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很棒,各方面都是。”他浑然不觉她纷乱的心情,轻声笑着。
小手不自觉的捏紧成拳,想K他,吼,他才是最自大的那个吧?!她眯阵。“曹先生,你有没有量过你的脸皮有多厚?”
“喊我季海吧。”他轻笑。“我大哥说我这脸皮跟树木的年轮一样,随着年纪不断增长,你就别指望看到它变薄的一天了。”
听听,这语气还挺怡然自得呢!
她啼笑皆非,服了他了,幸好有他这么幽默的一句,暧昧气氛冲淡了些,她言归正传地道:“你的部落格真的不错,只有一个问题,主题赶不上流行,都太冷门了。”
“会吗?我看人气和点阅率挺高的——”
“但还可以更高,这些发表的文章,将来要集结成书,并捐出一半所得做公益,不是吗?”这些规划,他曾在信中陈述,她都还记得。
“这样不好吗?”
“当然很好,既然想冲刺书的卖量,首先要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所以得迎合大众的喜好。但目前的主题都不够通俗,效果也事倍功半,我建议你,可以找些大家感兴趣的主题,例如两性、职场、理财等等,将来才能拓展书的销路。”
“我是认为,有能力分享弱势的议题,就算书卖得不好,反正平日已经赚不少了,至少能让读者们多听听不同的声音,也算值得了。”想起她当初拒绝加入的理由,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他不意外,却有点失望,总觉得她不是这么功利的人……
“是啊,所以你们缺的不是钱,是更多人的注意,你是想吸引大家关心我们周遭的生活吧?那么聚集人气就是最重要的事,先让大众注意到你们,把这个舞台做得更大,才有空间,让更多理想站在上头,让更多人看见,不是吗?”
他惊讶的看着她。“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这确实是他的理想,没有明确写在当初邀约的信件里,她怎么看出来的?
“别说我是虫,怪恶的。”看他神色,就晓得他听进她的建议了,而且很激赏,她沾沾自喜的微笑。“不过,你可以说我是通灵的小熊,懂得你的心。”
她可爱的譬喻让他莞尔,他的心更因为被她理解而欢喜,他有点汗颜,竟自以为是的把她想成功利分子,又暗暗高兴她并不是。
心思迂回了一圈,对她的喜爱,有增无减。
而与她心灵相通的感觉,美妙又亲密,比纯粹的爱情更撩人,令他神思飞荡,渴望在胸中暗暗的沸腾。
他心动的望着她含笑的容颜,又拘谨的垂下视线,怕情动得太明显,他还没有把握,能完整的向她表达心意,只能谨慎的克制情意。
“你的想法很不错,只有一个缺点——”他故作严肃地道:“会害我想到没能网罗到你这么聪明的参谋,晚上会懊悔得睡不着。”她的确会令他辗转难眠,但真正原因可没有这么纯洁。
“你别想太多啦,我只是想到什么就说了,能对你有帮助就够了。”她挥挥手,笑了笑,避开他令她心跳不已的眸光。
熊沂蓓真切的感到,这男人吸引着她,她不想再抗拒了,但也不急着靠近,她决定要审慎的观望。
也许他会是与她开花结果的Mr.Right,也许他又是一个爱神唬她的幻影,她这次要睁大眼睛,保持距离,看清楚、想明白,好好为她的幸福把关,她不再急着追逐爱情了,假如他是她的真命天子,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
现在,先维持友谊的界限就好。
于是,她礼貌的对他盈盈一笑,道:“我会持续留意你的部落格的,往后有什么想法再跟你说。我还得回去写稿,先走喽,掰——”
球局结束后,五个大男人转往麻辣锅店,阿华等三人上洗手间去了。
熊沂蓓没参加这顿晚餐,曹季海庆幸她逃脱大雕的“魔爪”,却也不免失望,少了和她共进晚餐的机会。
他坐在桌边,饮着果汁,长指无意识的轻叩桌面,正在出神回味与她的对话,一旁啜饮啤酒的酆畋突然开口。
“你喜欢小蓓多久了?”毫不拐弯抹角,问得超直接。
“……什么?你说什么?”曹季海装傻,内心暗惊,怎么被看出来了?
“你不是喜欢她?不是吗?噢,那是我弄错了。”酆畋泰然耸耸肩,拿出手机,很故意的自言自语道:“大雕会在台湾停留一个月,我看就安排个时间,介绍他跟小蓓认识吧,我问问小蓓何时有空……”
手指刚碰到屏幕,屏幕锁都还没解开,手机马上被曹季海火速劫走。
“……我还没打算跟她说。”俊颜微赧的承认了,再不承认,小熊恐怕要给送进大雕的嘴里,被叼到国外去了。
“太久没恋爱,需要时间准备是吧?”酆畋了然微笑,先前帮大雕牵线的话只是随口说说,现在瞧好友这神情,牵红线的目标立刻修正。“需要我提供关于小蓓的情报吗?”
