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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  第14页    作者:寄秋

  周氏噗嗤一笑。“好,你养得起,可你能给女儿一个夫婿吗?咱们疼女儿,难道别人就不宠着?”

  华胜衣闻言马上乖觉的接话,“宠,她要绫罗不给绸缎,要东珠绝瞧不见西珠,她可以做我的主。”

  这话虽然不好当真,闻言周氏还是呵呵直笑。“多好的孩子,秉性纯良,我瞧了欢喜,待我问过二姊儿,再给你明确的答复,我那女儿看起来温顺,实则执拗。”想做的事八头牛也拉不住,若是遇到不感兴趣的,动也不肯动,懒得像吐完丝的蚕蛹。

  “她愿嫁。”身一仰,起身。

  宁氏夫妻一讶,对望一眼。“你们商量过了?”

  “谈过。”华胜衣没说结果。

  又圈地,又种桑,正等着钱滚钱的宁知秋哪肯嫁,她说最少再给她两年,她好规划往后十年、二十年的利润。

  其实两年时间还太少了,她还有许多事要做。

  可是华胜衣等不了,直言告诉她明年五月,最迟六月底,京城便会有变动,他给不了她两年。

  “这……老爷,你看是不是就允了?女儿是个有主见的都点头了,咱们再拦着可就不通情理了。”女儿觅得好归宿,做父母的该高兴才是。

  不太情愿的宁锦昌冷着脸。“不是刚允了大姊儿和山城马场二东家的婚事,长姊未嫁做妹妹的急什么,这事得等等,过了明年六月再说,咱们这样的人家不急着嫁人。”

  宁知槿与宇文治定下婚事,媒人走了好几趟快走断了双腿,这才交换了庚帖,有了未婚夫妻之名。

  因为这件事能成,终于抱得美人归的宇文治快乐翻了,三天两头的送些小礼物给未婚妻,还特意入山捉了只罕见的小金丝猴给她当宠物,层出不穷的送礼让宁知槿原本抗拒的心态软化了不少,慢慢地能接受他时不时的献般勤。

  就像倒吃甘蔗渐入佳境,小俩口也相处出蜜般的感情,宁知槿还是嫌弃宇文治太缠人,可她让自己去包容,习惯他天性中的热情,偶尔眼波交流中流转着丝丝情意。

  情之生,心之往也。

  “三月初三是吉日,天作之合。”华胜衣拿出由钦天监算出的婚期,他连聘礼单子一并送上。

  “这,,这算什么?!”宁锦昌的胡子都气得抖飞。

  所谓的聘礼单子只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只有苍劲有力的一行字——倾我所有皆为聘。

  这到底是东西多到写不下,只好以一笔带过,还是什么都没有,一片真心值万金,两手空空迎娇女?

  庆王在一旁哈哈大笑。“别恼、别恼,我也常被他气得想宰了他,常有的事、常有的事,咱们是同病相怜。”

  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呀!王爷,有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女婿,这日子要怎么过?“三月三太赶了,我有两个女儿要嫁人,得把嫁妆准备丰盛点……”

  啊!等等,他几时同意这桩婚事了?一个没留神就被绕进去,八字还没一撇就把女儿将来给定了。

  宁锦昌痛心疾首,暗叹这一老一少不厚道,专坑老实人。

  “开春后我会把聘礼送来,盼岳父大人接收,三月三日当天小婿上门迎娶。”华胜衣的话。

  第八章  嫁人随夫回京去(1)

  “皇上薨了?!”

