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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  第13页    作者:寄秋

  “但我只认识你一人。”他语音很轻,轻得像搭得人心口发痒的羽毛,细细柔柔地,搔得心扉轻颤。

  她瞪他,“你这话很可恶。”他凭什么要她陪他刀尖上行走,那锐利的刀锋会把她切如肉末。

  “我知道。”但他只相信她,没来由的信任。

  “我不想答应你。”京城太远。

  “我知道。”她讨厌女人和女人间的争风吃醋。

  “我不要离开我的家。”宠她如珠如宝的爹,疼她入骨的娘,纵容她胡闹的大哥,护她护得没边的大姊,还有老在她面前装男子汉的弟弟,她离不开他们……

  她恋家。

  宅女都恋家,而她是宅中之宅,更想待在爹娘身边不挪窝,当个睡到自然醒,凡事不沾手的闲人。

  “我知道。”她有以她至上、愿为她不顾一切的至亲。

  “我的蚕丝被,我的桑园,我的桑葚酒,还有我的草场。”才刚要赚钱而已,她梦想中的大庄园盖不成了。

  “我知道。”她放不下亲手建立来的家业,她依恋着,想让家人过得更好,一生无虞。

  “你知道什么?!你只会气我而已。”宁知秋捉起他的手一咬,不改爱咬人本性的她咬得很深,两排牙印都见血了。

  “气消了吗?”他换了另一只手让她咬。

  “哼。”肉硬,不咬了。

  “我知道你不想嫁我,不想跟我去京城,不想被逼着和我继母较劲,不想走进繁华似锦,实则水深难测的天子脚下,但我知道你只会成为我的妻子。”谁叫她趴在两家其用的墙头,甜糯软腻地喊他一声华哥哥。

  “华胜衣,你是个讨厌鬼。”她心有不甘的捶打他。

  面有柔色的华胜衣将眼眶泛红的小女子拉入怀里。“我会对你好的,不会三心二意。”

  “哼!你敢对我不好就杀你全家,别小看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我们要狠起来,连你们家的鸡鸭都遭殃。”

  她楼下的狠话毫无威胁性,反倒让人想笑,像小姑娘耍性子般惹人怜爱。

  闻言,他低笑,眼中出现他发自内心的柔情,纵容着,宠爱着。“我很害怕,真的,你瞧我全身都在打颤。”

  宁知秋没好气又自觉好笑的睇了他一眼。“分明是笑得打颤,我看见你双肩上下抖动得厉害。”

  “被你发觉了。”他毫不掩饰的声音放柔,目光轻柔的连他自己也讶异,为何会如此轻易地迁就眼前这刁钻丫头。

  “装得不像,破绽百出,你要跟我多学学,我要骗人没人不被我骗倒。”这是功力深浅的问题,小白花不是人人装得了的。

  装小白花的绝招,外表要柔弱,弱不禁风,明明强壮得能扛起头牛也要装出随时会倒的模样,眼神要柔情似水,充满依赖和怯弱,话轻如絮,微带勾人的缠绵,不时若有似无的瞟上两眼,欲语还休。

  话要半真半假,懂得适时的受点小伤博取同情,委屈、无助、受惊、强颜欢笑,有多可怜就装多可怜,再露出一副故作坚强、受尽屈辱也要如风雨中的小花的模样,面对无情的严寒依然绽放枝头,傲然的立足于世。

  瞧,这样的女子谁能不爱、不疼、不怜惜?

  “好。”华胜衣百依百顺。

  “不许凶我。”争吵很伤神。

  “只许你凶我。”反正也凶不过,他哪一回在口头争锋上占得上风,她轻飘飘的几句话能把人戳得满身是血。

  “再生气也不准动手,我身娇肉嫩,禁不起粗暴武人的一记拳头。”她痛恨家暴,严厉谴责。

  “我是将领,不是莽夫……”他打拼靠的是智勇双全,而非胡揽蛮缠,打仗要运筹帷幄。

  可是女人不管男人靠的是智谋或武力,她们看到的是杀人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鬼见愁。将领不是武人出身吗?武人仗打了也改不了本质。

  “华胜衣,我不是在跟你打马虎眼,我可不想哪一天照镜子发现自己鼻青脸肿,原来是某人下的手。”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男人天生力气大,只看压不压制得住。

  什么都没做却平白背黑锅的华胜衣冤枉地直想叫屈。“我几时伤了你?”

