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你要逃就逃,男生最没用!我要去和干妈同甘共苦。”罗蜜鸥帅气地撂完话,转身离开。
很好,没人碍事了。
但是──矮墙上好像多了道无形网,瞬间翻高了三、四倍……
朱立业呆呆瞪着墙面,连把脚抬起来都觉得力不从心。
“算了,死就死啦!”
最终亲情胜过颜面,他气呼呼地踢了墙一脚,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壮烈情躁,拖着沉重步伐返回演出的礼堂。
一进后台,映入眼帘的景象却让他目瞪口呆。
……是哪个瞎了眼的混蛋说老妈哭得唏哩哗啦?!
老妈何止没哭。还笑嘻嘻地帮罗蜜鸥那个大骗子拍照留念,看起来好得不得了,枉费他巴巴地赶回来当孝子──
“朱立业回来了!”
不晓得是谁喊了一句,随之而来是人墙重重包围,指导老师更是赶忙盯他进更衣室换戏服,大势底定,再也没有让他开溜的机会。
开演前两分钟,朱立业定装完毕,柔美长假发上戴着鲜花编织的花冠,一身雪纺纱滚蕾丝花边精制的纯白娃娃装,再加上名化妆师亲自躁刀,将他原本的娇小身形和精致脸蛋妆点得更加漂亮可爱,绝对没有人会看出他不是女孩,连男同学都看得目瞪口呆。
戏已开幕,稍后才要出场的男女主角站在舞台出口待命,可是朱立业一点也没有身为演员的专业精神,眼神何止不像爱慕着“罗密欧”,根本是想将人生吞活剥。
“罗蜜鸥,我回去再跟你算帐!”他不只口气不善,眼神更是凶狠。
“喔。”罗蜜鸥一脸无所谓,对着他贼笑兮兮。“我就猜到你会这么说,所以等一下别怪我先下手为强,哈!”
先下手为强?
朱立业来不及质问她的意思,已经轮到两人上场。
他一路谨慎防范她使出绊倒他之类的小人招数,但是戏演到茱丽叶假死,他除了得闭眼忍耐罗蜜鸥紧紧抱住他,用大嗓门喊出肉麻恶心的台词害他掉光一生分量的鸡皮疙瘩之外,什么怪事也没发生──
蓦地,他脑子一片空白。
那个、那个贴在他嘴唇上,软软、热热的是什么鬼东西?!
排练的时候明明不是这样,罗蜜鸥这家伙竟然真的给他货真价实的“死亡之吻”──还当着全校所有师生面前!
“罗蜜鸥!”朱立业倏地睁大眼!双眸喷火。
“啊,我心爱的茱丽叶,你竟然死而复活了!”罗蜜鸥处变不惊,立刻改剧本。“可是我已经喝了毒药。要先你一步──”
“不把你扁成猪头我就不叫朱立业!”朱立业气急攻心,哪还管得了她说什么,只想找她算总帐!
“啊,茱丽叶,你看清楚,我是你‘心、爱、的’罗密欧啊!”没料到他会当着全校师生面前失控,罗蜜鸥一边跑给他追,一边加重音提醒他两人的身分。
“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是我心爱的!你这个混蛋亲亲狂──”
“亲一下又不会死。”长腿的她在前头边跑边回头嚷:“小志跟我赌敢不敢真亲,借亲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不然我赌赢的钱分你一半嘛!”
“你到底是不是女生?竟然跟人家赌这个?!你──”
全场只听见嘶地一声,朱立业所费不赀的华丽戏服勾到了道具,加上不知情的他继续往前疾奔,裙子硬生生地被撕开,不偏不倚刚好对着台下观众露出他穿着原子小金刚内裤的屁股,呆住的群众立刻一阵哗然。
罗蜜鸥=瘟神=破壤王=让世界毁灭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一天,朱立业对自己青梅竹马的定义,从此底定。
这辈子休想叫他参加同学会的事,同样就此决定。
第2章(2)
八年后的法国,二月。
搭公交车前往地铁站的路上,朱立业懒洋洋地看着窗外飘下的细雪,尽量逼自己忽视肩上的重量和耳边的细微呼吸。
衰神。继续附身中……
他不止-次想过,如果自己和罗蜜鸥年纪多差个几岁该有多好?
那么,小时候他们就不会理所当然地被大人配成一对,也不会持续至今都脱离不了当她“学长”的恐怖诅咒。
不对,最离谱的应该是罗蜜鸥那比装甲车还厚的脸皮,凡人绝对毫无招架之力。
自已一直努力和她相敬如“冰”,她却像装了太阳能马达的破冰船持续挺进,将他不断努力在两人之间筑起的冰墙“剉”来吃,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一点也不以为意,反倒显得他小心眼、不够大器;久而久之,他也懒得再费力跟她保持距离了,
反正打从他远到法国留学,她竟然也随后跟来当他学妹之后,他已经十分认命了。
唉,他有预感,除非他们其中一人去了世界的尽头,否则自己这一生恐怕都脱离不了她的魔掌。
“小鸥,到了。”
公交车停下,他转头喊人,正好瞧见罗蜜鸥嘴角滑下的口水,不偏不倚滴在他的灰色毛衣上,还来不及伸进包包里拿面纸,就已被迅速吸干。
有洁癖的他脸黑了一半。
“到了?”罗蜜鸥睁开眼一看,地铁站真的到了。“发什么呆?还不下车!”
