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那你知道萧家家业将来是要传给大哥、二哥,我不能分半分家产吗?你知道一旦成亲,我就要离家远赴云南大理,以农耕为生?你知道跟着我将会一文不名,你会的琴棋书画再派不上用场?因为我结识的都是乡野鄙夫,他们不懂你的才华,比起琴棋书画,他们更看重你会不会烧菜洗衣、下田耕作?”
他的话像根铁棒子,一下一下撞着她的心,粉碎她的富贵梦。
叶霓硬撑着气,告诉自己,不可能的、不会的,萧夫人、萧老夫人都那么宠他,绝对会分家产给他,绝对不可能让他离开京城,去那等荒城僻壤,他只是想吓退她,只是在威吓她,她没那么笨,她不会上当!
她挺起胸膛,仰视着他。“如果这是礼哥哥的决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礼哥哥想当农夫,霓儿也只能随着你,认分当个农妇。”
她的回话让萧易礼感到生气,更无法理解,明知道他对她无心,她这么固执有什么意田心?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后悔,礼哥哥,我听说了,你心里有人,你放心,从小我熟读《女诫》、《妇德》,知道生为女子最要不得的是嫉妒,所以等我们成亲后,你把人带回来吧,我会对她宽宏大量,会与她好好相处,绝不教礼哥哥为难。”
她试着说软话,试着在他心目中扭转形象,她也不想与他硬碰硬,不想让那个女人赢自己太多。
“她不需要你的宽容大肚,因为除了她,我不会娶别的女人。”萧易礼想都没想便一口回绝。
叶雪不需要她的施舍,他更不需要,反正无论如何,这门亲事,他绝对不会认。
“她就这么重要?比萧夫人、萧老夫人,比萧府上上下下十几口亲人都重要?为她,礼哥哥宁可舍弃一切,与她比翼双飞?”叶霓定定地与她对视,半分不让。
“没错。”他用力点头,他必须让她清楚自己不能更动的坚定。
“礼哥哥这么想,那她是不是也这么想呢?她不要萧家的财富、不想当萧家三少奶奶,一心与礼哥哥当对乡野鄙夫鄙妇?”
“她与你不同。如果她真有想要的,她会靠自己的双手挣得,再不,她有我,夫妻齐心,我们不在乎能不能从萧家获得一分一毫。”
他的阿雪从没想过要依仗谁,连亲人都不愿意依靠的她,怎么会算计夫家的财富?想到阿雪,他的骄傲感油然而升,那是他的阿雪!
与她不同?他这话是在眨低谁?哪家女子会抛头露面,靠自己的双手赚取财富,那是下贱女子做的活儿,拿她和一个无耻女人相比,是对她的重大污辱,何况……靠他?
呵呵,天大地大的笑话,满京城谁不晓得萧家三少是个纨裤,仗着妇人的宠溺,成天游手好闲,与家里一言不合便离家出走,活到二十一岁,还没有人家想与他结亲。
萧老夫人对他们说——
阿礼成天在外奔波,忙着打理事业。
再往下问仔细,他做何营生?萧老夫人却又答不上来。
这是在蒙人呐,萧三少爷能做什么事业?如果斗鸡是事业、流连风月场所是事业,好吧,那么他确实挺忙的。
鄙夷从她眼底一闪而过,萧易礼捕捉到了,她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非嫁他不可,当真是因为名誉?
“如果你现在愿意退亲,可以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在我身上,不管你怎么说,萧家都会受着,绝不反骇,你大可以像过去那样,继续保有好名声。”他压下怒气,试着好好和她沟通。
叶霓根本听不进去,她已经一再退让,他却仍旧坚持要退婚,他究竟把她当成什么了?!
突地,她恨上他心头那个女人,也只有淫贱下流的狐狸精,才会把男人迷惑得不知天南地北。
此时此刻,她下定决心,只要那女人踏进萧家一步,她就要她的命!
