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如果我将公司留给他,你没有意见吧?”杜明渊询问女儿。她不是从商的料,克韫有才干,这些年的表现也确实足以服众,那是他应得的。
“没有。爸决定就好。”
“也是。留给他还是留给你,没什么差别。”
爸到现在,还认为他们能做一辈子的夫妻,恩爱到白头吗?
娶她,一开始就是为了这些,得到了他想要的,她又还有什么条件足以留住他?他更能无顾忌地离开她了吧!
“你到现在还看不清楚吗?”杜明渊凝视女儿,突然冒出这一句。
“什么?”
“从结婚的第一天开始,他始终忠于婚姻,连应酬都不曾涉足风月场所,不管你在不在他身边、不管你们的婚姻状况如何,都不曾对不起你,他是这样在看待你们的婚姻,所以一年前爆发那件风波,他才会气成这样,心境上怎么也调适不过来。”活了大把岁数,不会看不出来,傅克韫不是在做给谁看,而是真的打心底约束自己,有些事情,就算他真做了,旁人也无法说什么,但他没有。
“一个男人能够对婚姻忠实了十二年不改初衷,你还要去计较爱不爱?爱多少吗?”有爱情的夫妻,不见得能做到这样的自律啊!“小仪,给克韫多一点的信任,肯定自己对他的意义。”
一直到夜深人静后的此刻,她都在想父亲语重心长的那番话。
客厅钟声传来十一点整的敲击声响,她打开半掩的房门,整个走道安安静静,对面客房的灯未亮,他还没回来。
正想下楼等待,凌乱的步调由楼梯间传来,她上前察看,见傅克韫倚靠在楼梯间,闭着眼调整呼吸。
“怎么了?”靠近他,一阵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你喝醉了?”
他又连续作了几个深呼吸,平息胃部翻腾的不适,感觉脑袋比较没那么晕眩,这才张开眼。“喝了一点。”
看这样子,应该不只一点吧?
他移靠过去,她赶紧伸手扶住,没防备他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过来,差点踉跄地一起栽倒。
“小心,走好。”她一步步谨慎扶着他,发现他的步伐是往他们的卧房里去。
倒卧在一年未曾躺过的床上,他闭眼,皱着眉头。
他看起来一副很难受的样子,她心里也舍不得。“等等,我去拿瓶解酒液给你——”
话未说完,他探手将她拉来,跌落他臂弯。“啊——”
“老婆。”他模糊地低喊一声,圈抱住细腰。
再平凡不过的一句呼唤,听得她鼻头发酸,莫名地想哭。
“你不是不要我了吗?”
“我从没这么说过。”真不要她,就不会如此介意,怎么也无法释怀。
他一个翻身,压上柔软躯体,细细啄吻柔唇,重温久违的甜腻滋味,滑动的指掌游移在每一寸他曾经相当熟悉的肌肤曲线上。
她惊讶得结巴。“你、你醉了……”
“还没醉到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
他明明就很介意,一副这辈子都不想碰她的样子,怎么会……
激烈缠吻的唇舌挑动沈蛰已久的火苗,她无力再思考,迎向他热烈的索求,探入唇腔的舌尖,带着淡淡的酒精味,缠惹得她也醺然欲醉。
他无顾忌地探抚,肢体纠缠,强烈而立即的兴奋反应,彷佛初与她新婚时,探索对方身体的热烈与激情。
或许他真的醉了,才能跨越心障,忘掉种种的不愉快,坦然拥抱她。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亲密了。
她伸展肢体,迎合他的需索,放任自己沉醉在他挑起的迷炫情潮中,感受他的入侵、应承他狂肆的纵情,不去想明天他们之间又将走向何种境地。
第9章(2)
她想,她永远也弄不懂她的枕边人。
那天清晨醒来,看见枕卧在自己怀里的她,四目相对时,他眼中明明就闪过一丝讶异,虽然很快掩饰过去,但她确实看见了。
所以……真的是醉了,才会失去自制吗?
以为一切又将回到原点,但她从没弄懂过丈夫的心思,这回也不例外。
从那一天起,他不再睡客房,有一阵子几乎每夜与她纠缠,每次都激烈得让她承受不住,她完全不懂他究竟在想些什么,要说释怀,她反倒觉得,他是改用另一种方式在宣泄他的郁怒。
再然后,他又像是恢复正常,不在床上折磨得她死去活来了,偶尔求欢过程还温柔得像多情恋人。
说已事过境迁,又不尽然,下了床之后,他态度冷淡依旧,不愿与她多说一句话。
似亲密又疏远的夫妻关系,又持续了一年。
真正改变这样的夫妻关系的转折点是什么?她想,应该是这场摄影展。
这场名为“十年有成”的摄影展,从场地规划,到文宣、企划,一切细节都是由她经手,与摄影师及其经纪人沟通商讨。
展出相当成功,摄影师的十年有成,不在于今日得来的声名,成就的是与那名婉约佳人共谱的甜蜜爱恋。
她在展场上,看着一幅又一幅的摄影作品,心,不由自主地悸动。
一袭裙摆飘扬的背影、一记回眸的眼神、一举手、一投足的婉媚风情,再不经意的一个画面捕捉,都是生命中的经典,谱成十年来不曾断绝的爱恋之歌。
海鸟与鱼,身处不同的世界,却那么努力想在一起,无论人在何处,心的牵绊不曾断过,这就是爱情。
他们的十年,换来了坚持相守。
她呢?她的十年光阴又在做什么?
