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霞王朝大将军萧奇,是太子原落云的八拜之交,当他还是个平民时,拜入太子门下任客卿幕僚,之后因武力智谋皆为出众,极受太子赏识,加之两人年纪相仿,很快便成了莫逆。
原落云推荐萧奇入阁,由兵部的小官做起,一路做到侍郎之位,之后成了督军,又因萧奇高强的武功,转任将领,最后成了一品大将军,镇守北方,好不威风。
然而萧奇却是狼子野心,他自视甚高,不甘贫困,从拜入太子门下甚至与太子交好,都是他的计谋,在一步步实现往上爬的理想后,他终于露出了本性,不但勾引太子的未婚妻,同时私下蓄积力量,阴谋造反。
紫霞王朝两百五十年,发生了史上最大的叛乱。
萧奇挟着强势军力,攻入京城,以皇帝昏庸为名,清除君侧。在此役中,皇帝被杀,太子为了营救皇弟原初云,以身为饵,让原初云逃出京城,自己却落在萧奇手上。
以往的好兄弟,如今成了弑父亡国的大仇人,原落云所受的打击及沮丧可想而知。若不是他错信萧奇这个人,未婚妻不会背叛,父王不会驾崩,紫霞王朝不会灭亡,他也不会成了亡国之奴。一时之间,他意志全消,灰心丧气,极度的自责令他一蹶不振,而这样的他,在萧奇的眼中,等同于一个废人。
紫霞王朝灭亡后,萧奇另立天宝王朝,自立为皇,而紫霞王朝的一干旧臣也被他清洗了一遍,但为了博得仁君之名,他并未杀了最重要的人犯原落云,且认为他孤掌难鸣、无力回天,便将他流放西南边疆。
原落云被流放之后,他的生死就不会有人关心了,所以即使在半途中囚队遭遇了什么祸事,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如此松散的心情及看顾下,前往西南的囚队人心涣散,只想到了隐密的地点,快些处理妥当皇上交代的事,便能快些回程。
此时一遇到有人劫囚,囚队自然无法来得及反应,甚至在一瞬间就被杀了好几个官差。
“太子!快逃!老奴替你断后!”
一名老者不知由哪里飞身而出,奋勇地劈开了囚车上的锁,将原落云放了出来,还推着他让他跑在前面,自己则是奋勇抵抗追来的官兵。
原落云表情复杂地看着这名老者,此人名为老钟,是宫里负责替他驾车的马夫,直至今天他才知道,原来老钟是个武林高手。不过现下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若是留下来只会成为老钟的累赘,因此他即使身体虚弱不堪,仍是死命向前奔逃。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官兵众多,老钟却只有一个人,最后被砍了好几刀,血迹斑斑的倒下了。很快地,官兵追上了原落云,也刺伤了他,令他无法再逃。本来想着干脆心一横直接把人给杀了,也算完成此行的任务,但官兵们的大刀才举起,突然间听到一声娇斥—
“官兵就可以滥杀百姓,好大的威风!”
一时间,兵器交击声此起彼落,一名英气勃勃、五官明媚的女子,持刀袭击了上来,她一个人,居然杀得官兵进退失据。她一身劲装马靴,勾勒得她姣好的身材更加玲珑浮突,而她大开大阖的气势,更是寻常男子望尘莫及的。
这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子,刀光飞舞间,她如风之迅疾,如水之畅快,又如山之矗立,她便是墨家马帮的大锅头墨潇。在马帮其他弟兄们迎上来杀敌时,她一个人已经将敌人解决得差不多了,不过须臾,囚队的官兵已全部被解决。
即使面对这般血腥的场面,墨潇仍旧神色自若,吩咐一些人清理现场后,她慢步走向穿着囚衣、奄奄一息趴在地上的男子。
“大锅头,这人还活着。”马帮的弟兄王二说道。
墨潇点点头,蹲下身子,伸手将地上男子的脸转了过来。见到那张苍白染血却仍清俊斯文的脸庞,她不由得内心一动。此般气质的男子,出身必然不凡,她这次似乎救了一个不得了的人。
在她盯着男子盯得出神时,背后又传来弟兄张三的叫唤声—
“大锅头!这里还有一个老人,被砍了很多刀,也还没死!”张三跑了过来,将手中一面金牌递给了她。“这是从那名老人身上搜到的。”
墨潇看了看手中的金牌,突然眉头一挑。这是前朝太子的身分令牌,如果她没记错,前朝太子的年纪应该不会比她大多少,所以绝对不会是一个老人,于是她的目光又回到昏迷的年轻男子身上,喃喃自语道:“前朝太子似乎叫原落云……是你吗?”