  反倒是他才是常受伤的人,这只小猫一恼起来总是不管不顾,管他是谁,照样又咬又抓,他腕上还在流血的齿印便是证据,她牙尖爪也利,出其不意来一下防备也难。

  “未雨绸缪,谁晓得你还有没有人性。”男人基本上都是禽兽,瞧他对她做的事多兽性,出自原始本能。

  一想到一直被吻而无力反击,窝了一肚子火的宁知秋憋屈得很,那种反抗不了的压抑感会让人心智扭曲。

  闻言,他气笑了,眼眸深得能将人吞没,粗长的指头抚着她如玉珠子般的耳肉。“我可以上门提亲了吗?”

  第七章  上门提亲娶娇娘(2)

  她想说不行,但是……

  “皇帝老儿何时会死?”

  直白的问话让华胜方背脊僵直,继而苦笑,“太医院说,皇上的脑子里长了东西,取不得,他日夜疼痛难以自持,太医们用药控制,但效果不佳,而脑子里的东西继续变大,最多半年,那玩意儿一旦破裂就没救了。”

  “是肿瘤。”在现代也是棘手的病症,良性肿瘤也就罢了,若是恶性的便麻烦了,医学再发达也不一定救得了。

  “什么肿瘤?”为什么她的话令人困惑?

  宁知秋不解释的摆摆手,水眸亮得出奇。“死得好呀!我们家要翻身了……”

  帝王家的悲喜成就了生财大业。

  “你又要干什么?”他警觉的眯起眼。

  水眸很无邪的一眨,“大赦之后追求百姓安居乐业,朝廷总要给罪民一条活路,不能把我们逼死了。”

  “所以?”他几乎不愿去想她要做什么,准是利己的勾当,她无利不起早,专思旁门。

  “我要圈地。”她仰起头,声腔软绵。

  “圈地?!”

  都要被赦免了还圈什么地?一旦诏令颁布,流放村的材民十之八九会回到原籍地,重归宗族,另寻出路,或仕或商的摆脱低人一等的罪民日子,重新开始往青云路走去。

  到时,已开垦的田地都要荒废了,没人想要种田,偌大的土地又要变荒田了,等着下一波被流放的人到来。

  家避之不得的事宁知秋却反其道而行,在人人都放弃的当头圈地,难道宁家不迁回江南吗?要在多有不便的蜀地落地生根,他乡做故乡地当个不怕晒的蜀人?

  此举令华胜衣讶然,也有些许不解,依她的聪明才智不可能做出于己有损的蠢事,那她到底有什么打算?

  没多久后,让人咋舌的事发生了。

  不是三亩、五亩,小打小闹的几百亩,宁知秋把靠近驻军屯地的荒田一口气全包了,整整有两千顷,震惊了整个军营,也惊动了地方官府和流放村村民,大家都说这姑娘没救了。

  疯得彻底,圈下这片荒地她种得了吗?

