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毛巾拿下,朱纳雍优雅如玉的脸庞,如同往常般扬起一抹从容淡笑。“好呀,明天玩新的。”
朱纳雍心中暗忖。为了不让府中暗藏的探子递出消息误为:“八王爷府中来了一名箭术高超的女子,疑似刺客。”嗯,明天还是安排一些适合姑娘家的玩乐,别再射箭了!
对了,他还要表现出风流王爷瞧上这俏姑娘的模样,否则一位王爷没事不会让来路不明的人进入王府的。
王爷怎会和心上人比箭术呢。
一定是因为他在意起她今天那席雄鹰、猛虎的话了。
哈,他今天真是傻了。
隔日。
没有使用太多贵气装饰品的朱纳雍风华清雅的聘。然而,一把丝扇、一块玉佩,衬着他自小养成的皇家气度,举手投足间,他仍是全场的焦点。
此时,王府的歌姬正载歌载舞。
一支又一支美丽动人的精湛舞蹈现场表演。
朱纳雍手持酒杯,含笑欣赏。
江太夜痴迷地望着场中央几句柳树般的美人,做出种种柔软又高难度的舞蹈动作,不禁赞叹连连。
又隔日。
还是赏舞、听曲。
朱纳雍看到后来,一个又一个呵欠藏在杯子后、藏在袖子下,最后他干脆转头去看江太夜的表情。这类的宴会活动,他二十六年来已看得太多了,再怎么有趣的东西,见的次数一多,就没新意了,很容易就感到无趣,还不如瞧瞧小娃儿变化丰富的表情咧。
江太夜没注意到他盯着自己看的视线,仍是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美丽动人的舞蹈,时不时还跟着歌姬哼上两句。嗯,白妞儿的唱功比较好比较清亮,不过这位王府美人儿歌姬的歌喉也算得上是一时翘楚了。
再隔日。
用完早膳之后,朱纳雍只听完一首曲子,就挥手制止。
见状,歌姬们诚惶诚恐的跪下。“王爷!”
“怎么不继续唱呢?”江太夜疑惑。她仍是听得很陶醉,决定回不见山庄之后,把曲子哼给白妞儿听,让白妞儿学起来再唱给山庄的众人听。
“本王厌烦了。”
闻言,歌姬们身子伏得更低了。
“你们退下吧。”
“谢王爷!”歌姬和乐师如释重负,朝王爷行了一礼,动作迅速安静的离开。
没多久,厅里就只剩下朱纳雍、江太夜,以及一旁的侍众和婢女四人。
“今天不听曲子?”
“不听了。” 朱纳雍发现听曲赏舞,应该不是男女用来培养感情或是表示爱意的方式。她的视线都投注在歌姬和舞姬身上,根本不会朝他看上一眼,且两人饭前饭后说的都是歌姬唱得如何、舞姬跳得怎样,她注意的事情根本与他无关。
他以前怎会认为男人和女人能借由酒宴来培养感情呢?
朱纳雍剑眉思索了一会儿。
哪!那是因为那些女人早在乐曲演奏之前,就半靠在他身上,甚至被他搂在怀里了;然后酒一杯一杯的喝呀喝,醉眼朦胧之下,感情的产生只需要一个夜晚。
朱纳雍打量了下两人之间的距离。隔了一点远,这怎么行呢。
照理说,他很喜欢这个女娃儿,所以应该要找机会把她搂入怀中,怜香惜玉一番才对。
而且,还有酒!
朱纳雍微眯的眼瞧着江太夜手边的香茗。小娃儿只喝茶,这不行呀。
要从女娃儿变成女人,一定得要喝酒才成。
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先搂住她!
“齐远,备马。本王要和江姑娘一同骑马。” 朱纳雍挥衣,起身。
“骑马!”江太夜的眼睛几乎要闪起星星了。不见山庄里的马儿不多,通常是庄主、管束和几位大长老才有马可骑。她和白妞儿只骑过几次白长老养的马儿,快又舒服,简直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瞧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朱纳雍笑问:“喜欢骑马?”
