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天,她下班开车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钟,她就撞上一个男人。
不对,有撞上吗?她不确定,因为没有听到碰撞声,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一发现他,叶雪立刻踩煞车,车子在他身前停了下来。
他与她对视,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惊吓,脑中一片浑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缓缓趴倒,她才回过神。
他是个奇怪男人,束着长发,穿着一身怎么看、怎么怪的古装,那样的装扮,她只能联想他是个演员。
他没有流血,却晕过去了。
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车子停在路边,跟着他上救护车,一路上,她害怕得厉害,好几次想打电话回台湾求救,她怕他脑震荡,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断唤他。
猜出来了吗?没错,那个人,就是阿礼。
荒诞?她同意。怪异?她承认。但她都可以从未来穿越过来,凭什么他不能从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纪?
做完各项检查,结果显示他没有外伤、内伤,各方面都很正常,在叶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时,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么事都记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医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说他是强烈碰撞,导致短暂失忆。
强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个罗生门。
叶雪无法和医生争执,谁让她没装行车纪录器,所以她请假在医院陪他一个星期,然后带他回家。
在医院的那个星期,两个陌生人面对面,有点尴尬,自我介绍成了认识彼此最好的捷径,只是他根本记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发言权全都落在她头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为老师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气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话变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变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诉苦的,从来都不!她骄傲自负,她认为诉苦是弱者的行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当话匣子打开,她不断说话,说完家人、说童年,谈她求学时期的丰功伟业,她也偷偷说出对哥哥的嫉妒,说她拚死拚活念书,不是为了比同学强,而是想拚过哥哥,即使她很爱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后,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
“知道吗?我的同学大学毕业,除了当兵、出国、考研究所之外,进入社会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家住在北部的还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饭都不够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为那个星期,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
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给的反应简短,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可是一个陌生的、失忆的男子,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
她说话,他听话,她讲得淋漓酣畅,他听得满脸笑靥,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原来把辛苦说出来,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
一个星期后,她帮他办出院,带他回到租屋处。
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两人之间,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
她不喜欢唱独角戏,所以他开口说话,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态度端正,他知礼守节,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楚河汉界,说好谁也不侵犯谁,但即使这样,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楼走廊。
她不懂他的坚持,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
当时不理解的事,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啊,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看见他的笑脸,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两杯啤酒立刻挂,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因为身边有他,她一定会平安到家。
那三个星期,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戏称他是小狼狗,他却问她,“小狼狗是什么狗?”
她没想到失忆的他,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员聊过后,对她说:“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会守护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诚,但他坚持,再次宣示“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尽管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对,这个决定相当危险,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但她做了,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势滂沱,撑着伞赶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湿透,即使这样,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买了一个蛋糕,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狼狗先生,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诉他,“不必急着找回记忆,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她还要说:“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我很快乐,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样的交往必须冒一点险,谁晓得他的记忆里,有没有一个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谁晓得当记忆铺张开来,他的生命还会不会与她出现交集。
但她就是固执地想这么做,即使危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然后她冒雨回到家,开心的打开大门,却惊愕的发现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他的身影。
她疯狂地屋里屋外到处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愿放弃,她连床底下都找了,她还爬上顶楼,又搭着电梯一层一层找,她跑到楼下,按每一户的门铃,心急地问住户们,有没有看见她的大狼狗……
他失踪了,彻底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晓得他失踪的理由,甚至连报警都无法,因为她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她……不是他的什么人。
那天之后,寂寞、辛苦再度光临,悲伤侵占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清楚不过,他是已经恢复记忆,回到自己的正规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着,期待某天门铃响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过,期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他回不来,因为他遗忘她,因为他与她距离几百年的光阴,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穿越到这个格格不入的时代,因为她与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长长吐气,叶雪仰望星空,低声道:“阿礼,我的大狼狗,快回来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笔,在纸上写下新小说的书名——
重逢,在千年后。
第十章 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觑(1)
叶霓低头绣着嫁衣,她的女红不错,师傅还曾夸奖过她,她的师傅不是普通人,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
娘一连生下四个女儿,爹的妾室们也生了不少女儿,但没有人生得出儿子,到最后连爹都认命了,以为自己命中注定无子。
娘也曾经为此失望,因此特别注重白己和三个姊姊的教养,她把银子全砸在她们身上了,请最好的师傅,想尽办法给她们制造好名声,以便日后让她们嫁入高门大户。
虽然后来娘如愿生了个儿子,他却不思长进,一点用儿都没有,算了算了,这不是重点,话说回来,母亲的用心良苦,只有她和三个嫡出的姊姊能享受,其它的庶女想都甭想,只除了养在祖母膝下的叶霜。
祖母对叶霜很严格,从小悉心教导,因此她的诗书琴画都比自己和姊姊们略胜一筹,她的美貌更不输几个嫡女,但是又如何,庶女就是庶女,就算挂名嫡女也是庶女。
谁知,皇太后竟然赐婚叶霜。
但她喜欢德王世子啊,他的样貌好、气度好,日后承爵,他就是王爷了。
她天天诅咒,希望叶霜快点死,如果皇太后再替世子爷赐婚,指不定这件好事就轮到她了。
她哪里愿意将就萧家,萧家虽然富贵,可是身分上终是差了那么一截儿。但娘说的对,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如果萧家退亲,便是皇太后有心为德王世子赐婚,也不会挑选她,何况被退亲的女子,还能找到好亲事?
唉,当初不应该被娘说服的,如果她坚持到底,不被萧家的富贵迷了眼睛,现在情况会不会不一样?
