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欠她一命,那天她就是上门来向他讨这个恩情,也是找他合演一出戏,更是一场利益交换。
只要拥有一支军队的征夷大将军突然通敌叛国,然后在京城完全消失,相信惜氏一族就会蠢蠢欲动,届时他便能找到机会设计惜氏一族,接着将他们一网打尽。
“我可以帮你。”孙锦华站在皑皑白雪中,傲然的开口,“不过在我离开京城之后,只有一个条件,别让我的小妹卷入这场斗争。”
“好。”他没有考虑太久。
孙锦华的双脚深陷在白雪里,目光深沉的盯着他许久。“至于另一个交换条件也很简单……”
“洗耳恭听。”他毫不迟疑的回应。
“只要我一离开京城,我要你向我保证一件事,不管如何,不准让她成为你棋盘上的一颗弃子。”孙锦华维持一贯语调,像雪霜一样的冷硬。“还要你保她一世平安。”
他有些意外,她讨的恩情跟交换的条件都离不开她的小妹,让他开始疑惑,孙锦华为何不为自己讨点便宜,却一味的为自己的小妹铺起平顺的路?“我保证。”不过他还是答允了。
听起来她妹子柔弱无比,却只要安顿她后半辈子即可完事。
多么简单的条件,也多么便宜的一场交易。
他笑了,笑孙锦华一介武人不懂得利益的公平交换。
“记好她的名字……”孙锦华敛下长睫,离去之前,留下这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孙绵绵。”
孙绵绵。他听完便谨记在心,接着望向她,她已经举步准备离开。
这时,他忍不住脱口问道:“离开京城之后,你所归何处?”
孙锦华没回头,只是淡淡的出声,“心安,便是归处。”
到哪儿不重要,她已将心里最放不下的妹妹交到他的手上,那么她便能心安,天涯海角的任何一方都会是她的归处。
这一时刻,孙锦华一身的荣耀富贵如同飘下的雪花……
落地,即成一地繁华,四季辗转之间,却又寒冬融尽,最后成了一地的春泥。
有关配角的一二三--二货皇帝的脑补日记
朕,是个皇帝,这是无庸置疑的。
对,是个拥有后宫佳丽三千、暖床无数的好淫……不,是好人皇帝,发音正确一点。
外人见到朕,觉得朕容易相处,是个好脾气的明君,而且还是个性喜渔色的风流美男……咳,美男是朕自封的,应该没人敢有意见吧!
同时还是坐拥江山,享受和平时代的好命皇帝。没错,朕承认自从朝廷加入一名生力军后,所有什么狗屁南蛮北夷的,全都被眹的大将军打得落花流水,像个龟孙子回家吸奶去了。
嗯哼,谁还敢觊觎朕由先皇那儿接下的江山大业?有了这个大将军成为左右手,他这个皇帝可以不出一步宫门,威名就这样传传传……一传千里的扬名海外。
所以啦!朕不管是在床上还是床下,都是个战绩不容小觑的好皇帝,未来应该可以在史记留下一世的好英名。
同时朕也要感谢为皇家征战的好将军……孙锦华。
初听到这个名字时,朕觉得不够霸气,锦,纺织品;华,有美丽光彩,两个字叠在一起就是美好的纺织品。对朕而言,这名武将的名字不够好,取什么“锦华”……美丽光彩的纺织品,加上会当上武将的大部分都是胸无点墨的粗人……
啊哈!孙锦华合起来三个字,就是一只绣花枕头,草包一只嘛!真的,当时朕真的是这么认为。
不过当某天朕决定好好的见见这只华丽的草包,封他个什么大将军做做时,在厅堂见着这“华丽草包”,才发现万只草泥马从朕的眼前奔了过去……“孙锦华,你竟然是个女的?”当时,朕大大吃了一惊,然后在百官面前惊声尖叫。
结果那只“华丽草包”回应给朕的是一双白眼!白眼啊!似乎是在责怪朕见识浅薄,一副没见过女人样子的鄙视表情。
唉……
到现在朕还忘不了小花花那张如蜜腊般的标致小脸,冷得犹如冰霜的鄙视目光,冻得让朕全身都起了疙瘩,还有一种全身酥麻,像是通电的快感。
后来,朕在很久很久之后,才明白那快感其实是住在小心肝里的小鹿乱撞几下的结果。
是,朕很害羞的承认,当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所以后来封她个大将军做做,三不五时就召她进宫喝茶聊天,有好吃好玩的,第一个就是赏给她,可是这冰山美人始终不肯接受朕的心意。
真相只有一个--
她说:臣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好不容易凯旋归来,不愿在生死交关之后,还得在宫中与一群女人明争暗斗,就只为一只……货。
然后,朕瞧见她的右手伸出食指和中指,成了一个V字手型。
货?什么货?好货?再加上两根手指……
啥?二货?!有臣子这么评价皇上的吗?好歹朕也是她的长官、她的衣食父母,怎么在她的眼里,朕成了二货了?
