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俊也注意到了,他说:“你认识那个女孩子么?她在看你。”
“是看你吧?”我取笑他,“美女看的当然是帅哥,她看我做什么?”
但是那小姐已经下定决心似地站起,并且朝着我们走过来。我反而有些紧张,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她穿着一件低胸坠满珠片的晚礼服,披着真丝镂花披肩,好像刚参加舞会回来,走路时款款摇摆,只几步路,也荡漾出无限风情。脸上的化妆很严谨,走冷艳的路子,长眉高高飞起插入两鬓,眼影亮晶晶五颜六色——也许是我老土,其实只是一种颜色,但是因为闪,便幻成七彩。
我有些看得呆住。
她停在我身前,说:“打扰一下,你就是顾锦盒吧?我可不可以和您谈几句?”
“当然,请坐。”我如梦初醒,其实是跌入云中。
子俊满眼惊奇地看着我们,兴致勃勃。这个好事的家伙,才不管要发生什么事,反正只要有事发生,他便莫名兴奋。
这世上有两种人,有故事的人,和看故事的人。而凡是不大容易有故事的人都喜欢看别人的故事。
这位黑衣裳的小姐显见是个有故事的人。
她骄傲华贵地笑着:“我是DAISY.”
我点头,注意到她介绍自己时用的是“我是DAISY”而非“我叫DAISY”。通常这样讲话的人多半应该是名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对方应该知道DAISY是谁。
可是偏偏我孤陋寡闻,并不知道有哪位明星叫作DAISY,并且喜欢摆这样一副埃及艳后的排场。
子俊这个没骨气的家伙已经忙不迭地递出名片去:“我叫裴子俊,挂牌导游。”
“导游,一个永远在路上的职业,多么浪漫。”DAISY小姐风情万种地笑,向子俊抛去一道眼风。他立刻晕眩,眉毛眼睛都错位。
我暗暗有气,并且对这位喜欢气势凌人的DAISY小姐毫无好感,故意冷淡地回应:“我是顾锦盒,这你已经知道了。”
别说我小气,争一时口头之利。谁叫我不知道这位可能是名人的DAISY的大名,而偏偏她知道不是名人的我的名字呢。敌暗我明,这种感觉实在让人不舒服。
这时候邻座有小小的骚动,接着一个中年男人走过来,大惊小怪地天真着:“哎呀,原来您就是DAISY小姐,难怪一进门我就觉得眼熟呢!您本人比电视上还漂亮!我能和DAISY同一个饭店进餐,这可真是,真是……”他在口袋中掏来掏去,大概是想掏出个签名本子,但是这年代又有谁会把纸笔随身带着的呢?
今年最新的款式
DAISY显然经惯了这种阵仗,居高临下地笑着,像启发小学生一样提示:“签名不一定非要写在纸上的。”
“啊,对,就是,就是。”于是那男人又开始解西装扣子,大概是想把里面的白衬衫脱下来。
我失笑,这可真有些恶俗了,这位FANS看上去总也有四十出头了,竟然还想模仿狗仔队疯狂追星?这可是在公共场所呀。
DAISY大概也觉得了,再度提醒:“这领带好别致,是今年最新的款式呢。”
那老FANS受宠若惊:“DAISY小姐这么高品味,也觉得这领带好?对,对,要不就签在领带上吧。”他呼噜一下子把领带生扯下来,整张脸胀成通红。
我看着DAISY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支派克签字笔来,龙飞凤舞地将名字签在那条领带的内侧,然后巧笑嫣然地奉还,整个过程犹如一场戏。
这时候倒又不觉得子俊有多么没出息了,他的表现至少还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惊艳,不会像那老FANS般失态失仪。但是也许是因为他不知道DAISY名头有多大的缘故。
DAISY,我苦苦地在脑海中搜索着这个名字,却仍然没有印象。
扰攘一回,那老FANS心满意足地归了座,DAISY坐下来,淡淡一笑,并没有发出诸如“没办法,到处遇到这种事”的感慨,由此反而可以看出她的确是经惯历惯。
我不由对她多了几分敬意。
DAISY这才开始正式自我介绍:“我是个MODEL,不常回国,平时到处飞,有空时多半耽在伦敦,我喜欢那里的雾。”
我心里有了分数,却仍然不说破。但是脸上已经不能控制地挂下来,我看到自己放在桌子下的手,竟然在轻微地发抖。
阿陈说沈曹另结新欢,这便是真相了吧?
子俊却全然不知,只由衷地欣喜着:“原来你是国际模特儿,可惜我不常看服装表演,而且就算看,也分不清台上的人谁是谁。说不定我看见过你表演的。”
DAISY有些失望于自己引起的轰动效应不够明显,进一步说:“我和沈曹是多年的拍档,听他说起你……们。”
多年拍档?这么说,我才是新欢,人家反而是旧爱?
