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那抹纤细的蓝色人影,霍梓桀眯起眼,薄唇轻吐:“夏恬馨?”
是的,她不是杨思颖,她是夏恬馨。
那天在医院睁开眼,入目的第一张脸,是名唤霍梓桀的男人。他只是静静的靠坐在椅背上,双臂盘在胸口,黑眸半掩的睨着她。
“杨思颖,你真行,半夜去找男人也能搞到差点送命。”霍梓桀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冰得刺骨的嘲讽。
她脑袋一团烂糊,好像被砸碎了又重整,什么都听不进去,却异常清晰的听见了他喊她──杨思颖。
那是谁?她从来没听过,也没见过守在病床边的男人。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夏恬馨,而是一个二十七岁、结了婚的成熟女人。
解脱了──这是震惊恐惧之后,当下第一个钻入她脑海的念头。
她承认自己是自私的。
当她在茫然与懵懂间了解到自己已经重生,然后,那股长久以来压在胸口,沉重得难以负荷的痛苦,瞬间蒸散了……
她终于可以脱离总是拳头相向的继父,身体满是病痛、深爱继父的软弱母亲,贫困的家境。
她也以为夏恬馨这个身分,应该是死了,否则她的灵魂怎会离开身体?于是,她决定好好的以新身分活下去。
然而,想得容易,做起来却非常困难。
她的个性软弱胆小,学不来杨思颖的骄纵任性。从高中就开始在餐饮店打工,她习惯看人脸色,习惯向人低头,知道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自尊心是最不被容许存在的累赘。
光是要模仿杨思颖的自信高傲,她就必须耗上全部的心力。或许该庆幸,不管她扮得再怎么不像,也没人会怀疑她不是杨思颖。
因为她不是“假扮”,而是这一辈子,都将用着杨思颖的身躯活下去。
叭叭叭!
短促的喇叭声响起,吓醒了怔怔站在大马路边,正要挥手招计程车的杨思颖。
“上车。”一辆保时捷停在她面前,车窗降下,驾驶座上的霍梓桀淡淡命令。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搭车回家。”没料到他会突然凭空冒出,杨思颖只手轻抚胸口,努力保持表情镇定。
“你希望我回去包厢,陪那个宛真玩玩?”霍梓桀挑了一下浓眉。
心脏一紧,杨思颖紧张的瞅着他。“你把宛真怎么样了?”
霍梓桀扬唇。“先上车,我再告诉你。”
吞咽着干涩的喉咙,杨思颖绕到保时捷的另一侧,开门上车。几乎是门一关上的瞬间,银色保时捷如子弹般奔驰在黑夜中。
“宛真她──”
“她的目标是我,我一走,她也跟着离开了。”
原来是这样啊。得到想要的答案,她松了口气,紧张的情绪减弱些许。
“你的身体还好吗?”行驶一段路,他忽又启嗓。
“很、很好。”她怯怯不安的投去一眼。
“你是怎么认识那个宛真的?”
“呃……很久以前认识的。”她紧张地猛舔唇瓣。
“我不是问你时间,而是问你怎么认识。”堪比黑夜深邃的眸斜斜一睐,将她坐立难安的神情尽收眼底。
“我跟她是高中认识的。”
“高中?你高中不是在英国念的,还是我记错了?”
