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了。
又是一个秋天。
树木已开始枯黄,掉落它的叶片,小草也不再青幽。
天灰蒙蒙的,这样的季节,加上少许风,更增几分凄凉。
草地上,架着一架白色的秋千,秋千上一位身着白色缀曳长裙的少女倚于其上,随着风的吹拂,秋千也轻轻舞动。
风吹动她的长裙,吹动她的长发,唯一的发钗也在微风的轻拂下自然坠落于地,霎时,黑色如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舞开来,轻轻的回旋,凄美幽凉。
面颊苍白中显露出茫然与无助,空洞的双眼没有能够聚集的焦点。
有那么一会儿,她在思索中皱眉,但随之而来的平复又证明了什么也没发生。
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儿?
“风儿,风儿。”
是谁在叫他,那人是谁?
“风儿。”
一声亲切的呼唤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知道他是谁,绪,却不似她思绪中空旋的记忆。
记忆,她还有所谓的记忆吗?
风儿从来不问他姓什么,因为当风儿醒来时,他就告诉她,他叫绪,是风儿的保护神。
风儿也不知道风儿姓什么,自然在风儿醒来时,他就告诉她,她叫风儿,是他的天使,他的风。
天使,有个好小好小的天使出现在风儿的脑中。似乎是个小男孩,他在叫风儿妈妈。好可爱,风儿不自觉地笑了。
“风儿,”又是一声轻声的呼唤,“我们回去吧,起风了。”
风儿轻轻地站起,笔直笔直地朝着那幢白色的房子走去。绪跟在后面,原本要扶风儿的手也无力的垂了下来。
风儿对绪永远都是这样,似见未见,似听未听。
绪不在乎,只要风儿在他身边,他就很满足,只要风儿好,他就会很快乐。如果风儿能够露出笑容,那将是世上最好的恩赐。
屋内的一切以白色为主,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沙发,白色的钢琴,这些都只因为风儿喜欢白色。
但风儿的房间却以粉红色为主,因为风儿躺在粉色的房间里,躺在粉色的床上,会像一个初生的婴儿,会显得很安静,很安静。
风儿喜欢风铃,于是在这个房子的所有窗户上都会有一个小小的、别致的风铃。
风儿要去市区,绪在考虑与犹豫中最后还是答应了。
风儿坐上车。一种解脱的快乐油然而生,如雀跃的小鸟等待飞上高高的枝头看望更辽阔的美景,从未有过的盼望爬上冰冷的面颊。
依着车门,望向窗外渐渐远离的树与花,这些具有生命的植物带给她一丝的留念。一切都在后退,在风的鼓动下,木纳的植物附上动态的美感,述说着离别与再见。
到了市区,绪带着风儿参观了众多场所,风儿什么也没买,因此,对于风儿来说只能是参观。
绪在购物,疯狂的购物,他的手里提满了各式纸袋,那是风儿曾经停留过的地方。
天色渐晚,绪带着风儿准备回家。
正直下班高峰,车辆川流不息,绪没有空余的手牵着风儿,只有将她留在shopping门口确定位置才到马路对面取车。
他的脚步很快的带着他步到车前,在打开车门时,绪看向风儿,她还在那儿,并对绪露出一个少有的微笑。
绪满足了,他要求的不多。但陡然升起的烦躁又开始令他不安,是自己多虑?
人的预感在某些时候是最具灵敏度的,当绪再次抬头望向风儿时,风儿不见了。手中的东西立刻散落在地,整个人失去了平衡。
他疯狂的呼喊着风儿的名字。寻找着那白色的身影,但回答他的只有市区的喧闹与照样活动的人群……
这是绪见到风儿的最后一次微笑。
这一天也终于来临了。
第一章
偌大的房间里被一种叫做黑暗的氛围下笼罩,置身与这样一个环境的女主角正环视周遭的一切,努力想看的更加清晰,但怎么可能?
她不明白,明明有宽敞的窗户,为什么要用厚实的窗帘将它掩盖的不让一丝叫做阳光的东西进入,难道这间屋子的主人见不得光线吗?
哦,不对,怎么能够这么恶毒的诅咒别人,这是不礼貌的。
想想还真是奇特,自己是怎么来的?一句玩笑,一个不大不小的游戏,引来一连串不多不少的逸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进来了,进到这个令众多人羡慕的地方。应该叫不可思议吧!
翠绿的草地上架着的是一幢白色法国式别墅,周围圈着一人高的同色栅栏,距离栅栏百米远,围着深绿色的树林。
她不禁有些多余的担心,如果下大雨,这幢房子会不会因此而染上黑色?
屋内没有点灯,窗帘遮的死死的,在这个伸手见不到五指的地方着实让人感到害怕,这与刚才的欢声笑语真成了极大的对比。
百合觉得自己很有勇气,还能站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要不是屋主吩咐只准她一人进来,就会有沈靖南与杨腊的陪伴了。
还要等多久,让她在这样的环境里等人,是要造成她的心理压力吗?为什么不开灯,难道说住着这么大幢房子的人还付不起电费?当然是在开玩笑。百合吐吐小舌。
真够奇特的,暗忖道。
他会是具有什么性格的人呢?
