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有一天,我吃着自己买的面包,听到后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大熊,那些声音从他肚子里发出来,他好象很饿的样子。我把一袋面包丢在他面前,说:
“我吃不下这么多,你可以帮我吃一些吗?”
他点点头,连忙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为什么不去吃饭?”我问他。
“我这个月的零用钱都给了你。”他咬着面包说。
“这是你自愿的,可别怪我。”我停了一下,问他,“你也喜欢徐璐吗?”
他怔了怔,不大明白。
“要不然你干吗烫这个头?”我瞄了瞄他的头发。
“我有个朋友在理发店当学徒,他那天找不到模特儿练习,所以找我帮忙。”
他说。
“然后你就变成这样?”我叹了口气。阿瑛说得没错,他果然不是那种会去烫发的男生,而是那种朋友叫他去刮光头发他也会答应的笨蛋。
“手册的照片,你拍了没有?”我问他。
他摇摇头,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
他眨眨眼,似乎真的不知道。
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
“你拿去拍照吧,再交不出照片,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
“谢谢你,钱我会还给你。”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
我觉得好笑,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没坐出租车,拐着脚走向地铁站。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我钻进去,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在我出生以前,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石头和水,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
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
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直到这一天,我缓缓走向它,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就在那一刻,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我掏出车票,带着一个微笑,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
许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这一幕。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
14
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脚伤痊愈了。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
那天,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她突然说:
“今天由我来请客吧。”
“为什么?”我把一片鱼卵寿司塞进嘴里。
“对不起,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太敏感了吧?”她歉意的眼睛朝我看。
“真的没关系。”我说。那段拐着脚走路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却已经长得足够让我谅解芝仪。
那时侯,我最害怕的,不过是数学罢了,跟芝仪所害怕的,根本无法相比。
“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我无法忘记她说的这句话。
“多吃一点吧,我不是常常这么慷慨的。”她笑笑说。
“那我不客气了。”我又拿了一碟鱼卵寿司,问她说,“有什么东西是看上去太整齐了,你很想把它弄乱的?”
“我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我变态?”她有点不好意思,眼睛里却又带着一丝笑意。
“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每次看到一些小孩子很用心砌了半天的积木,像是堡垒啦、房子啦,我都很想一手把它们全都推倒,然后看着那些小孩子流着两行鼻涕大哭大叫。光是在心里想,已经觉得痛快。”她吐吐舌头说。
“果然是很变态呢。”我说。
只想弄乱大熊头发的我,和芝仪相比,真是个正常不过的人。
“是星一。”芝仪突然压低声音说。
我转过头去,看到星一和大熊坐在回转带的另一头。大熊的零用钱不是全都给了我吗?他哪里还有钱吃饭?我这天跟芝仪外出吃饭之前,还故意丢给他一袋面包,说是因为我临时改变主意出去,所以面包给他吃。三个星期以来,我吃什么都留一些给他,撒谎说自己吃不下那么多。他这个笨蛋竟然每次都相信。要骗他,根本就不需要想出一些新的理由。
他为什么突然跑来吃寿司?说不定他这天也跟我一样,由身边的人请客。
“我要做一个实验。”我在心里说。
一碟鱼卵寿司正朝我这边转过来,快要经过我面前。它来到我面前了,然后继续往前走,我的目光追着它。
这时,星一看到了我,似笑非笑地,好象是介乎想跟我打招呼和不想打招呼之间,大熊也看到了我,傻气地望了望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跟星一聊天。
我手肘抵着桌边,目光一直斜斜地、悄悄地追着那碟橘红色的鱼卵寿司,祈祷它千万不要中途给别人拿走了。经过一段漫长迂回的路,它终于安全抵达大熊面前。
大熊很欢喜地,马上把它从回转带上拿起来,一个人吃得很滋味。
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鱼卵寿司的那股腥味,芝仪就从来不吃,星一连看都没看一眼。然而,喜欢它的人就是迷上那股独特的海水味道。大熊喜欢鱼卵寿司;还有就是,他刚好拿起了我挑中的那一碟,而不是前头经过的或是后来的那些。
“实验成功了!”我在心中喝彩。
然而,到底是什么样的实验,当时的我却无法具体说出来。是心灵感应的测试吗?是口味是否相同的鉴定吗?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做着天真的爱情实验,然后为一个宛若鱼卵般微小的共通点和一个偶然乐上半天,丝丝回味?
