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完全受到干扰的夏小晴,终于遇到了她最害怕的事,就是写不出稿子来了。
当她绝望地在床上滚了第一百二十八圈时,殷恕桀的电话打了过来,虽然最近每天都很期待他的电话,也开始学会了习惯他无孔不入的存在。但,写不出稿子的痛苦却让她倍感焦躁。
“小晴,你怎么了?讲话声音为什么这样没力气?”
“我灵感枯竭,现在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了。”趴在床上抱着电话,她开始没头没脑地抱怨:“我真的快疯了,这个桥段怎么写都不合理,根本毫无逻辑性可言,我要放弃,并宣布从此退出写作事业。”
彼端的殷恕桀听她孩子气地向自己撒娇,心底泛出一阵柔软和甜蜜,“你若是真的放弃了,恐怕不出三天就会被读者追杀的。乖啦,别给自己太多压力,适当的放松,才更适合于新剧情的发展,你昨天不是说想吃法国菜,我刚好知道一家味道还不错的,一会儿过去接你,今天一起午餐好不好?”
虽然殷恕桀的几句劝慰并不能给她带来实质性的意义,但听到中午可以吃到好吃的,她立刻兴奋了起来。
殷恕桀是个聪明的男人,当他得知夏小晴很容易被美食所掳获的时候,便想尽一切方法从这方面下手讨好她。
事实上,夏小晴的确很好哄,先不说她本来就对他余情未了,在他变着法子疼她、宠她时,相信没有哪个女人能抗拒得了这份柔情。
***
中午,殷恕桀很准时地出现在夏小晴家楼下,可当他看到她的穿着打扮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这样是不是有些太夸张了?我和你走在一起,无论怎么样,也不至于给你丢人吧?”
这个女人,不但把自己全身上下包了个严实,脸上还架了副墨镜,脑袋上戴了一顶大大的帽子。
“这可是我们第一次正式出门约会,我当然要把自己好好掩护起来。”夏小晴一屁股坐进他的车,顺手将车门关上,对着车里的镜子东瞧西瞧,发现完全看不到自己五官的时候,才嘿嘿一笑,“我现在也算得上是知名人士,如果被媒体发现我们两个走得太近,搞不好明天的报纸头条就会乱写一通。”
她扶了扶那副大得夸张的墨镜,“为了我的个人名誉着想,必要的掩护工作是绝对不能少的,这样就算有一天你和别的女人有奸情,也不会把我扯进去。”
殷恕桀真想一把掐死她,瞧她说的这是什么话,他就那么不值得她信任,连奸情这种无聊的词汇也能被她利用进来。
如果他真是一个花心的男人,离婚的这几年,关于他的绯闻媒体绝对不会轻易放过,真不知道她的小脑袋里究竟有着怎样的思维,还是说写小说的人思想都是这么丰富。
懒得理会她欠扁的言语,他将车子往环境极好的法国餐厅驶去。
***
到了餐厅里,夏小晴依旧没有把她那一身夸张的行头解下来的意思,惹得周围的宾客频频将视线移向这边,并开始暗自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国际通缉犯。
“喂,玩得差不多就收手吧,你再不把那该死的帽子和眼镜摘下来,就不要怪我对你不客气。”
“人家只是防范意识稍微有点强嘛!”
“难道你打算每次和我出门,都打扮得这么惊悚?还是说……在你的心目中,根本就想好了要把我当成地下情夫?”
她嘿嘿一笑,“说起来,咱们俩的确有点像在偷情……”
说到这里,她猛然一怔,在殷恕桀不解的眼神中突然大力拍了一记桌子,“哎呀,我突然想起卡住的那段要怎么写了,男主人与他的前妻偷情,然后偷偷将女主人杀了,并把尸体埋到地下室,有访客前来的时候,男主人就模仿女主人的声音……”
也不理会周围宾客诧异的眼神,像是终于解决了一大难题的夏小晴兴奋地开始畅谈自己猛然间想到的新剧情。
看着她粉嫩的小嘴一张一合,超大号墨镜在她兴奋之下掉到了桌子上,而她却完全不予理会,仍旧兴致勃勃地夸夸其谈的模样,殷恕桀就觉得心底很暖。
这个明明已经三十岁的女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迷人的活力。
与她在一起仿佛永远也不会疲倦似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深深印记在他的脑海里,挥也挥不走。
忘了是哪本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毫无理由地牵动你的喜怒哀乐,让你心甘情愿为她赴汤蹈火。
从前他会觉得这句话很荒谬,可现在他却不得不推翻曾经的理论,重新估量爱情这东西的重要性。
就在殷恕桀默默不语时,眼前突然一黑,下一秒,嘴唇被什么软软湿湿的东西轻啄了一下。
“亲爱的,谢谢你帮我走出灵感枯竭的阴霾,今天这顿算我的,来,再加一个额外奖励。”她说着,又一记热吻落于唇际。
殷恕桀微微一怔,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原来这女人还有如此热情的时候,而他很庆幸她的这种热情只针对自己。
慢慢地,他眼底浮出丝丝爱意,恐怕连他自己也不会知道,这样的眼神,有多么的迷人;而他眼中的柔情,又有多么的醉人。
远处,射来两束阴狠的光芒,那人恨恨地捏着手中的刀叉,露出切齿的模样。
殷恕桀,原来像你这种铮铮男儿,也会为一个女子而折腰吗?