她抬眉,轻声道:“礼哥哥,我不与你计较,这桩婚事改变不了。如果你非要逼我退婚,那就是逼我去死,但即便我死去,我的尸身还是要葬入萧家祖坟,我的灵位依旧要送进萧家大门,你心上的女人再有能耐,也只能是个继室,她得年年在我的牌位前磕头。如果这是礼哥哥要的,尽量把事情闹大吧,我无所谓的。”
她嘴上说无所谓,但凌厉阴毒的表情已无平日的憨甜娇羞,没有出口的诅咒,在心底不断泛着沸腾泥泡。
她恨那个狐狸精,要是对方落入自己手里,定会教她活得不像人,想当鬼?也得等她心气平顺。
“好!你最好记住今天你讲的每一句话,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萧易礼已经找不出更狠的话来警告她,当女人一意孤行,谁也撼动不了,没关系,既然如此,他会找出其它解决办法的。
第十天,阿礼终于回来了,照临行前的约定,他果然带回一票泥水匠,因此叶家开始盖起新房。
接下来的日子,一家人忙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当然,大家都没说、却是理直气壮的快乐,因为阿礼,家人重新兜在一起,怎么能不开心?如果能够找回小霜,他们一家人就凑齐了。
阿礼告诉他们,说是已经找到姑姑、姑丈一家人,但他们的家太小,无法收留自己。
恰恰好,叶家刚买下一块很大的地,恰恰好,叶雪设计的新宅院里,有专属阿礼的书房和练功房,恰恰好,他的房间在她隔壁,隔着一扇窗,不出门也能谈得尽兴。
所以,没关系的,既然想当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
阿礼回来,最开心的除叶家人之外,还有私塾里的学生,看见阿礼,他们知道又能够练功夫了。
第十章 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觑(2)
时间一天天过去,叶风的医术以等比级数的速度进步着,他用药越来越精准,把脉越来越熟练,他不再抱怨穿越的同时,没有把自己的医药箱一起穿越过来,而叶雪为他打造的手术用具,虽然不够精致,他已能上手。
学期没有结束,学堂的名号渐渐打开,新学生一个一个来,现在私塾里已经将近八十个学生。
未雨绸缪,叶雪开始招聘新老师,做师资培训。
但没有想象中容易,光要让老师们认同不打不骂也能让孩子成材这个观点,就不简单,他们都是一路被打上来的,好不容易当上老师,怎么能放过这个特权?
因此,很不民主地,叶雪和每个进来的新老师签下契约,一旦发现老师体罚学生,就得回家吃自己。
同一时间,她的第二本小说开始进行。
而《大漠英豪》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印制完成,依照叶雪的营销方式,第一册刚上市便被抢购一空,印刷厂日夜赶工,召集更多工匠。
第一册的成功,让许掌柜自信满满,飞快推出第二册。
果然,已经有不少读者翘首盼望,仅管这次已经多印数百册,还是在短短几日之内销售完毕。
没见过商家关门关得这么骄傲的,只见许掌柜往大门门贴上一张红纸,龙飞凤舞的大字写着——大漠英豪一、二册已经售罄,休业五日,五日后新书上架,欢迎旧客再度光临。
因为成功,版税一拨一拨往叶雪的兜里钻,有能力、有钱的女人就有自信,而有自信的女人最美丽。
于是美丽的她一面沉溺于成功幸福中,一面试着唤醒阿礼的记忆。
阿礼回到叶府,姑姑不能收留他这件事,意味着她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把他丢失的那段记忆找回来。
所以她不急不躁,慢条斯理的、一天一点的,透露过去的事。
洗过澡,叶雪坐在屋前,她在等阿礼,最近他习惯在睡觉前和她聊上一段。
前几天,她问他,“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大狼狗?”
他认真想过很久,缓缓的回道:“一种忠心护主的狗?”
虽然他口气里带着疑问,但她很开心,即使不确定,他还是说出正确答案。
然后叶雪带着炫耀的口吻,告诉他,“曾经有个男人说,他愿意当我的大狼狗。”
没想到性子温和的阿礼居然为此发火了,因为那个男人,嫉妒一下子冲上脑门,他板起脸孔,不再说话。
她望着他气嘟嘟的脸,笑得欢畅,心想,没有大胡子真好,他每个真实的表情统统晾在眼前,让人不必费心猜测。
于是她终于看明白,他喜欢她,比她以为的更多。
那个晚上他没吃宵夜,她亲自端一碗酒酿汤圆到他屋子里,温柔地问:“阿礼,你想不想当我的大狼狗?”
