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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途似锦下堂妻(上)  第6页    作者:陈毓华

  只可惜,他遇见的乐不染是来自后世哀豆、小鲜肉满天飞的时代,灵魂年纪早就过了花痴的年纪,而且她从来都不是外貌协会的人,至少对皮囊看得不是那么重要,对于连彼岸她是好奇多过于对他容貌的关注,因此,眼神清澈,不见半点惊黯和爱慕之情。

  “不是。”

  不是什么?她一下没回过神来,他不是想问她关于乐府的任何事?

  “我问一句,公子你回应一句,我若是不问,你就装聋作哑,既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那么,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她作势要关上窗户,打算走开。

  “哎。”

  她走得很坚决,身后却有人一个箭步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转回头,先看向自己的手腕,连彼岸也看着她的手腕,像是完全没想到自己会出手,可他并不打算放开,力道还微微的收紧,生怕他一松开,她当真走了。

  “公子有话直说了就是。”吓死宝宝!一下,两下,挣不开,她心里有气,口气凶巴巴的。

  长身而立的男子微微侧首,他看着自己以一弯别扭的姿态握住人家姑娘的手不放,她的手腕真细,他只用大拇指和食指就能圏住。

  隔着不大的窗台,少女裸露在外的肌肉裹了层珠光似的,许是月光和烛光给他的错觉连彼岸竟然觉得穿着浅绿衣衫,散着一头不是很丰盛黑髪的她,如在画中。

  心跳在这样的缄默里漏跳了一拍。

  这画面,这简陋的偏院,却像是被人画下一笔淡淡的温柔。

  康泰多此一举的捂住自己的眼,他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有、没有……眼疾发作真是糟糕的事。

  “‘放翁’是姑娘的别名?”他放开那纤细不盈一握的手腕,虽是隔着布料,在离开的刹那,指腹还留着属于姑娘家的触感。

  他垂下的手,握成了拳。

  乐不染多看了他两眼,内心也不纠结,爽快的认了,到底人家都找上门了,就不用多此一举的否认了。

  “公子买下了放翁的画?”

  心底微微的诧异是没想到那幅画不到一天时间就卖了出去,亏她之前还几度小担心了一下,担心那幅画要是卖不出去,书肆老板可要怨死她了。

  “是,我觉得上头的字好。”

  乐不染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不是觉得构图活泼有趣,人物精彩生动,是因为上头的签名?

  这审美观,该怎么说?说他慧眼独具,未免诛心,说他没眼光,人家买了她的画,觉得她字好……扪心自问,青菜萝卜各有所好,就当是赞美吧。

  “那公子寻来为的是?”

  “下月下旬是祖父的寿辰,想求放翁一幅字回去当成寿礼送给祖父。”

  哇,二十七个字,没想到这人也能一口气说上这么长的话,其实不只有她哇而已,康泰也掉了下巴。

  少君被什么附了身?他跟着少君几乎半辈子,他可以用他康泰的人格保证,少君说过的话,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个字,这回破了纪录,老太爷要是知道不知会做何感想?

  “放翁写一幅字需要多久时间?”

  “我还没答应要写。”任何能赚钱的机会她都不想放过,只是她原先的计画中,并没有打算频繁的推出放翁的作品,再来,这人实在又呆又萌又逗,她忍不住想逗逗他,就算不能逗他笑,惹急了也好,总而言之,她就想看他除了面瘫之外的表情。

  连彼岸望着她,看出少女眼底戏弄的碎光。

  他手一招。

  康泰过来,双手奉上一小雕花匣子。“姑娘,这是订金,大面额五千两银票,三日后来取书法,再奉上五千两,可行?”

  乐不染只瞄了匣子一眼,这是改拿银子当攻势,拿钱砸她?

  嗯,砸得真好!她喜欢。

  “我被夫家休离,你称呼我乐娘子便是。”在外头走动多了,知晓外头对女子的诸多不公,尤其一个被夫家休弃不要的业妇,要不是衆家给了她一块可以庇护的屋瓦,她可能被排挤、欺负的更严重。

  光凭她一人之力是改变不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要在这女子地位低下的时代生活下去,只能护好自己,随波逐流。

  弃妇难听吗?

  这并不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从来都不是选择。

  比起寸步难行的闺阁淑女,对她来说,已婚身分方便行事多了。

  连彼岸脸上原本淡淡示威的意味并不明显,尽管只是一眼,但乐不染看得出来,他这拿银子打人脸的奸计,非常的恰到好处,因为她吃这套。

  只是当他听见乐不染要人家称呼她乐娘子的时候,像是想到什么,脸上微微闪过一种不知所以的情绪。

  乐不染觉得这会儿他看起来倒像个人了。

  他抱拳,莫名坚持自己坚持的。“就请乐姑娘临摹一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帖。”天下人皆知,他那三朝元老的祖父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情有独钟,几乎到了惜之如命的地步,寻常物件再难讨好,他这一趟出来办差,来回费去时间颇多,眼看祖父的七十大寿在即,从那幅《天上人间图》得到了灵感,若是能顺道带回寿礼,书法与画作联璧,挨的骂应该会少一点吧。

