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也没料到,在兵尽弹绝的情况下,她光是用雪水和棉被就能守住城池。将军很清楚,我打算在那场战役中落败,演一出用王爷性命交换全州百姓安全的戏码,让将军带走本王。”他苦笑。
“没错,我们是这么计划的,让你从辽军中逃跑,带回假军情,里应外合,溃败大周五万士兵、割下权朔王首级,事成后,大周让出关州、新州、隶州三州给大辽。”
“可我没想到太子处处防我,不让我参与军机,更没想到那名女子会转投太子麾下。”
“居然是区区一名女子让我军大吃苦头,难道王爷拿她莫可奈何?”
“我曾想将她收归我用,可惜,她并不为所动,现在她投靠到权朔王那边,我只好祭出最后的手段了。”
“王爷要杀她?”
“如果没有其他办法的话。”
“现在杀她未免太迟,大周现下士气正盛。”
“杀了她,就不会有那些古怪诡异的武器和作战方式出现,只要贵国君王愿意再增兵三万,我保证此战必胜。”
“怎么说?”
“我预计投毒,使兵士无力作战,到时,我不信大辽还不赢。”
辽将考虑了一会儿工夫,说道:“好,增兵之事我会慎重考虑,但之前,我军已折损太多……”
“再让湘州与辽,将军意下如何?”
湘州?端裕王打算让出半壁江山换阿朔一条命?
“可以。”辽将思索半晌后,回声。
“太好了,我定会信守承诺……”
我想,我一定是发呆了,因为听到这里后,就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
阿朔是对的,错的人是我,我在怪他对端裕王心存偏见之时,心存偏见的人是我。
阿朔、常瑄没估错,如果这场战争会输,是输在自己人手里,而不是大辽。难怪春耕、春牧时节到了,大辽国王不让百姓回归故里。
千里好山水,是多么大的利益诱惑?
我毕竟天真,以为没有人会丧心病狂到用五万条性命换一个皇位,原来,真有人视人命如草芥,心比钢坚。
可那么温柔的男人啊!只爱着自己的妻子,心无多想的裕王爷,怎么会……人性还可以多可怕?
阿朔不知道几时把我带回了地面。这次没了上树时的惊惶,只有识破机密的心慌,我看他,等着他的奚落。
他可以嚣张问我:是谁说,裕王爷绝对不会出卖大周?是谁说,就算有很好的科学办案技术,还是有误判的事情发生?又是谁说我固执、偏激、心胸狭隘,还要去请裕王爷当我的股肱大臣?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我,沉默。
“原来他说鸟有凤、鱼有鲲,凤凰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杳冥之上,而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暮宿于孟诸,并不是试探。
原来他问,是不是该成就大业,留名千古,而非留在关州这小小的弹丸之地,不同黄鹄比翼,反与鸡鹜争食,是真心话。”我叹气,无力埋首。“你可以嘲笑我笨。”
“不是你的问题,没有几个人看得出他的伪善。”
“把我大骂一顿吧!我会好过一点。”
“傻啦,被骂会舒服一点?”
“我不傻哪会被骗?”头在他怀里钻来钻去,我呻吟道:“我真想死。”
他莞尔,推开我,替我理理乱发说:“没事了,回去吧,至少以后我们有了共识,不必再为端裕王吵架。”
看着他轻松的态度,我突然领悟,睁大眼。“等等。”
“怎么了?”他好笑地问。
“你早就知道端裕王和辽将约在这里,故意带我来的。”
他笑笑,没否认。“是你说要眼见为凭的。”
“端裕王的一举一动,你都了如指掌?”可怜的裕王爷,居然挑上阿朔当自己的敌人。
“五弟死后,我就派了人埋伏在他身边。”
“就像他买通皇后身边太监?”
“差不多。”
所以他才说有证据。我咬定了他的证据是温将军那封书信,原来他的证据是人,是对他忠心耿耿的间谍们,难怪我怎么替裕王爷说项,都说不动他。
他啊,永远的十拿九稳,偏不自量力的我,还敢在他面前耍小聪明。“阿朔……”
“怎样?”
“我很怕。”我抓住他的腰带,抚着上面的精美刺绣。
“怕什么?”
“害怕身边的每双眼睛,不是善意而是窥探,害怕自己的举手投足会成为别人手中的把柄。”我怎么知道身边的人有谁为谁做事?我以为瞒天过海的李代桃僵计划,是不是早早就已暴露?
“不怕,我会保护你。”他搂住我,保证。
我知道阿朔会保护我,更知道既已决意留下,再多的危机困难都是我躲不开的挑战,退缩不是好方式,我只能迎战。
勉强拉出笑意,我提出相同的问题:“你说,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交给你处理?”
