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运气不错,恍神失魂中,又碰到了她。
“达斯汀,你的衣服我放在门口,洗好澡记得穿。”
钱娇娇不知道他的名字,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既然他像“雨人”里的达靳汀?霍夫曼一样有自闭症,就叫他达斯汀吧!
女人的声音透过浴室门板传进易文耳里,娇软绵柔,好像一首歌曲,瞬间击碎在他脑海里的各个角色。
他知道该怎么让那个剧本继续下去了。
单草冲好澡,他跑出去,拿起放在门前的衣服,一边穿、一边奔向她的卧室。他还记得那里有一台运作得超慢的笔记型电脑。
打开电脑,他迫不及待地让脑子里的剧情倾泄而出。
钱娇娇呆愣地看着他如一阵风,从浴室刮到卧房。天啊,那种速度如果去参加奥运,应该可以拿金牌喔!
但她已经有点习惯他的自闭兼疯狂,所以怔了一下,便笑了。他这样子真是可爱。
他的年纪应该比她大,但她觉得他像弟弟。
在台湾,她已经没有亲人了,捡些猫猫狗狗回家照顾,又碍于居住环境无法长久相处,只能把照顾得漂亮的宠物送人。
但人就没关系了吧,他是个被抛弃的自闭症患者,她是个寂寞的、在追寻梦想的旅途中跌跌撞撞的女人。
对他,她不求什么,只希望偶尔辛苦工作回家,打开房门,能感觉一点温暖。身边有人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你饿不饿?”她走到他身边,贪恋那份温暖。
他没有回答她。他全部的精神已经投入于工作中。
她更靠近他,闻到那熟悉的肥皂香味,终于满足。“我去帮你泡杯牛奶。”
说着,她步履轻快地进丫厨房,一边哼着歌。
在卧房,易文敲打键盘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工作的时候一向不为外务所扰,专心到变态,但今天,一缕娇柔的歌声打破了他的心墙,溜进耳畔。那是……《情人的黄衬衫》吧?
我的他,跟我约会,穿一件黄衬衫。
我送他这黄衬衫,寄托我情意温暖。
我的他,年轻有为,对我深情款款。
我送他这黄衬衫,寄托我情意不断……
他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一抹黄,虽然是运动服,但这首歌只是巧合,还是别有意义呢?
没有被外务勾去太多的心神,一转眼,他全部的注意力又回到工作上。
但他的唇边勾起了一抹笑,轻柔的,像在江畔、在水边,漂浮的一弯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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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工作了三十个小时,易文觉得电脑萤幕上的字都变成扭扭曲曲的蛇。他终于完成剧本,整个人虚脱在椅子上。
只剩下把剧本寄给导演,这个工作便算是了结。寄剧本……唉,他讨厌拨接,没有T1,也该用ADSL嘛,拨接上网多慢啊!但还是要努力拨,因为这台电脑只能拨接。他把电话线拔下来,接到笔记型电脑上,一拨,再拨,三拨……有没有搞错?居然连不上线!
他额上的冷汗都流下来了,剧本寄不出去怎么办?
这间房里有没有随身碟?不然磁碟片也行,他要赶快把剧本弄出来啊!
他在房里团团转,转到两眼昏花的时候,终于发现梳妆台的镜子上贴了一排便条纸。
“我出去工作,冰箱有三明治,记得拿来吃”、“牛奶、咖啡都在橱柜里,想喝什么自己泡”、“我帮你买了几套衣服,放在客厅”、“如果你要出门,备份钥匙在茶几上,还有三百块” 、 “随身碟太贵,不过我买了盒新磁片,放在化妆台第一个抽屉里”……
这个女人替他把所有事都想好了,她如此关心他,为什么?他们不算熟识吧?
他的手指从第一张纸条滑过,落在最后一张,上头写着:“我明天就回家,要等我喔!”
等她吗……他心里滑过一股异样感,似搔痒、似酥麻。
“好。”不自觉地,他点了点头。
他想更了解这个女人,如此温暖又体贴、还带着几分傻气的女人。
再见面,他要告诉她,别对陌生人这样没防备,现在治安不好,太过纯善是很危险的。
然后……或许他会送她一件黄衬衫,再请她用那娇软甜美的声音唱一遍《情人的黄衬衫》给他听。
他翻出她为他准备的磁碟片,先把剧本存好,打算回家再用自己的电脑寄给导演,那这份工作就算暂时结束了。
至于最后的收尾,则要等这部分的剧本拍摄完成、播出,看观众反应再决定,说不定会再延期,也可能提前结束,谁知道呢?