  光是几年后的税赋就能拖死她,她付得起这么多的粮税吗?别是贪小失大,反把自家家底赔进去。

  不过看笑话的人很快就笑不出来了,没想到这姑娘还真有本事,她让指挥使大人带兵千名,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整地,千顷土地用于种桑,千顷土地拿来耕种、产粮。

  没人想得到若干年后,这里由落后的小村子变成镇,宁家镇一跃成为蜀地最大的蚕丝交易地。

  皇帝驾崩以后,流民村就空了,大半的村民欢天喜地的收拾行囊回乡去,只有少部分无家可归又舍不得放下多年积累家业的人留下,村里十室九空,多了一堆空屋。

  宁知秋游说家里人买下这些空屋,改建成一排排的蚕房,她买来更多的下人来养蚕,并着手择地盖书院。

  根据本朝律法,开垦荒地为开垦者所有,他人不得侵占,一旦立据便成事实,按时缴纳税赋。

  因为罪民人数不多,因此允许自给自足的开荒,免得衣食无着酿成灾祸,但平民百姓不可与驻军争地,避免朝廷的屯兵没粮可食。

  脑子转得快的宁知秋便挑这个漏洞,趁着还有罪民身分的时候赶紧圈地,所圈下的地就是他们家的,日后皇上殡天,名下的田地也不会被要回,成为她恢复良民身分后的私产。

  她还聪明的把地圈在驻军附近,既不会和原先的屯地相冲突,又有军队的保护,免受外族的侵扰。

  她每走一步都算得精准,用最少的气力争取到最大的刹益,少有失误。

  当日后蜀地成为天下四大米仓之时,她早已赚得盆满钵溢了。

  这些都是后话,在圈地、整地又种下桑树苗后,一件和宁知秋有关的大事发生了。

  “提……提亲?!”

  震惊不已的宁锦昌都结巴了,两眼睁大,久久说不出话来,不敢相信耳朵听见的话,他太惊讶了,惊讶到不知该说什么,温和睿智的眼看着明明很熟悉,此时却觉得陌生的男子。

  当邻居,他以礼相待,君子之交淡如水,遇见了不亲不疏的点头示意即可,但做女婿,那可要挑剔一番了,原本顺眼的地方如今看来处处不顺,刺眼得很,没得好脸色。

  “是呀!我这表外侄都二十多岁了,至今还是孤身一人,我当长辈的实在看不下去,只能出面为他说一门巧亲,盼他来年得个大胖小子,日后给他养老送终……”哼!这死小子肯成亲了,真不容易,等了多少年才终于点头。

  “王爷……”宁锦昌惶恐。

  膀大腰粗的中年男子笑着挥手,“在军中没有王爷,你就喊我都督吧!往后都是一家人了。”

  身为中军大都督的庆王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祖先战功起家,为历代帝王所信任,到他这一代,奉派驻守蜀地。

  他还有另一个身分是华胜衣的表亲,他娘和华胜衣的外祖母是感情甚笃的表姊妹,一度因两家走得近而差点娶了表妹,只因他奉派外地而错过,表妹另嫁高门大户。

  那位有缘无分的表妹便是华胜衣的生母,他至今仍念念不忘。

  “是的,大都督,你的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罪民诚惶诚恐。”隔壁的小子本事真大,居然请得动都督大人来说亲。

  “唉!自己人别客套,大家别拘束呀!该笑就笑,该说就说,咱们结的是亲,可不是结仇。”一说完,庆王笑声宏亮,他全无架子的态度让神情紧绷的宁家人十分受用。

  “是,是,结亲,小女能被指挥使大人看中是她的荣幸,我们一家也与有荣焉,可是……”宁锦昌一头虚汗。

  “可是什么?”还有什么不妥?

  见庆王一脸威仪,他不禁胆颤。“小女身子自幼体弱,怕是不好生养,且因为常有病痛,难免养娇了,女儿家的性子阴晴不定,恐会累及指挥使大人。”

  他有女如玉,亭亭而立,生得仙姿玉骨,妩媚多娇,这小子连话也没透一声就带人上门求亲,真当人这么好娶吗?

