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全身臭得要命,还把自己当花瓶打扮的女人?”
刘羽瑄万万想不到顾延凯会这样形容李如岚,她先是一楞,后来差点笑岔了气。
李如岚喜欢味道性感浓烈的名牌香水,错的不是香水本身,而是使用方式。她猜李如岚每次出门前应该全身上下喷了至少三回,才会让味道那么呛那么浓烈,那么叫人恶心。
顾延凯真是说出她一直以来对李如岚的深刻印象啊。
还有,李如岚的打扮也着实跟花瓶无异……喔,不,是个名牌花瓶才对
。她是名牌的热切崇拜者,家世优渥的她吃要高级餐厅料理,穿要浑身上下都是精品,但这不打紧,毕竟家里有钱可以供她挥霍,何错之有?错是错在她的品味不佳,只知道把所有名牌当季的、昂贵的往身上穿,却不懂得搭配。
亏她一直自认是名媛,要知道名媛可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懂得时尚跟带领流行,才会叫人钦佩。
瞧刘羽瑄笑到没给他答案,顾延凯轻拍了拍她的柔荑提醒,刘羽瑄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在他掌心里呢。
她咬了咬下唇。“你不该这样形容她的,她可是你最爱的女人,这样说她的话,岂不是说你自己眼光不好?”
顾延凯一听果然板起脸来。
刘羽瑄心忖:看吧,你终究看不过去别人说李如岚的坏话。
谁料,顾延凯竟接着说:“岂是眼光不好?根本是瞎了吧。”
闻言,刘羽瑄傻眼,一个人记忆丧失,会差异这么大吗?
但不行,她绝对不能心软,不管怎样,事实就是事实,顾延凯记忆一旦恢复,他还是会重新将李如岚当心头宝宠着。
况且,就算记忆遗失的顾延凯对李如岚不再喜爱,那也没什么意义,她对他已经没有任何心思了。
刘羽瑄拿出一直搁在包包里的离婚协议书,摊在桌面上。
“我们早就将离婚协议书签好了。”她比了比他落款签名的地方。“不管你的记忆是否完全恢复,我们还是找个日子去把离婚办一办吧。”
顾延凯盯着“离婚协议书”几个字看了看,他猜,这应该是类似合离书的东西,夫妻双方协议好,结束婚姻关系。
他暗自一惊,没想到事情已到这等地步,不过他也不意外就是,另一个顾延凯在外头都有女人了,不离也难,背叛婚姻者,最是教人唾弃。
他早从电视上知晓,在这时代是一夫一妻制,没有姨娘、妾、通房那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男人跟女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只要有一方在外头有别人,都是背叛了婚姻,背叛了另一半。
这也难怪刘羽瑄始终不肯原谅丈夫,跟他重修旧好。
别说她了,就连移魂后的他都很不能原谅“自己”。
好吧,眼前最好的方法只有“拖”了!
下一秒,顾延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松开刘羽瑄的手,然后抓起桌上的离婚协议书,狠狠的撕了。
刘羽瑄的动作没他快,想抢回来已经来不及,只能错愕的看着已经签好名的离婚协议书成为碎片。
“你这是……”她诧异到根本不知该说什么。
顾延凯倒是给了她一抹安抚的笑,对于自己先下手为强的手段有些得意,不过这可不能表现出来。
他心里所想的是,既然不能说服刘羽瑄再给他一次机会,那么他就直接表现给她看吧,一旦她体会到他的真心真意,就不会再坚持要离婚了。
第3章(1)
刘羽瑄对于顾延凯故意撕毁离婚协议书的行为非常不能谅解,她也不管他还在养伤,想着反正他好得很,除了右手有些不方便,能吃能睡能拉,于是就在他出院的隔天销假上班去,留他独自一人在家。
当然,她还不至于那么没良心,她给他一本外卖店家名片簿,要他饿了就打电话叫外送,方便又省时。
为了他,她已经请了两个礼拜的假,虽然老板跟同事都没有说什么,但她还是会过意不去的。
刘羽瑄大学时读的是很冷门的历史系,毕业后工作的地方是一家规模不大的私人古文物历史博物馆——每天都跟死人的东西为伍,这是顾延凯以前嫌弃她的话,但她甘之如饴。
因为她从国中开始就对这些古文物和文化非常感兴趣,可以成天腻在其中而不觉得烦。
而她现在工作的私人博物馆,名为“安阳”,正是她的指导教授所设立的,地点位于北投,地段有点偏僻,但由于老教授在学术界有着不小的威望,“安阳古文物历史博物馆”在北台湾算是有点小名气。
她在里头的工作很杂,是业务也是小妹,还是馆场导览员,有时候还要担任纪念品店的销售小姐,一人当好几个人用。
博物馆的员工不多,其中有一个跟她工作性质相像,正是她大学时的好友,东方荷洵。
刘羽瑄跟东方荷洵正好是一热一冷的绝妙搭配组合。刘羽埴外表清丽算是中上之姿,尤其一双黑白分明的明亮眼眸像是会说话般,个性活泼带点小热情,嘴角总是常漾着浅笑。
她蓄着一头及肩的直发,身高一百六十八公分,四肢修长有点偏瘦,平常不爱化妆,雪白滑嫩的肌肤是天生丽质,爱做牛仔裤搭配衬衫的俐落打扮,一如她的性格般。
而东方荷洵容貌就不能只用中上来形容了,她有着巴掌大的细致脸庞跟五官,身材高姚纤细,留着一头快及腰的黑发,是个举世无双的大美女。可这位大美女是个不折不扣的冰山美人,总是面无表情,话少表情更少,只有在好友刘羽瑄面前会稍稍不同。
此时她们正在小巧的办公室里,喝着东方荷洵泡的红玉,难得悠闲。
“撕了?”