  乐不染一心扑在生意上头,没去注意连彼岸对她的称呼。

  重金必有要求,要求必然刁钻,就知道银子不好赚,尤其这么爽快拿出大笔银子来的人,这不是挖了个大坑等着她呢。

  这世间,那些个文人雅士,高官权贵,谁不知道王羲之手书的真迹已随唐太宗葬于墓中,后人能看到的全是摹本,这些摹本里又以唐朝冯承素的“神龙本”最令人称道。

  “神龙”是唐中宗的年号,摹本上也有年号小印真迹得名,被认为是冯承素奉圣旨于兰亭集序真迹上所摹,应该是最接近真迹的摹本。

  这完全就是一种没鱼暇也好的心态。

  现今的人很难想像真迹的字有多美,美到使一代君王迷恋至此,甚至要带进墓里去,永绝于世,其实这所谓的“天下第一行书”其实是篇王羲之酒后的草稿,总计三百二十四个字,只是这位书圣酒醒后,曾经试图把原文重写好几回,只可惜都没有在兰亭集会时写得好,又因为唐太宗李世民对王羲之如痴如醉的迷恋,那时的长安城一夜间就冒出成千上万的王字真迹,外地的收藏也如潮水般的涌向京城,几位老臣为了监定真伪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也只能一网打尽,全部献给了李世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不论时代走到哪里,这样的人不管世代如何更迭,只有多没有少过。

  李世民把王羲之捧为千古一帖,这故事,乐不染从她祖父口中听了又听,有一天,祖父酒兴倚赖,喝的微醺,神神秘秘的从保险柜里拿出层层包裹的东西来,是一叠分层叠放,比保护什么古玩奇珍、国家宝藏还要慎重的石刻摹拓本。

  祖父説,那便是王羲之的神品“兰亭集序”的石刻华拓本,虽是石刻华拓本却是真迹。

  她从来不会质疑祖父的话,祖父从不护她,祖父对王羲之的喜爱,要她来说并不亚于唐太宗,痴迷程度甚至将兰亭集序的每个字,勾、撤、捺,翻来获去研究个彻强。

  这几片薄薄的石刻拓本,是祖父年轻时,去古玩市场时买回来的,除了她,就连她的爸爸都不知道祖父有那么件宝贝。

  “看在公子的诚意上,我多问一句,不知公子要的是冯承素的神龙摹本还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乐不染眼色清明,十分的淡定。

  康泰听得一头雾水,但连彼岸倒是听出她的话中有话。

  “王羲之的真迹摹本?”冯承素的神龙摹本已经够逼真的了,莫非?

  “不论是冯承素抑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由放翁来写就只能是摹本。”

  “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若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价格上又要往上提一提,更重要的,收礼的人要是不满意,我保证将银子全数退还。”

  这不怕吹破了牛皮?

  乐不染淡定得很,可连彼岸却淡定不起来了。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乐不染,这是第一回,他看不透一个女子。

  第四章  与神秘公子的交易(2)

  乐不染才把窗户关上,就听到门板剥啄声。

  “不染妹妹,我可以进来吗?”是勺娘带着试探又微扬的声音。

  “勺娘姊进来吧。”乐不染一点睡意也无,心里正盘算着有笔大进帐后可以撒开手脚做点什么,对她来说,银子放着就是放着,也不会生出钱子钱孙来,再多也没用。

  所以,投资就变得很重要了。

  “我以为妹妹睡了。”勺娘手里捧着两块布料,是白天乐不染送的藕色和湖蓝丝绸。

  乐不染随手剪了烛心,让烛光剔亮些。“我是夜猫子,不过子时不上床的。”

  “夜猫子是什么意思啊?”勺娘珍重的把布料放下,怕粗糙木桌的小刺勾了丝绸料子的纱,下头还郑重的用一块粗麻布给铺垫着。

  乐不染干笑两声,“呵,我的意思是我像夜鹭一样喜欢昼伏夜出,以前在家时习惯了到处磨蹭,回过神来半夜已经过去。”打着马虎眼过去,“不知勺娘姊这么晚过来为的是什么?”

  “不染妹妹送我这两块料子,我很是欢喜,可是,你送我这么好的料子,自己穿的却是成衣铺子的成衣,太让我过意不去了,这块藕色的料子我瞧着适合妹妹的肤色,要是不嫌姊姊的女红没有外头的绣娘手艺好,就用来给你裁制两身外出衣裳可好?”她爱惜的目光从布料上掠过,显见十分喜欢。

  “我这不是惫懒吗,只想着省事,想着成衣铺子方便,想挑什么款式没有,其他的倒没有想那么多,料子是专程为姊姊姊买的,你想做什都随意,给我倒是不必。”料子是就着勺娘的喜好去挑的,没道理又穿回自己的身上。

  勺娘喜不自胜。“那我就收下了,你瞧瞧这湖蓝色多美,像夏天亮敞的晴空,要是用来给孩子做成半臂,再补上不同的福字,穿在身上该有多舒坦,至于这块万色的就给咱们姊妹做成裙子,你我各一件,穿出去人家一看就知道我姊妹,你说可好?”