心里有数的她,用布满了刀茧的手轻轻抚去他脸上的血迹,突然觉得指尖一颤,有种异样的感觉。
“大锅头,要救他们吗?”张三问。
墨潇想也没想便回道:“救!当然救!天宝新朝暴虐无道,这些官兵为虎作伥,他们要杀的人,我们当然要救!”说完,她站起身,让属下处理救人的事。不过走了几步,她又本能的回过头来,皱着眉看向那些把原落云扛上马车货架的弟兄们,叮咛道:“你们轻点儿,别把他弄死了。”
第1章(1)
所谓马帮,就是拥有自己的武装团队及马场的商队,平时接受委托帮忙运送货物,或是接受类似护镖的工作。由于马帮走的都是固定几条路线,通常是恶劣环境或是山贼盗匪出没之地,在这西南方一隅,多是丛林瘴疠之地,兼之域外的篓族时常入境侵扰、打家劫舍,所以马帮的存在实为必要。
墨家马帮便是其中的佼佼者。马帮的首领称为大锅头,目前由墨潇担任,她自十七岁父母出队意外亡故那年,便以一己之力扛起了整个马帮的营运。从一开始人人都不看好她、讥讽她,直到五年之后,她不仅稳住了马帮的生意,还将墨家马帮拉到与西南方马帮龙头的成氏马帮差不多的地位,这样的能力及手腕,或许不是后无来者,但肯定前无古人。
这一回墨家马帮护送一批财物前往南方,回程时见到官兵杀人,对于天宝新朝官兵痛恨不已的他们,自然出手相救,最后险些遇难的原落云及老钟,都被他们给带了回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伤势较轻的原落云已完全恢复,老钟则因为年迈又重伤,身上还有一些伤口未愈,不过身为前朝太子的原落云,养尊处优惯了,所以老钟仍尽职地服侍着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公子,他们送饭来了。”老钟小心翼翼地拿着一个托盘进到房里,上头放着一素一荤的简单小菜加上两碗糙米饭,绝对称不上美味,顶多管饱。
原落云看到菜色就紧紧皱起眉头。“又是这样的粗食!教本宫……本公子如何下咽?”
“公子,多少还是吃一些,伤势才能更快痊愈啊!”老钟苦口婆心地劝着。
但原落云仍是一脸嫌恶,把放在桌上的托盘往外一推。“这样的东西,本公子咽不下去,赏你吧。”说完,他便闭上了眼养神,再也不想多看那些东西一眼。
在这马帮生活了一个多月,住的地方虽非破烂,却远远比不上以前皇宫的雕梁画栋;给他替换的衣服也都是粗布衣裳,磨得他的身体都痛了;更不用说食物都是些粝粢之食,令他光用看的就感到反胃。
这样的生活,已到了他的忍受极限,不禁萌生去意。可是如今孑然一身的他,又是个罪犯,能去哪里?
陷入沉思的原落云,最后长叹口气,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名黑衣劲装女子,由于她的气质特出,英气逼人,脸上有一种坚定不屈的表情,令他不由得在心中暗赞一声,不过他以往贵为太子,不会主动与人交谈,这样的习惯仍未变,所以他只是静静盯着她,用眼神询问她的来意。
来者便是墨潇,她先打量原落云主仆一阵后,这才询问道:“你们的伤好了?”
老钟自然知道主子是不会与这些平民说话的,主动跳出来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谢谢大锅头关心。”
“很好。”她微微颔首。“如果你们伤好了,就可以和大伙儿一起工作了。等会儿你们就搬到大通铺去,和大家住在一起……”
“等一下!”原落云原本不准备说话的,但一听她似乎把他也当成普通人了,忍不住开口道:“一起工作?住大通铺?你把本公子当成什么了?”
老钟见主子不悦,也连忙帮腔,“大锅头,我们公子确实没有住过那种地方,恐怕不太适合。”
对于原落云几乎有些鄙夷的神情,墨潇并未动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们这里只有大通铺可以住,要留下来,就必须工作,马帮里不养废物。”
听到废物这两个字,原落云瞬间瞪大双眼,气得脱口而出道:“那本公子就离开!”
此话一出,老钟脸色微微一变,显现出了担忧,虽然欲言又止,不过主子都放话了,他还是把想说的话吞了下去。
墨潇面无表情的看着原落云。“你要离开,请便,不过阁下主仆的医药费截至今日为止,共是一百五十三两七钱三分,付清了你们自然可以走。”
原落云冷哼一声,“老钟,给她!”
老钟流了一头冷汗,苦哈哈地道:“公子,咱们没有银两啊……”
太子当惯了,连自己在流亡都忘了,一认知到自己现在穷翻天,原落云险些骂出声来,不过他学习的那些宫廷礼仪,硬是局限住了自己口出秽言,最后只能死死地瞪着墨潇这个见钱眼开的女人,害他刚才还暗自欣赏着她的气质,现在想想,他都替自己方才的动容感到不值。
墨潇似乎早知道他们的答案,也懒得多说,只是若有所思地瞄了原落云一眼,好像要把刚才的鄙夷全还给他似的,接着毫无起伏的道:“一刻钟后,我要看你们搬出这间房,半个时辰后,你们都得出现在马场。”说完,她很干脆地转身离去,彷佛连看都不想多看原落云一眼。
当初是见他们两人有伤,她才特地让人清出一间房让他们养伤,虽然他以前身分尊贵,但他也不瞧瞧自个儿如今是什么模样,还不懂得感恩,真是!