那次是她自己心虚,以为林雪和叶涵会算计她,于是在“琉璃园”
开玩笑说要做杜蕲的情人,没想到弄巧成拙误会了,还引来了这么个真人。现代灰姑娘剧目上演,有意思!
不对,这间屋子里不止她一人,似乎有双瓦数不太强烈的灯光正在折射着她,偷窥?是谁?
不管他(她,它)是谁,数‘一、二、三’,再没人出现,就走人。谁叫他让她等这么久。
一、二、三。好,没出现,闪人。
就在转身之际,一股强大的力量把百合带着冲向一点,撞到硬物,跌进一个胸膛,那里是热的,立刻判断出是——人。
这瞬间的动作及突来的力量弄的百合晕头转向,过了好一会儿才‘苏醒’过来。这才发现她被带到一个有着微弱光亮的桌旁,怎么刚才没发现?
恩,看来她没猜错,这个空间里存在着第二个人类。
啊,人,她怎么没有尖叫,现在会不会太晚?
但她没有思考的时间,再次被另一股力量劫火,这一次却是吻。
霸道,百合毫无自主的任由这个舌头在她的嘴里肆意搅动,如狂风暴雨侵蚀她的,而她竟然毫无自主的跟着转动。
渐渐的。暴风雨停息,转为缠绵的纠结,他变的好温柔。这种感觉好好,从来没有过……
呼吸声越来越急促,百合自觉就要缺氧,她不能把持住身体的平衡而开始下坠,还算好有股强劲的力量支持着她,让她不至于出丑到地面
在剩最后一口气时,她获得了自由。百合大口的喘息着,从没感到自己这么需要空气的存在。回忆刚才的情景,似乎有点儿陶醉其中,根本就没发现她整个人正趴在某个怀抱中。
这就是吻?它还不错。
吻,啊,百合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初吻已经没了。怎么会?
“不要尖叫。”
低沉的男性嗓音阻止了百合正要做的下一步行动。
他怎么知道?百合纳闷。
咦,他又是谁?今天怎么了,反映总是慢半拍。该有的正常反映都没正常响应。
“很好,看着我。”
那份迷人的嗓音再度响起,诱惑着百合着了魔似的按吩咐抬起了头。
好一个漂亮的美男子,漂亮用来形容男性有些不恰当,但他确实适用。漂亮的一点不过分,恰到好处,丝毫没减男性的威严,脸上的线条是刚毅的,属于男人应有的魅力。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细而长,深邃中透着柔和的东西,现在还不明白那是什么。但它足以吸引百合像个花痴似的忘了刚刚的一切。
很少有人敢这样与他对恃,他知道自己的长相很吸引人,但他脸上流露出的冷硬,使众多观众都会望而却步。
她不怕他,杜蕲很高兴发现这点。
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是怎么离开那个房间,百合一点也不记得。在她脑中浮现的只有迷人嗓音最后留下的‘明天搬过来’。而她,答应了。
一朵玫瑰花出现在百合的眼前,不用看也知道是谁,那个自认为是情圣高手的曹孟德。
百合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非常甜美又带点羞涩的微笑,伸出玉手,轻轻接过玫瑰花,柔柔的说了声谢谢,轻巧的从其身边略过。
曹孟德呆若木鸡,凝聚的魂魄没能立刻回到现实,还在飘忽:太美了……
百合踏进百叶林,两位好友正在看书,对于她的到来谁也没有在意,更别说是看她一眼。
嘟起小嘴,走到两人中间,“喂,本小姐来了都不欢迎。太过分了吧。”
“我怎么没看到小首长(手掌)?”叶涵首先放下手中的书,开始数落。
“你还好意思说?现在几点了,又迟到,谁过分了。还要我欢迎,用手还是用脚?”
“人家有事嘛!”百合把玫瑰花递给叶涵,撒娇的靠向肩膀。
“是啊,你大小姐是个大忙人,有人送花。又是那情圣,唉!交友不慎,竟交到你这种朋友。卖友求荣,为了情人出卖朋友利益。”
“喂,涵儿,我也只是迟到几分钟,用的着把我说的这么可恨吗?”
“当然了,你不知道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利益吗?”
“等等,等等。这前半句我倒是听过,后半句不知又是哪一位名人说的?”百合‘虚心’请教。
“就是这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名人——叶涵小姐说的。”林雪再也无法忍受这叽叫声,“吵死人啦,书都没法看,交友不慎。”
“喂,什么意思?”百合、叶涵同时开口。
“我说错了,说错了。”
林雪赶紧改口,她可不想二姑娘玩老鹰,架不住。对付她俩儿的办法就是要逐一攻破。“百合,那情圣对你蛮不错的,他本人又不差,你就接受了吧!”