  乐不染点头称好,以她一个现代人的眼光看,勺娘的女红没话说,刺绣功夫嘛,美则美矣,就是少了几分灵活度,只是,慢着,孩子?

  勺娘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局促的摸着脸腮,动了唇,未语眼眶就先红了。

  哎,她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弄哭了,这下可怎么办?她最不会安慰人了。

  乐不染无声的递过去自己的帕子。

  勺娘揩了揩眼圈,“娘总以为把这事瞒得滴水不漏,只有天知地知,还有我们娘儿仨知道,其实我心里明白的很,我一个未婚却挺了个大肚子的女子,再怎么遮掩,又瞒得过谁……我夜里总是想我的廷哥儿想得睡不着,只能拚命的拿绣活回来做,我以为我们母子的缘分也就这样了……”

  她到乐不染这里来,不是为了诉苦,也没想过可以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实在是心里太苦了,话匣子一开,积压在心里多年的苦楚委屈便如滔滔江水奔腾而出。

  女子有孕,反胃恶心,月分一大,行动不便,左邻右舍住得近,根本瞒不过谁,虽说没有哪户人家吃饱撑着盯着旁人的家生事,但是真要有个什么,要做到一手遮天,像柴家这样的贫户人家,哪有这么容易。

  “白日里,勺娘姊就是为了这事抹眼泪?”未婚生子啊,想不到看着保守谨慎的勺娘胆子这么大,这是有多喜欢那个男人?又或是年少轻狂,只想着一晌贪欢,压根没考虑过后面要承担的是什么?

  年轻男女相爱,干柴烈火,在现代都是政府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在这里,即便礼仪规范严峻,对女子尤为苛刻,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男欢女爱有了孩子,只要有心迎娶,谅也生不出什么事,勺娘这事,显然结局并不如人意。

  原来,与她两情相悦的男子叫孙迟,是个童生,孙家家贫,孙母一心寄望在儿子身上,希望他能夺得秀才功名,甚至在之后的科举之路能青云直上,因此对家世也是一贫如洗的勺娘不只看不上,还多次阻拦,两个年轻人只能偷偷私下的来往。

  哪知孙迟一举拿下秀才之名,要知道秀才是有许多特权的,能够当上秀才在地方上就已经是个人物了,拥有秀才功名,可以免赋税徭役,见县官不跪,就算无法再前进一步,社会地位也是超然的,随便想捞个族长、村里长来当,一点难度都没有。

  偏偏当时的柴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境因为柴父一场大病,每况愈下。

  没多久,孙迟整理行囊,去了省城参加秋闱乡试。

  一般来说,一个县城能有几个秀才老爷已经很了不起,要是能考上举人,是可以算做地方官政绩的,更别提考上那人,那就正式踏入“官”的行列,对老百姓来说,已经属于大老爷等级的人物了。

  孙迟中举的消息传来,轰动整县城,孙母干脆卖掉所有家当,举家搬去了省城,对她来说,小女儿家的那些个情情爱爱都没有她儿子前途重要,等儿子走上仕途,想要什么様的女子没有?手人。

  勺娘和孙迟的感情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斩断,而乐父终究没能挨过这场大病,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孙迟拍拍屁股走了,勺娘又历经了父丧,很迟才发现自己没来月事,她没敢声张,又等了两个月,这才悄悄的把自己有孕的事告诉柴王氏,柴王氏一掐日子,这孩子想堕掉它已经不可能,在愁眉苦脸了好几天后,果断的掏出十几年来积攒的私房,将勺娘送到了远亲家去待产,直到足月生下孩子,便作主送给了隔着好几个山头的人家收养。

  勺娘如何的伤心欲绝,思念孩子也都是后话了。

  几年过去,却转折听到那户收养廷哥儿的人家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日子一久,越觉得廷哥儿碍眼,便动了想卖掉他的主意。

  勺娘听到这消息整颗心都碎了,辗转托了熟识的人去探问,告诉对方她想把孩子接回来,不料对方一知道是生母想要回孩子便狮子大开口,要孩子可以,拿银子来赎。

  更夸张的是,对方不知从哪里得知勺娘未婚生子的事情,拿这件事当威吓的话柄,若是柴家不照他们的要求给银子,就要把廷哥儿的身世公诸于世,让所有的人都知晓他是奸生子,他的生母有多么的不知廉耻、失德和不贞。

  老实的一家人愁了、怕了,坐困愁城,这一来别说妄想把孩子带回来,就算带回来,孩子的将来呢?一旦事情闹大,因为蒙羞自辱的柴家也可能因为这件事,无法在县城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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