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绝对不跟×××在一起……」
上述的句子,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在我们生活的周遭,经常有机会从别人的口中,听到类似的宣示。
或许是你的朋友、家人、同事、亲戚……甚至是你自己,都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就算一辈子嫁不出去,也绝对不跟×××结婚。」
其中的「×××」可以代换成任何名词,可能是人名、可能是种族,也可能是职业,更可能代表某种个性的男生or女生。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什么「可能」,都有「可能」。
但根据经验告诉我们,愈是把这种话说得斩钉截铁、信誓旦旦、毫无转寰余地的人,就愈是会跟自己口中的「×××」在一起,屡试不爽。
说到这里,大家也许会想起「墨非定律」——你越不想它发生的事情,它就愈是会发生在你身上。
套上我们的说法,就叫「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听起来,好像蛮无奈的,但事实上,是不是果真如此呢?那就见仁见智了。
因为「墨非定律」有另外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任何事情都不像它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
对于这种情形,我是抱持着比较浪漫的看法,以正常情况来说,我们不会无端去排斥某某人,一定是有相当程度的理由支持我们去讨厌、唾弃他,进而证出类似「宁愿一辈子当老姑婆,也绝对不要跟『他』这种人在一起」这样的话。
当然,这里的「他」可能还没有出现,只是基于某种考量,我们就已经先入为主地将「他」宣告出局。
「他」必定是个令我们深恶痛绝的人种,那到最后,为什么我们又会跟「他」凑在一块呢?
或许,「他」跟我们想像中的不一样,虽然「他」不幸被划分在某个我们讨厌的区域里面,但本身却没有我们预期中的缺点。
就好比,不是每个日本人都有好色兼大男人主义的毛病。
要不就是,「他」是一个我们早就认识的人,有一箩筐的缺点、毛病,让我们数都数不清。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又会委屈求全地跟他一同生活,携手走过大半辈子呢?
想必是因为他本身除了缺点之外,也有让我们无法抗拒的优点,所以我们才会选择用爱去包容他不完美的一面。
爱情之所以美丽,在于「爱」的本身就是个奇迹。而要爱上一个自己原本不属意的对象,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面对这样的奇迹,我们如何能不感谢上天的恩赐?
换个角度想一想,人生也许并不真的那么不如意。
楔子
源缘PUB。
接近凌晨时分,此刻是夜猫族一天的开始。
华丽的舞池内,充斥着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形形色色的男女,跟着节拍忘情地舞动身躯……
小小的吧台,坐落在舞池的另一端,吧台内的女调酒师,名唤江雪舞,大学时代曾在这里打过几年工,直到两年前她大学毕业,取得兽医执照后,才正式离职。
但,约莫五天前,这里负责调酒的酒保,被附近的PUB以高薪挖走,老板临时找不到人手帮忙,便找她来代打。
「小姐,再给我一杯威士忌,嗝……不加冰块。」吧台前,醉醺醺的女客人朝江雪舞伸出秀气的食指。
她是个蛮漂亮的女孩子,只是心情好像不太好,整个晚上也不搭理别人,就这么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拚了命地猛灌酒,像要醉死自己似的。
江雪舞觉得不妥,擅自改了女客人的单,给她一杯不加冰块的浓茶。
女子接过浓茶,不改豪迈地一口饮尽,直到甘苦的滋味下了喉间,她才察觉有异。
「这不是威士忌!」女子控诉。
江雪舞不慌不忙地递给她一杯白开水,道:「这是本店特有的招待,凡单人点满五杯威士忌,便免费赠送醒酒的浓茶一杯。」
「我不要茶!我只要威士忌、威士忌……」女子敲着酒杯,吵闹了起来。
「小姐、小姐……」江雪舞阻止她敲酒杯的动作,就怕她不慎伤了自己,「我看你好像有心事,介不介意说出来给我听听?也许说出来你会好过一点。」
「说出来……真的会好过一点吗?」或许是浓茶发生了作用,女子酒意似乎消退了一些。
「总比憋在心里好。」
「好吧,我告诉你……」
女子憋了一肚子的气,好不容易找到可以倾诉的人,就一五一十地道出今晚来此买醉的原因。
原来买醉的女子,名唤陆咏心,今年二十四岁,在今晚之前,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业务经理,由于交际手腕一流,在商场上赢得「金手指」的美称。
两年前,她因为业务关系和公司的小开走得很近,两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很快陷入热恋,并稳定交往中。
但是她作梦也没想到,那男人早已有了婚约,而今晚就是他结婚的日子!