这种戏剧制作方式,说不出好坏,有人觉得这种状态根本就是变态,但他觉得很有趣。看观众一边骂、又舍不得离开电视萤幕,心情随戏里的人物而起伏。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而他则是操纵戏剧的王,主宰生与死。
编剧是多快乐的工作,尽管易心总说他心理不正常。
他不在乎,高兴就好。
他把存好资料的磁碟片收妥,走出卧房,看到茶几上的备份钥匙,钥匙下压着三张百元钞票。
他看着钥匙半晌,决定不去拿它。钱,当然也不要。
他拿出纸和笔,给这房子的可爱主人留了张字条:我会再回来,按响门铃,期待你说一声欢迎。
易文不晓得,这张字条让钱娇娇愣了好久。因为这间套房的门铃早就坏了,哪怕他按到天荒地老,它也不会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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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很倒楣,本来只想回家把剧本寄出去,就回到那间小套房,等着那个让他心窝暖暖,细心照顾他的小女人,谁知道前脚才踏进家门就被爷爷逮住,狠狠砸了一堆生意经过来,叮嘱他年纪不小,该收心准备接掌家业了。
见鬼!他要是有做生意的细胞,干么还去写剧本?
好不容易摆脱爷爷,回房开电脑,像做贼一样地寄剧本。真烦,明明是一份正当工作,为什么要搞得这样鬼鬼祟祟?
易心偷偷摸进他房里,两只手指拧住他的耳朵。
“你这个混蛋,跟你说爷爷在家时别工作,万一让他发现我们跟——”话还不敢说完,只能以嘴形代替。“‘那个’有关系,我们不死也得脱层皮!”
“好痛。”易文挥开姊姊的手。“你是我的经纪人,我的工作都是经过你的筛选我再挑,最后由你签约确认。现在它收视涨了,要加集数,我有什么办法?”话越说越小声,他也很怕让爷爷知道自己在写剧本。
易心嘴巴张了张,气得跺脚。“以后都别写长寿剧了,改写偶像剧,事前定好集数,不准延也不许砍!”
“我不写偶像剧。”虽然是吵架,声音还是压得像蚊子一样小。
“为什么?”
“不写就是不写。”
“你看不起偶像剧?”
“你有毛病。”剧本终于寄出,易文关了电脑就要往外走,去找那个小女人,她——
糟糕,他居然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真是白痴,哪有人认识这么久了,一直忘记问对方的名字?
有时候他也怀疑自己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再复杂的阴谋诡计、人际关系他都能搞定,写亲情、友情,一下笔便能撼动人心,独独对于所谓的“爱情”,他不明白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会让两个陌生男女彼此牵肠挂肚?
相思是什么滋味?像他此刻想着一个不知名的女人,心里的那份安适、愉悦吗?
爱情似乎没那么薄弱,应该更热烈一点才对。
至少他看过的那些偶像剧里,男男女女,为爱痴、为爱狂、为爱粉身碎骨都不怕。
他自认是个自私的男人,就算交了女朋友,哪天两人一起落水,身边只有一个救生圈,他是会自我牺牲救女朋友,还是弃女友不顾,自己逃生?
怕是后者的机率会大一点吧?
他体会不到“爱”的真髓,叫他写偶像剧,写那种缠绵俳恻的爱……写笑话还差不多。
“哇,你翅膀硬啦?敢跟姊姊顶嘴?”易心又去拧他耳朵。
“别闹了。我还有事,没时间跟你玩。”他怕自己去得晚了,又要和那带着温暖气息的女人错身而过。
“你不答应写偶像剧,就别想我放手。”
“我不会写偶像剧,姊——”
“你们在说什么剧?!”易老太爷的声音像把刀,带着森寒语调,犀利砍过来。“多大年纪了,还看那些无聊的电视剧、影集?立刻叫人把家里的电视搬走!”
该死的易心,进他房间的时候居然没有把房门锁起来。易文狠狠瞪她一眼。
易心缩了缩,放开易文的耳朵,苦苦哀求。“千万不行,爷爷,至少你总要让我看看新闻,知道下个月的油价涨还是跌嘛!”
但易老太爷走进来,开始他长篇大论的教训。
易文欲哭无泪,为什么每次他要去找那个温暖的小女人,就会有重重障碍阻挡他?他们就这么无缘?
他是无神论者,但这一次上帝也好、佛祖也罢,拜托,哪位过路神仙好心伸个援手,给他一个追求缘分的机会吧!
他不知道,钱娇娇在家里对着他留下的纸条抽泣。
他说要按她家门铃,让她亲自为他开门,说一声“欢迎”。
该死的,自闭症患者不是不擅长与人沟通吗?怎么能写出那样让人心头蠢动的字条?
她理不清头绪,只知家里门铃坏了好久,她一直不记得要修,一时间也没钱修。但为了他,手头再紧也得挤出钱来,请工人换一个新门铃。然后,她扁扁的皮包里只剩三十元,这一餐吃完,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正在烦恼,上天就给她送钱来了。
这次她要演一个被正妻打死的小妾,怨气不散,成为厉鬼,要寻仇家索命,可惜运气不好,一出世便被一个英明神武的道士收了。
戏很简单,就是挨打、装死。再化个鬼妆吓人。台词两句,“大奶奶饶命”和“还我命来”。
因为要死一回,听以有红包可领,算是个颇有赚头的角色。
问题是,这次要到高雄出外景,高雄离台北那么远,万一她出外景的时候,他正好来找她,怎么办?