“喂──”
话还没说完,人都跑了,朱立业只能认命拎着刚刚陪她去ouflef血拼,过年回台湾要送人的三大袋战利品。随后赶上。
罗蜜鸥没跑远,就在车门口等他一同下车,刚睡醒的身体一接触到车外的寒风,立刻冷得直打咚嗦。
“厚。好冷……”她猛搓双手。
“出门时不是一再提醒你要戴手套?”他不只没怜香惜玉,还白了她一眼。
没错,很悲哀的,他跟她不只是学长、学妹的关系,还比在台湾时的邻居关系更进-步,直接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没办法,虽然从小和父母栘居台湾,身分上他仍是法国人,一切行事比她方便,尽一下地主之谊也不为过。
何况一家人和法国的亲友一直保有连络。听说他要来法国攻读大学,热情亲友团马上争相提供免费住宿;而罗蜜鸥是他母亲的干女儿,自然也跟着沾光,一前一后住进了二舅家。
“当时太阳那么大,又不觉得冷。”她非常自然地靠过来挽住他乎臂,再将双手放进自己的羽绒外套口袋。
“不要靠那么紧,这样很难走路。”虽然嘀咕,朱立业也没甩开她。“觉得冷不会去暖暖棒那里烘一下就暖了,不要一直黏着我,很恶心。”
罗蜜鸥看了眼地铁站设置的圆柱型电暖器,也就是朱立业口中昵称的“暖暖棒”,再看看他,然后一动也不动。
“干么不过去?”
“走过去要二十秒,我怕二十秒内我会冻僵。勉强用你这人肉暖炉凑合、凑合就好。”
“勉强?”他听了真是又气又好笑。“没人勉强你,不用凑合,哪边一你快哪边去。”
“朱立业,你的个性真的很烂耶,难怪朋友没几个。”她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幸亏我脾气好,从来不跟你计较,不然我们哪能做那么久的好朋友?”
“谁说我没朋友?我的朋友全是精挑细选,哪像你人人好。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是我的好朋友?”他嗤之以鼻。“只要把你从小到大给我添的麻烦说出来,绝对没人会反对认识你根本就是──”
“衰神附身。”罗蜜鸥翻了个白眼。“厚,听你讲了八百遍,我都会背了!我也不过就是夺走你的初吻、看了你还没发育的小鸡鸡,在全校师生面前露屁屁的事不能怪我,又不是我撕你裙子,而且我不是很讲义气,立刻用双手帮你遮小屁屁──”
厚,有火花!
“啊,暖暖棒空着也是浪费,我还是去用一下好了。”她讲得正起劲,眼尾余光瞄见身旁男人的双眼快喷火,立刻聪明地转移话题,“你买完票再过来找我,bye。”
她从他手上拿过三个购物袋,溜之大吉。
“笨蛋!”
朱立业盯着她火速闪人的身影,火气和笑意同时在胸口流窜。
那-幕真的是“经典”。
她一双小掌巴在自己屁股上的画面!事后从照片上看来,明明是让群众哗然的咸猪手,她的表情却象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慷慨赴义一样壮烈,完全没想到用她比自己高的身体遮住也好过伸出那双手。
这类的蠢事,之后仍然是有增无减。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骂了她几遍“笨蛋”,但是她非常有恒心地一路笨下去,丝毫没有长进。
她有一颗聪明脑袋,神经却可能比水管还粗,-旦认定他是朋友,就算是故意恶意使坏想让她讨厌,也迟钝到根本没察觉,只当是朋友问的恶作剧笑笑混过,一样继续玩掏心掏肺的死党游戏。
当然,她也一样三不五时以自己的逻辑挖坑给他跳,让他常会气到想将她绑上火箭、射向火星,终结这段孽缘。
可是,她很真。
不扭捏做作、不耍心机,不因为出身地方望族、家财万贯,就像个被宠坏的千金小姐,眼高于顶,只挑门当户对的朋友、娇滴滴地撒钱指使人做事。
相反的,她的个性大剌刺地像个男孩,率真、爽朗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变,千元和九十九元的牛排她都吃得津津有味,名牌华服还不如一件破牛仔裤来得讨她欢心;她可以住进酒店式旅馆、享受管家服务,开车出门,做个留学生公主,偏偏要住进二舅家和他一起分摊家事、挤公交车和地铁上下学,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也没有,有好处也从未忘了帮他讨一份。
老实说,除了三番两次白目气得他暴走,人生之大馍十之八九全因为她之外,其他时间她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偶尔他还会梦见把她当小强踩扁,不过心里很明白,气归气,别说“罗蜜鸥和业”朱立这对怪名的缘分,两人当了十多年芳邻和从小到大同校的情分,这辈子她在自己心上就是个特殊的存在,说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也不为过。
不过,这个事实打死他也不可能说出口,不然她肯定笑到得意忘形,对他更加肆无忌惮。
他苦笑地摇头。
买完车票回来,朱立业发现罗蜜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年轻男女,一同围着暖炉取暖,她和他们说说笑笑的,任谁看来都象是早已熟识的一群朋友。
对于她马上能和陌生人聊开,甚至结为好友的个性,他十分佩服。
他曾经想过,自己和罗蜜鸥的性格就像蓝天上的太阳和鸟云后的月亮一样,她喜欢绽放光明照亮每个角落,他却喜欢藏身幽暗处。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仔细回想后,个性南辕北辙的他们,吵吵闹闹到现在,还真的从未彻底决裂过。
嗯,真是个奇迹……
第3章(1)
“立业!”