“喜欢极了!我好爱马儿呀。我觉得马儿最俊俏了!”这次不用他拉,江太夜自动自发的跟在他身边走。
“喔,那你等一下见到府中搜罗的名驹,肯定会在开眼界。特别是本王的座骑‘昂星’,它是府中最好的马儿,跟起来就像它的脾气一样又烈又疾;它不轻易近人,很认主很高傲的。除了本王之外,谁骑上去就立刻被它甩下;平常有人靠得太近,还会被它踢伤。当初为了驯服它,本王花了好大一番工夫……”他唇角含笑。
这次的主题对了,很好!
朱纳雍边走边向她述说爱马的暴烈脾气,以及爱马迅疾如风的超卓速度,勾得她直说:好棒、好想骑、分她骑一些好不好……
到了马厩之后, 朱纳雍本来打算先让爱马对她先扬蹄威吓一番。依他这几日对小女娃的观察,她很爱新奇的事物,就算一时吓得花容失色,也会很快就恢复,然后仍会兴致勃勃的想骑马。这时,他就顺应民意的和这位黄花大姑娘同乘一骑,迎风驰骋,同时暖玉温香抱满杯。
跑得极快的马儿昂星通体纯黑,没亮纯色的身体无一丝杂毛。
它已被富有经验的马展示会上了马鞍,戴着这束缚的马鞍,它很是不悦;没喝到人出气,它更不悦!
昂星知道不久之后,就会有几个人过来,虽然主子不能踢,但是它能踢别人!
众人还没踏近马厩,就听见马儿磨蹄喷气的声音。
朱纳雍脸上的笑意更深。
走在最后边的杏袖和翠袖缩缩肩膀,又稍稍落后了半步。
齐砚吞了吞口水,曾经被昂星踢过的他想着待会儿该怎么闪躲,但是又不能让王爷被踢中。
江太夜闭着眼,侧耳倾听了下,如痴如醉地说道:“真是只健壮的马儿。“
“小姐……”杏袖和翠袖呐呐道。
“喜欢吗?”朱纳雍笑得温和无害。
“见到了一定更喜欢!”换好骑装的江太夜轻步上前,赶在众人之前抢先进到马厩里,冲到昂星旁边。
昂星瞧见有一道人影晃了一下,就出现在它视线里,它用力喷了一口气,定晴细瞧它将要踢的倒霉鬼,准备随时攻其不备。
望着彪悍高大的马儿,江太夜痴痴的说:“好迷人啊!多么强壮有力的腿呀,跑起来肯定快又耐久。多么健壮有弹性的腰腹,坐在那上边肯定舒服极了,再久我也不会觉得疼的……”
仿佛和情郎在月下谈情的呢喃低语,那软软黏黏的声嗓,又柔又甜,令人心神颤动不已。
江太夜充满爱意的眼神和昂星不驯的黑亮大眼正在进行深情交流。晚了几步进来的众人正巧听见她这番充满感情的话。
杏袖和翠袖的俏脸烧红,头低得都不敢抬起来了。天啊,小姐说话真直白大胆,这是在寝房外呀!
齐远轻咳了一声,看了眼自家王爷,然后将视线转往地上。齐砚的脸有些羞红,毕竟他才十四岁,听到这段情话,难免会……咳,他的定力没哥哥那般强。
朱纳雍倒没对那番话想入非非,因为他瞪着爱马在她附近东闻闻西嗅嗅,然后照理说很高傲、脾气很暴烈,除了他以外谁都不亲近的昂星,居然就这样低下头颅,亲昵的靠在她伸出的手上,一脸愉悦的磨蹭她的掌心!
