可餐的脸多叫人垂涎。
“改嫁?”她敢?!
她没有别的路可走,除了殉葬。
“大哥哥,不是我在危言耸听,你实在太貌美如花了,若是不想被有些‘癖好’的男人给扑倒,赶紧娶个妻子把自己弄老了,也许憔悴点就没那么好看了。”他绝对是彩虹男的心仪对象,当了多年讲师的她都有点动心地想掐一掐、摸一摸他,更遑论若是碰到喜欢小倌的伪君子。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张脸真招祸。
“没人敢动我。”除非他们不想活了。
赵若瑾一脸“怜悯”的拍拍他修润的手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都有疏于防备的时候,要知道有些人真的很无耻,他们明着不行就暗抢,什么设陷阱、暗算的,叫人防不胜防。”
“小瑾儿。”她的头发真好摸。
“嗯?”她随口一应,忽然发现不对,她几时多了小名,小瑾儿听起来像在喊小太监。
“以后在人前喊我十七爷,人后就叫十七哥吧!”他看着自己被拍过的手,不懂他怎会容忍她的碰触?
或许是因为她很有趣?十足十无害的小东西,让人联想到深山野林里捧着核桃壳啃的蓬尾松鼠,墨黑大眼骨碌碌的转着,很是讨喜,叫人越看越爱。
“十七哥……”哗!他家兄弟真多,家族旺盛。
赵若瑾若知晓上官静的真实身分,只怕她脸上的羡慕会转为同情,以他家的情形,兄弟多肯定不是好事,即使是一母所出的兄弟,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兄友弟恭、兄弟齐心。
因为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为了争权夺利,爬上主位,众人皆使出阴毒手段,将前头的那一位拉下来,踩着手足的尸身往上爬,一步一步接近那至高无上的宝座。
“我不杀你。”一说出口,他又困惑了。
为什么不杀?她冒犯了他。
心里另一道声音又说了:不过是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门牙还掉了一颗,她行事仗义,言谈有物,死了有点可惜。
赵若瑾一惊,暗暗地往后退了两步。“你要杀我?”
怪了,她做了什么?
“你碰了我。”这世上敢对他无礼的人并不多。
她暗啐一口:果然人美都有怪癖,两人明明“相谈甚欢”,谁知他却暗藏杀机,碰一下就要大开杀戒。“但你不想杀我。”
“你还说了我好看。”犯了他的忌讳。
她几乎要翻白眼了,这人毛病真多。“十七哥,我这是羡慕,如果你的脸换在我脸上,我肯定天天上街让人看。”
掷果满车,侧帽风流,她只要摇扇一笑,一个月的蔬果肉食就有了,还有整车的香帕、镯子、发簪,她都能开间铺子卖了。
全是无本生意。
“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光太淫邪,活似要将他生吞活剥,让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戾气又蠢蠢欲动。
“你不喜欢自己的脸可我喜欢呀!赏心悦目,宜室宜家……啊!后面那一句删掉,我说太快了,宜室宜家是形容姑娘家。十七哥,我的意思是越在乎它就越放不开,人的样貌是天生的,只要放下它,你就不会在意了……”
旁人说什么与己何干?不去听,不去看,不去想,自有清风明月的自在,心境一片清朗。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容颜——那么好看拜托也不要变,那就去适应吧,等习惯了各式各样的眼神,别人再怎么看也只能在心里意淫,对本人不痛不痒,不构成身体上的伤害,这世上不能控制的是别人的思想。
“好看就是好看,干么要执着别人怎么说,你是让我看了欢喜的好风景,我多留恋一刻,心舒坦了,等等还不是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对了,十七哥,金铃可以还我了吗?”她磅礴大气的话锋一转,忽地怯生生的一眨眼,小脸还没少年的巴掌大。
“不给。”上官静将刻上梵文的金色铃铛一上一下的抛掷,逗猫似的一收一放,铃声忽左忽右。
“十七哥,那是我的金铃。”他怎么可以占为己有?
“我拾到便是我的。”上官静美若白玉的脸庞清逸秀丽,但开口说出的话却无礼至极。
“铃铛里刻了我名字中的瑾,你不还我就是私相授受,日后我会被沉塘。”她故意说得很严重。
“没我的允许,谁敢将你沉塘!”他说着,顺手解下腰上深绿色貔貅玉佩扔给她。
“咦,这是祖母绿……”好贵气,这块玉佩相当值钱……啊!不对,她在想什么,怎么想到银子上头。
懊恼无比的赵若瑾一抬头想把价值不菲的玉佩还人,再要回自己的金铃,谁知她头一抬,美得如诗如画的少年居然不见了,让人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这是南柯一梦。
找不到正主儿,她一跺脚,忿然地走开。
小小的粉紫色身影消失在小径的转弯处。
“主子,需要属下替你下手解决吗?”一名身着黑衣的暗卫现身,单膝跪地,面无表情地道。
“不必。”她的碰触并不让他厌恶。
“主子要放过她?”那细细的颈项多脆弱,不及他腕粗,“嘎吱”一折,一条小命就没了。
“她有我的貔貅玉佩。”一名明明是古灵精怪却说自己是傻子的丫头,何妨等她七年后,看她有何变化。
暗卫闻言,露出讶色。“那是能调动黑煞军的玉令……”居然就这么随便给了她?!
太不可思议了。
“她叫我十七哥。”柔柔的软语有股糯乎劲。
“主子……”他若想当哥哥,多得是人想叫。
“去查查她的话是否属实。”兴武侯府的嫡长女赵若瑾,全府公认的傻子……到底是谁傻?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