那天,朕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可是她知道朕收了那么多妃子,全都因为政治关系,每个女人都要雨露均沾也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精气如血,朕洒一次雨露就像是喷一次血啊!朕可是用肉体在保住江山,呜呜……小花花都不懂眹只是表面光鲜亮丽,其实私下就像男妓一样,得要讨好各宫妃子,而保住江山就是在保护小花花啊!
要不然就像那个静妃一样,明明朕都有用肉体去满足这个女人,朕的老爸已经给惜氏一族封官加赏的,可是女人的贪心一旦养大,荣华富贵已不算什么,最后还要逼朕将整座江山送她。
开玩笑!朕要保住自己的江山,这样小花花才不会失业,才不会没事做,想退休去云游四海,把朕丢在深宫里头……不成!朕要想办法留住小花花……不,不对,是江山!
加上前不久朕的小花花似乎腻了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动了想弃军退休的念头。尼马,真是吓死朕了,只好召来赫琅,商量一下该如何阻止惜氏一族的壮大,保住朕的江山和未来的饭碗,同时又能满足小花花的心愿。
最后还是朕聪明,特地放了小花花一个长假,让她到大漠去游玩,然后由他这个苦逼皇帝继续在宫中做牛做马……
所以你们说说,朕是不是一个很体谅、很用心、很不断讨好小花花的好人皇帝外加新时代的好男人?
当朕忍了这段时间的相思之苦,直到结局圆满,下旨召回心爱的小花花时,她竟然当做没接到,还把朕的圣旨退了回来,哭哭啊!
罢了。山不来就朕,朕就连夜起程到大漠去找小花花耳鬓厮磨,翻云覆雨一番……
那一天,小花花确实在等朕……噢!朕忘了提,她手上还提了一把……大刀。
“滚!”小花花一开口,便知霸气有没有。
朕很大气的回她,朕不滚,要滚也要在你的身上滚。朕就是这么有骨气,
没怎样,后来那把大刀真的就往朕的身上砍……呜呜……杀夫啦!朕的小花花怎么会这么生气呢?
事后眹派人去旁敲侧击,终于得到答案。
原来小花花在怪罪朕竟然没事答应将小三许配给赫琅,甚至还差点让她小妹丢了性命。
拜托,朕是皇帝,又不是什么大罗神仙,怎么会知道她之外的心思?哇靠!
说起这件事,眹就有满腹的憋屈,好不好?朕怎么会知道静妃的手伸得那么远,竟然想从跩得比天还要高的赫琅那儿去,甚至还陷害孙绵绵这状况外的蠢蛋啊!
小花花,别生气了,朕是爱屋及乌的好男人,可以考虑一下封孙绵绵为郡主,要不然收她当干妹妹好了,还可以让她当上赫府的太尉夫人。
所以……
小花花,你什么时候答应嫁给朕啊?别老是用武力脱朕的衣服,享受完朕的鲜美肉体后,擦擦嘴巴又拍拍屁屁走人,人家很伤心的。
好了,朕现在要脱光光,到床上等着小花花来蹂躏。
今天的日记就写到这里为止,掰掰。
有关配角的一二三--初见
认真算起来,第一次进宫的年纪是在她五岁的时候。
她是随着父亲进宫,为了将她引见给未来的恩师……左翼将军。
宫中对她而言,是一座华丽的城堡,同时也是一座坚不可摧的牢笼。
在入宫之前,她在府里总是听着一堆奴婢发着痴梦,若是有朝一日能进宫当嫔妃就好了。
当嫔妃有什么好?整日关在大牢笼里,然后围着一个男人打转,有意思吗?
再不然就是妄想着嫁给王公贵族,操控着一个家族为毕生志愿……她觉得当女人其实可以不用当得这么卑微。
她也没有胸怀大志,就是不希望困在这四四方方的京城之中,想要到处去瞧瞧、去逛逛。
所以娘并没有以姑娘家的繁文缛节绑住她,知道她对武学有兴趣,便请了武师教她拳脚刀剑功夫,就是希望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娘告诉她:若想让你爹答应、听你的话,就只有一条路,那便是你的位置要爬得比你父亲还要高。
唯有崇高的位置,才有可能咸鱼翻身。
她唯一记住的就是这段话,她要努力的往上爬,爬得比任何人都高,爬得愈高,愈能让顽固的爹听她心底的愿望。
因此她今日才会出现在宫中,就是要一睹当朝将军的风采,甚至请他收她为徒弟,她要拜他为师。
在她的眼里,这宫中不但像一座牢笼,更像一座迷宫。她只不过离开等候父亲的宫殿,想到后方解手,结果要回去时,才发现这路弯弯绕绕的,走着走着竟然迷路了。
也不知道走到哪儿,她见到前方有一道黄色的身影正蹲在湖旁,还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是不是男人?”