天底下怎么就没人在卖后悔药?眼下,嫁进萧家成了她唯一的选择,不管她乐意不乐意。
只是,教人如何气平,萧易礼无官无职,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竟还敢上叶家大门嚷嚷退亲,他当自己是什么啊?
她叶霓是何等身分,堂堂五品官的女儿嫁进萧家,是萧家天大地大的荣耀,萧易礼有什么资格羞辱她?如果不是再无退路,当她乐意吗?
她生气、她狂怒,这辈子从没被人这般羞辱过,可是一个低三下四的商户居然敢这样欺负她,她作戏上吊,引来爹娘,她向爹娘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嫁进萧家,总有一天,她要把萧易礼加诸在她身上的羞辱,一点一点还回去!
紧咬着银牙,叶霓满怀怨恨,萧易礼永远别想甩掉她,即便要下地狱,她也要拉着他一起。
窗边传来轻微声响。
叶霓转头,惊吓,直觉就要扯起嗓门大喊,然而对方一个窜身前进,捂住她的嘴巴,压低嗓音道:“不要嚷嚷,我是萧易礼。”
萧易礼?!她闭上嘴巴,缓缓抬头望他,他来做什么?
“我松开手,你能不喊叫吗?”他在她耳边问。
暖暖的气息贴着她脸颊拂过,一股男子的味道钻进她的鼻翼,不明所以地,她全身发软,直觉往他怀里靠去,她一阵心悸,突然想要与他更加靠近。
她抬起因为羞涩而绯红的小脸,她想点点头,却在视线与他交接同时,转不开。
萧易礼察觉她的异状,嫌弃地往后退一步。
叶霓发软的身子差点儿往后摔倒,要不是他及时扶她一把,定然狼狈不堪。
叶霓自然知道自己太过了,可没办法啊,她又不想这样,只是她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怎么会来得突然,即使是现在,再看一眼他的胸怀,她依旧想往他怀里靠。
难道是一个小小的亲近,她对他已经……她不敢再往下想,捂住发红的脸颊,说道:“夜深了,礼哥哥何故造访霓儿闺房?即使你我二人已经订亲,有些礼法,还是得紧守。”
她越说脸越红,嗓子干涩,她不明白白己怎么会这样,又不是没见过他,可是她就是会不自觉的将视线定在他胸口。
“明知故问。”瞥一眼她涨红的脸颊,他的脸色越发难看。
叶家女儿琴棋书画样样行,贤淑贞德名声好?哼,不过是碰一下男人,就变成这副德性,是饿了多久啊。
就他看来,她还比不上金玉满堂里的姑娘,会琴棋书画了不起吗?金玉满堂里多得是才华洋溢的奇女子。
“什么明知故问?礼哥哥得把话给说清楚。”叶霓强忍着想上前靠近他的欲望,问道。
“我不喜欢你,就算你嫁进萧家,也没有好日子过。”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无情无义。
他的态度还是和那日上门时一样坚持,别当她自杀上吊,就可以改变他的想法,她要死是她的事,他不会为此让良心来谴责自己。
她不相信他对自己半点怜香惜玉之情都没有。“礼哥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你太伤人了。”她忍不住掩面低泣。
“丑话说在前面,总比丑事做在后头得好。今儿个,我特地来同你说清楚,如果你肯主动向长辈提及退亲一事,我承你的情,日后有任何需要,我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有这么严重?礼哥哥宁可赴汤蹈火,也不愿意娶我?礼哥哥可以告诉霓儿,我做错什么事了吗,怎会遭礼哥哥如此鄙视?”
“不关你的事,我就是不愿意与叶府联姻。”
“那是长辈的意思,当晚辈只能顺从。”哪一家、哪一个人不是这样,父母言,大过天,婚姻大事,只能由父母作主。
“你不知道我是个混的吗?当年我不想与汪家联姻,转身就跑,难道你也想试试新郎逃婚这回事?”萧易礼勾起冷笑睨着她,他不信她半点自尊心都不要。
“就算礼哥哥逃婚,我也会乖乖嫁进萧府,等礼哥哥回府,这是叶家女子的教养,出嫁从夫。”
“你非要与我杠上?!”
“不是我要与礼哥哥杠上,而是萧叶两家已经订亲,不管礼哥哥愿不愿意、霓儿甘不甘心,我们终要成就这桩亲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
“不迟,你尚未入门,一切都来得及。”
“礼哥哥可以不顾虑名声,霓儿不行,霓儿是个女子,名节贞德比什么重要,不管礼哥哥心里怎么想,早在订亲那天起,霓儿就已经是萧家人,即便死了,也是萧家的鬼。”叶霓死咬住礼法,半点不退。
她的话让萧易礼火冒三丈,没见过这么死心眼的女人,她为什么非嫁他,不过就是贪图萧家的钱嘛。
他凝起眉目,青筋在额头一跳一跳,声音像从阴间传上来般阴冷,“你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你都要嫁给我?你真的这么喜欢我?喜欢到死也没关系?”
“是,霓儿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得父母悉心教导。我不是那种低三下四的寒门女子,可以与男人谈情说爱、互许终生,长辈作主,让我嫁谁我便嫁谁。”
她这话是在暗指萧易礼心里的女人,如果不是出生寒门,萧家人为什么不允许她进萧府大门,为什么要和萧易礼拗着,不让她当正室夫人?摆明了身分端在那里,萧府满门,没有人看得上眼。
萧易礼何尝听不出来她话中的暗讽,他冷冷的回道:“即使你被丈夫厌弃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