一生一次的真爱,她遇上了,明明身处对方的世界中,心却如此遥远,不肯靠近,任由猜忌、迟疑、骄傲等因素,虚掷岁月,这难道就是她要的吗?
爸爸说,多给他一点信任,肯定自己的地位。
是否无形中,她也在拉开彼此的距离,防备、不信任,她也是纵容婚姻出问题的凶手之一。
这么多年了,她依然是傅太太,他不曾离开过她一步,这样还不够吗?他若要走,多得是机会,不会至今仍守着她,明明、明明她让他那么不快乐……
脚下的碰撞将思绪拉回现实,她低下头,约莫三岁左右的小男生仆跌在脚边,她伸手要去扶,快步而至的女子已先一步伸手抱起。
“皓皓乖,不痛不痛。”
男孩扁扁嘴,撒娇依恋地将脸埋向女子肩颈,含糊喊道:“马麻——”
女子轻轻拍抚,抱住儿子起身正欲致歉,对上彼此的目光,讶喊:“啊,是你。”
“你——”她目光来回在男孩与夏书郡之间打量。“你结婚了?”
“是啊。”夏书郡大方回应,没去假装陌生人。
对彼此而言,其实真的是陌生人,没说过一句话,连正式见面都不曾,但彼此都心知肚明,对方对自己的存在并不陌生。
“什么时候的事?”连儿子都有了,她不能说不惊讶。
“好些年了。”看她的表情,夏书郡立刻领悟。“都这么久了,你不会以为我还有可能与一个抛弃我的男人藕断丝连吧?”
“……”她是这么想过。
夏书郡摇头,笑了笑。“看来,你不太了解自己的丈夫。”傅克韫不是那种结了婚还会在外头偷香的男人,再爱,他都会等离了婚再来。
这是他对感情的坚持。
但她不打算多嘴,这是他们夫妻间的问题,有需要的话,傅克韫会自己解释,没有她一个外人置喙的余地。
她笑了笑,礼貌地道别。
“夏小姐——”杜宛仪迟疑了下,还是开口喊住她。“四年多前,约莫是七月左右,你为什么会从他的住处出来?”
她想,应该不是她原先以为的那样,她需要更明确的答案,来证实心中的迷惑。
或许,一开始脚步就偏了,是她自己将她的婚姻,引导到今天的局面。
“七月吗?”夏书郡偏头思索了一会儿。“啊,是你回台湾那天吧?有个国中老师很照顾我和克韫,当时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她要结婚了,只能联络到我,托我将喜帖拿给他,后来大楼的清洁人员大意,泼了我们一身污水,他带我上楼去清理一下,本来是要送我回去,但是讲完电话,知道你回来,他急着赶回家见你,所以就各自解散。”说明完毕。
“是……这样吗?”一直藏在心中的阴影,原来始终不曾存在过,她就像杯弓蛇影的傻子一样,为一条从来不曾存在的蛇而大病一场,她实在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自己的愚昧。
夏书郡注视她脸上的表情变化,想了想,最后还是多嘴了——
“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这些,但我想,我应该是你心里的一个结吧!其实你不用觉得愧对我,就算没有你,我和他也不见得能走到最后。我和他都各有自己的家庭问题,真的在一起不一定能幸福,贫贱夫妻百事哀,他考虑的现实点不是没有道理,做了这样的选择,我想一定是他认为最能让每个人都好的局面。”
或许他不是一个浪漫的好情人,他背叛了爱情,选择一条更好走的路,但却无法让人真正地怨恨他、指责他。
他离开的考虑中,或许也包含她的幸福。
所以,她走出了她的幸福之路,而他的——她想,那得靠他自己的智慧了。
她离开后的许久,杜宛仪都没有任何动作。
一直到今天才看清,原来,她从没相信过他可以永远陪在自己身边,但是连夏书郡都认为,他娶她是做了对每个人都好的局面,他从来没想过要辜负她。
她却不信任自己,也不信任他。
扪心自问,她还爱不爱他?
爱,当然爱!
既然爱,那么,为什么要任彼此渐行渐远?他们不是没有快乐过,新婚那三年,他们都很幸福的,不是吗?
那么为什么,回不去最初纯然的心情,没有猜忌,没有防备,只要单单纯纯去爱就好?
