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不小心的,这段山路很难爬,我没注意到地上有个大窟窿,摔了一跤,刚好撞到一块大石头。」
盛惟翔浓眉深锁,不可思议地望着她。真奇怪,倘若她是个这么笨手笨脚的登山客,为何要一个人上山?而且,还是选在气候如此恶劣的状况下。
「对了,我的包包里有防水胶带,我把它找出来……」女孩又慌乱地打开了背包,但一阵盲目的翻找后,还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东西,吼——今天真是超级不顺的!她不经意地瞥了眼手表,旋即惊呼出声。「天啊,已经三点了?!快快快,我的动作得快一点才行,要不然一定赶不上三点四十分那班下山的末班公交车!」
她又打开另一个大背包,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捧出一样东西。
那样东西让原本打算径自上车的盛惟翔顿时停下脚步,气息也变得紧绷。
一束百合花,纯白无瑕的百合花。
第1章(2)
无视狂风暴雨,女孩捧着百合花走出遮雨亭,仰头望着昏暗的天际,口中念念有词,眼眶慢慢泛红,温暖的眼神也变得好哀伤,而后,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亲吻了下花瓣后,便把花束抛下断崖,静静地望着它坠向谷底。
她这一连串不寻常的举动,让盛惟翔的眉头越蹙越紧。太巧了!这女孩为什么选在这一天上山?而且,她为何要朝谷底抛下那束花?
难道……
一个可怕的念头劈进他的脑中,他的锐眸阴狠地眯起,眉宇之间酝酿着风暴,缓缓地走向她,冷厉的气流回荡在他们之间。「那束花是?」
「是献给我姊姊的。」罗婉菁沉溺在悲伤中,喃喃回道:「五年前,她跟一个男人驾车冲下了山谷。老实说,我真的无法原谅她愚蠢的行为,可是……我好想念她、真的好想她……」
男人的身躯狠狠一震,轮廓分明的脸庞染上一抹肃杀气焰。该死的,这女孩居然真的是罗家的人,而且还是那个狐狸精的妹妹!
他咬牙切齿地再作确认。「你姓罗?」
「你怎么知道?」婉菁一愣,同时间也感受到了男人身上放射出来的强烈恨意,下一秒,她突然懂了,整个人错愕地望着他。「你……难道你是……」
盛惟翔阴狠地勾起嘴角,眼底的杀气令人不寒而傈。「盛惟翔,盛晔修的亲弟弟!」
「不——」婉菁倒抽了一口气,小脸也迅速转为苍白。
老天爷!她怎么会这么倒霉,一年才来这个山谷一次,居然会遇到盛家的人!如果可以,她这一辈子都不想见到那些姓盛的,因为他们全部都是害死姊姊的凶手!
「原来你是盛家的人!」她的小脸盛满愤怒和悲伤。「如果我姊没有遇到盛晔修,她就不会做那么多傻事,甚至是愚蠢地去寻死了!」
「你在胡说什么?」闻言,盛惟翔眼中的怒火狂啧,像是恨不得扭断对方的脖子似的。
「你的意思是说,遇见我哥是你姊姊倒霉吗?是我哥害死了你姊姊吗?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倘若不是罗婉苹不知羞耻、死缠烂打地纠缠着我哥,我哥也不会愚蠢到自我毁减!」
盛惟翔顿了顿,愤怒又痛心地继续说道:「他原本有光明灿烂的前途,原本有最完美的人生,但却被罗婉苹残忍地毁掉了一切!我哥根本没有寻死的理由,所以全都是罗婉苹那妖孽害的!」
「你闭嘴!」婉养愤恨地吼道:「你根本就是类倒是非!开车的人是盛晔修,是他夺去我姊姊的性命,她是受害者!」
「受害者?」盛惟翔冷笑,黑眸迸出浓烈的恨意。「哈哈哈!这是我听过最大的笑话!罗家的人果然都是妖孽,最大的本事就是颠倒是非!五年前的悲剧,最大的受害者是我的父母!自从罗婉苹认识我哥之后,就把一连串的厄运带给了他!谁不知道罗婉苹是因为想嫁入豪门,所以故意煽动我哥跟我爸妈反目成仇?」
婉菁闻言,简直快气疯了,她握紧双拳,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向盛惟翔吼道:「你根本什么都不懂,凭什么说是我姊在纠缠你哥?对,也许你们盛家非常了不起,富可敌国,但有钱人就可以目空一切、可以狗眼看人低吗?
是盛晔修一直死命追求我姊,不论她如何拒绝都不肯放弃的!盛晔修的出现把我姊的人生搞得一团乱,不但害她丢了工作,还让她承受众人的非议,最后甚至开车带着我姊冲下断崖,夺走她的性命!」
当年盛晔修如何千辛万苦地追求姊姊,婉菁全看在眼底,就算他们两人身分地位悬殊,但是她知道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话虽如此,她还是觉得姊姊好傻好傻,为了一段不受祝福的恋情,居然赔上自己的生命。
逝者已矣,发生悲剧后,她的泪水已经流光了,她不想追究谁对谁错,但是,她也无法忍受自己的姊姊被人扭曲,被说成是一个爱慕虚荣、不择手段想嫁入豪门的坏女人!