“真是好马儿……”江太夜赞叹,小手来来回回的抚着马首马颈。昂星舒服的嘶鸣了一声。这人身上有一种自然的气息,它觉得好像回到熟悉的草原上了。
“昂星?”朱纳雍疑惑。他怀疑爱马今日中了风邪,不对劲了。
骏马看了看主人,又继续享受这舒服的轻抚,仿佛全身体毛都被这一下又一下的抚摸给抚得平顺柔和,每一道肌肉都放松下来了。
“昂星真乖巧。”江太夜痴迷的说道,小手仍持续摸着它。
后来是江太夜骑着昂星,它欢快地载着她撒蹄奔跑,黑亮的毛发在日光下闪闪发亮。朱纳雍骑另一匹黄马,棕黄毛色,肚腹外有着云斑状的白纹,是府中仅次于昂星的良马。
于是,朱纳雍原本要拥美入怀、共乘一骑的如意算盘,硬是就被那匹叛主的高傲昂星给破坏殆尽。只是,他一听见她高兴爽脆的笑声,微感挫折的不快倒是马上烟消云散了。她的笑声清脆无杂质,听起来很舒心,十分具有感染力,到后来,他的嘴角也不禁噙着淡淡笑容。
如果朱纳雍知晓她曾经用这般痴痴的眼神,在第一眼时间就取得一只老虎的喜爱——连凶猛的山中之王她都可以如此轻易收报——那么对于马儿的投诚,也就无需介怀了。
第6章
晚上。
朱纳雍在书房里看书。
身为王爷,他什么书都看,经、史、子、集、诗问、杂剧、小说……等,只要书肆里买得到的书他都看。他没兴趣钻研学问,毕竟他不可能成为一代大儒,看书只是一种方便又安全的消遣,不会太无聊,而且不招人诟病。
久而久之,每天看书已经变成他的生活习惯,新书要等他看完之后才归类至书架,因此,当朱纳雍发现桌旁放着一叠高耸的新书时,心中微感讶异。
“哪来这么多的书?”他翻了翻书,瞧见纸镇下压着的笺纸,上面写明是这几天陆续购进的书单。
这几天王爷虽然没进书房,但书童仍是尽职的做好本分应做之事。
朱纳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弹了弹书册封面。“对了,我以前每天都来书房的,而且一待就很久,最近为什么少来了?”
因为府中多了个江太夜,那个来自不见山庄的有趣女娃儿。
小小女娃居然不知好歹的在比箭中赢了他这位尊贵的王爷。
“哈,原来我的箭术还差了些。”他掩卷而笑。
原来这种心里有些刺刺的感觉,就是看见真实的感受。难道人人都说忠言逆耳,佞言顺耳。他现在终于了解身居高位者嘉纳谏言的当下感受,她用行动用言语表示这些真实的面相。
“很新鲜,感觉还不坏。以后应该和小娃儿多亲近亲近,免得太常听阿谀之词,就不习惯听忠贞之言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本王该改、该改。”
多少王侯的本性不坏,但是日日在顺意媚词的环境下长大,不知己身之过、不知行为之错、不知能力之限,时间一久,终究变成暴虐酷厉之人。他还记得被封为代王的皇兄小时候曾经把掉下的雏鸟小心翼翼地捧回鸟巢里放好,为此皇兄还擦伤了手,衣袍被树枝划破了也没注意到:当时他还陪着皇史一起守在树底下,等大鸟回巢,瞧见雏鸟呀呀的吃了食物,这才安心离去。
曾几何时,皇兄变了,变得贪心,变得多欲;然后皇兄被封为代王,过几年被新帝所废,皇上登基后又恢复其王位,最后因其恶行连连,终究被皇上贬为庶人。
“每朝每代总是有几位皇亲国戚不是寿终正寝的,本王要多多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逾矩……明天再去亲近亲近小娃儿,跟她在一起,舒服,不用猜她的话中是否暗藏玄机;不用猜她的话是真是假;不用猜她的话是对着一个王爷讲,还是对着我讲。看腻了以前那些美如牡丹却心如蛇蝎的女人,难得遇见一位表里如一的女人,本王定要好好把握。对了,要培养感情,嗯……得想个好法子把她搂入怀中,轻怜蜜意一番,才能好好的培养感情……”
朱纳雍思索着良策。
接连数日,朱纳雍和江太夜早上都在骑马,饭前饭后谈的多是马经,从相马的技巧、驯马的过程,育马该注意的事项,以及指导她的骑术,还巨细靡遗的述说自己当年和昂星认识的经过。
瞧见她崇拜的眼神,朱纳雍扬唇一笑。很好,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了。
他的骑术明显的比她精湛,毕竟骑马并不是单纯的坐在马上就行了。不过,他发现了个怪现象……今早,众人出发去城郊的王府别院,他骑昂星,江太夜骑的是那匹棕黄毛色的马儿,名为骁将。
照理说,昂星的脚程略胜骁将一筹,为什么他总觉得两匹马儿跑起来的速度差不多呢?