  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周氏十分满意,但岳父大人看半子那是越看越讨厌,很不得一踹出去。

  他养大一个女儿容易吗?又是请医又是喂药的,费尽苦心拉拔长大,还想将她多养几年好多陪陪二老,谁知才一及笄就有人来枪,大言不惭家中不缺粮,能供养一朵娇花。

  宁锦昌心里恨呀!女儿是心头肉,岂能随意割舍。

  “这……”身子不好的确是一大难题,日后的子嗣问题……嗯,为难了。

  “世伯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小侄与你们比邻多年,深知令嫒性情如何,但我养得起。”华胜衣掀抱一跪。

  “你……你这是……”跪天跪地跪君父,堂堂男子汉怎能随便向人下跪,他福薄,承受不起。

  看着眼前双膝落地的离大男子,宁锦昌心头一颤,感受到他所带来的强大气势,直逼脸面而来。

  尤其那一句“我养得起”更是霸气,把人逼得无处可躲呀!真想直接给他跪下,求他别逼小老儿了。

  “愿求娶宁家二小姊为妻,此生定不辜负,请世伯成全。”华胜天昂首朗声而道,气韵醇厚。

  “欸!男儿膝下有黄金,岂可屈膝人前,快起快起。”有这样逼人的,女儿不嫁他还不成,比土匪还强横。

  “岳父也是父,我跪父理所当然。”跪一跪能如愿以偿,矮人一截又何妨,迟早有此一拜。

  啊!这小子的行事做派怎么那么像他小女儿,都是横着来,只不过一个强硬,一个娇气,但殊途同归。

  有些架不住的宁锦昌抚着额,暗自呻吟。

  “哎呀!年轻人骨头软,就让他跪着无妨,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哪有那么简单,人家养个女儿得费多少心血呀!哪能平白让这人拙口笨的臭小子得去,连句好听话也不会说。”

  有几分幸灾乐祸的庆王将鞋尖往跪着的华胜衣后背一踢,这会儿不像来说媒,倒似拆台来着。

  自己也是被他给气肥的,华胜衣初到蜀地那几年是从小兵做起,一直做到了把总,还是倔气得很,未曾与他这个表舅相认,一路凭实力苦拼上来,没人发现他出身显贵,要不是他有一回下营巡视,小子五官又神似他亲娘,真没能认出来,起初还否认着不叫人,不肯攀这门亲,是他遣人上京问了,最后才认下。

  即使两人攀亲带故,庆王有意指携,可不知和谁较着劲的华胜衣始终不肯走捷径,傻子似的仅靠一己之力闯出名堂,如今因战功辉煌而升任指挥使,堂堂三品官。

  庆王看了是既欣慰又感慨,也常常因为华胜衣的顽固而气了个倒仰,对他是又爱又恨,难以言喻。

  难得他有事求上门,庆王可是激动得乐开怀,只差没一脚踢倒家中的恭桶,大喝竖子,你也有今天呀!

  “不好吧!总跪着难看,有话起来好好说,咱们不兴跪不跪这大礼。”宁锦昌做做样子的虚扶,可还真没扶人起来的意思,想娶他女儿?跪到死都没人理。

  “让他跪,不跪不成器,男儿若连这点志气都没有,还不如回去啃萝卜。”至少还能消火。

  他是想让人跪呀!可这事若传出去,丢脸的是宁家。“不管婚事成不成,两家从未交恶,日后来得勤也是子侄,岂会断了往来,昂然男子当志在大业,岂可被小情小爱耽误。”

  “世伯,我心意已决。”绝不更改。

  决?决个猫毛呀!你决我不决,我乖巧又听话的女儿为什么要嫁你一个面冷的?

  “老爷,你就别为难人了,女儿养大了终究是别人的,我们在这儿拦了她的好姻缘,难免以后怨上我们了。”难得这等好人才,他还挑什么挑,别把好女婿给吓走了。

  周氏二话不说的认了这门亲,她早就看上了华胜衣。

  女儿心事当娘的最清楚,若她没那个意思,怎么老把人使唤得团团转,半点也不跟人家客气。

  “夫人,女儿还小,那弱身板,咱们怎好相害人家,还不如留在家里多养养,我养得起。”他本想说:“老子养得起”,有意和华胜衣一别苗头,可基于文人气度,少了几分磅礴大气,失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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