他笑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嘴巴这么大,大可以把整碗汤圆塞进嘴里,也第一次知道,他的武功不但在身体上、手脚上,也练到脖子上,他点头的速率,可以拚得过节拍器。
还以为他会生气呢。
这时代的男人各个沙文,没想到,他居然愿意纡尊降贵当她的大狼狗。
没多久,萧易礼出现了,叶雪挪挪屁股,把身旁的位置让出来。
“阿雪,今儿个出门,我往书铺子绕去,许掌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喜孜孜地坐下,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舍让她高兴得跳起来。
其实,他今天出门是特地去跟康二哥借人的。
皇上马上要对左氏动手,接下来他会忙到头痛,但学生的课不能停,所以得找两个懂武功的师父来代课,没想到师父已经领着师兄弟到京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这下子可好,师父顺手指了两个师弟让他带回叶家。
许久没见着师父,师徒几人聊得正欢,席间,卫昀康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洛阳纸贵呐,我想买本《大漠英豪》来看,去了两趟都买不到。”
这话让萧易礼的尾巴翘得高高的,他得意的说道:“下回,我一定给哥哥们留着。”
“还以为你对铺面营生不上心,没想一出手,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魏子凌也笑着称赞道。
“好说、好说!”他拱拱手,顺口把阿雪的心算法教给师父和义兄们,听得他们心情激荡,对叶家开的学堂更感兴趣。
这是题外话,这次的会面重点,是要合计合计如何将左氏家族这些年做的坏事,不着痕迹地摊在老百姓眼前。
皇上要动一个文官大臣有这么容易吗?一不小心就会被指控,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因此在修理左氏之前,得先引起百姓对左氏的反感。
这种事旁人做还不成,非得萧易礼来办。
萧家是商户,他虽不插手家族生意,但多少叔叔、伯伯都是搞这行的,当商人什么最重要?消息最重要,一点小谣言都会引起恐慌,何况是左氏板上钉钉的罪行。
联络商人、引起物价波动,百姓能够不恐慌?然后,谣言东一点、西一点透露,民心能不反左?到时,恐怕就算皇上不想动左氏,百姓也会有负面舆论出现。
讨论结束,师父和三个兄弟分别从不同的门、不同时段离开金玉满堂。
萧易礼第一个离开,他想起和哥哥们的题外话,于是进了一趟良心书铺,好消息就是从许掌柜嘴里透出来的。
叶雪期待的问:“什么好消息?”
“许掌柜说,江南文风盛,要是把《大漠英豪》运到江南卖,生意肯定会很好,这几天已经往江南运去一千多本书,下回咱们上门,又可以有新进帐。”
许掌柜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书能够这么卖,一本书送一张角色画像,为搜集画像,竟有人一口气买下十几本,原本不看好良心书铺的许掌柜,顿时心大,联络起吕掌柜、陈掌柜,把叶雪的书往南方推。
谁说商人不能有良心?谁说有良心就挣不到银子,瞧瞧人家良心书铺,不是又有良心又赚大钱?
“太好了,咱们不愁没银子盖大屋了!”
她果然高兴得跳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子更亮,看得萧易礼目光转不开。
她不像外头的女子,喜欢在头顶上做文章,飞燕髻、百花髻、盘龙髻……钗环珠佩簪了满头,她习惯简简单单地在脑后绑个大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地,甩上他的心,教他一阵一阵心动。
“怎么不说话?”叶雪发现他在发傻,笑着用手肘推推他。
萧易礼连忙回神,忙道:“嗯、嗯……哦,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我怕忙不过来,今儿个出门顺道找两个师父回来教孩子们练武,他们人不坏,武功也挺不错的,这两天就会到,你帮着看看。”
“好。”找武师父也是迟早的事,她并不排斥。“工匠们说了,再过十几天,宅子就能盖好,爹娘和大哥都忙,所以订购桌柜床椅的事定要落在我头上,我想……”
“我陪你去。”他想也不想,立即接话。
“不是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吗?不必啦,我是想问问你请的师父会不会驾车?”
女人喜欢被男人呵护、疼惜,希望男人能随时随地陪在自己身边,也许还盼着男人事业成功大赚钱,能给自己公主般的生活,但对她而言,喜欢是一种直觉,不是某些条件的堆迭。她的爱情很单纯,爱上了,比什么都重要,陪伴?照顾?身分?财富?那些可以自己提供的,她不需要男人给。
“当然会。”他们可是他的师弟,虎父无犬子,虎兄哪会有兔弟,不过是驾马车,又不是临阵杀敌,小事一桩。
她相信他的话,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驾车的是少数,就像在她的年代,不会搭捷运的,也是少数。
“那好,到时我扮男装,请他们陪我走几趟。”
萧易礼点头,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心头暧烘烘的。
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只要她开心,他便跟着开心,她笑,他就会不自禁咧开嘴角。
他其实心事一大堆,烦恼满箩满筐,但只要她弯了眉眼,顿时所有的问题都变得不是问题,任何困扰都困扰不了他。
他想,他真爱极了叶雪,这辈子,他大概都无法离开她吧。
所以他又去恐吓叶霓两次,但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驴给踢坏了,怎么都转不过来,他非常非常生气,却也让她清楚明了,越是跟他作对,越没有好下场。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肉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