  门上插艾草菖蒲,屋里洒雄黄酒,热闹的河面是一艘艘的龙舟,平民百姓、贩夫走卒、达官贵人和世家子弟,人挤人的赶上一年一度的端午佳节,成捆的棕子往河里抛去。

  一声锣鼓起,河上翻起白浪,游龙似的小舟顺水滑出。

  蓦地,皇宫中传来九九八十一声丧钟。

  因为吆喝和鼓声震耳欲袭,反而没听见那一声又一声的钟声,等到有人察觉到,龙舟已划行到一半。

  着素衣,一切庆典中止,满城哀素,白幡随风飘扬,一片的白十分哀戚,人人脸上没了笑。

  如太医们所预料,过不了端午,已时正元皇帝在寝宫病逝,享寿五十一岁。

  以日代月守孝二十七日,送入陵寝永眠。

  新帝即位,年号高月,为高月元年。“收拾收拾,差不多了。”

  “这么快?”宁知秋以为起码要拖上一、两个月,毕竟快马加鞭,圣旨从京城发到蜀地也要月余,路途上再耽搁一下,到的时候都要入秋了。

  “不算快,四月初已经不行了,用药吊着才撑上一个月,那时还是太子的新帝已在拟旨,准备调遣驻军回防。”

  为防有人趁乱夺权,各有私心的皇子们蠢蠢欲动等候一触即发的机会。

  好在京城内外控制得宜,五军兵马司可迅束消灭小规模的动作,盯住每一条街道,一有可疑人物,不由分说先逮捕,加强巡逻和管制进出,一人夜便实行宵禁,将所有谋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国丧期间是有发生几次暴动,但也很快就平息了,百姓照样日常作息,除了几户较不安分的高门大户被严加看管外,所有人就和平常没两样,就是少了欢笑声,多了肃穆。

  “你成了保皇党的?”扰上妇人髻的宁知秋打趣的说着,打从嫁人后,她由含苞待放的小娇一夜盛放,经由雨露滋润后,嫩白的粉腮添了红润,整个人变得明媚动人。

  一朵好花遇到好土地,自然开得鲜艳,灌溉和施肥不可或缺,她在新婚中被娇养得更娇艳。

  华胜衣白牙一露,笑眼柔似水。“我是宠妻党。”

  “呿!少动手动脚,你就没点正经事可干吗?去种种菜、喂喂猪,拾些鸡蛋妙韭黄,懒汉子是养不起婆娘的。”他的冷漠疏离哪去了,近墨者黑的被大姊夫那厮给带歪了。

  “咱们家没菜园子也没养猪,只养了个和懒汉子相配的懒婆娘,你自个儿说说有多久没去蚕室看看了。”她几乎是懒性子一下全发出来,草场、桑园、蚕室、制糖厂一概不理,都交给她任命的管事打理。

  “不想去。”怕触景生情。

  反正到最后不是她的,看了伤心,在她好不容易打出一片天后又被迫舍弃,任谁都会心有不甘。

  不过她也只是在无病呻吟,做做样子而已,矫情的令人唾弃,宁家给她的陪嫁是蜀地头一等,连比她早出阁十日的大姊都没她多,简直是搬空了家产给她添光彩。

  可她呢,偏偏要和别人不一样,长姊出嫁是九十九抬嫁妆,照理说她没有一百二十抬也不会少于百抬之下。

  但是嫁妆一抬出来大家都傻眼了,十根手指头伸出来算还有剩,十分寒酸又不成双的七抬。

  七抬,那叫嫁妆吗?子孙桶放一放就差不多满了。

  可是再定睛一瞧,大伙儿再度傻眼,两眼发出狼眼似的绿光,巴不得自个儿就是新嫁娘好独占。

  别人家放的是家什、首饰、头面、皮毛、玉石之类的显眼物事,她很干脆,第一抬放的。是金子银子,铺成两座金山、银山,第二抬放的是整叠的银票,表示姑娘有钱,第三抬放上的是两千顷土地的地契,很薄的一张却没人敢小觑,第四抬是四十间铺子的契纸……

  连同华胜衣的聘礼,七抬嫁妆的价值远胜黄金万两,每一抬都能令寻常人家致富,一辈子花用不尽。

  有人来偷?

  呵!绝无可能。

  为何?

