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纽约市。
鞭炮声震耳欲聋,人声鼎沸。
时值中国春节期间,黑压压的一片人海几乎将中国城给淹没,听说今天晚上会有传统舞龙舞狮表演,中国人来解乡愁,外国人则来看热闹。
入夜后,天空开始飘下细雪,却丝毫不减现场的狂欢气氛。
然而,天下之大,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没有心情欢度佳节。
孙蓓蓓便是其中之一。
她必须用尽吃奶的力气拨开人群,并且用力向前挤,她才有办法自那群观看表演的人群里杀出一条行进的血路。
“抱歉、借过……”
“对不起,让一让。”
时而英文,时而中文,这句话她已说了不下二十次。
“借我过一下。”
“不好意思,请、请你—让开!”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推开某位全身满是汗臭的肥壮男子之后,她气喘吁吁、披头散发,简直可以说是狼狈至极地抵达目的地—刘记台式餐馆。
她抬头看着招牌,再从大衣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字条,打开、摊平。字条上只有短短几个很歪、很丑的中文字—
大年初三,晚上七点。中国城,刘记,Carlo Mancini。
卡罗.曼契尼。
听说他很冷漠,听说他很残酷,听说他的手段凶狠,听说他这个人简直没有人性。
但,她也听说,如果是这个男人的话,救出她的挚友只是小事一桩。
所以她赶来了,凭着一股好傻好天真的冲劲,以为这个男人见她下跪磕头就会答应帮忙。
思绪流转至此,她深吸一口气,显然已经没有时间害怕了,因为她的好友可能连一秒都不能多等。
于是她硬着头皮,一鼓作气推门踏进了餐馆里。
她直冲柜台。
“请问……卡罗.曼契尼是哪位?”
坐镇收银台的中年男子冷眼打量了她几秒,然后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指向了餐馆里的某个角落。
她顺着对方的指尖望去。
热闹的餐馆里,唯有那个角落被隔离出来,格外显眼,而在十人座的圆桌上,只坐了一个男人。
她几乎是在瞬间就辨别出了哪个人是卡罗.曼契尼。
然后,她只觉得背部一凉、眼前一黑,完蛋了。
因为早在半年前,她曾经在这个地方,对着那个男人—是的,就是那位听说很冷漠、很残酷、手段极其残忍的黑手党高层,当面拍桌还外加破口大骂。
她发誓,如果当初她知道对方是黑手党的话,肯定早早避开……
就在她足足愣了有三十秒之久后,如梦方醒的她,逃避现实般地再问了一次,“你确定那个人真的是卡罗.曼契尼?”
男人瞪了她一眼。
“呃……”好吧,她懂了。
最后她摸摸鼻子,握紧那张纸条,心想,如果她现在没有勇气走过去的话,那么自己的挚友可能明天就会横尸街头。
这个想像倒是给了她很大的动力。
瞬间她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似的,冲到卡罗的身边,突然扑跪下去,呈现出超级虔诚的姿势—
“拜托你救救我朋友!”
她的超大嗓门吓到了餐馆里的所有客人。
卡罗也被她突来的行径给吓了一跳,身旁的保镖差点拔枪出来,是他即时伸手挡下。
确定女孩无害之后,他这才开了口,“先把头抬起来。”
孙蓓蓓抿抿唇,一副准备领死似地把头抬了起来,露出脸孔。他见了,果然露出微微讶异的眼神。
“是你?”他依稀露出了一抹很浅、很浅的微笑,“我见过你,就在这个地方。”
“那个……”她垂下眼,已经不太确定自己到底是心虚还是害怕了,“上次我……心情很糟糕,所以冒犯到你……对不起……”
她的歉意令卡罗低笑了声。
但,那肯定是冷笑,因为她听了浑身发毛。
“你先站起来吧。”他摆摆手,就像是在挥走一条狗那般,“你刚说什么?救你朋友?”
“是,”她站了起来,不自觉地拍拍膝上的灰尘,“一位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朋友。”
“男的?女的?”
“是个女孩子,跟我同年纪。”
然后他沉默,只是侧着头,静静地凝视了她许久。
突然,他问:“为了你朋友,你愿意做到什么程度?”
她愣了一下,“你—不先问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需要。反正只要不是已经死了,我就能把她带回来。”他说得自信十足。
于是孙蓓蓓回望着他的眼。
“你要抓我去卖淫作为代价吗?”
“你问得很直,”他笑了。这回他是真的笑了,不是冷笑的那种,“但我不干那种事。”
“那……”
他从大衣的内侧口袋里取出一本册子,“有笔吗?”
“啊、有。”她慌张忙乱地在身上摸出了一支笔,递上前。
接着他在册子的内页里写下了一串地址,然后撕下,交给她,道:“从明天开始,每天下午四点到这个地址来。”
“每天四点”
“有什么问题吗?”