“我同意。”叶涵附和道。
林雪暗喜,转移目标成功,叶涵倒戈。
百合横了她俩一眼,就知道没好话,看她的,“想知道我的新计划吗?”
见两个小脑袋瞅过来。百合神秘的一笑,主控权又回到她这来,整人计划开始了。
百合,林雪,叶涵的相识由这“百叶林”引起。
同属一个年纪的新生刚进校,喜欢发觉,喜欢寻找。当三人同时发现这个小林子时,有些惊讶。这里并不起眼儿。虽僻静,但绝不会是情人幽会选择的场所。学校里有更好的去处。
南面有一条小溪,溪旁种柳树,夜色里伴着月光,说有多浪漫多情调就会有多适合,怎会看上这里?爱读书的人也不会选择这儿,图书馆不是更好去处。所以说,这个小林子很“安全”。
但正因这一点“安全”。她们看中了它,但会同时看上的人,不是意味着有同类之嫌疑吗?
三人相视而笑,却在这淡淡的笑容中各自又暗暗称奇,被对方的笑所吸引。后同时感悟。
因此相识。因此结识,也因此成为无所不谈最最要好的朋友,知己。
林中有亭,于是三人别出心裁的给这个小亭子取了一个名儿,“百叶林”。正好是三人的姓。从此,这个“百叶林”就成了她们聚集的地方。
百合,人如其名,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清纯、可爱。百合的笑是那种甜美又带点羞涩的笑,像个小天使,喜爱白色的服饰。
林雪,可人,秀气,富有诗意。她的笑是静静的,柔和的微笑,清雅飘逸,灵秀妩媚。
叶涵,明眸皓齿,楚楚动人,总带着一种微微动人、细腻的微笑,富有古典韵味。
三人虽算不上校花,也不出风头,但因各自的笑容而打出一个雅号“琼瑶似的三朵花”。
曹孟德高百合两届。说起曹孟德,也不知道他父母当初是怎么给起的名儿,叫什么曹孟德,可能是希望他能象古代的那个名人“曹孟德”
名流千古吧。
不过,他确实也没辜负父母对他的期望,虽然没成为社会名人,倒也成了学校名人,最出名的一项——花公,这个称号他是当之无愧的。
论条件也不是很差,相反的,属于优秀级别。款、型、钱、风度,应有尽有,五脏具全,是不少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外加懂得哄女孩子欢心,在校园生活中算是抢手货。
但不知怎的,就是对不了百合的眼儿。
百合本人,并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更不可只看表面,那可是会骗死人的。就象现在,她表面上表现出一副害羞、含蓄的样子,暗地里,正计划着“除暴安良”的伟大计划。
她也并不想这么做,但为了耳根子能够清净,也只好有所牺牲了。
银铃一般的笑声一串接一串的从“百叶林”中传出。
叶涵首先忍不住笑的说:“笑死我了,曹孟德和Aileen是多么幸福的一对啊。”立马做出一副陶醉的神情。
“是啊,Aileen是一脸的得意,曹孟德好像有点苦。”
“小雪,你为他操什么心。那不叫苦,叫甜,是甜在心里,与校花相爱,”叶涵清清嗓子,“美着呢!以后他可以好好的‘享受’这份浓情蜜意、幸福甜美的滋味了,有什么不好的?”
“我看,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吧!”
三个女孩又笑成一团。
Aileen是学校主任的女儿,平时专横、跋扈,再加上刚刚被选为校花,就更显神气十足了,好象这天底下就没她攀不了的事儿。
这次,百合设计让Aileen与曹孟德成为公认的一对,既摆脱了曹孟德,又惩治了Aileen,真是一举两得。当然对当事人而言,理解靠个人罗。
“我们离开时,曹孟德哀愁的看了你一眼。”林雪‘认真’的解释。
百合叹了一口气,“唉,我也是‘伤心’的看着他才离开的,要知道。做出这样的举动我需要靠多大的勇气支撑自己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啊!”
鬼丫头。
“计划成功,去哪儿庆祝?”
“酒吧。”
“主意不错,行吗?”叶涵问。
“你几时还学会胆小。”林雪反问。
“什么胆小,去就去。”
百合是跟着爷爷长大的,父母在一次意外中丧生,只留下这个独苗。
爷爷很宠爱她,教会她很多有关植物方面的知识。在接到恶讯后,他把百合带离了城区,住到一个小镇上,为的是让幼小的百合忘记痛苦,学会快乐。
百合开朗、活泼,是爷爷的一块宝,也是爷爷的开心果。
爷爷喜欢养花,于是给孙女起了个花名,百合。由于爷爷的喜好,她自然而然的也学会了养花之道。
爷爷常说:“百合是花,花是百合。要把花当孩子来细心照顾,花才会开的更美。”百合明白了,于是有了要把孩子当花来照顾反之亦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