盛惟翔冷哼了声,脸上的笑容更加轻蔑。「真是可笑!凭我哥的条件,需要死皮赖脸地去纠缠你姊吗?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他当然知道离婚不是什么罪过,他也不歧视失婚者,会这么说,纯粹是太过愤怒而口不择言。对于罗婉苹这个女人,他永远无法原谅!倘若不是她,盛家根本不会发生这么大的悲剧!
「对,我姊是离过婚,那又怎么样?打从一开始,她就不曾欺骗盛晔修任何事!喔……真是够了,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对牛弹琴?你滚吧,看到你出现在这个地方,我姊在天之灵肯定也无法安息的!」
他的厉眸冷厉,叱道:「该滚的是你!你没有资格站在这片土地上,你们罗家的人更没有资格出现在我面前!」
婉菁气到浑身发颤,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悲剧发生后,她忙着处理姊姊的后事,在一团混乱中,她根本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盛家的人,所以她真的料想不到,盛晔修居然会有一个这么蛮横无礼的弟弟!
她真想扑上去,狠狠地赏他一巴掌,厉声警告他不准再胡乱诬蔑姊姊!
但,她命令自己要冷静,这片土地是姊姊最后停留的地方,是一片美丽的净土,她不想在这边争吵,破坏了这份宁静。
算了,就当自己倒霉,遇到一个粗鄙蛮横的疯子好了!快走吧,不要再继续和他浪费唇舌了。
她愤恨地说道:「好,我走!我才不屑跟你这个混蛋站在同一块土地上!」她迅速背起背包,顾不得雨势滂沱,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冲下山。
往前冲没两步,一个念头便闪入婉菁的脑海中——
糟了,她忘记一件很重要的事——姊姊的遗愿。
天啊,她真的不想做这件事,她现在只想直接冲下山,远离这个可憎的男人啊!
但,她不知道自己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遇到盛家的人,倘若她不能帮姊姊拿回那枚戒指,这一辈子都无法安心上帝啊,为什么要给她这么残酷的考验?
婉菁深深地叹了口气,命令自己停下步伐,表情僵硬地转过头,唤住那个已经打开吉普车车门的男人。「等、等一下!」
盛惟翔冷峻地转过身子,眼神满是嘲讽。「罗小姐,请问还有什么指教?」
可恶!她真想狠狠地甩他一巴掌,打掉他脸上的傲慢自大!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开口。「听着,我知道这件事对你而言可能很荒谬,不过,我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我想请你让我去你们家位于这附近的别墅……」
盛惟翔浓眉斜挑,嘲弄地道:「是我听错了吗?刚才好像有人义愤填膺地说不屑跟我这种混蛋站在同一块土地上,怎么现在竟然又要求要进入我家的别墅呢?」他轻蔑地打量她。
「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承受着他讥讽的眼神,婉菁必须耗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自己不动怒,继续把话说完。
「我姊姊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遗落在你们家的别墅里,五年前,她曾经留了一封遗书给我,要我在她死后去把那个东西拿回来。」
「很烂的借口,也许你需要多一点创意。」他毫不留情地撇唇冷笑。
「我是说真的!」婉菁急切地道:「那样物品对我姊姊的意义非凡,如果你不相信,我甚至可以拿她写的遗书给你看!我真的只是想拿回属于她的东西,完成她的心愿而已!」
「办不到!」盛惟翔严厉地拒绝。「五年前,我的父亲就命令佣人彻底清扫过那栋别墅,该扔掉的东西全扔了,我们盛家不会有罗婉苹留下的任何物品。何况,我也不会让你踏进那间房子一步。」
谁知道罗家的女人还想耍什么诡计?他可不会上当。
婉菁又气又怒。「你可不可以讲点道理?那个物品是我姊姊的,我并不是故意要进去你家,也不会去窃取府上的金银财宝,我只是想让一切都回归原点,尘归尘、土归土,两家不再有任何纠葛。毕竟,你也不想再看到罗家的人,不是吗?」
他的冰眸迸射出寒冽的冷光。「我的确不想再看到罗家的任何一张脸,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进去我家的别墅!倨傲地说完后,他不再看她一眼,转身登上吉普车,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你!喂,你给我站住!」