“可是我有课……”
“那跟我无关。”他耸耸肩,将册子收回了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漫不经心道:“如果你迟到的话,你的朋友跟我也无关了。”
“……我一定准时到。”
第1章(1)
去年的中国情人节—也就是七夕夜,她最在乎的那个人并没有准时来赴约。
其实精确来说,那个浑球是直接放她鸽子,在电话里狠狠甩了她。
而那个让她伤心又失态的地方,正是那间她评价为他妈的贵又天杀难吃的刘记台式餐馆。
见鬼的台式,她孙蓓蓓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台菜……嗯,好吧,也许当时她的心情是很糟,但也不至于糟到让她想把整桌菜拿去喂狗—
那一夜,天气很好、能见度佳,在光害严重的纽约市难得能够看见星星。
孙蓓蓓上网找了一些资料,也参考了不少知名美食部落客的文章,最后,她决定在刘记餐馆订下一桌七菜一汤的台式合菜,作为情人节的浪漫晚餐。
会订下这一桌台菜是有原因的。
她的男友—李斯特.瑞察德是道地的美国人,他俩交往了半年多,对方整天嚷嚷着想多了解她的国家、了解她的文化背景、了解她的家乡美食。
多么贴心的男人。
于是她特地选在中国情人节的这一夜,花了大把银子,订下了在中国城里颇具知名的台菜餐馆;接着,她盛装打扮,在下午五点三十分的时候,来到刘记餐馆的门口。
然后她拿出行动电话,既期待又兴奋地拨出了李斯特的号码。
是的,这一整个计划都是秘密,为的就是要给对方一个大惊喜。李斯特不知道今夜是七夕,当然也不知道这天是中国的情人节。
终于,电话响了六声之后,接通了。
“嗨,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里?”她笑得宛如一朵夜来香。
李斯特的嗓音听来就和平常一样热情如焰、甜而不腻,“哦,Honey,你打来得正好,我才正想去找你。”
她一听,心花怒放,原来世上真的有心有灵犀这回事,“真的?你找我干么?”
“是这样的,这几天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啊?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怎么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谈一谈是……什么意思?”她问。
难道他想邀她同居?还是—他打算向她求婚?不、不可能的,这太疯狂了,她甚至连大学都还没毕业啊!
然而就在她脑子塞满幻想的时候,李斯特却在弹指间把她的想像给击碎。
“我觉得你不适合我。”
一句话,她就这样出局了。
瞬间,她的脑袋一片空白,耳里再也听不到人潮车流的喧嚣。之后的事她不太记得,不记得李斯特又罗嗦解释了什么、不记得何时挂了电话。
恋情没了,但,饭还是得吃。尤其是她钱都付了,还付了不少。
所以她仍是踏进了刘记餐馆。
偏偏今夜是七夕,餐馆内座无虚席,而且双双成对,闪得不得了。她独坐在一桌四人座上,格外显得突兀。
饭菜陆续送了上来,她举筷夹菜尝了一口,差点飙骂三字经,当下只想把那些美食部落客通通拖出来毒打一顿。
她压下脾气,摸摸鼻子,认栽了,顶多当自己在街头被抢了钱吧。
然而老天爷今夜对她的考验却还没结束。
大概她一脸就是孤独单身的寂寞样,不出十分钟,有个刚进门的客人,大概是找不到其他座位,便一屁股在她对面的空位上坐了下来,完全无视她的存在。
这让她更加恼火。
她忍不住抬眼打量了一下对面的男人。他一头黑发,五官英挺锐利,有一对清澈透明的褐色眼珠子。她猜他应该有亚洲人的血统,因为他那粗犷的脸庞,隐约带有一丝东方人特有的娟秀之气。
若非是在这种近距离下端详对方的五官,她大概也不会发现吧。
不过,很遗憾的是,就算对面坐的男人再美、再俊,也无法浇熄她此刻满腔的烈焰怒火。
她看什么都不顺眼。
例如,男人点了肉丝炒饭、鲜炒高丽菜苗、招牌凤梨虾球。恰巧这三道菜她都有点,偏偏男人吃得津津有味,她却觉得食难下咽。
那是一种“全天下都与她作对”的挫折感。
她被甩了,旁边的成双成对几乎闪瞎她;她想好好地吃一顿饭,可不仅饭菜难吃,还有人跑来并桌;而这桌难吃到令她几乎想哭的食物—看看四周围,简直全纽约市的人都把它捧成天菜。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Jesus!”她受不了了,重重地放下筷子,忍不住脱口抱怨,“难道全纽约市只有我觉得这菜很难吃吗?”