“什么情报?”他眼睛一亮,急声追问,这家伙和熊沂蓓认识多年,能提供的情报绝对有价值!
“唉,做广播好累,每天都讲到喉咙干,下班后就不太想讲话呢。”长指拎着空酒杯,冲着曹季海晃晃,示意他好好“伺候”,交换他想要的的宝贵讯息。
人在屋檐下,自动低头,曹季海巴结的拿起台啤,帮酆畋把空杯斟满,恭请主持人润喉。“你对她了解多少?”
酆畋喝了一口啤酒,悠悠道:“她身高一五八公分,体重五十三公斤,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最爱的零食是七七乳加巧克力,嗜好是逛街、逛书店和睡觉,她说睡眠不足会昏昏沉沉,靠脑力写稿的作家,不清醒可是大忌。她对海鲜过敏,不吃两只脚的动物,也不吃红色的西瓜。”
“不吃红色的,吃黄色的吧?”真有趣的怪癖。
曹季海正在用心牢记,酆畋却突然不说了,抬起修长左腿,帆布鞋踩在他面前的椅子上,理所当然的吩咐着。
“鞋带松了,帮我绑一下。”
于是堂堂曹大作家,变身成小奴仆,奴颜婢膝的挪动写出畅销书的尊贵十指,帮人系鞋带。没办法,有求于人嘛,他催促道:“快说,其他的呢?”
酆畋抚着光滑紧致的下巴,沉吟道:“唔,她喜欢的姿势……”
“姿势?!”曹季海震惊的失声反问,连偏好的“姿势”都知道,莫非这两人有超友谊关系?!
他妒火攻心,双手蠢蠢欲动,直想扑上去狠掐好友。
“我是说‘知识’,她是写小说的,最爱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所有琐碎的轶闻、八卦消息,都可以拿来和她聊,她很爱听的。我是想提醒。可以投她所好,你想到哪边去了?”曹大作家也有为情所困的时候啊,机会难得,要亏要快啊,酆畋笑咪咪的取笑好友。
“看不出你也是白日梦派的,行动是龟速,脑内演练倒是挺光速的,已经开始研究‘姿势’了吗?”
“……是你讲得不清不楚。”这猪头,该卷舌时不卷舌,存心害他误解,简直像他的第二个大哥,玩弄他比吃饭还顺口——忽见绑好鞋带的左腿收下去,右腿很自动的抬上来,等人伺候。
曹季海低头一看,不解。“这边鞋带又没松。”
“你绑的结跟我绑的方向不同,看起来怪怪的,帮我重绑过。”
“……”
忍耐忍耐再忍耐,等这家伙谈恋爱,他非整到他哭爸哭夭叫不敢!
曹季海不情不愿的拆开酆畋的鞋带,忽然感到身边有古怪的瞪视,一抬头,发现阿华等三人回来了。
三个大男人正瞪目瞧着他们的互动,六只眼睛从跷脚喝啤酒的酆畋大老爷,溜到小媳妇曹季海身上,三张别扭的表情,似乎很不习惯看到“举案齐眉”的恩爱场面,不知该不该打断他们,大雕更是直接以“捉奸在床”的眼神瞪着两人。
曹季海忙不迭把酆畋的脚推下去,胡诌个理由:“他这几天背受伤,弯不下腰,所以我帮他绑鞋带。”马的,要是被误会他和酆畋有什么不清不楚,他的名誉受损可就大了。
大雕沉痛的望着酆畋。“我曾经猜想,你为什么拒绝我,原来是因为……”望向曹季海的目光,竟有一丝妒意。“他吗?”
“不是啦。我说得很清楚了,我对男人没兴趣嘛。”酆畋呵呵轻笑,就像个收过太多情书的骄纵校花,被众星拱月惯了,没将大雕的告白放在心上。
“等等——”曹季海从大雕吃醋的神情看出端倪,震惊的问:“你以为酆畋是女人?还跟他表白过?”
“不然呢?看她这皮肤、这长相、这闪亮的秀发,她当然是女人——”
“他当然是男人啊!”不可思议、不敢置信、不能理解!曹季海用力指向酆畋的脚丫。“瞧瞧他这双脚,跟潜水员的蛙鞋一样大,什么样的女人会有这么大的一双脚?喜马拉雅山的女雪怪吗?”可见酆畋是男人啊!
“她这是‘天足’,天生就是这么大,自然就是美,你没听说过吗?”大雕坚定的扞卫酆畋,虽然没能修成正果,她依然是他的最爱!
“那你至少找个自然美的‘女人’去爱好不好?”曹季海苦口婆心的点醒对方。“你想想,他干嘛跟你说对男人没兴趣?因为他自己就是男人啊!你清醒点吧!”
“其实,我也以为酆畋是男人……”阿华嗫嚅的附和。
“咦?可是酆畋留长发,打耳洞,还会化妆,明明就是个女人啊?”第三位也跳出来发言了,他对两性的认知,还停留在很传统的框架里面。
大家平日没有特地研究这个问题,现在各有认知、各持已见,四个大男人越争执越激烈,眼看快要吵起来,曹季海受不了了,直接把还在悠哉吃小菜的事主拱出来,要他给个交代。
“酆畋!你自己说清楚!”