她上前一瞧,发现是个男孩,年纪看起来比她大一些,只是身子骨还没有拉长,挺瘦小的。
蹲着的身影这时抬起满是泥巴的脸庞,抽抽噎嘻的开口,“你是谁?”
“孙锦华。”她爽朗的报出名字。“你又是谁?”
“我……我叫凤玫。”
凤字辈?她心里有了谱,在自己眼前的男孩是个皇子,而且还是宫中最不起眼、资质最平庸的六皇子。
“哭什么?”她问得简洁有力。
“大家笑我是扶不起的阿斗……”他站了起来,身高跟她差不多。
“你是。”她很诚实,直接点头。
他扁起嘴巴,眼睛泛着泪光。“阿斗又怎么了?你们以为当一个想保命的阿斗很简单吗?你以为……一个人在宫里生存容易吗?”
“但你不是走过来了?”她冷眼望着他。“既然是选择阿斗之路,那就继续走下去。如果不想当阿斗,就给那些不想让你活命的人一点颜色瞧瞧,换取一片让你存活的天下。只是这天下不会是你用眼泪就能哭求换来,是用你的手段和本事。什么都有的人还自哀自怜,简直可笑!不如你现在就跳湖,一死百了,重新投胎比较快。”
他听了,胸口梗着一口气,因为第一次有人对他说这样的重话。
“我啊……”她倔强的挺起胸膛。“今天是来拜将军为师,因为以后我可是要当大将军的。”
“你……你是个女儿身,日后必定要嫁人,为什么要当大将军?”他小声的嗫嚅。
“谁说女人就只能嫁人?”她冷哼一声,“我就是要统领整个军队。我要爬得很高、很高,让所有的人都听我的话。还有,以后谁敢欺负我和我的家人,我就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可是你好小……”
她小小的粉拳用力敲了下他的脑袋,圆眸狠狠的瞪着他。
“每过一年,我就长了一岁,长了一岁,我就长高一些,长高一些,我就努力一点,我不信日日月月年年朝朝的时间累积,不能让我孙锦华爬到我想要的位置!”她小小年纪发下豪语。“也许有朝一日会是你求着我帮你打下这片江山……”
“我……”
“啊!我得走了。”不等他把话说完,她转身就走。
他原本想拉住她,但她小小的身躯十分矫健,他的掌心只抓住了空气,一摊开,什么都没有。
“我……我要怎么再见到你?”
她停下脚步,回头,想了一下,绽放灿烂的笑容。“等你当上皇帝,想什么时候见我就下令,我不就出现了?!”因为皇帝最大嘛!
皇帝?!这两个字狠狠的撞进他幼小的心灵,也如同一座大石压在他的心上。
登时,他开窍了。
想活命,就得要用本事活下来,日后想再见她,也必定要拥有自己的一片江山。
唯有拥有整个天下,也才能将她牢牢困住……
千山万水,都离不开他的世界。
【全文完】
后记
哈啰!大家暑假好。
很高兴又接到套书的通知,只是这次实在是写得天昏地暗,有很多东西其实都是修改过的,不过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本书喔!
最近暑假过得还挺悲惨的,除了写稿,还是写稿,而今年的气温真是破表的高,米小璐的房间基本上是破三十三度高温,但为了北极熊的乐园,我还是忍着没有吹冷气。
虽然我天天都跑去游泳池报到,但现在是暑假期间,游泳池里有很多小朋友,常常不按牌理出牌的游东游西,我常被他们踢得头昏眼花。
所以暑假期间我又少了一个避暑的去处,哭哭。
聊聊最近的社会新闻,其实台湾的媒体挺煽情的,所以我都把新闻当做娱乐节目看。
只是看到狂犬病肆虐的新闻,不知道是米小璐家中有养狗狗的关系,还是天生比较喜欢动物,觉得近来猫狗真的受到很大的歧视。
现在牵着狗狗出去散步,脖子上就算有链子,还是会遭到路人的白眼,要不然就是被赶东赶西的。(叹)
明明米小璐是个很有公德心的饲主,出门一定带着清洁便便的袋子,但还是会被路人质问东质问西的。
运气好,会遇到口气好的人;运气不好,遇到霸气外露的阿桑,一开口就是劈头大骂。
对,别怀疑,米小璐家附近就住着这类型的阿桑。不过米小妈教导要敬老尊贤,通常我都不会回嘴,默默的把狗牵回家。
只是,还是想说一声,狂犬病的病因并不是发自于犬猫,请不要那么冲动的弃养。
还有,像某县市乡长的抓狗换白米的做法,虽然打着避免扩散病情的旗帜,但实在不得不说这根本就是先制造社会乱象,那乡长是否知道,有很多人为了换白米,竟去抓别人的家犬?米小璐不是很认同这个做法。
说了这么多,就是希望有养狗狗的大家最近出门还是帮狗狗系上链子,避免吓到路人,也是为了保护毛小孩。而且要记得去打狂犬病疫苗流浪犬或是传染源咬到。
就这样子,下本书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