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感觉不对。”
“耶?”
“你心不在焉。”
千寻忙喊冤:“哪有,我很认真的。”她是真的真的很努力地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宓儿挑了挑眉。“是呀,很认真的强颜欢笑。”
千寻一时语塞,宓儿不只目光犀利,就连说话也一针见血,让她无法反驳,脸上的微笑再也装不出来了。
宓儿吩咐大家先休息十分钟,把千寻拉到化妆室去,只剩她们两个了,才问清楚个中缘由。
“好,现在告诉我怎么回事,什么事惹你不开心?”
“没事。”她避而不谈。
不说?好!
“那我通知大伙儿,今天不拍了。”
“啊……为什么?我又没怎样。”
“没怎样?”宓儿一对锐目横来,不客气地点出问题所在。“你表情僵硬,眼睛无神,拍出来的东西叫我如何拿去见人,虽然你没受过正规的训练,但我就是看上你未经训练的自然和单纯,在我的镜头下,只能呈现最好的一面,拍照并不是摆摆pose、装装样子而已就好,否则谁来都可以。”
千寻哑口无言,还被教训得很心虚。
“我的表情……真的很僵硬?”
“比麦可杰克森的假脸还做作。”
这批评还真是一针见血得不留情面,千寻轻咬着下唇,低头。“对不起,我……的确心情不好……”
宓儿叹了口气,千寻天生就感情丰富,没受过训练,不懂得把感情和工作分割开来。
“是唐仕诚的事?”
她别开脸。“别提那个人。”
安宓儿颇为意外,好难得看见千寻这么有个性,以往每次提到唐仕诚,她不是像小媳妇,就是小女人,虽然不晓得千寻和他怎么了,但这是好现象,说不定因此有机会接受其它好男人,其实已有不少异性向她打听千寻的事了。
“好,不提就不提,但你可以暂时忘却他,好好专心拍照吗?”
“可以!”
想到那个男人嘴巴说爱她,却死不肯娶她,她就生气。她也是有骨气的,并非没了他就什么事都做不成,若再不振作,就太对不起自己,化气愤为力量,她当场斗志狂燃,蓄势待发。
宓儿双臂横在胸前,提醒他。“不是嘴巴说说就行了,要做得到才可以。”
“放心,这次我一定可以,不然不收工钱,走,开工吧!”说完拉起两边的花裙子,迳自往摄影棚大步定去。
她决定了,要靠忙碌来忘掉不愉快的事,最好忙到脑袋瓜子没有空去想那个臭男人,把他的身影从心中赶走。
说到忙,就是不能太闲,而说到闲,她就想到Sammy。每次拍照,Sammy都会来监工,毕竟他是婚纱设计者,来关心他的服装拍出的效果,同时不忘找她吐槽兼消遣,让她休息时也不得闲是他的乐趣之一,但今天却没见到他的影子。
明明是他提醒她别忘记今天要拍照,自己却偷懒没来。
“Sammy没来?”她问宓儿。
“他今天不会来。”
“喔……”她禁不住心中有些失望。
“你该不会是对他有好感吧?”
“耶?”千寻一开始还不懂宓儿的问题,不一会儿意会了,连忙见鬼地大喊冤枉。“才不会呢,我和他只是谈得来,就是像哥儿们那种感觉,虽然他很英俊,但我们不来电啦,你别乱想!”
宓儿放下了心。“那就好。”
千寻突地眼儿大放异彩,恍然大悟。
“嘿,你怎么这么在乎?难不成你对他……”
“不可能。”随便三个字,就直接把千寻的话给驳回去。
“真的?”
宓儿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尴尬的迹象,好似在回答一个很普通又理所当然的答案。
“我跟他不可能。”
“为什么?你们是好朋友,又是合作的好伙伴。”其实宓儿长得很漂亮,只是不喜欢打扮罢了,总是一条牛仔裤加一件宽大的T恤,中性的穿著、不拖泥带水的脾气,让人觉得她很有个性。
如果她肯打扮一下,绝对百分之百令人惊艳。
宓儿只是平淡地回答。“你以后就知道了。”
知道?知道什么?
听起来似乎有内幕哪!好奇宝宝想再追问,但安宓儿可没那么多美国时间陪她闲嗑牙。
“来!大家就定位!”在她一声令下,全员动了起来,没人敢多耽搁。
工作中的安宓儿,自有一股不可亵渎的威严,一拿起摄影机,整个神情都不一样了,那强大的专注力,让拍照的人也不知不觉受她影响,驱动着前进,但……
“要表现出待嫁新娘悸动盖涩的感觉,不是发春!”宓儿骂道。千寻欲哭无泪地僵着笑,好友一认真起来,也是口不择言,乱吓人的。“很好!就是这样,像第一次上床一样!Good!干得好!”
