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工作忙,我就自己回来了。”林贞芸抱着女儿,贴着她的脸颊,“一切都好吗,宝贝?”
“我很好,朋友们都很照顾我,我过得很开心。”
“快告诉我,你和那位唐先生是怎么认识的?”
家宇笑着把她和唐雅人之间的事告诉母亲,满足她的好奇心。
那夜,母女两人窝在同一张床上,像姊妹淘一般一直聊到夜深,这才倦极睡去……
翌日,家宇难得推掉了晚上的代班,只因唐雅人要请她与母亲吃饭。
七点钟,家宇下班后便赶往特兰多俱乐部。
为了赴约,早上出门前,家宇特地换上了她最好的洋装——那是几年前为了毕业典礼而买的浅蓝色雪纺小洋装,为了搭配洋装,她还特地换了双有跟的凉鞋。
穿着洋装打工,让她一整天都好不自在,还是惯穿的T恤与牛仔裤最舒服。
当她停好车,脱下牛仔外套折好收进车箱中,正看见母亲下了计程车。
“妈!”家宇笑着朝母亲挥挥手,快步迎上前去。
林贞芸略施脂粉,一身雪白,拿着精致的手拿包,无名指上的钻戒与手拿包上的水钻相互辉映;她的屑上围着一条粉色真丝披肩,头发绾起,露出佩戴了一串珍珠长链的优雅颈项,看上去宛如贵妇。
“妈,你看起来好美!这件衣服……”家宇忽然愣了一下,“我也有一件一样的衣服。”
“家宇……”林贞芸用祈谅的眼神望着她,“我擅自借了你的衣服穿,你不会介意吧?我这趟回来,没有带什么好看的衣服,雅人说要请我们在特兰多吃饭,就当我虚荣吧!我想要给唐雅人一个好印象,我不想在可能是未来的女婿面前失了礼数……”
家宇连忙拍拍母亲的手。
“没关系,只是一套衣服而已,妈穿起来很好看啊!像我粗手粗脚的,这么贵的衣服没几下就被我弄坏或弄脏,给我穿反倒可惜呢!”
林贞芸这才松了一口气。“我就知道家宇最贴心了!”
家宇笑着挽住母亲,两人一同走进特兰多。
当她们走入大厅,说了与唐雅人有约,立刻有人引导他们至里头的包厢,而唐雅人早已在那里恭候多时,见到家宇和林贞芸进入包厢,他立刻放下手上的香槟,微笑着从等候区的沙发上起身。
“哈罗!我们没有迟到吧?”家宇笑着说道。
“没有。”他走上前,给她一记拥抱。
“唐先生,谢谢你特地请我们吃饭。”林贞芸客套地说。
“请叫我雅人。伯母难得回来,我当然要作东。”
唐雅人微笑,目光掠过林贞芸入时的打扮。
“你们想先坐一会儿,喝杯餐前酒吃点小点心,还是直接开饭?”
林贞芸看着女儿,“家宇,你饿吗?”
“超饿的!饿到不行。”家宇直截了当地说。
他笑了,“那就直接开饭吧!”
语毕,唐雅人朝侍者点点头。
开胃菜是鳝鱼子酱佐花椰菜奶酪,只见水晶高脚碗中,呈着以白花椰菜做成的奶酪,上面堆叠着一层有若黑钻般闪亮的缚鱼子。
侍者介绍完这道菜后,家宇迫不及待地以贝壳制的汤匙挖起一口品尝——奶酪云朵般的质地,浓郁的奶香,带出了缚鱼子酱的鲜美滋味,使人入迷不已。
“哇——这好好吃哦!”家宇惊呼,“没想到鱼子酱和奶酪这么契合!”
“这是奥西特拉缚鱼子吧?”林贞芸笑道:“全无腥味,还带着独特的坚果般香味,这是它最大的特色。”
“伯母真是行家。”唐雅人笑道。
“是呀!妈你好厉害,连这个都知道!”相较之下,她觉得自己好像是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喔!
“吃鱼子酱怎能不搭配好酒?伯母有没有什么建议?”唐雅人问。
“那么……保罗杰年份香槟如何?”
“完美的选择。”
唐雅人向侍者示意,不多时,冰镇的香槟便立刻被送上。
三只高脚杯被注满,唐雅人率先举杯。
“敬今晚。”
“敬今晚!”
三人擎杯相碰,碰撞出欢乐的音韵。
一道道佳肴让每个人的味蕾愉悦至极,在席间,林贞芸谈了许多家宇小时候的糗事,糗得家宇头顶冒烟,频频讨饶,唐雅入也在林贞芸的追问下,坦承自己在第一天认识家宇,就对她充满兴趣。
“不过,那是因为她对我而言像个宇宙人。”唐雅人补充。
正在喝金箔荔枝球冻伯爵茶的家宇,被细小如西米露般的荔枝球冻呛了一下。
“宇宙人?那是什么意思?”