昂星多日来心情愉快,吃好睡好活动好,看到那个草原般的姑娘它心情更好,连马夫为它上鞍时,它非但没踢人没磨蹄,还兴高采烈的准备一展身手。
黄马骁将的脾气称不上好,但有那匹霸气的昂星在,两相比对之下,它可以说是一匹乖马了。
今早,江太夜对着骁将望了望,然后伸手温柔的抚了抚,它将被抚摸得筋骨舒服,整匹马只差没化成一团软绵绵的棉花向她蹭去。没多久,骁将就满心欢喜的载着她跑呀跑。
“这真是一匹好马。”江太夜低喃,轻拍了拍马颈。
骁将受到鼓励,跑得更快了。
“太夜!”朱纳雍骑着昂星和她并驾齐驱。
“怎么?”由于迎着风,因此她的声音必须大些才能让他听见。
“休息了!”朱纳雍指向一棵大树,示意她到那边去。
今天换在京城郊外骑马,因此脚程最快的昂星当然不能给她骑,免得她突然不想在王府作客,就这般骑着快马离开了。
晚上他们要留宿在王府别院。
“好。”
一干侍卫、随从仍落后他们许多。
不过当他们抵达大树下时,已经有人铺好席子、备好酒菜,等待主人前来歇息用膳。
他们下马之后,自然有人牵去照料。
“好马儿,辛苦你了。等一下还要跑一段路呢。”江太夜亲热的摸摸马头,手掌蹭了蹭骁将的脸,才让马夫把它牵去喂食。
“太夜。”
朱纳雍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对马儿的亲热动作,过了一会儿,她恍然大悟。
“再等等。”江太夜换去摸昂星,摸摸拍拍了一会儿才离开。
“请小姐净手。”翠袖捧着小水盆,杏袖拿着白巾上前。
“刚才唤我何事?”江太夜边洗手擦脸边问。
“本王明白今日不是昂星跑慢,而是骁将跑快了。”朱纳雍摇头失笑。脚力最健的昂星照理说应该要一马当先的跑在最前面,但实际上,有好几次他必须用到马鞭轻催,昂星才不致落后骁将。
闻言,江太夜有些诧异。“昂星看起来很正常,它没哪边不舒服呀。它哪儿跑慢了?”
“昂星跑的速度和骁将一样,你注意到了吗?”
江太夜点头。
“但是在昨天之前,我俩在府中跑马时,我骑着骁将,总是落后你一些。”
“我知道。因为我骑昂星,昂星跑得比较快。”
“但是今日它们跑得一样快。”
“江太夜偏了偏头,想了下。“这很正常呀。”
“何出此言?”
“第一,你比我胖。就算是相同的距离、相同的马儿,只要路途够远,十之八九,我会比你先到,因为马儿载我比较不累,所以比较有力气跑。”
咳,本王哪儿胖了。“姑娘言之有理。”朱纳雍笑笑,暗地里望了下自己挺拔如松的标准身材。他根本就不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