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会跟社会脱节。对于他的怪异之处和少根筋的现象,丁茤萸已经能见怪不怪了。再看了看手上的报纸,她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到底说了什么?”
“我、我说……我是你老公……”声音小而低沉,若不是两人靠得很近,不可能听得见他的声音。
“你真的这么说?”她再度瞠大眼,脸上的好奇更浓,耳朵几乎贴上他的嘴唇。“为什么?”
“因为……因为……有一个男人要拉你,我不想让他碰到你,就脱口而出了……”声音断断续续,听得出他浑身不自在。
“你不想让别的男人碰我,就好好守着我,懂吗?”他话语中不经修饰的占有欲,让她的心充满喜悦,脸上的温柔笑意藏都藏不住。
还好他还不是呆得太彻底啊!
“好。”她说什么,他就听什么,一切她说了算。
“现在的问题是——要怎么出去?”看着挤在大门外的大批媒体,她无奈地苦笑。“我的车子还抛锚在你家附近,没办法从地下室开车出去。”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造成这么大的风波,否则我就不会说谎了。”他满脸懊恼。
这件事告诉他一个事实——他不是说谎的料,一说谎就出事。
“我喜欢你的谎话。”她拍拍他的手,露出一抹神秘的笑。
也许有一天,那不再是谎话呢!
未来的事,谁知道?
“大家都喜欢听谎话吗?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说谎……”他嘟嘟嚷嚷的,不知道说给谁听。
“我想想看要怎么遁逃……”她当作没听到他的自言自语,手指轻敲着头,这时突然手机铃声响起,看到来电者是老板,她才按下接听键。
“喂。”
“那个男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向给人好好先生形象的洪郁明难得气急败坏地大吼。
“火气别那么大,小心血压上升。”丁茤萸慢条斯理地说着,没将老板的怒气放在眼里。
“丁萸~~”洪郁明无力地哀叹。“别闹了,我在跟你说真的。”
“我也是说真的啊!”她吐着粉红色的丁香小舌,俏皮地说:“我可不想换老板呢!”
“你认识那个声称是你老公的男人吗?他是谁?”
“他啊……”朝着纪可法眨眨眼,满脸笑容地握住他的手。“是我男朋友。”
纪可法不敢确信地看着她。“你愿意当我女朋友了?!”
丁茤萸笑笑地点头。
纪可法激动得将手握得更紧。
“什么?!”洪郁明终于回过神大叫。“男朋友?你不是最讨厌男人吗?什么时候交的?怎么没告诉我?”
“嗯……”她脸上的笑意更浓,自然地倚偎在他身上,手指“不小心”按到切话键,阻绝噪音。“你抱起来很舒服,闻起来也很舒服,我喜欢抱你的感觉,好舒服……”
门外有一大军队的狗仔喧闹着,但他的怀抱平和安全,隔离外界的纷纷扰扰,是一个安定又温暖的港口。
“我也喜欢抱你。”双手紧紧环着柔软香甜的小女人,他的胸口涨得满满的,比当年考上医学院还高兴。
当法医以前,他都是走家人安排好的路,不管是学校,还是生活方式,就连学医也是来自家族压力,不得不走的路。直到考上法医研究所,才总算找到自己想走的路。
交友方面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不管男女,他只会被动地接受,从不主动结交朋友,任他们来来去去也不在意。而她,是他第一次主动想要维系关系的人。
“……丁小姐,我可以开车载你们从地下室停车场离开。”一脸憨厚的警卫提供解决之道。
“谢谢,太谢谢你了!”她绽开真心的笑。
“不客气。”警卫的黑脸发红,心里狂喜。
住在这栋大楼的住户,几乎都是眼高于顶的有钱人,对待他们这些警卫跟菲佣一样无礼,只有她,态度和善有礼,是所有警卫的偶像。
不是因为她性感的外貌,或是她的高知名度,而是她的态度,让人如沐春风,心花朵朵开的态度。
纪可法默默观察下丁茤萸和警卫之间的互动,看得出来警卫对她充满爱慕和尊敬。他发觉不管是面对大楼警卫还是粉丝,她的态度都亲切有礼,没有名人的倨傲和无礼,也不像面对他时的刁钻。
也许,刁钻只是她的保护色,让人如沐春风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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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送他们离开大楼后,他们便改搭出租车到一家眼镜行调整眼镜,由于纪可法那副镜框已经严重损坏,回天乏术,所以他勉为其难地选了一副大小相近的金属框替代。
“换了眼镜,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你现在看起来帅呆了!”纪可法的崭新风貌,让丁茤萸赞不绝口。
他的气质斯文,举止闲适优雅,充满自信光采,尤其是换上金属细框的眼镜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绝对够格吃模特儿这行饭。
若是被老总看到,他绝对会被缠到签约为止的。
“还不都是一样的脸,哪有差别?”看着镜中的倒影,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
“差别可大的咧!”看到他一边衣领掀起,她自然地替他调整衣领。“你没听过人要衣装吗?”