“在我的字典里,意思就是‘外星来的家伙’。”
“什么?你对我有兴趣,不是因为我可爱,是因为觉得我像外星人?”家宇哇哇叫,直问到唐雅人脸上去。
“这有什么不好?这让我觉得很有趣,我就喜欢你不无聊。”唐雅人晃着酒杯说道。
林贞芸笑:“家宇的个性像她爸爸,总是戴着玫瑰色的眼镜看待一切,乐观、单纯,对世界抱持着不切实际的期望。”
这时家宇开心地拍了下手。
“啊,我听出来了!妈说我像爸爸,我喜欢爸爸,所以这是在夸我。”
林贞芸摇头叹息,“你这样的个性哟,会让雅人伤透脑筋的!”
家宇从背后抱住母亲,脸蛋贴在她的屑窝里,鬼灵精怪地道:“就像你为我和爸伤脑筋那样?”
林贞芸又好气又好笑地捏了下女儿的鼻子。
“喔,挖苦母亲的时候,你倒是精明起来了?”
“唉哟!会痛,会痛啦——”
她的惨叫,使得林贞芸与唐雅人都笑了起来。
第7章(1)
晚餐结束,已是十点钟。
“我送你们回去。”唐雅人伸手招来一辆排班计程车。
“不不,我一个人搭计程车回去,现在才十点,你们年轻人不该这么早回家,应该去别的地方走走。”她向女儿要了备用钥匙,独自坐上计程车,然后降下后座车窗,对着女儿笑道:“妈今晚喝了酒,可能会睡得很熟,熟到连你有没有回家都不知道。”
这话的弦外之音太明显了,迟钝如家宇听懂了,也糗爆了。
“妈!”她尴尬毙了。天啊!她都不敢看唐雅人是什么表情了。
“晚安。”林贞芸笑着挥手道别。
计程车驶离,家字目送着车子远去,直到它变成远处的一个小红点。
“来吧,让我们找个地方坐下。”
家宇听了,立刻有点紧张。
“呃,该不会是去你家吧?”
“那是第二步,在那之前,我必须找个地方把你灌醉才行。”唐雅人面不改色地道。
家宇的脑袋当机了片刻,才意识到唐雅人是在跟自己开玩笑。
“对不起,我好像有点……反应过度。”她红着脸说。
唐雅人搂过她,低头吻了吻她的发心,“家宇,我们才刚开始交往,交往这件事是不能事先排好schedule的,让我们按自己的步调来。”
“我同意。”家宇笑了,她放松自己靠在他的胸口。
片刻后,他带她到一间可以看见台北市夜景的小酒馆,给自己点了一杯马丁尼,然后帮她点了一壶热茶。
小酒馆里,播放着令人放松的爵士蓝调,他们并坐在沙发上面向着巨大的玻璃帷幕,透过帷幕,夜晚的台北正向他们展示着绚丽与辉煌。
“家宇,你为什么没和你的母亲住在一起?”
“爸过世后,妈交了男朋友,决定和他一起回香港,而我打算留在台湾。”
“那时候你多大?”
家宇回想一下,“高二。”
“才高二?为什么不和她一起去?”
“可能我怕尴尬吧,毕竟我和王叔叔非亲非故,而且我相信王叔叔会把我妈照顾得很好。”她朝他笑了笑,“再说,我也舍不得我的朋友啊!”
“所以,你从十七岁开始,就一直一个人生活。”他下意识的一面顺着她的发丝一面深思道。“也就是说,你高二就开始打工了。”
“嗯……这样讲好像对又好像不对,我是一个人‘住’没错,不过我不是一个人‘生活’,我一有时间都会绕去看看朋友,大家也都很关心很照应我。”
唐雅人的手忽然顿住。
“伯母没有要你和她一起去香港吗?”
“我们有谈过,最后我妈尊重我的决定。”她转过脸,好奇地望住唐雅人,“怎么了?”
“只是想要知道宇宙人的成长史。”
“讨厌,不要再叫我宇宙人啦!”她捶他一记。
他笑着,轻松地接住她的扮拳,将她拉入自己怀中,轻咬了下她的耳朵,成功地让宇宙人忘了怒气,转为满脸通红。
“再告诉我你的事。”唐雅人说。
家宇觉得自己的成长史真的是简单又无聊到不行,真不懂唐雅人怎么会这么感兴趣。
“你还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把我买给你的衣服让你母亲穿?”
“嗅……”家宇眉眼间流露不安。“你生气了吗?”
他轻哼一声,“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的礼物会被转送出去。”
“对不起,其实我起先也不知道,她告诉我她这次回来没有带合适的衣服,所以就从我衣柜里借了,我妈说她想给你一个好印象……你不会介意吧?”
“为什么你今天出门时不选那件衣服?不喜欢?”
“当然不是!是因为……它是白色的啊,我今天还得打工,我会害怕把它搞脏,而且穿那么贵的衣服我会紧张,你以后如果要送,可以买便宜一点的吗?差不多一千……不不,五百元以下就可以——”
听了她的解释,唐雅人支着额发出无奈的低笑。
一听见他的笑声,家宇的不安立刻就消失了。
“吼——你笑了,太好了!笑了就表示没生气,对吧?”