“嗯……有一次回台湾,朋友的朋友介绍认识的。”
“看不出来,你这么关心不同生活圈的朋友。”
“嗯。”她心虚的觑他一眼。
天啊,求求你别再问了!杨思颖额头渗出薄汗,秀美的侧颜在闪烁的霓虹灯映照中,透着一股快窒息似的苍白。
或许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她的个性胆小,天生容易紧张,面对说话态度强硬的人,会下意识的想躲开,也害怕成为焦点。
所以,她很清楚自己永远当不了什么大人物,她只适合当芸芸众生之中的小人物,安分守己的过生活。
一段漫长的沉默之后,银色保时捷抵达位在台北市高级住宅区的独栋豪宅。
杨思颖松了口气,双手越发握紧凯莉包的提把。这一路上,每当红灯空档,霍梓桀别有深意的睨向她,她的目光就像躲着猫的老鼠,惊悸慌乱的飘开。
眼神骗不了人。
她的眼神,不像二十七岁的成熟女人,反倒像是十八、九岁的女孩。也不是未解世事的天真无知,而是一种经历过现实磨难,却又不至于太过世故的眼神。
无论那是怎么样的眼神,都不该也不可能出现在杨思颖的脸上。
对照她出院后的种种反常举动,完全判若两人的气质与个性,唯一可以解开这些谜底的,只有一个关键──
“夏恬馨。”
当那张形状优美的薄唇,轻轻吐出这个名字,杨思颖全身起了一股战栗,面向窗外的苍白脸蛋僵住,不敢转向驾驶座。
霍梓桀双臂交挂在方向盘,挑高的浓眉之下,一双凌厉的深眸,像带着刺的爪子,紧攫那张清丽的容颜。
“方才,我好像在哪里听见你提起这个名字。”滑顺低醇的嗓音在车内飘动。
“没……我没有,你应该是听错了。”
“思颖,我发现你变了。”
“什么?”她想扯开笑容,反使细柔的嗓音更虚弱。
“你从来不会这么温顺的被我询问,也不会避开我的脸。”
就像是脱胎换骨般,彻头彻尾成了不同的人。就算再怎么忽略她,观察力敏锐的他也很难不察觉。
“今晚在俱乐部的聚会,你也不该出现,你早该知道那种场合会有多荒唐,而不是身在其中后,才露出一脸惊恐的表情。”
他都知道!杨思颖扭过纤细的颈子,惊诧的看入那双深邃的黑眸底处,不敢相信她极力隐藏的情绪,早已被他一一捕捉。
干涩的喉咙吞动一下,她无法与那双如火炬般慑人的眼眸对看太久,胆怯的垂下眼睑。
而这个胆怯的举动,恰恰更是杨思颖这个气焰凌人的女人,最不可能会有的反应。
杨思颖的态度永远是嚣张的,娇蛮得无法无天,真当自己是皇亲国戚似的,对待任何人都是颐指气使。
眼前这个女人,胆怯得像一株含羞草,随意一记严厉眼神,她便会缩起娇颜,紧张得不知所措。
这样的她,意外的使人迷惑。
霍梓桀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发觉自己花了一整晚的时间,把思绪全拨到她身上。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包括其他女人。结婚一年多,两人早协议好各玩各的,而他,本来就没对谁动过真情,女人之于他只有欲望,不涉及情爱。
“我……我想上洗手间,抱歉。”面对那咄咄逼人的目光,杨思颖结结巴巴的拉开车门,狼狈的逃离保时捷。
霍梓桀眯起眼,看着她一路走得跌跌撞撞,好几次差点被地上的突起物绊倒,那种仓皇中透着一股青涩感的举动,竟然让他想笑。
他发现,这个“崭新”的妻子已经勾起他满腹兴趣。
第2章(1)
夏恬馨,今年十八岁,父亲早逝,母亲在她十二岁那年再嫁,继父是标准的地痞流氓,吃喝嫖赌样样来,母亲又是吃药配饭的药罐子,只能到小吃店打打零工。
她从高中起便负责自己的生活费用,目前就读一所风评不好不坏的国立大学,没修课的时间都在打工,假日则在梦世代的地下美食街当计时清洁人员。
辛苦挣得的钱,经常有大半都进了继父的口袋,如果继父讨不到钱,还会对母女俩拳脚相向。