“对。”他也给出同样的承诺。
“你说,我的人头、我的命,你都会帮我顾好?”
“对。”他不介意重复。
“你说要负责让我活到一百岁?”
“对。”
我拉起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深深望住他,告诉自己,除了相信,我没有其他选择。
“我相信你。”我说。
“宁同万死碎绮翼,不忍云间两分张。”他道。
我的文学造诣不够好,却也知道,他宁愿与我同死,也不愿分飞。
风吹过树林,扬起几缕青丝,痒痒地划过脸庞。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不会忘记这个生死承诺。
第二十九章 破城
知道端裕王的计划之后,我被以保护之名软禁了,数十名士兵日夜守在营账外面,以防万一。
阿朔很忙,忙着行军布阵,忙着在大辽调上新兵时,领先攻下鄂图城。
我不知道他会如何对付裕王爷,但他胸有成竹的态度让我明白,这种事不劳我替他挂心。
镇日无事可做,闲来无事,我便在营账里揉馒头,想研发新口味,嘉惠离家背井的大军。但我还是不适合做厨事,蒸出来的馒头咸得难以下咽。
约莫人类都是在艰困中才会激发出新灵感,就在我咬下第一口馒头同时,灵光闪过,攻城计划在我脑袋里面成形,我乐得差点儿尖叫,抓了馒头就要往外冲。
但阿朔比我更先一步进来,他看着我身上东一落、西一片的白面粉,皱了眉头,笑问:“做馒头有这么好玩?”
我凑到他面前,把手举高,手里握住被我咬过一口的咸馒头,问:“要不要捧场?”
他想也不想,当口咬下,嚼两下,表情古怪得让人发笑。
“不可以吐出来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发痒,让我忍不住咯咯轻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顺势把我拉坐到他膝间。“为什么?”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着手里的馒头,捏捏压压,压出一块硬石头。“这是一个习俗。”
“哪里的习俗,要人吃这种咸得难以下咽的馒头?”他没明说,表情却写了我在诓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吗?他们会在婚礼时端出一碗浓盐水,里面泡着两块浸透盐水的面饼,让新娘新郎各吃一块,表示从今以后,两人同甘苦、共患难。”
“真有这种说法?”
“真的,它不是说法,是作法,是婚礼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馒头再咬一口,嚼几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么好吃吗?”我忙把手上的馒头远远扔开,瞪他一眼,再为他倒杯温茶水。
他推开茶水,扣着我的后脑,唇沾上我的,在热烈亲吻之后,我满嘴的咸味儿。
拢起眉头,搞不懂他在做什么,于是我舔舔唇……天!还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肾。
他笑着把茶杯贴到我嘴边,让我漱掉满口咸后,问:“现在我们是新娘新郎,以后要同甘苦、共患难,谁也离不开谁了,对吗?”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几时没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难,便眼巴巴地快马兼程来到关州?
“嗯。”我用力点头。
“很好,老婆,以后老公说什么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着我的脸问。
“知道,那老婆说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着他的脸问。算他倒霉啰,谁教他爱上的,是不吃亏的现代女人。
“当然听。”
“那老婆要告诉老公,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个说法,说是学琴的孩子会特别聪明。”双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瘾。
“为什么?”他推开我问。
“因为练习琴艺,十根手指头要不停动来动去,手指头越灵活,脑袋就越灵光。所以,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头能做其他动物做不来的事。”
“很有意思的说法。”
其实,我可以别说这么多废话的,可是我贪看阿朔的表情。每次,当我说着未来的事情时,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满足了当老师的说话欲。
“人类学家说,人类的始祖也是用四只脚行走的,他们花了好几百万年,才学会直立、用后脚行走。当两只手空出来之后,人类就开始利用双手做许多事情,越训练手越灵巧,慢慢地,人类的智慧就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所以我们常骄傲说,双手万能。”
他点点头,问:“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动物高?”
“对啊,科学家对黑猩猩做过测试,它们有六岁孩童的智慧。”
“黑猩猩?猿猴的一种?”
“对。所以,小女子为了国家大事,就开始揉面圈,揉得很用力喔!手酸得不得了……来,乖老公,给老婆揉揉。”从这段开始,就是很明显的鬼扯,用来测验“老公会听老婆的话”这句。
他斜眼看我。
“看在老婆那么尽忠报国份上,不能揉揉啊?”我对他撒娇。
“老公不介意帮老婆揉揉,但是把揉面团和国家大事串在一起,未免太侮辱老公的智慧,我不是黑猩猩,是双手万能的人类。”
瞧,这个阿朔是不是聪明过了头?才听过的话,马上就能应用。
“哪有悔辱!我说的是实实在在的话。”我硬拗。“不是说过了吗?手越动,脑袋越灵活,我就这样揉揉捏捏,把十根手指用个淋漓透澈,破城法子就出笼啦!”