15
就在寿司店的实验成功之后不久,一天放学后,我独个儿去坐地铁。那天的人很多,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我抓住扶手,戴着耳机听歌,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当我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熊在另一个车厢里,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我想看清楚一些,却已经不见了他。
列车开抵月台,我走下车,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没发现他。然后,我踏上电动楼梯,靠右边站着。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我伸手到背包里拿我的车票,这时,我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飞快地蹲低了一些,生怕给我看到似的。
“他干吗跟着我?”我一边嘀咕,一边走出地面。
像平时一样,我经过小公园,走进“手套小姐”的“猫毛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白发魔女”这天在书堆上懒懒地走着猫步。我躲在一个书架后面偷偷望出去,终于发现了大熊。他站在对街,眼睛盯着这边看。他是跟踪我没错。
我租了一本《四条尸体的十二堂课》,接着若无其事地从租书店走出来。走了几步,我故意蹲下去系鞋带,然后站起身,继续往前走。等到过马路的时候,我飞奔过去,才又放慢步子。我偷偷从肩膀朝后瞄他,没看到什么动静。
回到家里,我匆匆走进睡房,丢下书包,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看到大熊半躲在那株开满红花的夹竹桃后面,抬起头看上来。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又跟踪了多久?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发现大熊每天放学之后都悄悄跟踪我回家。等我上去了,他会躲在那株夹竹桃后面好一会儿,见我没有再出来,然后才从原路回去。
那个星期,我都泥巴胸罩、内衣裤和校服挂在浴室里,不让妈妈挂到窗外晾晒。
为了确定她没忘记,我每天上课前都会检查一遍。
“干吗不挂出去?”她问我。
我没告诉她。
校服不挂出去,是不让大熊知道我住哪一层楼。胸罩和内衣裤嘛,那还用说?
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打工时,我不时留意店外。要是大熊跟踪我来店里,便会看到阿瑛。那么,他会发现,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
“你干吗整天望着外面?”阿瑛问我。
“没有啊。”我耸耸肩。停了一下,我问阿瑛,“小毕最近有没有见大熊?”
“没有啊,他最近很忙。”
“大熊是很忙。”我说。他都忙着跟踪我。
“我是说小毕。”阿瑛一边折蛋糕盒子一边说。
那天,一直到蛋糕店关门,我都没发现大熊。
到了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放学之后,我撑着一把柠檬黄色的雨伞,走路回家。大熊并没有带雨伞,他好像从来都不带雨伞。他鬼鬼祟祟地在距离我几公尺后面跟着,笨得还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我也只好继续装笨。
那天的天空沉沉地罩下来,人们的雨伞密密麻麻地互相碰撞,谁也看不清楚雨伞下的那张脸。我把手中的雨伞高高举起来,像一个带队的导游那样,悄悄给了大熊指示。
回到家里,我躲到窗帘后面看他。他从那株夹竹桃后面走出来的时候,乱蓬蓬的头发塌了下来,整个人湿淋淋的,拱起肩,踩着水花在大雨中离开了我的视线。
第二天、第三天,他的坐位都是空着的。我双手支着头,无心听课。虽然大熊在课室向来很静,仿佛不存在似的;然而,没有了他的课室,却又静得有点寂寞。
到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回来了。他脸色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那天上课的时候,他不停擤鼻涕,打喷嚏时好几次把我脑后的头发吹了起来。
我心里好内疚,是我把他害成那样的。雨那么大,明明知道他没带伞,我偏偏要走路回家,还以为那样很诗意。
“大熊,你为什么跟踪我?”我很想转过头去问他。
要是只想知道我住在哪里,不是已经知道了吗?要是喜欢我,就说出来吧,我知道我很可爱。
那样冒着大雨跟踪我,难道只是为了看看我的背影吗?坐在课室里,不是已经每天都看到我的背影吗?
