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重点是什么?帮我划一下。」虚心请教。
「妳跟郎老板……妳……你们……」话到口边,罗可茵斟酌着,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好吧,妳有什么打算?」
照理说,程思婕应该大笑三声,然后俐落反问:「来吃消夜而已,要有什么打算?」那事情就好办。
不过,她却开始结巴,脸蛋还泛起可疑的红晕。「我、我只是……我没有……」
罗可茵还是叹气了。「思婕,妳确定要跟这小吃店老板交往吗?」
程思婕安静了下来,专注地望着好友。夜色中,她的脸蛋精致而亮丽,乌黑的眼眸流露一丝不解。
「他刚刚说,这不是他的店。」半晌,程思婕才回答。「而且就算是,那又怎么样?谁规定小吃店老板不能当朋友的?」
完了!这句话一出现,罗可茵就知道情况不妙。
当初这位小姐被花花公子狂追的时候,面对众人的好心劝告,也是一脸诧异地反问:「花心又怎样,我们只是谈得来的朋友,这样不行吗?」
然后,看看结果是什么!
「思婕,妳听我说。这个老板,我觉得他──」不死心的罗可茵正要开口,却被再度出现的帅气身影给打断,只好硬生生把话吞回去。
从隔壁店家回来的郎敬予,闲闲晃了过来,把手上的夜市名牌──红白塑胶提袋交给程思婕之后,转身又走开了。
从那淡然的表情中,罗可茵完全看不出这位郎老板在想什么,又有什么反应。
程思婕要跟这么深沉的男人交手……呃,情况不妙。
「这是什么?」笑着问的程思婕一打开袋子,脸上的笑意就更深了,简直像看到什么珍贵的宝贝、价昂的名牌限量品一样,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从袋子里拿出──二十块一双的塑胶拖鞋。
他注意到了!
注意到她的脚快残废,注意到她整晚都走不稳、站不久,只为了脚上那双已经名列凶器排行榜前几名的高跟鞋!
轻描淡写的贴心,像是冬夜里的热汤,让人由内而外暖起来。
喜孜孜脱下昂贵精致的高跟鞋,程思婕毫不犹豫地套上红色塑胶拖鞋。抬起头,给了他一个感激的微笑。
笑容那么甜,让身旁好友忍不住又再度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大势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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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小姐还没来?」
最近几天,这句话已经成了胖胖纪老板过来串门子时的惯常招呼语。
闻言,郎敬予也照惯例装作没听见,自顾自继续做他的事──不,不是蒸排骨或炒面,也不是切菜,而是翻阅桌上的杂志,一面闲闲抽着烟。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俊美到抢眼的帅哥,但浑身上下充满一股自在笃定的气质,让他与众不同了起来。
「倒是你,又不用你帮忙了,还来作什么?」胖老板拉把椅子,在他身旁坐下,顺手拈了一块桌上盘子里的豆干,大方偷吃。「嗯,卤得还不错。我看你妹夫一个人照顾得来啊,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没什么不放心的,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店。」郎敬予凉凉地说。
「那奇怪了!既然很放心,你干嘛还每天来坐镇、监督?」
「我不是来监督。」
胖老板套出真心话,大乐之余,立刻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真的就是来等小姐的喽?早说嘛。」
郎敬予拒绝作答。
这家卖芋头排骨的老店,本来跟他没什么关系,而是他妹夫家开的。但当妹夫的父亲住院开刀、妹妹又怀孕快要临盆时,求助无门,大舅子郎敬予只好出面帮忙。
结果这一帮,就帮了四个多月。白天工作,晚上来接手小吃店,让妹夫可以回家照顾老小。直到妹妹平安生下小孩,早就坐完了月子,妹夫父亲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之后,才把担子从郎敬予肩上接回去。
「没看过这么疼妹妹的,你自己工作都那么忙了,晚上还来加这种辛苦班。」胖老板收起戏谑的神色,语重心长地劝说着:「你爸走了之后,就看你拚命赚钱,根本没休息过,人又不是机器。阿郎,你也要三十了,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吧?别老是顾着家人,反而忘了自己。」
郎敬予听是听见了,但是不回应,低头径自看杂志。
胖老板叹气。「你这脾气从小就这样,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大家老邻居了,没什么好抱怨的;不过如果要追小姐,喏,比如那个程小姐,你就不能继续这么闷下去,这样不会成功啦。」
「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有点反应了,嘴角微微扯起,是个自嘲的弧度。