第八章
得知Sammy好几天没出现,原来是因为重感冒卧病在床后,基于朋友道义,千寻当然要去探望朋友,并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叮……咚……
门铃按了好几次,始终没动静。
“不在吗?还是睡着了没听到?”千寻担忧地问;“门铃按半天没反应,会不会是病得太严重而昏迷不醒?”她和宓儿手上各拿着水果和花束,来看望Sammy,但迟迟无人应门,让她很挂心。
千寻又努力按了几次铃,还是安静得没有一点声响,不禁越想越毛。
“不行,为了预防万一,我还是去找管理员,叫他找人来开门。”她急着转身要走,又被宓儿给拎回。
“不用,有钥匙。”
“耶?”
在千寻怔愣的目光下,就见安宓儿悠哉悠哉地随手一摸,在门旁的盆栽里找到了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感应锁上一刷,门便打开了。
“进来吧!”
“原来有备用钥匙啊……”千寻自言自语地呢喃。
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死气沉沉的阴暗,以及空气不流通的窒闷感。
“哎呀?怎么不打开窗帘,这样空气不好,病好得了才怪!”千寻一进屋里,家庭主妇的本性就出来了,很自动地把每个窗户的帘子全拉开,打开窗户,刹那间,室内大亮,新鲜的空气也流入屋内,纡解令人不舒服的窒闷感。
宓儿东看西瞧,很快的在客厅沙发上找着了病恹恹的Sammy。
她走上前,发现他闭着眼,脸色苍白,动也不动。
“……”她观察了一会儿,没出声叫他,也没揉手推他,而是抬起脚,碰那个看起来像尸体的东西。
“你别太过分……”苍白俊美的面孔,缓缓睁开一双瞪人的眼睛。
“哟,你还活着?”
“废话……”
“那就好。”她庆幸地点头。“没买菊花是对的。”
“……”他连骂脏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用贞子的白眼球瞪她。
“啊!Sammy!你还好吗?天呀……你脸色好苍白……哪儿不舒服,快告诉我!”千寻忙来到他身边,探探他的额头,摸摸他的脸,检查他有没有发烧。
很好,总算来了个有点人性的,唉……还是千寻善良。
“我全身上下都不舒服,难过死了……”他虚弱地抱怨。
“去看医生了吗?”
“他每次重感冒,不病个十天半个月不会好的。”宓儿淡道,反而没像千寻那样大惊小怪,因为她和Sammy是老朋友了,对他这情形见怪不怪。
“是吗?”千寻狐疑地抬头望她,再求证地看看Sammy。
“如果第十六天,你们还看不到我出现,就来帮我收尸吧……”他把脸转开,赌气地不看她们。
闹脾气了?
千寻忍不住想笑,现在她真的放心了,会耍任性就表示没问题,她像哄小孩子一般地安慰他。
“才不会呢,你生病,我和宓儿担心死了,刚才按门铃没人应,本来还想找人把门撬开呢!”
他哼了一声,还是那个拗脾气,千寻早习惯了,他越拗,就表示人还很硬朗得很。
“你没事就好,我还得赶回摄影棚呢!”
Sammy没好气地瞪她,表情上写着“真没良心”!
千寻帮好友解释:“宓儿本来今天走不开,为了你,特地挪了半天时间来看你,这些吃的、用的都是她买的。”
“知道啦,你这大忙人的时间多宝贵,我还不清楚吗……”他也不是真的生宓儿的气,只是身子实在不舒服,想找人发泄一下。“好啦,我没事,你们可以走了。”
“放心,我不走,我来照顾你。”
Sammy眼儿一亮,其实他很希望生病的时候有人可以陪陪他,只是嘴硬不说,表面上爱装酷罢了。
“那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有难,怎么能不顾呢?幸好我是闲人,你就当我太闲,让我有事可做,我会很感激你的。”
宓儿鼓掌道:“这决定太好了!千寻,你就留下来照顾他,他为了感谢你,以后就会多多用你当模特儿拍婚纱,一切皆大欢喜,我也可以放心走人了。”她风度翩翩地将花束递给Sammy。“祝你早日康复,我走了,两位,告辞。”对俊男美女抛了个飞吻,她潇洒的离开了。
就这样,千寻负起照顾Sammy这个病人的任务,这也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如此一来,她就有事可忙了。
做家事和照顾人,本来就是她拿手的长才,她发誓要让自己很忙很忙,模特儿拍照的Case并非天天有,所以Sammy的生病,正好给了她忙碌的理由。
只是没想到,这一忙,就忙了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了,她竟然完全没跟他联络!