“人一死,不管长相美丑、衣着好坏,全都会化为灰烬。”经常接触尸体的关系,他将皮相、生死看得很开。
“你啊……”她无力地猛摇头。“三句不离尸体,没救啦!”
“先生,您要刷卡还是付现?”男店员兴奋地盯着丁萸直看,看得纪可法很不是滋味,一个侧身,挡住店员的视线,掏出四张千元大钞塞给店员。
他讨厌别的男人虎视眈眈地看着她的侵略眼神,那会勾起他血液里的野蛮分子。
“付现。”成功将人支开去结账。
丁茤萸的注意力全放在他皮夹里的一迭现钞上。
“干么不刷卡?”现在还有谁会带着上万元现金上街?
“我没申请信用卡。”一拿回发票和找零后,他立刻牵着她的手走出眼镜行,招来一部出租车到他停车的地方。
“你怎么啦?”她终于发觉他怪怪的。
“我不喜欢别的男人盯着你看。”语气酸得很。
她什么事都不用做,单是站在一旁,自然就会吸引众人的目光,尤其是男人。
他也知道她不是存心招蜂引蝶,是男人自己送上门的,但是看了男人黏在她身上的痴迷目光,还是让他很不舒服。
“没办法,我是公众人物。”
“……我知道。”声音有些闷。
纪可法终于发觉她跟他是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人。
他不喜欢引人注意;她习惯成为众人注视的焦点。
他低调、重隐私;她没有么生活可言。
他口拙木讷;她长袖善舞。
“你又在想什么?”
“我们两个几乎可以说是强烈的对比。”
“你现在才发现吗?”不管是外在打扮、内在个性,还是生活方式,他们两人是完完全全的对比。
“常常有媒体跟着你吗?”
“几乎每天都会有人盯梢。”
“你怎么受得了?”
“我的工作需要曝光,习惯就好。”刚开始她也觉得自己像是动物园里的动物,供人观赏,但经过几年的磨练后,渐渐习惯地盯梢的生活了,就当他们是免费保镖。
“我很难习惯被人跟踪的生活。”
“上报会不会造成你工作上的困扰?”当听“法医”就觉得严肃又硬邦邦,不可能忍受绯闻吧?
“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就无所谓。”法医界是个狭小又保守的行业,闹上绯闻多多少少会影响刚正不阿的形象,但他的工作不是光靠形象就能做好。
别人对他的评价是好是坏,不会影响他的工作质量,他也不会因为别人说闲话而放弃她。
依台湾媒体八卦的程度,闹绯闻怎么可能不影响到他的工作?
她是不是该出面澄清,减轻对他的冲击呢?
从不对绯闻作出正面响应的她,第一次动了想澄清的念头。
第6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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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真的住在墓仔埔附近耶!”纪可法住的地方离坟墓不算太远,这附近只有他住的这栋破旧的两层独栋屋子。“这是你老家吗?”
刚刚坐他的车经过车子抛锚的地方时,她的车子已经不在,应该是修车厂拖走了,但经过那个地方还是让她心慌,心里直发毛。
是不是那附近的“住户”对她不满?她不由得纳闷地想着,要不然为什么专拿她的车开刀?
如果这次车子再检查不出问题,她只好去庙里烧香求个平安符挂着了,人绝对不能太铁齿啊!
“算是吧。”将车子停在屋前的空地。“这是我爷爷奶奶很久以前住的地方。”
“很久以前?那现在呢?”
“他们现在住在前面那片墓仔埔里面。”拉开“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木门,打开电灯开关,陈旧简陋的装潢跟她的光鲜亮丽,成了强烈的对比。
“你是说……”尾随在他身后进屋,愣了几秒才领悟到他话里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没事,他们已经过世十几年了。”招呼她坐在伤痕累累的硬木椅上。“对了,他们就葬在你车子抛锚那附近。”
“不会这么巧吧?”丁茤萸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苦笑。
难道说,是他的爷爷、奶奶还在找她麻烦,警告她不准接近他们的乖孙?
“巧?”打开冰箱,拿出两瓶矿泉水,走回她身旁坐下,打开瓶盖再交给她。“哪里巧?”
