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看著她没错,但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没有真的在看她,他的灵魂出窍了,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他透过她在看别人,那是属於女人的第六感,她感觉得到,他在想别的女人。
他有别的意中人吗?如果有的话,他又为什么主动请社交界的金牌媒人向她父母提出以结婚为前提来相亲的要求?
她真的、真的很不懂他耶,甚至有时候,她是有点怕他的,他太俊美了,无形中有股冷漠的气质,让她不晓得怎么跟他亲近,而他也总像在跟她保持著距离,连吻都没吻过她。
她当然不会相信他爱她,但她母亲说的,爱情不重要,两个人在一起,家世相配才是最重要的,家世不相配,很多价值观和生活习惯都会不同,那会很辛苦。
可是,他们之间连一点点小火花都没有,这样就决定结婚好像太轻率了,当时她被辜家最俊美又零缺点的「完美富豪」主动提亲,高兴得冲昏了头,跟他相处过後才知道,完美并不是一件好事,他实在很难以亲近。
唉,都快结婚了,想这些都太晚了,她只能安慰自己,结婚以後再慢慢培养感情吧!
可是,婚後真的就可以培养出感情来吗?
天哪!她真的要嫁给他吗?跟这么完美的人结婚,她越想越怕……
第十章
坐在婚纱公司的贵宾室里,虽然有适中的空调和香醇的热咖啡,但冗长的试穿婚纱过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烦躁不已。
梁芷柔不厌其烦的试穿了十几套白纱,他知道婚纱是女人一生最重视的东西,不过要他浪费时间在这里坐两、三个小时,他快要没有耐心了。
「张姊——」一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孩探进头来,看见独自坐在沙发里的他,她问道:「先生,请问张姊在哪里?」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设计师吗?她在里面。」
「哦!谢谢!」女孩活泼的蹦跳进来,她手上提著一个塑胶袋,叩叩门。「张姊,绿豆粉圆买回来喽!冰冰凉凉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里,你工作完了快来吃。」
「知道了,谢谢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辜至美看著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吗?」
「对。」他拿出皮夹,抽出一张千元纸钞。「粉圆可不可以卖我一碗?」
「你想吃啊?」
「对。」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买,这间粉圆很好吃哦,就开在巷尾,保证你吃了还想再吃。」
小玫搁下一碗粉圆,笑嘻嘻地走了。
辜至美瞪视著那碗粉圆良久良久,终於,他打开塑胶盖子,拿起塑胶汤匙,开始吃。
他没想到自己会用这么廉价的餐具吃这么便宜的甜点,但这味道跟他记忆中苗大婶煮的绿豆粉圆实在很像,吃完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至美,这件好看吗?会不会太暴露?」
梁芷柔喜悦地打开试衣间的门,倏然看到西装笔挺的未婚夫弯身在吃东西,而且吃的还是上不了枱面的绿豆粉圆,她傻眼的看著他,一时无法反应。
他究竟定怎么了?他对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经是挑剔级的了,更别说每次跟他用餐时,他对餐具的优劣有多么在意,他是绝对不会用这种来路不明的廉价塑胶碗和塑胶匙吃东西的。
可是现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会用的劣质晶吃不精致的东西啊!这不是幻影?
老天!这是不是失亿後遗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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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纱店离开後,辜至美筋疲力尽的坐上由司机驾驶的宾士轿车,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请,虽然不太礼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没有心情跟她约会,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尹司机,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机。
不一会儿——「到了,总裁。」
「你去买一手啤酒。」
「啊?」司机错愕的瞪大眼。
他们高贵的总裁叫他买啤酒?是要自己喝吗?不可能吧!
总裁他是品红酒的高手,当然,各种高级酒都有涉猎,还拥有私人酒窖,对酒讲究得不得了的他,怎么可能喝啤酒?
虽然好奇不已,然而凭他的身份是没资格过问的,他下车照吩咐买了一手啤酒。
「尹司机,你喝过啤酒吗?」路上,辜至美又问。
司机受宠若惊的结巴了起来,「啊——喝、喝过啊。」
好奇怪啊,总裁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总裁向来是不苟言笑,不会随便跟员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错,配鳕鱼香丝一起吃很对味,刚刚忘了叫你买。」
司机更惊讶了。
怎么回事啊?他们总裁不是向来最讨厌鱼的味道,连同跟鱼有关的零食也包含在内,可是他刚刚说鳕鱼香丝不错?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惊讶了!
公司到了,司机在大门口把车停下来,这可是只有总裁的座车可以这么随便乱停的。
辜至美拎著一手啤酒下了车。「我今天不用车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为总裁开车开了那么久,这是总裁第一次对他表达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开心死了!
辜至美拎著啤酒走进集团大楼气派的大门内,无视於保全人员的敬礼和讶异的眼光,他坐上直达总裁室的专用电梯。
秘书已经下班了,走进办二室,他脱下西装外套扔在义六利进口的深色沙发上,顺手打开所有的灯。
霎时,室内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强烈对比,他倏然关掉室内的灯,拿起下午被他搁在桌面的手机,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来,打开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顺畅饮时那般,咕噜咕噜的一口仰尽。
屁股接触地面的感觉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农庄的时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婶她们席地而坐,火妮喜欢随手拔根杂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鸟飞过去,她就会用手指头指著鸟,笑眯了眼,为了再平凡不过的事感到开心不已。
火妮……
他的头侧靠在柱角上,寂寥地举起手,在玻璃上头写著她的各字,心中蓦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挣扎了一下,终於还是开机了。
他老早派人买了充电器和电池,也老早换了蓄满电的电池,但他却没有勇气开机。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轻叹一声,轻轻抚著萤幕,将手机压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个伪君子,不敢面对自己真正感情的伪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规划好的完美里,让人称羡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内心想要的,因为他所爱的会破坏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爱了,他选择了安全,因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负著他父亲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却无法不想她,他怀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气蓬勃,没有计划、没有流程,一切都是随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伟大,相当平凡,却让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电话不会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给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补偿她。
比如,他可以帮助她打开有机蔬果的通路,这很简单,他可以轻易做到,只要请跟联通环球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卖场进苗家农庄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该想到这点的,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络她!