可是不工作,她又没饭吃,挣扎了好久,她跑去拜托管理员,如果有人来找她,请他转告对方三天后再来,不然留下联络方式,她很乐意主动联络。
然后,她怀着无限的失落去演她的女鬼。
拍戏的空档,她一直想着,他会不会就这么巧地去找她?
于是她一天打十几通电话给管理员,烦得管理员伯伯叫她别再打了。
她知道自己的行为太夸张,简直像患了强迫症。她醒着的时候想他、吃饭时想他、工作时想他……连上厕所的时候,都会坐在马桶上,想他想到发呆。
她的身体一定有某一部分坏掉了,否则为何会如此思念一个人?
苦苦熬了三天,她回到台北,才走进大楼,管理员抢先丢下一句话。“没人找你。”
她呆在原地,感觉眼眶匆然酸起来。
他明明说会来的,为什么不来?
“钱小姐、钱小姐……”管理员看她好像受到什么剧烈打击,脸色苍白得吓人,连声喊她。
她吸吸鼻子,深呼吸。“才过了三天,也许他很忙呢,也许他明天就会来了,回家等他吧……”
从不知道自己是如此怕寂寞的人,以为早已习惯与孤单为伴。
但家里有他,哪怕他从来没有开口跟她说过一句话,只要他存在,和她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她就觉得开心。
她喜欢倚着他,看他打电脑时认真的表情,她知道他在写剧本,可是她没有仔细看过内容,因为那是他的隐私,她尊重他。
她拖着行李回家,期待着明天,或者后天、大后天……他会很快地按下她的门铃。
第三章
他骗人,他根本没来按她家的门铃。
相反地,一个月后的午夜,她又在蒙蒙细雨中、在同一座天桥上,捡到一身湿淋淋,魂飞天外天的他。
可恶的家伙,害她提心吊胆,思念了整整三十天。
她抬起脚,真想踹他两下,但脚举了起来又放下,舍不得。
照例,她把他拖回家里,让他洗澡、换衣服,又帮他买便当,照顾他吃饱喝足,送他进卧房,让他躺在床上。
她趴在床边,看着他迷人的俊颜,眼神逐渐迷蒙。
“你会写剧本,应该有表达能力吧?那你为什么从来不和我说话?”
“你不想说话,用写的也可以。你能不能听见我说话?”
“你留的纸条我看见了,我换了门铃,一直等着你来,可是你没来,为什么?”
“不要再一个人离开了,我知道我们还不算熟悉,但……我们王少曾经陪伴过彼此,为对方赶走孤独,也算朋友,是不是?”
“下次,不要再让我一个人傻傻地等,好不好?”
“你知道吗?每天等着门铃响的感觉真的好难受……”
不知不觉,她的声音哽咽了,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有好多话想对他说,于是,她对着他呢喃到喉咙沙哑。
她看见他闭上双眼,是睡着了吧?
但她还是舍不得离开卧房,只想就这么看着他,一直一直看下去——
这是第一次,她和他在同一间房里过夜。
以前他在的时候,她总是让他睡床,她到客厅当厅长。
她知道自己对他有点异样的情愫,靠他太近,她怕自己会伤害他。
虽然他封闭自己,如果受伤了,也不会让人知道,但天知、地知,还有他们俩都知道,她不想让自己心里不安。
可是今天不同,隔了一个月再相见,相思已经磨碎了她的心,她不想离开他,就怕只是转个身,他又会消失无踪,如同过去的两次那样。
所以她要守着他,守着、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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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早晨的第一抹金芒透过窗帘吻上易文的眼皮,他沉浸在剧本中的神思被一抹很奇怪的力量强拉回来。
他没有过这种经验,什么东西能比他的工作更重要呢?
他尚未睁开眼,就感觉周身被罩上了一层温暖,那么地熟悉和舒服。
他迫不及待地张开眼,搜寻那份让他牵挂了许久的感觉。
终于,历经四、五个月的相遇又错过,他看见了她,惊讶得双手都开始发抖。
她呼吸轻浅,正在睡觉,瓜子脸上染着一抹粉红,好可爱。
他的手忍不住穿过她削薄的发丝,柔柔软软,一根根搔动了他的心。“我总算看到你了。”这时,他眼中,心底只剩她,剧本扔进大西洋里了。
“真不知我们是有缘还是无缘,每一次都是你捡到我,可是当我清醒过来要去找你的时候,又总是受到阻碍,我……”她让他生平头一次尝到了愤怒至极又无可奈何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