“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抛锚,你不认为巧得离谱?”她几乎可以肯定是他的爷爷、奶奶在给她下马威。
“嗯……是满巧的,也许是我爷爷、奶奶想认识你。”他一脸平静地说出让人咋舌的话。“这样好了,等一下我们一起去跟他们上个香,打声招呼。”
“……也好。”就去求他的祖先别再找她麻烦了。
坐在比石头还硬的木椅上几分钟后,她不舒服地挪动臀部,调整坐姿,乔了好几次,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角度。
这里的摆设老旧简陋,不到五坪的客厅,比她的浴室还小,长手长脚的她一进屋,只能局促地蹑手蹑脚,就怕撞坏这些“古董”级家具。
他静静地看了她五分钟后,终于开口问——
“你有痔疮吗?”
“……我看起来像是有痔疮的人吗?”好久不见的咬牙声再度出现。
竟然将“痔疮”冠在她身上?这个人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有痔疮的人,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他笑笑地纠正她的错误观念。“不过你的动作很像,坐不住,屁股一直动来动去地乔角度。”
“我会动来动去是因为这个椅子很硬,坐起来很不舒服!”她深呼吸一大口气后才开口,免得脑袋缺氧,做出不该做的事。
“嗯……”他认真地来回看着她和屋里的老旧家具,作出结论。“你跟这间房子很不搭。”
她的外貌和打扮都非常的现代、时髦,而且很美丽,跟房子里过时又老旧,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装潢形成强烈的对比。
就如同他们两人的外表和个性,也是南辕北辙,另一个强烈对比。
“你跟这里也不是很搭。”他的气质斯文,举止优雅,充满自信,尤其是换上金属细框的眼镜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很够格吃模特儿这行饭。
“会吗?”他自嘲地说。“我还以为你会说我食古不化,跟这里的环境很搭呢!”
为了当法医,他搬离家里,住到这间偏远的老房子,过着俭朴无华的生活,离他以前奢华的生活越来越远。
他还挺喜欢现在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是说你身上的气质。”他身上有富贵子弟的气息,就算是低价品牌的服饰穿在他身上也会自动升级,这种气质不是一般人家养得出来的。
“还好吧。”他耸耸肩,没有下面作答。
“法医的薪水应该不差,你为什么不搬到生活机能方便一点的地点呢?这里出入、买东西都很不方便耶!”更别说还得跟一群怪怪的“住户”当邻居。
她不否认自己习惯、也喜欢舒适的生活,但不会因此而瞧不起贫穷的人,只是纳闷他明明可以拥有好一点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窝在这里?
“这里坟墓是多了一点,但是地广人稀,没有吵翻天的左邻,也没有乱丢垃圾的右舍。况且,坟墓就是最好的保全,没人会大胆地闯进来。”
他这么说是没错啦,只是这里的居住水平,让人不敢恭维。
她宁可付高额保全费,住在舒适便利的地方,也好过让坟墓当保全。
“你在这里住多久了?”
“考上法医研究所后就住在这里,四年多了。”
“你现在几岁?”都已经算是男女朋友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个人资料呢!
“三十。”他小学念时连跳了两级,所以比其它人早了两年执业。
她惊讶地看着他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的脸,他根本比大学生还要像学生耶!
“……我还以为你顶多比我大一、两岁耶!”他完全看不出来有三十岁。
三十岁的大男人,怎么还能保有这份纯净的气质?更别提他那烂到最高点的“笔直”说话技巧了。
“你几岁?”
“你不知道女人的年龄是秘密吗?”她顿了一下,好奇地反问:“你猜我几岁?”
“听你刚才的话,你应该比我小很多。”
“不要管我刚刚说什么,光看我的外表,你会猜我几岁?”她媚眼灿灿,期待地等待答案。
“跟我差不多大吧。”她的气质成熟,有熟女的韵味和妩媚。
“三十?!”她不顾形象地跳起来大吼。“你竟然说我像三十岁的人?你的眼镜是不是没调好?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女人最忌讳被说老了,现在却无端被加了五、六岁,气得她理智全失,想扛木椅砸人。
他不但呆,而且连眼睛都有问题!
“可是——”
“我的皮肤比高中生还光滑柔嫩,全身的肌肉弹性十足耶!你摸摸看,是不是很好摸?”她火大地打断他的话,拉低衣领,揪住他的手猛往自己的脸和身上摸。
她全身上下都是“商品”耶!
脸蛋就不用说了,头发、美腿、手……没有一样不是最佳代言。
“……”手被迫触碰她白嫩的丰腴,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仿佛有吸力般,他的手自有主张地紧紧黏住不放,爱不释手。
他曾有几次肌肤之亲,但销魂的程度远不及触碰到她雪肤的快感,那柔嫩滑溜的触感不但让他爱不释手,更让他忘了东西南北。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弹性?没摸过这么好摸的皮肤吧?”她得意地扬着俏脸,对自己的身材和皮肤非常有自信,完全不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