“你想出破城之法?”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可不。”我把馒头推到旁边,也不管面粉沾了满脸,取来白纸,在桌面上摊平。
我很兴奋,若此法能一举攻城、结束这场战争,我就要阿朔陪我回南园,让方煜把我身上的毒解了,在那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地“同甘苦、共患难”。
“真的假的?”
“好怪喔,你宁愿相信我的咸馒头,却不相信我的脑袋很管用?”我爱娇地横他一眼。
“先说说计策,再来讨论你的脑袋管不管用。”
他动手替我研墨、镇纸,把吸了墨汁的毛笔递给我,我接下笔杆,他无奈地看着我费力而缓慢的落笔,每一笔都粗细不均。
好不容易,他分辨出我在描绘附近地图之后,再也看不下去,接过笔,三下两下就把图给画好。
“看喔。”我用笔指指图右方。“上回你带我去的那片森林里有一条河,那条是流入鄂图城的河吗?”
“对。”
“可是我看过,它的水流并不急。”
“那里是下游,上游在另一片森林里。”他手指着图左方。
“很好,那我就没想错了。上回穆将军围堵上游,你非常生气,担心河水上涨会淹没军营。如果我们堵的是下游呢?”
他考虑了一下,说:“现在雪水已经融化得差不多,围堵下游,就算真会造成淹水,也不会导致太大灾害。”
“很好。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们打不开城门,就让百姓来开门。”
“你打算怎么做?”
“全军先储备好用水,然后,堵住下游造成小水患,并在上游投掷毒物。所有人都要喝水,而这条河供应城里的饮用水,我猜中毒的人不会在少数。”
“然后呢?”
“我们当然不能说中毒,要先假装自己的士兵得了瘟疫,一边敲锣打鼓通知士兵,营中来了神医,快去取药解病。这种说法不会引起辽国怀疑,因为有水患就很容易引发瘟疫。”
“你说敲锣打鼓?这话,是说给城里百姓听的?”
“嗯,如果声音传不过去,就用这个。”我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声公,这东西简单又好用,看球赛时,人人都要拿上一个。
“又是新发明?”
“是旧发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想把声音放大,会拿麦克风,音量要多大就调多大。”
“不要再拿你们的科技文明来诱惑我了。说,下一步怎么做?”他竖起双掌,拒绝诱惑。
科技文明?听古人说这种话真奇怪,不过足见他是个很好的学生,如果他能穿越到现代,我想,他会在那里过得很舒适。
“当我们大量散播瘟疫的讯息之后,城里的郎中自会往那方面投药,只是这样做,能解得了毒才怪。所以,在敲锣打鼓之余,我们还要‘好心地’送药物进城给老百姓治病,这药,不能多、不能少,分量大概可以医好城中五分之一的人就行了。”
“怎么送?他们会大开城门、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他摇头,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不对,用纸鸢送,把药绑在纸鸢上头,待纸鸢飞进城里,立刻剪断线头。如果纸鸢不好用的话,就用孔明灯,不需要做大、做好,只要能把药送进城就行。”
阿朔点头,一个大大的笑容凝在唇上,他懂得我要怎么做了。
“这些药,会让百姓在城里为抢夺先乱上一场,然后……”
“然后就有人替我们大开那两扇讨人厌的城门啦!”我笑盈盈地对上阿朔的眼睛,他的眼底满是赞赏。
“看什么?”我被他的眼光宠出骄傲。
“他看你,因为你总是让他惊艳不已。”
拍拍拍,一阵掌声响起,我们同时转头,发现花美男站在营账门边。
想也不想,我跳下阿朔膝间,冲到他身前,拉起他的双手,从头到脚把他看个仔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呀?怎所有好事全聚在一起?咸馒头一定是我的吉祥物。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我连声叫嚷道。
才刚听到花美男的笑声,下一秒,我就被阿朔拉回身边。偏头,他脸色很丑,好像我被抓奸在床。
花美男微点头,道:“是啊,我也很想你,想你为什么设计我,让我被四弟恨上好长一段时间。这笔帐,我们恐怕得好好清清。”
“我哪有设计你?”我挠挠头,假装听不懂。
“没有吗?”他语带威胁,要我认下。
好吧,请他替我去跟皇后传话,是有点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