“老钟,你看看,她那是什么态度!”待人一走,原落云即刻开骂了。
“公子,别忘了这里不是宫中,你也不是太子了。”老钟叹着气道:“她是墨家马场的大锅头,叫做墨潇,她亲自来这里,已经算是很给咱们面子了。”
“本公子就是看不惯她那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原落云才不管她是什么身分。“老钟,你想办法去找那些以前支持我们的富商取些银两,咱们尽快离开,不必留在这个地方受气。”
这个太子还真是不知人间疾苦啊……老钟的表情更苦了。“公子,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现在已经是天宝王朝,不会有人买我们的帐,更别说萧奇的人说不定就在搜查我们,我们一离开这里,十死无生啊!”
原落云像被淋了一盆冰水,他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方才只是气过头了,听老钟这么一说,他也冷静下来,只是一口气还吞不下。
“有时候,当忍时还是要忍,离开这里,我们根本走投无路。留得生命,或许还能挣得一点希望。”老钟再次好言劝道。
希望?是什么希望?活命的希望还是复国的希望?原落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也对未来感到相当茫然,但接着转念一想,老钟说的也对,先把命保着,才能慢慢思考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可是想到要和一大群臭男人挤一个大通铺,还有做那些肮脏粗重的工作,原落云的眉头又不禁蹙拢,其间沟壑深到可以夹死苍蝇。
末了,他只是深深地吁了口气,极为无奈的道:“走吧,咱们搬到大通铺去。”
“你们初来乍到,还不懂得如何养马,就先砍柴吧。”领头的王二带着原落云主仆俩来到柴房外。“你们劈完这些,今天就可以休息了。”
原落云傻眼地看着那堆得比他还高的柴堆,他就算没做过,也知道很费力气,要把这些劈完,要劈到何年何月?
本来还不觉得这些脏活需要他这尊贵的身分动手,不过方才王二那鄙夷的表情实在让他咽不下这口气,他大步走到柴砧旁,使劲拔起了上头的斧头,光是这样已经流了一身汗,遑论这斧头怎么拿都不顺手。话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可是他一向只会吃肉,连猪长什么样都不太清楚,拿起斧头后,他茫然了,一脸不解地看向老钟。
老钟苦笑着劈了一块柴,动作干净俐落,虽然他以前是个随侍,不代表这些粗活儿他不会做。
原落云见砍柴原来这么容易,也来了信心,取了块木头放在柴砧上,便狠狠地劈了下去—
“公子!你杀人啊—”眼前莫名飞来一木块,老钟不由得怪叫起来,眼明手快地躲了过去。
原落云尴尬地抿了抿嘴,方才力道没抓好,劈下去的木头就这么飞了出去,差点砸中老钟。调整了心态,他不信邪地又拿起另一块木头,这次他一脚踩在柴砧上,比较好施力,接着摆足了姿势就要劈下—
“公子!你杀人不成也别自杀啊!”主子做出此等危险动作,这一斧下去柴还没劈到,肯定先砍了自己的脚,老钟连忙冲过去阻止,夺下了斧头,见主子一脸不忿,他只能无语问苍天地道:“公子,要不你在旁边休息吧,这些柴奴才劈就好,你可别伤了自己。”
原落云挑了挑眉,也很干脆地扔下斧头,走到一旁阴凉处歇息去。劈了这两下,他确实有些累了,反正事情有人做就好,马帮的人想整他,可没那么容易。
一整个上午,老钟劈了差不多一半的柴,终于到了放饭的时间,听到马场那儿传来的吆喝,原落云主仆也随人流来到了膳堂。
在膳堂中,马帮弟兄们排列成队整齐地打饭,原落云虽然不屑与这些三教九流混在一起,也不想吃这些粗茶淡饭,可是折腾了一上午确实也饿了,现实逼得他不得不排在队伍末端,等着打饭的人将那白胖的馒头还有香气四溢的酱牛肉放到他碗里。
好不容易轮到原落云了,想不到打饭的弟兄一看到是他,便嫌恶地挥了挥手道:“你跳过去!下一个来装!”
原落云瞬间心火大起,这是哪招?于是他怒道:“为什么跳过本公子?”
那名弟兄理所当然地道:“咱们马帮里的饭菜,只给有做事的人吃。你倒是说说你一整个上午都做了什么,值得配上这一顿饭?”
原落云欲辩无言,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