东方荷洵听到刘羽瑄说顾延凯车祸后丧失大部分的记忆跟能力,就连他最爱的李如岚都给忘了,还对对方嫌弃得很,甚至将两人都已经签好的离婚协议书给撕毁了,她不禁挑高她那对美丽的眉,表情玩味。
“对,撕了。”刘羽瑄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她愤恨得很。
“后来我又拿出一张,逼他签名,他却抵死不从。”他是手受伤,脚可没事,想起她拿着离婚协议书追着他跑,他绕着客厅逗着她的画面,她就一肚子气。
“看这样子,他现在不可能再签名,也不可能跟我到户政事务所办离婚了。”
“没错。”东方荷洵直接浇熄了刘羽瑄心头仍存有的一丝丝期望。
就算脑部受创后醒来,失去了某部分的记忆,但人们最挂念的应该是搁在心头最重要的那个人。东方荷洵清楚刘羽瑄跟顾延凯之间所有的过往跟恩怨,顾延凯放在心尖上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刘羽瑄,而是那个让人倒尽胃口的李如岚。
因此照理说,顾延凯该记住的人,应该是李如岚才对,怎么会是跟他几乎形同陌路、没有感情的羽瑄呢?真是怪了。
“我总觉得在某个细节上怪怪的,但其中的关键点我还没有领悟。”
东方荷洵会这样说是其来有自,她是云南高原某特殊民族的后代,遗传了来自家族的灵力感应,说她是冰山美人除了因她表情冷,还有因身怀灵力之故,她的体温也比正常人要低,手指头摸起来始终是冰冷的。
“你是感受到什么了吗?”刘羽瑄问道。
经好友这么一说,她真的觉得顾延凯在醒来后,整个人都和以往不一样了,尤其他瞅着她的眼神充满炙热,这是连在以往他们谈恋爱时,她都不曾在他身上看到过的。
东方荷洵用纤细的指头弹了弹刘羽埴的额头。
“我不是万能的神棍,掐指一算就能全盘皆知。”她思索了一下。“改天找机会让我当面会会他好了。”她家族最强的是感应能力,若能亲眼碰面,或许她能感应出什么。
刘羽瑄也顺着开玩笑,“那改天你到我家去一趟看看他吧,我实在不想跟他一起出门,搞得好像在约会般。”
“也好。”东方荷洵又问:“说到家……如果你不想见到顾延凯,搬出去不就行了?”
刘羽瑄听了眯起眼。
“才不,那间房子当初是登记夫妻共有,协议离婚时,顾延凯也答应要将房子给我,还立了字据,我不会让他反悔的。我是可以将他赶出去,但毕竟现在还是夫妻关系,再加上他刚出院,这样做未免显得太无情。”刘羽瑄跟好友说了她心头的盘算。
“再加上你也知道我爸,他断然不许刘家出现婚姻离异、破坏家风的人,我下定决心离婚,其实也有着被赶出家门的心理准备,既然会被赶出家门,我无论如何也要帮自己留住一个“家”。谁说女人离婚就会一无所有,该是我的我会争取,反正顾延凯若娶李如岚那个富家女,李家的嫁妆还会少吗?”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刘羽宿一都把自己的未来打算好了。
跟顾延凯离婚,最叫她失望的是没有留下一儿半女,她喜欢小孩,渴望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
东方荷洵听完好友一番话,拍拍她的肩鼓励她。
没错,谁说女人离婚就该是受委屈的那一方,既然没有孩子就要拿到房子,谁叫老公搞外遇。更夸张的是,顾延凯从没真心爱过妻子,娶羽瑄也是为了气李如岚,是人都吞不下那口气,没阉了他算是他幸运了。
刘羽瑄销假上班已经过了一个礼拜,这个礼拜顾延凯也不急着做其他的事,他很认真的继续看电视,学会自己打电话叫外送,偶尔会到住家外头散步“观察民情”,好让自己能尽快的融入这时代。
既来之则安之。
顾延凯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慌乱没用,唯有努力让自己适应,才能存活下来,这是在宫里生活大半辈子所习得的生存原则。
刘羽瑄每日下班回家后仍对他不理不踩,这是唯一叫他比较失望的,不管他再怎么讨好她似乎都没用,但他可不能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这日,顾延凯的“电视知识”也看得差不多了,他决定把剩余的时间拿来探索这间房子。