第8章(1)
殷恕桀的母亲沉秀娴出生在大富之家,由于自幼被其家人娇生惯养,长大嫁人后,刁蛮的本性依旧未改。
当年殷老爷子并不待见这样的儿媳踏进殷家大门,可儿子对这段感情却十分执着,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便搞大了沈家小姐的肚子。
奉子成婚在这个年代并不在少数,况且殷老爷子在看到孙子之后,就算心底有多么不喜欢骄纵的儿媳妇,最终也不得不点头答应她进入殷家。
幸好沉秀娴虽然刁蛮任性了一点,心地还是善良的,只要她不做出什么伤风害俗影响殷家名誉之事,殷老爷子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这个儿媳妇折腾。
要说翁媳之间真正产生重大矛盾,也是五年前殷老爷子执意逼着孙子将夏小晴娶进门那件事。
注重门第之见的沉秀娴在丧夫之后,便一门心思地将全部寄托都放到了儿子身上。
所以,当殷老爷子将夏小晴带到殷家大宅的那一刻,对于这个老太爷钦定的儿媳妇,她是从心底看不上的。
来往于机场的旅客多如过江之鲫,当沉秀娴推着两个精致的女士行李箱从出口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英俊夺目的儿子正优雅地向自己迎来。
她原本带着欣慰的笑,在慢慢看清那个依偎在儿子身边的女人之后,目光不禁深深敛了起来。
“妈咪,欢迎回国。”
沉秀娴是上流社会典型的阔太,虽然已经五十岁了,可衣着打扮时尚前卫,由于经常出入美容护肤院护理自己的皮肤,所以看上去异常年轻。
她无疑是个美艳的女人,否则也生不出殷恕桀这等容貌俊美得有些妖孽的儿子来。
“你怎么把这个女人也一同带来了?”
要说沉秀娴这辈子有什么不如意,那就是有一个像夏小晴这样的儿媳妇。
横看竖看,她是打心眼里看不上这个出身贫寒、偏偏又倍受老太爷喜爱的女人。
漂亮可爱又怎样,天底下漂亮的女人多了,以她儿子的条件,只要他肯勾勾手指,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她心底的不痛快,溜到嘴边的话也变得刻薄。
殷恕桀却不理会母亲难看的脸色,只一味笑得从容潇洒,修长的手臂并没有因为母亲的不悦,而从夏小晴纤弱的肩膀上移下来。
“得知您今日回国,我特意带小晴来为您接风洗尘,另外……这次我从英国回来后,已经决定与小晴再婚了。”
这话就如当头一棒,敲得沉秀娴秀丽美艳的面孔青一阵白一阵。
她几乎是带着极度不认同的目光狠狠瞪了夏小晴一眼,连带着对自家儿子说话的口气也极为尖酸,“天底下的女人都死光了吗?两年多前好不容易把那段耻辱的婚姻摆脱了,现在为什么又不知悔改,一定要和这女人没完没了地扯上关系?”
“奶奶……”
一道清脆的童稚嗓音打断了沉秀娴的怒气,由于刚刚人群太过混乱,她一时之间竟忽略孙子也来了。
看到心肝宝贝在自己出国的这段时间里又长高了几公分,沉秀娴的心几乎是立刻软化了下来。
沉秀娴一把将水嫩嫩的小孙子抱进怀里,给了他一顿口水攻击,僵硬的脸上也绽出温柔的笑容,“两个月不见,子扬都长这么高啦?”
殷子扬用小手擦了擦脸上的口红,又皱了皱细细的眉头,虽然看到久违了的奶奶很开心,但奶奶刚刚用恶狠狠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妈咪,他就十分的不高兴。
“奶奶,你以前说我妈咪又丑又坏,可是我发现妈咪其实人很好,所以你不可以欺负我妈咪。”
沉秀娴立刻瞪圆了双眼,这个宝贝孙子是她的心头肉,虽然她不喜欢夏小晴,但却对她生的儿子宠爱有加。如今,她疼在心坎上的孙子摆明了向着夏小晴,一种被背叛的愤怒让她忍不住将怒气再次转移到了夏小晴身上。
“看来我不在台湾的这些日子,你倒是暗中耍了不少小手段啊!”