他拨了那个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机号码,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断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带著睡意。
他差点忘了自己有把手机号码隐藏起来,因为他怕如果不小心开机,会不小心按到拨她号码的快速键。
事实证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连打开这支手机的勇气都没有。
他清了清喉咙,压抑住征跳的心,压抑住对她奔放的热情,化为简单的几个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来了,她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她的心跳动,她的脸颊发热,她整个胸口都热烘烘的。
她的声音让辜至美绽出—个久违的微笑,回到台北的这段时间,他没有笑过,他真的没有笑过。
「你睡了吗?」他看了看时间,才九点,是台北人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农庄里,这已经很晚了。
「要睡了,但还没,你呢?你在哪里?」她的声音满溢著喜悦之情,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开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长了音。「你已经回去上班了?你的身体都复元了吗?有没有再昏倒?」
「没有。」他的心紧紧一揪,有股热泪直住眼眶里冲,她的关心令他内疚。「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也帮我转告大家,请大家别替我担心。」
「我知道了。」蓦然,她长叹一声。「……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忙得都没时间打电话给我?」
「对不起,火妮……」他闭起眼,头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责任。」
「哦——」她的喉咙哽住了,忍著泪意,她强力压制著自己那绝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经结婚了嘛,当然不能丢下老婆来找我,不然她会生气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闻报导?」
他可以想像得到,当时她有多痛苦,他情愿她对他破口大骂,这样他会好过一点。
「对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气质,你们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努力不让他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他选择了一个几较不伤害她的方法,虽然她仍然很受伤,但起码他是为她著想的,不是吗?
所以他没说,他是因为她身份不配才没选择她,没有让她太过难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紧紧一缩,她那故做轻快的态度绞痛了他的心脏,也抽痛了他的神经。
混球!他有什么资格这么问?他还想听到什么答案?从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这一类的话吗?
「不是你的错,你失忆了嘛,所以才会跟我……咳!幸好一切还来得及,就让我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你不要担心了,一切都会没事的。」
他举拳,一拳拳的击向强化玻璃,心绞扭般的痛楚著。「告诉我,我要怎么补偿你?」
该死该死该死!他就只有抱歉两字可以说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说啊!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必补偿,没什么好补偿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凄楚,但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来,因为她认为,在另一端的他,透过声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还没看见黑夜里被爱派来的那颗星星,但我会等,总有一天找会看见,也祝福你已经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让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辜至美闭上眼睛,眼里漾起了泪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却选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为他是个大混蛋。
这么轻易地摆脱掉她,他应该很高兴才对,为什么他的心却好痛?
「对了,我可以请求你一件事吗?」火妮问。
「你说。」可以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来了,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请求你,可以不要在村庄里盖化工厂吗?」火妮低语著,「你来过,领受过它的美好,若污染了这块纯净的土地是多么可惜的事,我不是为我自己才这样请求你,我是为了村庄里的老人家,他们老了,无力搬到别的地方,化工厂若来了,只会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轻人拿了卖地的钱远走高飞,不会理这些老人家的,前几天,你们公司的人又来了……」
该死!
他竟忘了这件事,他们怎么可以再去逼她?他们怎么可以对她无礼?
「我知道了,我会尽速处理这件事,化工厂不会进驻荷塘村,我向你保证,村里不会有所改变,一分都不会改变!」
「谢谢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谢谢你!」火妮感激地说。
一时间,他们的距离拉远了,因为她的谢字而拉远了,辜至美的心脏隐隐作痛苦,他知道,他们真的结束了,他亲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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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至美对著长镜整理白色西装,俊美的面孔上毫无笑容,甚至可以说是严肃凝重的,完全不见准新郎的喜悦。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个白马王子,这是女方母亲的意见,他不甚满意,因为他不喜欢白色,但是准岳母的意思,他才勉为其难接受他不喜欢的白色西装。
今天「又」是他结婚的日子,昨天还在下雨,他看见母亲和香姨很烦恼的看著窗卟连绵不绝的雨水,似乎很担心上次的不幸会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气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坚持他必须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缩短了,两家之间只要三十分钟的车程,接到新娘後到饭店宴客,一切都顺利极了。
「小叔叔,准备好了吗?要出发喽!」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现在已经改姓叫辜如俊,十六岁的他是个迷人的少年,长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样,去年他跟父母从希腊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爱追著他跑。
「可以出发了。」辜至美打开房门,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侄儿。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皱皱鼻子。「小叔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哦?是不是婚礼的细节哪里不够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没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脸颊。「还有,不要说不爽这两个字,不好听。」
说完,他拉拉领带,自顾自地下楼。
小俊摸摸吃痛的脸颊,不可思让地喃喃自语,「居然捏我?居然会这样跟我玩?那个人真的是小叔叔吗?他怎么突然变得有人味了?」
辜至美下了楼,迎娶车队早在大门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饭店打点去了,他这个准新郎反倒很轻松,只要坐上车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总裁!」司机喜气洋洋的打了红色领结,胸前还别了花。
辜至美上了车。「今天也要偏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