刚出院时他着实吓了一大跳,这里的房子一栋比一栋还要高,而且是非常多户人家住在一栋楼房里,不像前世是独门独院。至于那会跑上跑下的大铁盒子——电梯,更是让他差点腿软,还好现在已经习惯了。他们住在十五楼,不搭电梯可是非常不方便的。
他跟刘羽瑄同住的房子不算大,却也隔出了四房,主卧房目前是刘羽瑄使用,他则是睡在客房,当他知道身子原主跟刘羽瑄是分房睡时,他非常的失望。
另外还有两间房……顾延凯走到离主卧房较近的那间,发现门没锁,他轻轻推开门往内看,发现里头有一个大书柜,上头摆满了书册。
他大吃一惊,压抑不住心头的惊喜。太好了,前世的他最喜爱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理论他是非常认可,每每为宫里的事烦心时,他总爱拿着自己最爱的书册,躲在宫里最清幽静谧的地方细细品味,好安定自己的心。
顾延凯来到书柜前,这才发现有好多书都是关于古董文物的鉴定或是介绍,他拿其中一本翻了翻,眼睛却从此被书给黏住了,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就看起来。
古玩的鉴定,也算是顾延凯的能力之一,在还没为了心爱的女人进宫前,他是京城富商的嫡幼子,在家排行最小又聪明,颇受双亲的疼爱,由于家业跟家族前程自有上头几位哥哥担着,他无忧无虑,成日埋首在喜爱的书堆,做任何自己喜爱的事情,其中一件便是陪着喜爱古玩的父亲到处寻宝鉴定,无形之中便习得许多知识。
再加上进宫之后,随着斗争他地位越来越高,眼睛所瞅着、别人所贡献的,都是些好到不能再好的珍品,他眼光自然更高,也更挑了。
顾延凯就这么沉溺在书香世界里,这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也忘了吃午餐,直到刘羽瑄下班回到家。
第3章(2)
刘羽瑄七点下班回到家,门一开发现客厅一片黑,不像前几天,一开门就有个站在玄关漾着讨好笑容迎接她的人……
拜托,她要自己清醒点,这种情况才是正常的好吗!在顾延凯正式跟她撕破脸之后,他每天都早出晚归,下班后不是等候李如岚公主的召唤,就是跟朋友去吃饭喝酒、跑趴或上健身房。
她总是自己一个人吃饭,打发睡觉前的时光,还好她有一大柜子的书陪她。
这样的婚姻生活任谁都受不了,她再次觉得自己跟顾延凯离婚的决定是对的,只是现在离婚协议书被撕了。
顾延凯肯定是跑出去找李如岚了,她就不信他能忍多久,只要公主一召唤,他怎么可能不随传随到?
刘羽瑄对于他的作为很嗤之以鼻,李如岚明明就把他当佣人使唤,就算有感情,只怕也没有到愿意嫁给他的地步,若她猜得没错,李如岚是在寻找家境更好的富二代对象,顾家虽然不错,但跟李家也不过在伯仲之间,对眼光很高的李如岚来讲,她是看不上眼的。
不过,她也没好心到去提醒顾延凯,否则一个不小心,被认为自己是嫉妒李如岚才会搬弄是非就冤枉了。
刘羽瑄走进房间做简单的梳洗,换上舒适的休闲服,今天是小周末夜晚,她打算到附近她喜爱的小面馆吃个晚餐,再回来挑本好书泡个澡。
本来准备要出门了,她脚步却忽地停住,心忖要不先到书房挑本书好了,反正现在肚子还没很饿。
刘羽瑄来到书房外,推门而入,这才发现顾延凯坐在她的位置上,桌上的台灯亮着,他正埋首于书中,专心得直到她走到身边他才发现。
顾延凯讶异的抬起脸,“你回来了?现在是几点钟啊?我竟然看书看到忘记时
辰……”他的话停在她一脸怪异的表情中。
“你为何乱翻我的书?”刘羽瑄说不上来此时心头的感受,她记得顾延凯向来是不喜欢看书的。
他自诩走在时代尖端,对3C产品有莫名狂热,曾说就算要看书只要拿着平板滑一滑,就有各式各样的电子书任君选择,又何必捧着一本厚重不已的书,麻烦的翻阅着。
刘羽瑄的看法却跟丈夫不同,她就喜欢捧着厚重不已的书,喜欢一页一页摸着纸张,喜欢闻着书香,喜欢书本实质的触感。能窝在不被打扰的角落,看着自己喜爱的书,完全沉浸在书的内容当中,忘却外在的纷扰,这对她而言才是人生一大乐事,就好比他刚刚……
奇怪,顾延凯真的很讨厌看书,可她刚刚明明亲眼见他沉浸在书海里头……喔,不,不对,肯定是她眼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