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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饕家  第3页    作者:席绢

  不过,以上都只是我的认为啦,我也不敢保证说自己猜的准没错。我服务他的时间又不久,以后也没机会观察了。也许他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挑,都是我一个人在乱想。姑妈管家妳不要太放在心上哦。

  啊!有五百字了!太好了,下个月见。

  回复讯息

  审阅人:奉总管

  审阅日期:2008/04/27

  月志注记:留件,不呈交奉主。

  留件事由:

  1.本件纯属家书。

  2.此期间J03非服役期,无须呈交月志。

  3.下次再提到「五百字」,以后就给我写五万字过来!

  4.小姁,妳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每次发表一点点看法,就要立即雅卸掉责任,妳到底是对自己的观察力多没信心?给我振作一点,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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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奉姁对于工作的要求向来很简单,就是不要让她觉得太累就好。

  「乐在工作」这个名词,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存在,但因为似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这句口号呼得很好,没人出声反对过的样子,所以向来合群的她也就不好强出头的指出这句话怪怪的,她没办法表示同意。

  她就是一个这么合群的人。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她的主张;大多数人会做的事,她就去做。这是一个群体的社会,合群是很重要的。小娴说她是地麻糟,很没个性,捏圆就圆、压扁就扁,软软的摆斓。对于这一点,她有小小的抗议过,与其说她是地麻糟,还不如说她像水。

  《道德经》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种,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他想,他应该是个非常不重口欲的人吧。回国后,可能是工作愈来愈忙碌的关系,他近来渐渐的不常在家中吃早餐,有时家里送来的午餐食盒,也都是原封不动的提回去。他常常忙到忘了应付肠胃的需求,而一旦错过了饥馋的时间,也就不特别想吃东西了。

  他今天清晨五点半就出门,六点抵达医院,主要是前来探视一名住院的医院董事,陪他聊天与复健;老人家习惯早睡早起,对于能够起早的人特别有好脸色。为了日后接班计划的顺利,他趁早与这些大老建立情谊、取得支持是必要的。然后,顺便与医院院长开了个十五分钟的早会,提出他对医院新制度的看法。

  抵达公司后,立即投入工作中,连先喝口茶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八点之后,还要陪父亲开一场跨国视讯会议。所有的数据他都得先行看过、整理过,以便随时应付客户的询问。一路忙到了十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意看到小桌几上那两碗稀饭,才想到自己一直没有进食,整个早上只喝了三杯咖啡,却一点也不感到饿。

  这样实在不行。他告诉自己,就算再怎么不饿,也不可以让自己一直空腹下去。中午还要陪父亲去见客户,为了迎合客户口味,吃的肯定是泰国菜。那种又酸又辣的东西很伤胃,如果不先吃点清爽的东西挡着,他恐怕很快又得胃痛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两碗稀饭吃了,顺便评比一下两家的差异。不过是稀饭,使用的是相同的材料,怎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评价?问题出在哪里?

  将两碗稀饭都放进微波炉加热,微波完后,决定先从医院买来的吃起……他后悔了,舀了一口进嘴里,却迟迟吞不下去,最后还是吐在面纸上,把原来好不容易堆积起的食欲都给打消了。打算叫人进来把这两碗都处理掉,却又觉得如果没有也尝一口外面卖的地瓜稀饭的话,如何要求医院加以改进。

  所以他勉为其难的舀了好小的一口,迟疑的放进嘴里,面纸已经抽在手心备着了,就等着吐出来丢掉。然而,没有吐出来,稀饭很顺滑的从食道溜进胃袋,让他全身上下的细胞都放弃戒备,很快接受了这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稀饭。

  说不上是什么美味。他又吃了一口,默默想着:就是煮得很浓稠的稀饭,加上松软又具甘甜味的地瓜而已,别无其它添加物——他将油条与菜脯蛋捞出来,放到另一个碗里去。可能,还加了一点点微量的肉骨高汤吧,不明显,但却可以把米本身具备的一点点涩味都不知不觉的中和掉了。