“你倒挺会察言观色的啊?我什么都没说,你一个人就说完了。”
“那我有没有说错呢?”她很自信地望着他笑。
“没有。”唐雅人揉揉她的发丝,“好了,再跟我谈谈你父亲。”
还谈啊?今天的唐雅人很爱谈话噢!
“我父亲啊,他是全天下最好的父亲!他最疼我了,我爸生前经营一间小小的钢铁厂,他每天出门上班前都要听我给他弹琴,周六的早上会带我去骑脚踏车,夏天带我去海边找寄居蟹、泛舟;冬天会带我去山上看红叶,有时还要我约了朋友一起去田里腔窑!他从来不会问我为什么考不到一百分,但每天都会问我有没有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有没有认识新朋友……”
谈起父亲,家宇叽哩呱啦地说个没完,比手划脚,眉飞色舞。
“……后来钢铁厂倒了,我爸爸病了,一年后他就走了。”说到这里,她明亮
的眼神黯淡了下去,“唉,我真的好想他喔……”
家宇的母亲说得没错,家宇的个性非常像她爸爸。
唐雅人搂着她的双手紧了紧。
“家宇,你还有我。”他低语着。
家宇仰起小脸,因为感伤而浮现泪意的眼眸,缓缓地漾出一抹笑意。
“我知道。”
她的笑容那样纯稚,那样动人,唐雅人忍不住将她拢入怀中,深深地吻住她。
“童家宇,母亲林贞芸,父亲童日升,经营日升钢铁厂,于童家宇十五岁时过世,随后林贞芸认识香港贸易商王炳钧,两年后随王移居香港……”
“改嫁?”
“不,王炳钧有妻子,是惠氏集团的长女。王炳钧是得到惠氏的资金挹注,才能把他的贸易事业拓展到今天的规模,总而言之,是典型的企业联姻……”
头戴棒球帽的男子吐出一口无奈的长气,望向面向落地窗的修长人影。
“雅人,你特地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调查这件无聊的陈年旧事?”
唐雅人回头,瞪了孟翔一眼。
“这不是无聊的小事。”
唔,这种表情……有意思!
“这个叫童家宇的是谁?”孟翔的手指在键盘上跃动,叫出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素素净净,看起来就与她的背景一样简明。
“我的女友。”
“噢……哇!”
太好了,得到一则免费的资讯!他的手指立刻忙碌起来,将最新的资讯key进电脑中。
“所以你现在在和这个叫童家宇的女孩交往?”
孟翔将唐雅人的资料连结上去,还不忘注明资料来源为“当事人亲口证实”,并同时加注上日期。
“你想调查她,是担心她接近你的动机不单纯?”
“第一,我调查她是想知道更多关于她母亲的事;第二,不是她接近我,是我去接近她。”
“知道她母亲的事要干么?你难道想一箭双……”收到唐雅人警告的目光,孟翔投降似的举起双手,“没事!当我没说。”
“我想知道,为什么林贞芸随王炳钧搬到香港,却不将女儿一起带去?”
“以动物性本能来说,一般而言没有人喜欢替别人养小孩的;再说,王炳钧对太座颇有忌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笑,王炳钧都敢包养小老婆了,还说什么己心惮?
“你觉得一个男人一个月愿意花多少钱包养一个女人?”唐雅人间。
“那得看那男人的身价,以及他对那女人的……嗯哼,功能性,有多着迷。”
“如果是你呢?”唐雅人问。
孟翔溜出很是受辱的表情。
“嘿,老兄,一个条件如我的男人,是不需要花钱包养女人的!”
“如果是王炳钧呢?”
孟翔叫出王炳钧的照片,仔细打量三秒,然后说了一句颇羞辱人的话。
“恐怕得花上不少——如果是跟我比的话;不过据我所知,女人的接受度是很宽的,五千块到五十万或更多,这说不准。”
“如果一个女人可以分辨出鱼子酱的种类,并且随口说出相配的佐餐酒呢?”
“如果不是具有美食家的天赋,也不是家学渊源,那恐怕需要不少,肯定不是五千或五万那种等级。”孟翔搓了搓下巴道:“不过单凭这点线索,要知道确切数字还是有难度——雅人,你真想知道王炳钧花多少钱包养小三吗?”
唐雅人定定望住他。
“如果我说是呢?”
孟翔摸摸鼻子。
“好吧!我会去查。”
“我还想知道她为什么忽然回台湾。”如果只是回来探望女儿,实在没必要拖着那么大的行李箱。
“没问题。”
“谢了。”
“真要谢我,就透露一下你最近的投资标的吧!你的投资建议比那些理专管用多了!”孟翔将笔电装回背包中,笑道:“据我所知,连海曼投顾的三巨头都听说了你的事,对于你的投资分析策略很感兴趣。”
“一码归一码,这事我们另外再找时间谈。”
孟翔乐歪了。“一言为定。”
二人走出书房,唐雅人忽然看见客厅里坐了一名不远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