“说什么?”酆畋正悠哉吃着小菜,根本没听好友们在吵什么。
“承认你明明是个男人!”
“是女人!”大雕坚持信念,不但为了真爱,也为了面子,事到如今,万一酆畋真的是男人,他还有脸见人吗?他情何以堪啊!
“啊,这个嘛……”面对四双虎视眈眈要答案的眼睛,酆畋不急不忙、不慌不乱,含着筷尖,俊颜漾着困扰的神情,无奈的长叹一声。
“这种一看就知道的事情,为什么还要问我呢?”
第6章(1)
意见被曹季海采纳,熊沂蓓着实得意了几天,她猜想,自恋的人通常也都自负,他接受得那么干脆,除了赏识她,背后应该也有不单纯的心思吧?
否则,为什么他天天打电话跟她热线?分明是假借讨论部落格走向之名,行接近她之实。
肯定是,因为他总是坚持不了十分钟就跑题,而她也半推半就的不予纠正,他们根本是两个醉翁,部落格是他们共饮的酒。
当然,和他打情骂俏……咳咳,“言不及义”的瞎扯之余,还是要提出一些专业的建言,既然他赏识她的看法,她也不敢马虎,每天都会认真阅读部落格的新文章,等着和他讨论。
她习惯在白天写稿,所以他总在夜间来电,夜色一降临,她的期待就揭开序幕,等电话铃声响起,她就会以最亲切的口吻,发表她的最新感想——
“这是什么烂主题啊?”熊沂蓓眯眸瞧着电脑屏幕,今日主题是“如何面对劈腿的另一半”。
“劈腿的就该施以满清十大酷刑,然后丢到地狱里面去腐烂,就这样啊!干嘛伤脑筋要怎么面对?”这个题目让她想到郭德民,越看越是肝火旺盛。
“你不是鼓励我要选择贴近大众的主题吗?我照做了,现在最流行的两性话题就是‘小三’,效果果然很好,部落格的人气节节高升,都是拜你所赐啊。”反正几乎每个主题她都有意见,曹季海很习惯了,一面悠哉喝热茶,一面应答如流。
“好,用这话题冲人气,我勉强同意,但你写的这是什么?你竟然认为应该原谅劈腿的猪头?!”看得她双眼都快喷出火焰,气炸了!
“息怒息怒,听我说。”呵,她发飙的口气真好玩,他解释道:“这个主题共有五位作家发表文章,另外四个人都反小三,能讲的论点都讲得差不多了,我只好当那个异议的声音,提供一点火花啊。”
“所以,你并不是像文章写的那样,赞成要原谅劈腿的另一半?”
“当然不是,我的伴侣要是有小三,我会直接和她分手。”
所以教她生气的种种论调,都不是他真心的想法,只是他写来交差的?她迷惑道:“为什么你写自己不赞同的理念,还能写得头头是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就跟写作文一样,拿到不熟悉的题目,总不能交白卷,就算瞎掰也得掰出个名堂来,身为作家,玩这种文字游戏,当然是驾轻就熟。即使是你写的爱情故事,也并非全是亲身经历吧?”
当然不是,她出书上百本,哪来那么多恋爱经验可写?免不了要听取旁人的经验,或运用想象力加油添醋,她无法反驳,却觉得哪边怪怪的。
“怎么不说话?今晚这么快就被我打败了?”她该不会因为这话题而想起郭德民了吧?他愉快的心情霎时一黯,马上又开口,意图用言语驱散她心中不该有的人影。
“唉,我的魅力已经达到这种地步了吗?人不必到你面前,只需三言两语,就害你小鹿乱撞,是不是小鹿都撞晕了,所以你连话都不会说了?”
熊沂蓓果然被他逗笑,她想憋住,但失败了,嗤嗤直笑,实在拿他的厚脸皮没法度欸,她顽皮的假装竖白旗,捧他一下。“是啊是啊,你太厉害喽,说得我哑口无言,我输得心服口服,拜倒在你的牛仔裤边,这样不好吗?”
“别拜倒,跪久了膝盖会痛的。你可以考虑直接投入我的怀抱。”这话有点露骨了,他轻声笑,假装这是玩笑话,其实心里好紧张,等着她的反应。
“你……我……我很重喔。”她在说什么啊?!她两腮微烫,用力咬着唇,却咬不住那抹被他勾得微慌又微甜的无措感觉。
“五十三公斤算什么重啊。”他还觉得太瘦了呢。
“你怎么知道我的体重?!”她惊叫。
“呃,我乱猜的,这样还是很苗条,有发胖的本钱,多吃一点也无妨。”他乘机问:“那——要不要出去吃宵夜?”
“你要买给我吃吗?”
“你出来,我去接你,我们一起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