想通了一直以来困扰着她的症结,她豁然开朗,露出久违的笑容。
她三十五岁了,不是生嫩无知的年轻小女孩,她的丈夫冷落她,她就要乖乖当怨妇吗?山不来就她,她可以去就山,二十岁的少女,与三十岁的熟女,最大的差异点在于,她更放得开,更有勇气,更懂得技巧手腕。
至少,她得自己先向他跨出那一步,释出她的诚意。
至少,她可以主动去问他一句:“我的爱情,你还要不要?”
第10章(1)
摊开桌上的档案夹,没预期会出现在眼前的物品,教傅克韫一时之间怔愣得回不了神。
最上头的,是一支橘子口味的加倍佳棒棒糖。
压下头的,是一式两份,女方签了名的离婚协议书。
他记得,交往初期,她习惯在包包里放几根橘子口味的棒棒糖,每次他心烦、情绪低潮时,就不着痕迹摸出那支棒棒糖,对他甜甜微笑。
结婚以后,她的习惯仍是没有变,有时手气不好,买到一桶青苹果口味较多的,她会自己努力嗑光它,然后把橘子口味的留下来。
她宠他的方式,很独特。
他想,这世上他可能找不到第二个会用这种方式对待他的女人了。
她在他面前,从来没有大小姐架子,婚后嘘寒问暖,娇嫩十指甘心为他洗手作羹汤,学习她从不熟悉的厨房事务,只为了替他准备一顿宵夜,生疏、却很努力地在扮演他的贤慧小妻子。
家中园丁几句碎嘴的耳语,谈论了些不堪入耳的话,她二话不说辞退了那个人,一回、两回、三回……从此家中再也不曾出现任何中伤他的言论,她全心全意维护他,不容他人诋毁。
这些他其实都知道,只是没说破。
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毫无保留的爱情,会带给他那么强烈的震撼,即使是在察觉他娶她的伤人真相时,都不曾动摇分毫。
打开上了锁的抽屉,里头的那支钢笔,多年来他珍藏着,舍不得用。
受了伤仍紧握在掌中的执着,是她对他的心意。
他真的未曾预料到,会对她产生那么多复杂的感情,选择她,只是冷静地分析了利弊得失之后的决定,早认清了现实环境的残酷,有能力不代表一定能成功,多少名家是死了之后才被承认满腹经纶,抑郁不得志了一辈子,有才情又如何?如果可以少奋斗三十年,有现成的机运,他为何不要?以他的终身来交换,没什么不可以。
他一直是这么以为的,直到——
直到那一天,在病房里,抽出她紧握在手中的钢笔,意识到自己愧她的情有多深重,心会隐隐抽痛。
直到她的笑容沉寂,无法再全心全意用那双信赖依恋的眼神望他,他会感到惊惶。
直到她忧伤地问他:“你爱不爱我?”
他的心比舌头更早冒出答案——爱,很爱,我爱你,宛仪。
可是来得太晚,真正说出口时,她已无法相信。
他只能放她走。自私了一辈子,第一次,他选择为她设想,放开手,让她去寻找她的快乐,同时,也将他的快乐带回来。
这些年,无论婚姻陷入多绝望的境地,他始终没有办法真正放弃,因为心还依恋着,依恋那个会用温柔的笑容望着他,毫不遮掩一腔情意的女孩、依恋她柔软嗓音说过的情话、依恋她温暖掌心牵着他,说要陪伴他一辈子的坚定。
他只是不甘心,痛恨她用保留的眼神看他,痛恨她……随时可以不要他的态度。
他低头,愤然盯视眼前的两项物品。
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时提醒他回忆里最甜蜜的片段,又丢来决绝的离婚协议书?!
拳头不自觉紧握,他抓起了离婚协议书,起身直奔卧房。
开了门,没防备一室的阒暗,整个人愣在原地。
“杜宛仪,你搞什么鬼!”伸手不见五指,他情绪没来由地浮躁起来。
以前,家里只要天色一暗,就会点上一盏小灯,不至于全然黑暗,她没事关什么灯?
“别怕,我在这里。”细嫩柔荑指滑进他掌间,缠握住,接着,熟悉的温香填塞胸怀。
“谁、谁怕了?”
“你呀。”她早就在怀疑了,大家都认为夜里开小灯是为了曾经被绑架过、害怕黑暗的她,其实,这个男人在黑暗的空间里,同样会情绪不稳。
她的婆婆,从年轻的时候就过着那样的皮肉生涯,最初是受家庭因素而沈沦,到后来,是想离开都没有办法,她没受过太多的教育,一直以来只知道用这种方式生存。
意外有了儿子,她发现时已经太晚,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但是生下他这个决定并没有太挣扎,她渴望有个亲人。
为了养活儿子,她也没有办法脱离那样的环境。儿子渐渐会长大,从婴儿时期,到会张大眼睛来看事物。
她不清楚孩子几岁开始长记性,但是身为一名母亲,她不愿让儿子看见那样的场面,但这小小的套房就是他们母子生存的空间,她还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