子俊更加莫名其妙:“沈曹?这又是谁?”
我苦笑,努力控制着使自己的口角平淡:“沈先生是我们公司的客户。”
输就是输,已经不必在名头上与她一竞高低。
DAISY对我的不战而败似乎颇为意外,态度明显松懈下来,笑笑说:“我看过你的照片,认出来,就过来聊两句。不打扰二位用餐了。认识你很高兴。”
“别客气。”我与她握手,她的手细腻温软,力度恰到好处,以至松开许久,还有一种温度依恋在手心。
根本她的一言一动,容貌身材,无不是照着完美标准刻划出来的。有些人,天生是上帝的宠儿,她便是了。
看着她完全消失在门外,子俊还震荡不已,不能置信地说:“我竟然和国际名模握手,嘿这可真是飞来艳遇。”然后他回过头来审我,“沈曹是谁?你的朋友?”
有分析能力用来吃醋
这小子总算不是太蠢,不会被美色冲昏头脑,居然这种时候还有分析能力用来吃醋。
我含糊地说:“你觉得我有本事给国际名模做情敌么?”
“那可说不定。”子俊一腔愚忠地说,“除了名气外,我也不觉得她哪点比你强。你的气质比她好多了,她的高贵是装出来的,你自然得多。”
我感动起来,面对男友这样的赞美,不知恩图报简直说不过去。于是学着刚才DAISY的样子做一个娇媚的笑:“走吧,我去帮你收拾行李。”
在子俊的住处,我鲜见地仔细,把他出门的衣裳叠了又叠,一直念着别落下什么别落下什么,弄得他不好意思起来:“我又不是第一次出门,只要身份证在身上,就落下什么,也没什么大不了。”
“可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不是旅游,是冒险。”我担心地说,“你要去得那么远。要自己开车。还要翻山。神山海拔很高的,有心脏病的人说不定会在半山休克……”
“我没有心脏病。”子俊奇怪地说,“锦盒,你怎么了?我并不是第一次报名参加越野队,比这危险度更高的活动我也参加过,而且西藏也并不远,还没有巴黎远呢。人家DAISY小姐天天飞来飞去,不是比我危险得多。”
果然他也没有忘记刚才的会面,他也在心中记挂着DAISY和……沈曹。
想起沈曹我觉得刺心,抛下手中的衣裳站起来,将头靠在子俊肩上说:“可是我不想让你总是这样跑来跑去,每天不是火车就是飞机,踏不到实地总是让人担心的。我不喜欢你做导游这个工作。”
子俊抱着我说:“等我攒够了钱,就不再做导游了。”
“你不做导游做什么?”
“做老板,开旅行社,雇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来,让他们做导游。”
我笑起来。武大郎如果不用自己上街卖炊饼,就会想着开面粉厂,再大一点理想是弄个食品集团公司,再大就垄断面粉出品业……可爱的子俊,他永远是这么一根肠子不打弯的人。他永远不会想到要去发明一台时间大神穿越过去未来。
子俊在我耳边轻轻说:“如果舍不得我,今晚别走了好不好?”
“好。”我痛快地答应。
子俊反而愣住,停了一下说:“天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指着他笑:“过这村没这店,你可别后悔。”
子俊看着我,满眼忧伤:“锦盒,我现在就已经后悔了。可是我宁可自己后悔,不愿让你后悔。”
我的泪忽然流下来。
原来DAISY给我的伤害比我自己想象的深,原来子俊比我更清楚看到这一点,原来我是这样地爱着沈曹,爱到恐惧的地步,甚至不惜以委身子俊来帮助自己逃离爱他的念头。
妈妈比不过贺乘龙,我比不过DAISY,妈妈,我们母女两个,都失败了。
“十年。”子俊喃喃地说,“我等了你十年,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会答应我。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没有等到你的心。但是锦盒,我不介意,我会继续等下去,等到你笑着,而不是哭着,给我。”
他的话,使我的泪流得更加汹涌。
“锦盒,我知道自己配不起你。但是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人比我好,或者比我更适合你,但是没有人会比我,更加爱你。”
第九章
告诉你最后的答案
“给我一点时间,子俊。”我终于说,“给我们彼此一点时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让你等了这么多年。但是我答应你,等你从神山上下来,我一定会告诉你最后的答案。”
闹钟没有响,但是到了早晨六点钟,我还是自动醒了。本能地一跃而起,却又立刻想起自己已经辞职,不需要再赶公车按时打卡。
做惯了朝九晚五的母牛一只,不上班的日子,可做些什么呢?