罗蜜鸥发现他已经去而复返,立刻和刚认识的朋友交换手机号码,就道别回到他身边。
“你真的是把‘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话发挥到极致。”他故意酸她。
“嘿嘿。”
罗蜜鸥笑笑,没回话,习惯性地又挽住他手臂,朱立业则主动接过她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让怕冷的她得以将双手放入外套口袋保暖。
老朋友就是这样吧?什么话都不用说,自有默契。
罗蜜鸥在心里想着。
虽然朱立业从小到大很少给过她好脸色,当她像瘟疫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可是
一旦她有事,也没见他幸灾乐祸,反而总在第-时问出手帮忙,他不晓得在气头上说过几百遍要一脚踩扁她、一拳打飞她,结果到现在连她一根寒毛都没动过。
态度高傲、爱耍酷,好像很难相处,却只能骗过不熟的人,认识久了就知道,他这个人其实贴心又善良。
刀子口、豆腐心,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不过,他真的很“龟毛”。
她认为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他总是气得七窍生烟,明明体内流着一半以浪漫着称的法国人血液,行事作风却跟浪漫两字从来扯不上边!
更奇怪的是他很在意自己的身高,明明都高她三公分了还不满足,也不想想身为混血儿的他,拥有融合中西方优点、宜男宜女、俊美无俦的脸孔,从小到大找上门恳谈的星探就好几个,拜倒在他迷人容貌下的更是不分男女、一概通吃。但因为他爱低调,有洁癖又眼光高,讨厌成为众人注目焦点的明星也就算了,到现在女朋友还没交过半个,这才是最让干妈担心的事。
“立业,我们班的──”
“不要。”
“不要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真是岂有此理!
“你嘴巴一张开,我就一路看进你的胃了。”他悻悻地回说:“这是你第一百三十三次要帮我介绍女人了,不烦吗?”
“什么介绍女人,讲得我好像在拉客的老鸭,是介绍女朋友!”她气得用手肘撞了撞他的腰。“你也知道都一百三十三次了,你每次连约个会试看看都不要就拒绝,太不够意思了!”
“那是因为我对你的眼光没有半点信心。”
“我帮你挑的都是美女!”
“我看人重视内在胜过外表。”他说完,扫了她一眼。“看你就知道了。”
“看我?”
罗蜜鸥一脸茫然,真的低头看看自己,再抬头看他,眼中突然盛满惊讶。
“朱立业!你该不会从小暗恋我到现在吧?!”
“蛤?!”他下巴差点掉下来。
“嗯、嗯,很有可能喔!”说完。她点头认同。“毕竟我长得活泼可爱又大方,也算是小美女,暗恋我的人也不少──”
“你有这种症状多久了?”
她一愣。“什么症状?”
“大头症、自我感觉良好症。”那种浑身爬满鸡皮疙瘩的感觉又来了。“我看起来像笨蛋吗?跟你当青梅竹马已经够倒霉了,还爱──”
他一顿,搓了搓手臂,“光对你说那个字就觉得有够恶心。先说好,我顶多能接受当你朋友,千万不要爱上我、肖想我青春的胴体,虽然我叫‘朱立业’,但是你绝对不会是我的‘罗蜜鸥’。”
“厚,讲这样,我也很怕你看上我好不好?”她皱皱鼻子,学他搓手臂。“我一样只能把你当朋友,绝对没办法把你当成可以谈恋爱的男人,光想就觉得很可怕。”
“可怕?”他挑了挑眉,语气不悦。“我哪里可怕?”
“长得太美很可怕。”她真的诚实回答。
“不要说我美!”他最厌恶别人这么说他。简直当他是女人。
“你可以不听,不过事实就是事实。”她这个人一向就是有话直说。“我朋友都说,如果要票选全世界最俊美的男人,他们都会投你一票,还说你不做明星太可惜,绝对够资格当阿汤哥或强尼戴普的接班人,更夸张的是还有人说这辈子不求当你的唯一,能被你抱在怀里爱过就觉得超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