男人的动作顿了一下,但却没有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到,他只是淡淡地轻牵了唇角,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吃他碗里的饭菜。
孙蓓蓓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她知道那笑容并不是认同。
“你觉得好吃?”她嗤笑了声,打从心底觉得不可思议,“我告诉你,这不叫台菜,这根本是侮辱台菜!我随便煮的家常菜都比桌上这几盘还要好吃几十倍,真不懂你们这些人,何必花大把银子来吃这种骗钱的东西!”
男人仍然闻风不动。
“你是听不懂英文吗?”她皱了眉,最后偷偷翻了个白眼,开始莫名唠叨了起来,“好吧,你是观光客,又是一个被观光游记骗来的人,那至少还比我好,我在这里住了快四年,居然还会相信那些美食文,我真是—”
“你太吵了。”
突然,男人以标准的美式英文打断了她的话,“就算我听不懂英文,我也不应该忍受你的噪音。”
孙蓓蓓先是愣住,而后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哦,真是不好意思,嫌我吵?你知不知道你屁股下面坐的是我今晚的订位?”
“我知道。”男人答得理所当然。
反倒是孙蓓蓓,完全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什……你知道?你既然知道居然还故意……”
男人一笑,道:“因为我也知道你今晚邀约的对象不会来了。”
她听了,震住。
半晌,她回过神来,眼神里满是警戒,“为什么你会知道这种事?”
对方总算抬起头,迎向她的目光,这是他俩第一次四目相对。
男人不以为意地伸出拇指点了门外一下,道:“刚才你站在那儿讲电话,电话里说了什么,光看你的表情就猜得出来。”
“你—”她脸一热,“你偷听”
“不,我只看了你一眼而已。”
“所以你就走进来、占我座位,只为提醒我说‘嘿,我知道你被甩’?你觉得这很有趣吗?”如果手边有杯水的话,她一定会往他脸上泼。
岂料,男人竟笑了出来。
“不错,你的想像力很好。”
一听,她深呼吸,隐约觉得自己就要失控。搞不好待会儿她真的会拿虾球丢他也说不定。
念头至此,她已经拿起自己的包包,背在右肩上,一副准备闪人的姿态。
“要不要我叫人来替你打包带走?”男人突然问道。
“不必!”
这么难吃的东西她也不想打包了,哪怕它再贵也一样。
“你觉得好吃,你就一起吃下去好了,撑死你这浑蛋!”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咒骂出这一句。
事后,过了很久很久,孙蓓蓓才知道,原来那一夜,刘记餐馆的门外站了十几名他手底下的小弟。
她以为那一天她是倒霉透顶,但事后想起来,她应该是幸运到了极点,才没被拖去灌水泥吧……
在她被甩了之后,她的同乡好友—苏丽珣的爱情却是越发甜蜜。
哦、不不……别误会,她绝不是忌妒对方爱情学业两得意,而是担心丽珣挑男人的眼光比她还糟糕。
她很讨厌麦可.豪登这个人。
讲白一点,他连丽珣的一根脚指头都配不上。
她俩从国小就认识了,而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不管是长相、个性、行事作风,还是家庭背景。
丽珣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开工厂的,早期在经济起飞的时候赚了不少,之后又转至东南亚设厂、再加上房地产投资,虽然称不上豪门,但家里真的是挺有钱的。
自己则完全相反。
在她有记忆以来,扶养她的就只有阿嬷一个人。每次当她问起父母的事情,阿嬷总是笑一笑,叫她不要问太多,因为知道了也不会比较快乐。
没有爸妈这件事情让她在国小吃了不少苦头。
她被欺负、被嘲笑,而且没有人愿意为她挺身而出,阿嬷年纪大了,她也不想拿这件事情去让老人家烦心。
直到国小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那个人正是苏丽珣。
丽珣长得清秀可爱,再加上她那富裕的身家,瞬间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物。自己被欺负那么久,早就不爱社交了,但这个傻里傻气的转学生却一天到晚黏着她。
她一开始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反正等到这家伙知道她是班上的箭靶之后,一定立刻转移阵营、加入欺负她的行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丽珣不但没有加入敌方阵营,反倒还为她挺身而出,不但替她骂退了那些只会以多欺少的死小孩,在知道了她家贫穷,还会三不五时从家里带点心给她。
这样的情义相挺,一路持续了很久很久,甚至两人都升上国中,读了不同学校,丽珣仍然是处处照顾着她。
打从那时候开始,孙蓓蓓就下定了决心。她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要成为比丽珣更了不起的人,然后换她来保护那个活像脆弱的洋娃娃,却又愿意挺身护在她前方的傻小妞。
“我看到了,丽珣。”
正因为孙蓓蓓对自己发誓要保护对方,所以她才摊牌说亮话,“我亲眼看到你拿一大叠现金给那个无赖。”
“唉唷,蓓蓓,那又没什么,就只是资助他朋友的汽车修理事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啦。”苏丽珣手一摊,拿起马克杯,离开了沙发直往厨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