我赖在床上不愿起来,起来又做什么呢?临摹一幅张大千的仕女?把淘来的旧画装裱?或者好好打扫一下房间,然后自给自足做个早点?又或者学那些不需上班的太太去发廊做个新发型?多么自由惬意!可是为什么我殊无快乐?
这个时候真有些责备自己的自闭性格,来上海这么久,居然连淘伴也没有一个。都是太挑剔的缘故。
或者可以挑个花开的时节嫁给子俊,然后的日子,晴几天,雨几天,就这样过掉一辈子。
只要年年有春天,结婚也不是那么难的。
这次子俊远行和往常不同,往常他带团出游,所走的路线都是固定的,到武夷山看三棵半大红袍,去九寨沟总要再跑一趟黄龙,到了桂林就是三山两洞,不用问我也算得出他哪一天该出现在哪一地。可是这次不行,虽然有时间表,但是旅途几乎每天都有许多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比如车子坏了,某个队员出现了高山反应,甚至和当地人起了冲突等等。所以我要他每天都打个电话回来报平安,而我也就好像跟随他的车队一起经历了丝绸之路,感触了楼兰古国,到达了岗仁波齐……子俊说,明天,就是他们翻越神山的壮举付诸实施的最关键的一天了。
当我正在冥想中随他一起攀登神山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几乎要欢呼,管他是谁,只要有人说话就好。
难怪那么多人每天睁开双耳就到处寻找另一双耳朵交换新闻或绯闻,大抵和我一样,都是闲人。
电话是沈曹打来,他说:“我已经布置好了。”
“什么?”我一时没会过意来。
他说:“你不是要见一九四七年的张爱玲吗?我已经调试好了,你什么时候过来?”
“马上来。”
我跳下床快手快脚地梳洗,一颗心怦怦跳,双重的兴奋和忧惧——既想见沈曹又怕见沈曹,既想见张爱玲又怕见张爱玲。
见到沈曹我说什么好呢?要对他问起DAISY的事么?对于我的爱的去向,可要向他要一个答案?
见到张爱玲我说什么好呢?开诚布公地同她讨论爱情的抉择,告诉她其实我来自21世纪的上海,见她好比是一场梦游?
并没有去见张爱玲
沈曹见到我,立刻道歉:“昨天向你发脾气,是我不好。”
我反而羞愧:“不能怪你,是我自己心情坏。”
沈曹叹息:“或许这便叫相敬如宾?”他拉住我的手,将我拉向他身边,凝视我,“锦盒,你对我疏远了。自从你外婆去世,你的心便远离了我。”
我的心?我自己可知道我的心到底倾向哪边?
沈曹说:“和我在一起,你不再开心。除了放不下你的男朋友,还有对我不放心的缘故吧?”
我抬起头来,沈曹,哦沈曹,他总是这样能替我说出我最想说的话。在他面前,我好比透明,再纠缠的心事也可由他挥手拂开。而子俊却对我说,认识十年,始终不懂得我在想什么。
“昨天我遇到DAISY……”我终于说,“我给子俊送行,在饭店遇到DAISY,她说她是你的拍档。”
“也是旧情人,”沈曹坦白,“但是已经分手了。前不久我们在欧洲相遇,再度合作,接着她回国来配合我拍一组片子,不过只是工作,不涉及其他。锦盒,我最不喜欢的事就是向别人解说历史,但是你不同,如果你对我怀疑,我们两个都会很痛苦。所以你问吧,不论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言无不尽。只要你肯相信,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那么,我就什么都不必问了。”我轻轻说,心忽然变得轻松。沈曹哦沈曹,他可以一句话便将我送上天堂,也可以一句话便将我打入地狱。
这样热烈的感情让我自己也觉得惊惧。从小到大,我虽然敏感,却不是个冲动的女孩子,我倔犟,但冷静,多情,但内向,处事低调,三思而后行。可是这段日子里,我的情绪却大起大落,一时拂袖辞职,一时痛哭流涕,一时突发奇想地要对子俊献身,一时又对着沈曹眉飞色舞。这一切,究竟是因为沈曹,还是因为时间大神?
曾经,我的生活多么简单,隐忍,一如每个写字楼里朝九晚五的小白领,仰人鼻息,得过且过。惟一的不同只是多梦,喜欢在稍有空闲的时候冥想,却从不敢奢望将理想付诸现实。
然而那一天,他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对我谈起时间大神,许诺我可以让我见到张爱玲。
从此,他便成了我的神,我的信仰,我的理想。
子俊说过,这世上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我。然而我却明白,我不会爱任何人超过爱沈曹。
与沈曹耍了太久的花枪,然而就像他说的,我们两个都会痛苦。在这一刻,在这里,在张爱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在时间大神的印证下,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心,我不能再拖延逃避,我宁愿欺骗自己,都不愿欺骗心中的圣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