大熊,我需要一个理由。
可是,我知道他是不会告诉我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以为他会回家休息。然而,他还是如常地跟着我。他不像刚开始的时候跟得那么贴,离我老远的。我并没有像平日那样直接回家。我戴着耳机,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有时会突然在某家商店的橱窗前面停下来,装模作样,偷偷瞄一下他有没有跟来。确定他还在后头,我才继续往前走。那天路上的人很多,迎面朝我走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当他们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在几十步之遥的后方,同样的这些脸孔,也会遇上那个跟我如影随形的大熊吗?
我走进一家戏院,买了一张五点半的戏票,并且确定大熊也跟着我买票。那天放的是《泰坦尼克号》。我坐在漆黑一片的戏院里,我旁边的几个女生哭得很凄凉,仿佛她们也搭了那艘沉船,也跟那个男主角相爱似的。那片绚烂的光影世界如梦境般,有什么比有人陪你做梦更美?那是我和大熊一起看的第一出电影,没有相约,也并没有一起买票,但我知道他也在这黑蒙蒙的戏院里,在后头某个地方,跟我一样,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其中一个观众。是我把他骗进来的。
从戏院走出来,天已经黑了。我双手勾着背包的肩带,夹在散场的人群中,朝车站去。城市的灯渐渐亮了起来,空气中有点秋意,我踩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颜色像蓝宝石的地铁站。月台上没有很多人,列车驶进来,车门打开了,我跳进车厢里,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列车穿过弯弯曲曲的隧道,我瞥见大熊坐在另一个车厢里,用一本书遮住脸,长长的双腿懒散地叉开来。
列车到了月台,我甩上背包走出车厢。电动楼梯缓缓把我送上地面,我如往常般走路回家。小公园上的秋千在微风中摆荡,“猫毛书店”已经关门了。我走在一盏黄澄澄的街灯下,看到了自己斜斜的影子。要是身上有一根粉笔,我会立刻蹲下去,把自己影子画在地上,提醒大熊不要踩到它。可惜,一个人无法蹲下去的同时又画下自己走路的影子。
回到家里,我匆匆丢下书包,躲到窗帘后面偷看。大熊已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在街灯下拖着斜斜的影子。
直到第二天,芝仪问我前一天有没有去看流星雨,我才知道,那天午夜落下了一场壮观的狮子座流星雨。那么大量的彗星碎片和灰尘掉入地球的表面,要三十三才会发生一次。这一次,在中国可以看到最大的流星暴,三十三年后那一场可不一样。
但是,我已经看到了一场流星雨——就是在大熊低着头背着书包的背影上那点点星光。直到他走远了,星星的光芒才没入夜色之中。
后来,当我长大了一些,我常常想,是什么驱使我们对一个人如魔似幻地向往?我好象是从一开始就爱上了大熊,连思考的过程都没有。要是也有一场大熊座流星雨,我会是那个早早就坐在海滩上,双手抱着腿,遥望一片无涯的天空,彻夜守侯着的人。
16
第二天,当大熊看着我回家,我并没有真的回家。我躲在公寓大堂那扇门后面偷瞄他。看到他背朝我往回走的时候,我悄悄走在他后头,想知道他接着会去什么地方。
他低下头,走在人行道上,丝毫没发现后面的我。当他无意中看到地上有个空的乳酸菌饮料瓶,他马上把它当成皮球那样追着踢,一会儿盘球,一会儿左脚交给右脚,很好玩的样子。
到了“猫毛书店”外面,他突然停下来,把那个瓶子踩在脚下,踢到一旁,然后走进书店里。“白发魔女”背朝着他伸了懒腰,趴在书堆上。他扫了扫它的背,把它长而多毛的尾巴摆成“C
”形,“白发魔女”竟然没有反抗。接着,他钻进书架后面,我连忙躲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拿着几本书走到柜台前面东张西望。“手套小姐”这时从柜台后面那个房间走出来,木无表情地替他办了租书手续。他付了钱,把书塞进背包里。
他出了书店,往地铁站走去。我一直跟他保持着几公尺的距离。到了月台,我躲在另一边月台的一根石柱后面。当列车驶来,我连忙跟着他走上车,然后待在另一个车厢里。他靠在车门站着,把一本书从背包里拿出来,读得很入迷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