  这是一碗很顺口的稀饭,非常纯粹的把米饭与地瓜的特色都呈现出来。吃完后,胃口大开,很想再多吃些什么东西。于是按下通话键,对外头的助理道:「麻烦帮我叫份三明治。」

  「好的。请问要什么口味呢?」助理应道。

  怎么问得这么细呢?未免太琐碎了,他不挑的。「都可以。」

  「我明白了,马上为您送进去?」

  接下来还有好多工作,饿坏了可不好。他是一个在吃上面非常随便的人,一碗稀饭、一个三明治就能将他打发——至少他是这么深信着的。

  阙家人很少吃外食,因为外面的食物总是有太多的调味料,食材又不够新鲜;就算新鲜,在处理上也不够让人安心,总是会产生卫生上的疑虑。可是,最近阙家大少的早餐开始在外面解决。根据司机的说法,大少吃的还不是他惯常会吃的三明治哦,而是再平常不过的地瓜稀饭呢。大少的口味变了,从西式改成中式了。刘总管探听到这个重大消息后,很快的知会厨房,要求厨房替大少调理地瓜稀饭当早餐。

  「放心放心,我做的地瓜稀饭当然是天下第一!瞧,日本空运来台的新潟越光米,加上正宗竹山红小甘薯,又甜又好吃,材料好成这样,完全是外面小吃店比不上的。」秋大厨拍着胸脯保证大少爷将会爱死了。

  结果,地瓜稀饭端上桌的那天,大少爷果然非常捧场的连吃了二碗,让厨房扬起一片欢呼声,刘管家也放心下来。实在是大少爷最近显得太过消瘦,都是因为三餐都吃得少的关系,如果能多吃一点,大家也就安心了。

  可是,后来刘管家从司机那里得知,大少爷仍然前去那家小吃店吃稀饭,不知是何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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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这阵子谢谢大家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喽。」奉姁将围裙解下,对李妈以及三兄弟躬身说着。刚好两个星期,她在这里的打工期期满,正是走人时候。

  「奉小姐,妳要不要留下来,就别走嘛。妳来了之后,生意变得好好,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不过是地瓜稀饭,大家怎么会抢成那样。所以,奉小姐,妳一定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我们的店才会这么生意兴隆。妳就不要走啦,我用多一点的钱请妳留下来当大厨好不好?」李妈已经说过好多次了,就是想留下奉姁这只招财猫,但是,奉姁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李妈,我不用留下来啦,以后只要你们照着我留下来的食谱做,生意应该都会不错才对。还有,煮稀饭真的不可以偷懒,一定要按照我教的步骤做哦,知道吗?」她对三兄弟吩咐着。

  「我们知道!一定会照做的!」三人异口同声应道。

  这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手上身上都有刺青,头发也染得红红绿绿的,看起来一副古惑仔的模样,理应非常爱玩的年纪,却可以乖乖的待在这一小间店里工作,实在非常难得。这几天的生意兴隆,让他们得到满满的成就感,相信以后会更加投入工作中吧。

  「奉小姐,妳觉得我们煮的稀饭已经可以了喔?」今天的稀饭是他们三兄弟煮的哦,奉小姐在一旁提点照看,认为他们做得不错,而且稀饭也卖光光,客人都没说不好吃耶,真棒!大哥得意之余,还是想从奉姁口中得到保证。

  奉姁点头:「已经可以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更好,就看你们的努力了。」

  这时小吃店外头停下一辆名贵的轿车,一名司机打扮的人走下来,对店里道:「麻烦包一份便当。」

  包便当?小吃店里的人都一致看向墙上的挂钟,上面指示着中原标准时间: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还有一点菜,不过已经冷了哦。」奉殉站在最外面——因为正在道别,打算要走人了,所以顺理成章的招呼客人。

  「可不可以请妳加热一下?」司机委婉要求道。

  「……嗯,也是可以啦。」奉姁点点头。

  「奉小姐,不用这么麻烦啦,我们已经休息了耶。」李妈过来说着,然后对司机道:「先生,不好意思,我们休息了,前面有一家很高级的餐厅,我看你们去那边吃好了。」

  「可是……」司机可不敢擅自做主。这时名贵轿车的后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清俊男子走了出来。奉姁一呆,简直像看到世界第八大奇迹似的。

  大少爷?怎么可能是他?不可能吧?这么挑嘴的人怎么会出来包便当?

  「奉女士。」阙家大少走到奉姁面前,微微颔首致意。看得出来他是因为认出了奉姁,所以才跨出车子。

  「奉女士?!」司机好惊讶的多看了奉姁几眼,才终于认出来这个年轻的女子正是一个多月前离职的阙家大厨。不会吧?这么年轻?她不是应该有点年纪了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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