「你这该死的王八蛋!你以为有钱了不起吗?你以为我真的希罕你们盛家的金山银山吗?混蛋!自以为是的大混蛋!我真的只是想拿回那枚戒指——」婉菁一个人站在倾盆大雨中,忿恨地怒吼着。
第2章(1)
数日后。
穿着深蓝色的英国手工西服、贵气逼人的盛惟翔步出会议室,沉稳地问道:「接下来我有什么行程?」
一旁的游秘书立刻道:「总裁,待会儿您要到信义分行开会、中午十二点跟黄院长在玉馐楼聚餐、下午两点要接见英商集团派来的代表、晚上七点要搭飞机前往香港。对了,方才『大圣开发』的叶董来电,他说想要跟您约个时间谈谈上次提过的投资案,问您何时方便?」
盛惟翔想了两秒后,果决地说道:「就今天吧,替我约他吃晚餐。」
因为还要赶飞机到香港,所以今晚这顿饭的时间势必不会太长,不过无妨,自从他接下集团总裁这个位置后,已经很习惯天天加班了,中餐和晚餐也几乎都是应酬配饭。
「元盛金控集团」是由盛惟翔的曾祖父一手创立,因为经商手腕高超,四代以来已经累积出非常惊人的丰厚资产,在台湾省的金融市场具有呼风唤雨的龙头地位。「元盛」包括金控、证券、期货、投资顾问等部门,势力之大,连当权政府都要礼遇三分。
五年前,父亲受不了失去长子的打击,重病入院后,盛惟翔在临危受命的状况下接了总裁这个重担,当时他只有二十五岁,刚上任时,很多老臣都不相信一个嘴上无毛、毫无经验的小伙子可以胜任这么艰困的任务,纷纷等着看他笑话。
不过,凭着绝顶聪明的金头脑和过人的毅力,每天像块海绵般贪婪地吸收专业知识,他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
刚上任那一年,他平均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整个人疯狂地投入工作中,很快地,他以实力证明自己是个天生的领导人才,他的一双利眼宛如猎鹰,投资眼光精准独到,总是可以在激烈残酷的商业战场中杀出一条血路,而且百战百胜。
他上任的第二年,「元盛」的总营收就呈倍数成长,所有跟他交手过的人,都震慑于他那敢冲敢拼的魄力,并佩服他卓越精准的投资眼光。
现在,「元盛金控」不但坐稳了台湾省的金融龙头宝座,旗下股票更是一路飙涨。
虽然他每天都很忙,但他总是有办法保持冷静理智的判断力,并有条不紊地处理多如牛毛的公事。他要以实力向世人证明,不管发生任何事,「元盛集团」都不会垮,也没有人可以击溃盛家的人。
事实上,他最近刚完成一项很大的并购案——甩开虎视眈眈的竞争对手,成功吃下另外一家银行「兆扬金控」。
「元盛金控」正式并吞全台有一百五十家分行的「兆扬金控」,他现在脚下踩的就是「兆扬金控」的板桥分行。
不过,这项消息尚未正式对外发布,他的秘书已经在安排记者招待会了,近日就会正式宣布。
盛惟翔步履沉稳地往手扶梯走去,这时,一个男人从经理办公室冲出来,紧张地开口问他话。
「惟翔,关于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鸿远建设』的投资案,你考虑得怎么样?应该没问题吧?今天我就过去跟『鸿远』的吴董签约喽?」
盛惟翔望着自己的姊夫,尽力压抑眼底的不耐。「合约呢?」
「在这里。」蔡博豪赶紧奉上合约。
盛惟翔冷峻地扫了合约一眼后,利眸冰寒地道:「不行!」
蔡博豪闻言,很不服气地皱起眉,反驳道:「为什么不行?这份合约我已经看过好几百遍了,每一个数字也都算得清清楚楚的,只要跟『鸿远建设』合作,一定可以替我们『元盛集团』赚入优渥的利润。你也知道,『鸿远建设』的吴董向来精明厉害,这些佣金比例我可是费了好多唇舌,跟吴董斗尽心机才让他乖乖答应的呢!」
明明就是一桩稳赚不赔的好生意啊,为什么不行?
哼!虽然他娶的是「元盛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不过,他这位姑爷在集团内部老是被忽略,还常常被外界嘲笑是扶不起的阿斗,更惨的是,回家还要忍受那个母夜叉妻子的恐怖脾气,如此含辛茹苦地忍辱偷生,却只混到一个小小的板桥分行的经理,真是气死人了!
再怎么说,他也是堂堂「元盛集团」的女婿,身分矜贵耶,至少要让他进集团总部当个总经理或协理之类的才对啊!
所以,只要一逮到机会,他就会力求表现。他觉得自己只是时运不济罢了,就像千里马遇不到伯乐一般,并不是能力不足。
望着一天到晚只会出纰漏,三不五时就惹麻烦的姊夫,盛惟翔在心底无言地叹息了声。
唉,倘若不是要卖姊姊一个面子,他早就把这么猪头猪脑的笨蛋给轰出去了,省得一天到晚得替他收拾善后。
话说回来,像这种昏庸无能、办事不牢又喜欢在外拈花惹草的烂男人,他真不明白姊姊当初为何要嫁给他?
他掏出随身携带的万宝龙钢笔,迅速地圈起合约上的一些条款,然后神情严肃地道:「这份合约至少有七个陷阱,吴董挖好了坑等着你跳下去,难道你都看不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