原本沉秀娴并不想这么快回国,可前天下午她接到戴丽丽打给她的一通电话,那个早就被她当成是准儿媳妇人选的女子,在几年前恕桀离婚之后,便与她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戴家在商场上的地位虽然及不上殷家这样强大,但如果两家真的联姻的话,她绝对乐意将那样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儿媳妇带到公开场合的。
所以,当戴丽丽对她说儿子与夏小晴来往密切时,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赶回台湾,极力阻止这场闹剧的发生。
始终没吭声的夏小晴面对前任婆婆的刁难和鄙视,并没有露出半分不悦。
在她有限的婚史中,沉秀娴这个女人在她生命中所占的分量比她前夫还要重。
那个时候,殷恕桀长时间留驻英国,偌大的殷家,每天都会上演唯一戏码,便是婆媳之争。
所以对夏小晴来说,沉秀娴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她都再熟悉不过。
她好脾气地冲前任婆婆微微一笑,“好久不见啊,沈女士,没想到事隔近三年,您风采依旧,只不过嘴巴似乎比以前更刻薄了一些。”
殷恕桀还是第一次看到婆媳斗争,原本他很担心自家老妈在见了夏小晴后,会说出恶毒的言语伤害到她,可亲眼看到老妈当场吃瘪,他还是暗自松了一口气。
当初从梁雪淇的口中得知母亲的所作所为时,他真的想立刻冲到国外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出那些蠢事。
但事后一想,很多错误并不是单方面原因造成的。
如果那时候他能多关心一下夏小晴的处境,也许两人就不必落得以离婚做收场。
被前任儿媳妇当场呛了一句,沉秀娴十分懊恼,更让她懊恼的是,这夏小晴明明已经三十岁了,可她的容貌似乎是受到上天的眷顾,看上去仿佛只有二十出头。
娇小玲珑的身材,再加上她俏丽迷人的可爱五官,让她看起来就像一个讨人喜欢的洋娃娃。
沉秀娴真是越看越有气,索性冷冷一哼,“下等人就是下等人,就算以前曾嫁入豪门,贵为阔太,衣着打扮却仍旧一如从前的没有品味。”
夏小晴也不生气,慢条斯理地拨了拨自己一头迷人的长发,“我的衣着打扮与沈女士比,的确逊色了一点,但穿在身上的感觉却很舒服;另外,我年轻漂亮身材又好,就算是地摊货穿在我身上,也绝对会把我一身的优点展露无遗的。”
不理会对方红白交错的脸色,一向对自己很有自信的夏小晴,气死人不偿命地搂住殷恕桀的手臂,姿态十分亲昵道:“您瞧,您儿子现在就被您眼中的下等人迷得神魂颠倒呢!”
殷恕桀险些被她这番话逗出内伤,虽然他知道自家老妈肯定也被气得不轻,可夏小晴刚刚那番话实在太有趣了,更让他欣慰的是,她勇敢地在自家老妈的面前,认可了他和她之间无人可破坏的关系。
沉秀娴被气得直咬牙,恨恨瞪着儿子,“恕桀,你就眼睁睁看着你母亲被这个女人夹枪带棒地欺负?”
“妈,从头到尾,我看到的都是您在欺负她。另外,小晴很快就要再度成为您的儿媳妇,如果有必要,我希望你们可以和平相处。”
“要我与她和平相处,做梦!”沉秀娴将怀里肉滚滚的孙子一把送进儿子的怀中,“我告诉你,殷恕桀,殷家只要有我在一天,你都休想把这个女人再娶进家门,否则我和你没完!”
赌气般说完,也不理会儿子和孙子难看的脸色,沉秀娴提着行李,扬着下巴向机场大门外走去。
殷子扬偎在父亲的怀里,不太高兴地嘟着小嘴,“奶奶为什么变得这么可怕?”
“因为她不喜欢你妈咪。”殷恕桀回答。
“可妈咪是个好人,全天下的人都喜欢她,为什么奶奶就不喜欢她?”
一边的夏小晴捏了捏儿子嫩嫩的脸颊,“也只有你这个小笨蛋才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喜欢你老妈。”
“不只有他这个小笨蛋,还有我这个大笨蛋呢!”殷恕桀一手抱住儿子,一手揽过她的肩头带入怀中,发誓般道:“无论怎样,我会让我妈心甘情愿地认下你这个儿媳妇的。”
***
最近发生了一件让殷恕桀怎么也没想到的事。
明远集团的老板孙明远,居然在二十几年后终于找到了那个曾经暗中向他伸出援手的恩人。
那个恩人不是别人,正是赫赫有名的恒远集团老板戴志恒,也是与殷氏一直有合作关系的戴丽丽的父亲。
原来戴志恒居然是孙明远同父异母的弟弟,对于大部分的豪门来说,有家有业的大老板在外面养一两个情人实属正常,戴志恒就是孙明远父亲当年在外面的私生子。
孙明远为人厚道、做人坦承,即使这样的豪门恩怨,也丝毫没有影响他一向为人的准则。所以,当年明远集团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暗中早就得知有一个大哥的戴志恒,并没有眼睁睁看着明远集团走向没落,而是适时投注大笔资金,将明远集团拯救了回来。
总之,事情发生得极为戏剧化。
兄弟俩历经这么多年之后重新相认,一时间也成为上流社会的一段传奇佳话。
所以,当戴丽丽堂而皇之出现在殷恕桀眼前时,她的手中多了一副很好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