偏偏她的母亲死心眼,怎么也不肯离开这个糟糕的继父,夏恬馨竟也顺从母亲,没有半句怨言的忍耐下来。
这个女孩说好听点,是温顺乖巧;难听一点,是软弱胆小。
看完了秘书透过征信社呈上来的资料,霍梓桀不由自主的将资料上的女孩,与他近来性格大变的妻子做连结。
资料所形容的每一样特征,一项不差的,出现在车祸后的杨思颖身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灵魂附错身?人格错乱?还是……
为了一探究竟,总是刻意避开晚餐时间的霍梓桀,推掉了几个应酬,提前返回对他来说就跟旅馆没两样的家。
银色奔驰休旅车停在种满花草的前院,霍梓桀推开车门,一手提着枫红色真皮公文包,一双健壮的长腿跨出车外,走上门廊的同时,顺手扯松了真丝领带。
拿出电子磁卡要解开门锁时,他才发现大门竟然是虚掩的。
推开门,霍梓桀才踏进屋内,一团软绵绵的物体突然扑进怀里,他一震,低垂双眸看着怀中那颗头颅。
杨思颖一脸饱受惊吓的惨白,像溺水之人抓住一棵参天大树般,纤细的双臂紧紧抱住他。
她的脸贴住他的胸膛,眼底浮着朦胧水光,神情恐惧极了。照这样子看来,她早怕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也不晓得自己正抱着他。
她在发抖,长长的睫毛不安地眨动,看上去真像一尊易碎的瓷娃娃。霍梓桀瞬也不瞬的凝视怀中人儿,发现自己很难对这样柔弱胆怯的妻子无动于衷。
“发生什么事?”他的嗓音带着不自知的温柔,大掌抚上纤柔的后背,一下又一下的轻拍。
她抬起盈满泪水的眼眶,一脸惶恐的指了指客厅方向,哽咽着嗓子说:“有狗……”
“汪汪!”一只毛色发亮、耳朵绑了红色蝴蝶结的马尔济斯,蹦蹦跳跳的奔向主人。
拢紧的眉头霎时一松,霍梓桀低下头,看着怕得越发缩进他胸膛的女人,心中的谜团又膨胀得更大。
“别告诉我,你不认得自己养的狗?”霍梓桀语气平淡的问道。
“我……我养的?”杨思颖一脸惶惑,发现马尔济斯在她脚边绕来绕去,甚至伸舌舔她的小腿,她双手揪紧了霍梓桀的西装,又惊又惧的瑟缩。
呜呜……不要靠近她……她最怕狗了!
“陈大姊,这是怎么回事?”霍梓桀喊来家里的帮佣。
年纪四十好几的中年妇女抹抹手,小跑步的从厨房那头出来。懂得察言观色的陈大姊,看见女主人吓得缩在男主人怀里,赶紧上前抱起马尔济斯。
“霍先生。”陈大姊先向罕见在晚餐时间返家的男主人打招呼。
“雪莉怎么会在这里?”霍梓桀瞄向陈大姊怀中拼命挣扎的马尔济斯。
“今天下午杨夫人抱回来的,她说怕太太在家休息的时候无聊,所以把雪莉带回来。”陈大姊解释。
当初是杨思颖的母亲,为了祝贺宝贝女儿新婚,买了这只马尔济斯当新婚礼物,只是先前杨思颖车祸住院,爱狗的杨夫人便将马尔济斯抱回杨家。
“她跟太太没碰到面?”霍梓桀突如其来的问。
陈大姊愣了半晌才回过神:“那时候太太在午睡,杨夫人不想吵醒她,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我知道了。你先把雪莉放到后院。”霍梓桀吩咐下去。
“好。”陈大姊颔首,抱紧一直想扑向久违的女主人的马尔济斯。
“凹呜。”得不到亲亲女主人的一记抚摸和拥抱,马尔济斯发出哀怨的呜咽。
这声惹人怜爱的哀鸣,听在爱狗人士耳里,简直是摧折心肝,杨思颖却只是缩起肩膀,脸蛋直往霍梓桀胸膛钻。
霍梓桀环着她走进摆设与装潢清一色银与灰的客厅,冰冷的色调让原就宽敞的空间更显大得空洞。
“没事了,我已经让陈大姊把雪莉关在后院。”霍梓桀扶着杨思颖在沙发坐下,顺手端起桌上一杯冷开水交给她。
杨思颖接过,低头啜饮一口,握住杯身的手指依然微抖,没发现自己惊魂甫定的神貌,全落入一双炯炯黑眸之中。
“为什么怕狗?”