  因为指挥使大人成亲,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他精心挑选的精兵,三日流水席他们也轮流站岗,眼红、垂涎的人再多也不敢越雷池一步,锋利的军刀连石头都能劈开,何况是人的脑袋瓜子,跟切豆腐一样利落。

  新娘子没坐花轿,是由新郎从新娘子当姑娘的闺房一路背出宁家,再进入由庆王主婚的华宅,一墙之隔是不远,远的是拦路的贺喜者,一个个闹呀笑的不让人通行。

  闹新人是习俗,鞭炮响彻云霄。

  没人注意的角落,偷偷抹泪的是新娘的父亲宁锦昌。

  只是套句周氏说过的话,有什么好哭的,女儿就嫁在隔壁而已,两家的墙开了一扇门,走过去就能见到女儿,跟未嫁没两样,天天回娘家吃饱,倒是女婿像倒插门的一样,自个川军营的事管不完还得插手妻子的娘家事。

  “再不动就要长膘了,马儿拖不动一座山。”成亲后的华胜衣变了许多,脸上少了清冷,眼眸里染上暖色。

  宁知秋懒到底了,一脚朝在她腰上摸来摸去的男人踹去。“正好,我太瘦了,要养养肉,我多庆幸嫁给你为妻,站在你身边,我显得多么清瘦窈窕,宛如柱子旁边的一缕细细柳条,裁不动春风无数。”

  一听妻子的调侃,华胜衣上了榻,明明榻不小,却硬是要挤在她身边,“我这春风抱你没问题,我正好休沐三日。”

  一尝到女人香,他食髓知味的恋上这味,一有空闲不腻歪个几回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样,浑身叫嚣着。

  男人一旦开了窍是欲罢不能,久不知肉味的人吃了肉哪能控制得住,还不拼命折腾。

  中军大都督庆王特意放了他半个月婚假,让他也尝尝夜夜销魂的滋味,有妻子和没妻子差别有多大。

  谁知他过了归营日仍未回营,派人向大都督多要了半个月的假,整日与妻闺房为乐,把她累得眼眶下浮紫。

  “别闹了,我们真的要回京吗?”那个地方给她的阴影太深,功利贪婪的大伯父,刻薄好妒的大伯母,自私自利又见不得人好的堂兄弟姊妹,虽然他们大多不在了,但是一想起还是会作呕。

  “你不想回去?”华胜衣唇贴着香腮,轻轻摩挲。

  “不想。”她喜欢简单、单纯的生活,一个笑声满溢、不会被算计的小家,不论何时都能敝开心胸相对。

  “我知道是难为你了,可我不能不回去,那是我的家,我离开九年了。”他作梦都想着回去的一天。

  “所以我才说你是心黑的,不安好心,明知总有一天要回到令我厌恶的地方,你还是要拖我下水。”她轻描着他的眉眼,一笔一笔的描画着,他有张好看、叫人沉溺的脸。

  她真是太堕落了,每天看着同一张俊颜,看久了居然也会把持不住,芳心擂鼓般着迷,一不小心就魔怔了。

  “哼,你的错,谁叫你倚在墙头对我笑,笑得我想把你这张可恶的小脸揉碎。”那时他是真的不想看她那张全无忧虑的笑脸,她有他所没有的纯真。

  谁知兜兜转转,她成了他的妻子,他还是想揉碎她,却是揉进身子里,让他能时时刻刻带着走,形影不离。

  “哼!就知道你是天生恶人,专门欺负我这种柔弱无依的小女人,我真是太可怜了,上了贼船。”小白花呜呜咽咽,但眼底无泪,小脚丫子踢呀踢地赶着无恶不作的大坏人。

  “别再踢了,不然我办了你。”他轻声威胁,一抬高压住两只乱动的洁白腿肚,一手往她腰下一探。

  还难受着的宁知秋委屈兮兮的水眸盛泪。“大男人不上阵杀敌,专凌虐我这弱女子,你好生的厚颜。”

  他轻笑着抹去她眼角的泪珠。“你假哭的功力又精进了,到了京里肯定如鱼得水,那些成精的后宅女人玩不过你。”