唐仕诚坐立难安,心浮气躁,眼睛看手机的次数比看文件还多,查询来电号码的频率比查电脑资料还密集。
我是怎么了?他疑惑地自问,想委托他的客户一堆排队等着,想跟他约会的女人随时引颈期盼着。
他年轻有为、多金英俊,多年努力之下有了今天的成就,单身贵族的生活让他保有自我品味,得以享受充分的自由。
但……他的快乐不再百分之百,心里挂念的尽是千寻的身影,她越不跟他联络,他就越感不安。
难道,她真的一去不回头?
他站起身,随手拿了西装外套和公文包,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经过秘书办公桌时,丢了一句。
“我出去拜访客户,如果有一位姓韩的小姐找我或打电话来,务必通知我。”
“好的,唐律师。”秘书恭敬地应答。
在即将跨出门外时,秘书及时唤住他。
“等等,唐律师。”
“还有什么事?”
秘书有些尴尬地提醒他。“您袖口的扣子掉了。”
他愣住,继而检查自己的袖子,这才发现少了一颗扣子。
律师的门面很重要,穿着打扮上的小细节绝对要注意,以往像掉扣子这样的事不曾发生在他身上过,因为千寻向来把一切打理得有条不紊,他从来不需要操心。
少了她,清晨再也没有人在他脸上亲亲,闹着要他不准赖床;餐桌上也没有香喷喷的饭菜和百喝不厌的咖啡等着他;没人帮他洗衣、晒衣和烫衣,夜晚也没人为他按摩肩颈,消除疲劳。
心儿一紧,回忆这些甜美的过往,他不禁汗颜,原来……她为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总视为理所当然。
“唐律师?”秘书还等在一旁,纳闷地望着出神的他。
唐仕诚收回心神,绅士地微笑。“幸好你提醒,不然就这样见客户太失礼了。”
“哪里,这是应该的,我现在立刻帮你缝,我这儿有多余的扣子,虽然不太一样,但很相似。”
“不用,我用袖扣代替就好。”他走回办公室,拉开抽屉,从一个精致的锦盒里拿出一对烫金的袖扣和领带夹。
他还记得,这是千寻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那一天,她比他还开心,直说这礼物她找了好久,因为上面的英文字,正好跟他名字的英文开头字母一样;而那一晚,她自己也是礼物之一,为了取悦他,她穿上一直不好意思穿的性感内衣,躺在床上让他“吃”……
浓眉蹙起,他汗颜地往下瞧,乱想的结果,就是刺激“某个地方”的隆起。
他冷静地压下男人天生的冲动,及时用意念冷却它。
这个袖扣他一直没戴过,现在刚好派上用场,他把袖扣扣上,发现它的确好看,奇异的,浮躁的心情居然好了七、八分。
想见她。
这样的渴盼一天没停止过,反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加深了思念,他以为可以等到她回头,但事实证明,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千寻的意志力。
难道只有结婚一途,才能解决两人的问题?
忽然灵机一动,唐仕诚暗骂自己笨,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居然现在才想到解决的办法。
他知道该如何说服千寻了!他得快点结束今天的事,好去见千寻,要她多给他一点时间,也许再过几年,他会跟她结婚,但他仍需要时间去适应。这招缓兵之计,不但可以留住佳人,也可以给他充足的时间想别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要她回到身边,这样也不算失信子她,至少他退让了,她……应该不会太为难他吧?
隔天——
今天是星期六,他一大早就去买了一束玫瑰花,照往例,要说服情人和好,花束是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拿着大把玫瑰,驱车来到千寻现在住的公寓大楼,大楼平日进出虽然有管理员看守,但他可是律师,轻易就说服了管理员配合他的惊喜计划,加上他西装笔挺、仪表斯文,天生的好相貌容易给人好感,管理员认得他,因此没有通报便让他上去。
他登记一下后,便直接坐电梯上楼。
唐仕诚来到门前,按下电铃,一开始没人应,他很有耐心地继续按了几声,大约等了五分钟,终于有人来应门了。
来开门的是安宓儿,她有赖床的习惯,一早就被门铃声吵醒。有点不爽,但看见对方时。她呆了下。
唐仕诚瞧见她,虽然这女人顶着鸡窝头,穿着也不像个女人,但他还是绅士有礼地微笑。
“早。”
安宓儿倒没料到他会找来,因为好友的关系,她不喜欢唐仕诚,而刚好她这人也不懂得含蓄,所以全表现出来了。
“原来是你。”
面对不欢迎的嘴脸,唐仕诚不以为意,也习惯得很,法庭上的针锋相对看多了,他不会这样就打退堂鼓,仍是保持笑容。
“我找千寻。”
“她不在。”
他不信,星期六的早晨,她又没上班,能去哪里?
“千寻是我女友,希望你别为难,或……从中作梗。”该尖锐的时候,他是不会客气的,千寻之所以会离开他,这女人是帮凶,他还能保持风度跟她说话,是他修养好。
安宓儿挑了挑眉。“你不信?”
“基于一些线索,以及你的不友善态度,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你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