她心神尚未宁定,恍惚的脱口:“我爸……以前养了一只德国狼犬,那只狗很凶,有一次半夜跑进我房里,我吓了一跳就拿东西丢它,后来那只狗就扑过来咬我……”
“是亲生爸爸,还是继父?”
“继……”浑沌的思绪倏然一紧,她扬起泪光闪烁的眸,秀容布满惊愕。
天啊,她说溜嘴了!
“又想逃?”霍梓桀冷笑一声,长臂一探,不费三分力气就将弹起身的杨思颖拉回来。
被大掌重重的按回沙发上,杨思颖惊惶的瞅着他,心脏剧烈的跳动,震得胸口快喘不过气。
他发现了?有可能吗?这样离奇、完全无法用科学角度解释的事,就连她自己也时常难以置信,他有可能察觉吗?
“你不是杨思颖。”霍梓桀这一句话,粉碎了她的自我安慰。
“不……我……”杨思颖紧张得快哭出来,而她甚至不知道该否认还是点头。
每天早晨起床、每晚临睡之前,她都必须鼓起莫大的勇气,才能面对镜中的自己。
该感到庆幸的,杨思颖是个标准的美女,纤纤细眉,深邃的双眼皮底下,嵌着一双璀亮水眸,鼻子巧而挺,花瓣状的柔唇,加上高学历和富裕的家庭背景,她就是很多人口中的人生胜利组。
一场车祸没死成,她竟然成了这个令全台湾女性忌妒的千金名媛,没有狂喜也没有感谢上苍赐给她全新人生的感动。
只因为生性胆怯的她,根本扮不来作风铺张豪奢的富家女。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人,我不在乎科学和灵异事件,对那些玩意也不感兴趣。”一双锐利的眸,未曾离开她仓皇失措的脸蛋,霍梓桀冷冷的启嗓。
说实话,他甚至对这个结婚一年多的妻子也不感兴趣——但那是在她发生车祸前。
“我……”杨思颖不安的扬起长睫毛,流溢水光的眸,怯怯地迎上霍梓那是一张她见过最英挺俊美的男性脸庞。
以前,当她还是夏恬馨的时候,生活周遭认识的异性,都是差不多年纪的男生,而且大多个性毛躁轻浮,多是吃穿靠家里的伸手牌,在女生面前只想摆酷耍帅。
霍梓桀不一样。
他年近三十,脸庞深邃俊美,宽大的肩膀与颀长的模特儿骨架,不管穿上什么样的衣着,都可以撑出最英挺的男人味。
他不是男孩,是从头到脚,包含眼神,都散发出雄性魅力的男人,可以让女生、女人感到心慌意乱,眼对眼的那一刻就全身发烫的男人。
他光是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的凝睇,就像是一个睥睨众生的王者,身上幅射出令人晕眩的侵略感。
胸口猛然一记紧缩,她顿时觉得口干舌燥。生嫩的她,怎抵挡得住长年周旋在商战之间的深沉男人?
纤细的喉头发涩,她心颤的垂下长睫,粉嫩舌尖探出,轻轻舔扫过发干的唇瓣。
那青涩纯真的自然表现,对于看多女人刻意献媚挑逗的霍梓桀而言,是一种强烈剌激感官的诱惑。
他想抓紧她的双臂,低头吻住她的羞怯……只差那么一点点,理智就要脱笼,终究还是将这股来得突兀的欲望压下来。
“我不知道杨思颖和夏恬馨之间有什么关联,但我很清楚,此刻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和我结婚一年的杨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