这反应很耐人寻味。居然不是撇清或否认,而是说人家不见得会看上他……
机不可失。胖老板抓住郎敬予的手臂,很认真地说:「这很难说。阿郎,你想想看,如果今天性别对调,你是面摊西施,她是事业有成的白领,每天为了你来吃面的话,那结局一定是很赞的啦,就是电视上演的那种好看的爱情戏啦!」
「可惜,我不是面摊西施。」
「比喻而已嘛。」胖老板勉励道:「你又不是没有工作,而且还做得有声有色,绝对配得上人家。」
郎敬予还是摇头。「太娇了。我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
说完,他起身准备离开。不管是不是在等人,都已经这么晚,他也该回去了。
把握机会?郎敬予笑了笑。美丽精致的艺术品通常都要小心摆在展示区,连碰都碰不得,纯欣赏就好,根本不能想太多。
何况几天前程思婕带朋友来那次,光看她朋友打量、评估的眼神,后来还对着程思婕耳提面命,谆谆教诲训话的样子,猜也猜得出来是在讲什么。
那之后,程思婕就没出现了。
失望吗?确实有一点。但郎敬予很快就清醒。他根本没有时间、精神去应付另一个千金小姐。毕竟,像他自己说的,他身边这样的女人还不够多吗?他母亲、他妹妹……都是啊。
「要回去了?」妹夫正在低头料理客人点的菜,斯文的脸被热气蒸得红红的,一面客气招呼着大舅子。
郎敬予沉默地看着妹夫。若不是因为这男人非常疼老婆,郎敬予当初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妹妹嫁给一个家里开小吃店的平凡男子。
「大哥,我把你的东西都收好了。」妹夫用下巴示意要他看旁边的两个大袋子,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这些都是你惯用的厨具。连锅子都让你自己带过来,真是麻烦你。这段时间谢谢你了。」
「反正放家里也没人用。你要不要留着?」郎敬予问。
「不用了,谢谢。我用自己的比较顺手。」妹夫又尴尬地看了他一眼。「而且东西堆太多、太杂,小芬会生气。」
郎敬芬是个只会发号施令的无用元帅,意见很多,行动力却是零。也多亏他妹夫脾气好,百般容忍。
事到如今,除了开店这点辛苦了一些以外,郎敬予不得不承认,他妹妹能嫁到这老公,真算是运气好;换成一般的男人或小开,大概早就已经吵架吵到翻天了。
不再多逗留,他提起袋子,准备离去。这几天看下来,妹夫一个人加上白天雇来帮忙的小妹,应该忙得过来,他可以放心了。从此之后,可以专心自己的工作,晚上回家就看看书、看看电视、跑个步、休息……
是,通通是自己一个人,但,那又怎么样?
正待举步,却又习惯性地抬头望了一下。
而胖老板正对他猛偏头、挥手,外带挤眉弄眼、歪嘴使眼色。若不是老板胖到中风了,就是在叫他看──看什么呢?
看夜色中,一个娉婷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还是一样套装、高跟鞋,浑身上下散发着粉领贵族的时尚气息。
她远远看见他,脸上那带点疏离的表情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能融化人般的甜美笑意,彷佛看见他是全世界最开心的事,忍也忍不住地想笑。
一瞬间,什么都不见了。恼人的现实、两人之间的差距、她的个性、他的处境……通通都淡成了背景。
郎敬予第一次发现,原来心跳猛然加快的感觉是很刺激的,好像在搭云霄飞车;等着她走近开口的这几秒,就有着彷佛爬上最高点,即将要加速往下猛坠的窒息感。
「嗨。」招呼好简单,以甜甜的笑意相佐。
郎敬予也扯起嘴角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有帮手啊?是新找的?以前都没见过。」她好奇地望了望。
「不,我才是他的帮手。」定了定神,郎敬予淡淡开口。「而我已经帮完了,从明天起,我不用来了。」
程思婕眨着眼,一时之间,好像无法消化这几句话的意思。
「你说,明天起,你不会在这里了?」
朗敬予点头。
「那……那怎么办?」她茫然地问。
此刻的她,突然变成像单纯的小女孩,一点也没有平日精英俐落的模样。
她真的愣住了。没想到出差几天回来,居然风云变色。本来满怀欣喜地来吃面,把好友罗可茵的分析跟告诫都抛在脑后,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惊喜」等着她。
「没怎么办。」郎敬予耸耸肩。「以后就是换成这位老板帮妳煮东西吃。他叫宗德,这店传到他已经是第四代了,手艺很好,妳会喜欢的。」
「可是……那就不是你煮给我吃的了。」她的茫然神色令人心软。「你现在就要走了?」
沉吟片刻,郎敬予还是硬着心肠,点了点头。
迟早要走的,何必再多生枝节?只不过是一碗芋头排骨汤、一盘面而已,谁煮都一样吧?
「对啦对啦,他现在要把东西拿上车,小姐,妳帮他一下嘛。」眼看就快没戏唱了,郎敬予很可能就这样走掉,胖老板本来在一旁拉长耳朵偷听的,听得心急如焚,终于听不下去,一个箭步过来要力挽狂澜。
只见五短身材的胖老板很敏捷地随手从旁边袋子里抽出一支锅铲,塞到程思婕手中。「就这个,妳帮他拿吧。」
好几双眼睛盯着那轻若鸿毛的锅铲。此刻,锅铲的身价却重如泰山。
究竟,老是爱耍酷的郎敬予会有什么反应?而被大家当女神般远远仰慕着的程思婕,又会怎么做?