  她眼泪收放自如,鼻头一抽,双眸又清亮如晴空。“我又不是专门生来和人斗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也别给我找事,让我安安静静过上几天好日子。”

  她不爱与人争,但别犯在她手上,得饶人时且饶人她做不到,别人不让她过好日子她铁定让人难过日子。

  宁知秋面若桃李,差得百花失色。

  “只怕是湖中的小舟上不了岸,你想喊停,湖里的波浪硬将你推向湖心。”一抹冷意滑过华胜衣漆黑的眼底。

  那些人不肯放过他,即便他被流放至偏远的蜀地,他们还是想弄死他,才好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占有他的一切。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年的一路追杀,持刀持剑的朝他砍杀的暗夜阴影,好几次他以为他活不了,可又顽强的坚持着,带着一身的伤来到蜀地,甚至被当地最低贱的小卒羞辱。

  那时他谁也不相倌,看谁都像仇人一般,谁敢靠近他都会被他仇恨的对待,他只想回到熟悉的京城。

  经过一次次的磨练,一场又一场的战役,满腔的恨意消融在一颗颗滚落的头颅底下,他学会了隐忍,壮大、充实自己的力量,他已清楚的认知到,如果真想要讨寸回他丢失的所有,他必须比任何人都强悍。

  于是他成了铁血的孤狼,六亲不认也少与人往来,他的剑沾满了鲜血,一双不再养尊处优的手变得粗糙,布满沙砾般的茧子,他的心坚硬如石,没有人能轻易打碎。

  除了那朵趴在墙头摇曳的小花儿,她像田里最蛮横的蔓草,强行越过他心里的那道墙,在最深的地方生根发芽。

  华胜衣实在很庆幸娶了她,要不错过了她,他心口会有难以弥补的遗憾,她是他心中开得最美最艳的蔓藤花,始终缠绕,不管生长在多恶劣的地方,照样开出属于她的妩媚。

  听着他语气中的凝重,宁知秋翻过身反趴在丈夫胸口,女匪头似的压住他。“说说看,你家的水有多深?”

  一看她认命又无奈的神情,华胜衣忍不住笑了,两手环着她纤柔细腰,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抚。“深不可测,小心提防,他们就像蛰伏的毒蛇猛兽,随时等着咬你一口。”

  她一听,露出古怪的浅笑,“给我两个会医、会武的丫头,我怕被下毒、暗杀。”人要多做准备,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偷了一回又一回,没完没了,让人疲于应付了。

  “好。”抚着妻子的滑细脸庞,他的笑没断过。

  “我不想把这边的人带过去,他们都太单纯了,怕是没法应对那边的人与事。”京里的人都过于滑溜,精于算计,像是回锅炸了几回的油条,质朴坦率的蜀人不是他们的对手,反被一口吞掉。

  “嗯,由你。”家里的事她做主就好,男主外,女主内。

  “你要怎么跟我爹说我们要走的事?”宁知秋发亮的秋水眸子直盯着丈夫,流转的眸光中带着一些落井下石。

  身子一僵,华胜衣神色一闪焦虑。“看我被岳父大人押着训话很畅意吗?丈夫长脸妻子才有体面,你还幸灾乐祸。”

  翁婿似乎是天敌,做女婿的怎么做老丈人就是看不顺眼,不满意的一再从中挑毛病,挑到吹毛求疵的地步。

  宁锦昌便是“女儿是宝,女婿是草”的典型,两家住得近,连出个门都不必的拐个侧门就到,他时不时的穿过两家相边的那道门,看看女儿女婿的动静,一有不妥当翁婿就私底下好好“聊一聊”,他可以念上好几个时辰圣人言,让人听得脑门发胀。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你保重。”一边是夫,一边是父亲,她两不偏心。

  “嗯哼!我让你飞,咬住你看你怎么飞。”华胜衣眼色一深的扣住妻子,白牙森森的咬上柔晳皓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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