夜色中,炖好的排骨汤、面食、卤味的香气轻轻飘送,小吃街一如往常地人来人往,谈笑聊天的话声搭配着背景的车声,是个很平常的场景。
终于,有人开口了。
「那……」是程思婕,她小心翼翼地举着锅铲,对郎敬予说:「我帮你,好吗?」
望着她白嫩玉手,郎敬予微微皱着眉,有点无可奈何的样子。
「来吧。我车子停在外围,要走一段路。」终于,他让步了,轻松提起两大袋,转身领她走。
程思婕连忙跟上,手中依然紧紧握着那救命的锅铲。
「你家……往哪个方向?如果顺路的话,可不可以送我……」在他身后,她小小声追问。话虽然没说完,其中包含的含蓄期待,却清清楚楚。
晚风轻拂而过,其中彷佛有谁的叹息声,几不可闻。
可能是身后众人的赞叹声吧。从背影看,真是郎才女貌,一对壁人哪。
这么好的机会,郎敬予若不懂得打蛇随棍上,那真是呆呆呆……呆到极点了。
第三章
程思婕变了。
身为外商银行信用卡部门的行销人员,她每天光研究新的方案跟促销合作计画就焦头烂额了;加上开不完的会、跑不完的应酬跟发表……加班,绝对是家常便饭。
不过,最近她加班的次数越来越少。就像今夜,才七点不到,她就已经准备要离开办公室了。
是「准备」没错,可不是包包提了就走,还有很多准备工作的。
在明亮的洗手间里,程思婕遇到刚好进来的主管,也是她在美国读书时的同校学姐时,对方眼睛闪了闪。
「晚上有约会?」学姐主管一面洗手,一面笑问。
要离开公司前还补妆,那一定是下班还另有节目。正在对镜认真整理仪容的程思婕,好像做坏事被抓到似的,非常心虚。
是,她是要去约会。若下班只是直接回家的话,何必整个化妆包都摊在洗手台上。粉饼、眼影、腮红、唇蜜……一样都不缺,要补得若有似无却容光焕发,这可需要多年的练习与高度的技巧。
水声乍停,主管的视线落在化妆包上,正在对镜小心清理睫毛膏痕迹的程思婕明明应该目不斜视,却一直偷眼瞄着学姐主管,看她有什么反应。
「我就觉得这香味很熟悉。」主管锁定了形形色色化妆品中的某一样,笑容扩大,画得又细又美的眉往上一挑,眼神里带着揶揄。「J-Lo的Glow?」
此言一出,程思婕的脸不用补腮红,马上就涌起自然红晕。
有在用香水的人都知道,由翘臀大明星J-Lo推出的自创品牌香水不见得顶级,但这支曲线优美的香水Glow,正是所谓的「猎男香」。传说男人只要闻到就手到擒来,简直比古代大侠使用的迷魂香还厉害,堪称是现代春药。
而要去约会前使用这香水,目的可是清清楚楚──
「八卦是真的?妳交新男友了?」主管笑问。
「还没有啦。」程思婕敷衍过去,赶快改变话题。「学姐,我以为妳结婚生子之后,就跟精英会没来往了,怎么还是听得到八卦?」
「我是金盆洗手了没错,不过,那不代表八卦不会传到我耳中。别忘了我们还有已婚组的聚会。」学姐慢条斯理地擦干手之后,还用洗手台上的高级乳液保养一下,一面闲闲地说:「有新对象是好事,下次精英会的时候带去,让大家鉴定看看吧。」
才不要!光想到那一整屋子光鲜亮丽到可怕的男男女女、满天飞舞的英文……跟郎敬予的风格实在相去太远,搞不好会惹毛他,当场吼大家闭嘴。
这么一搅和,程思婕不顾妆还没完全补完,就快快收拾好东西落荒而逃。搭上捷运之后,因为人多没位子,加上她累到打瞌睡,也没机会补好妆,直到走出捷运站,转进那条最近已经走得很熟的巷道里时,她还在懊恼。
郎敬予回来时,转进巷子,看到的就是这番美景。心不在焉的美女站在公寓门前的路灯下,亭亭玉立,等着他。
远看是很美,但,随着脚步越近,郎敬予就越觉得不妥。
一身雪纺纱小洋装搭配外套,庄重又不失俏丽,神态虽然略显焦虑,但整体还是很亮眼。她应该要置身于明亮时尚、现代感十足的金融商圈的,和阴暗狭窄的住宅区街道、老旧的公寓一点都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