这个打击来得突然,心高气傲的她,着实咽不下这口气,所以在收到消息后,冲到了婚礼现场,当众赏了那浑帐一巴掌!
之后,她就来到这家PUB买醉。
「干得好!这种烂男人,就该给他一点教训才是,要不然,他还以为我们女人好欺负呢!」一道女音半途插入,引得在场的两人同时回眸一看。
映入她们眼帘的是,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
「谢谢嗝……」陆咏心打了个嗝,含糊不清地道:「支持……」
江雪舞看向一旁的女孩,关心地问道:「小妹妹,现在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不怕警察来临检吗?」
「你搞错了吧?」女孩夸张地倒退一步,瞪着江雪舞的娃娃脸,哇哇叫道:「我没叫你小妹妹就不错了,你竟然叫我小妹妹?」
「你别看我长得像高中生,其实我已经二十五岁了。」江雪舞已经很习惯别人对她年纪的质疑。
「你骗人!我不信!」
女孩不相信她说的话,直嚷着要她提出证明,江雪舞无奈,只得秀出自己的身分证,同时,她也要求女孩交出她的身分证,顺便检查她是否成年。
醉得迷迷糊糊的陆咏心,以为她们在玩什么有趣的游戏,于是也自动自发地亮出身分证。
三个人便藉着身分证上头的资料,得知了彼此的姓名以及年龄。
原来这女孩名叫展可柔,今天刚好满十九岁!
「咦?今天是你的生日耶!」在惊讶之后,江雪舞笑意盈盈地献上祝福,道:「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展可柔收下这声迟来的祝福,重重地叹了口气,「唉,没想到,三个人里面,就我最小。」
言下之意,她像是嫌自己太年轻似的。
「好奇怪,今天是你生日,怎么没人帮你庆祝?」一直处于半醉半醒的陆咏心,难得吐出了一句异常清醒的话语。
「本来有同学帮我庆祝,但是她们都回家了。」展可柔耸耸肩。
「既然你的同学都回家了,那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怎么不跟她们一起走?」江雪舞觉得奇怪。
「我不想回家,反正回家也只有我一个人。」展可柔打了个秀气的哈欠,优雅的举止,看得出来是好家庭出身。
「只有你一个人?你爸爸、妈妈呢?他们都不管你吗?」江雪舞又问。
「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爹地他整天就只知道赚钱,连今天是我生日都忘了!」展可柔哀怨地道。
「你也别太难过,我想你爹地应该只是一时不小心,才会忘了你的生日,我相信他心里还是很爱你的。不像我爸他……」江雪舞想起了自个儿的身世,不禁露出了一抹苦笑,「他根本就不要我!」
「你爹地为什么不要你?」展可柔好奇地问道。
「听我妈说,我爸是某大企业的第二代,很年轻的时候就跟另一个财团的女儿结婚,婚后没几年就有了外遇,而我妈就是他当时婚姻中的第三者。」
「有钱的男人果然都不是东西,还没结婚的到处留情,结了婚的,不是净顾着赚钱、冷落子女,就是搞外遇,全没一个是好人!」陆咏心忿忿不平地下了断语。
「你先别吵,听她把故事说完嘛!」展可柔打断了陆咏心的慷慨激昂,朝江雪舞问道:「那之后呢?」
「他们交往后不久,我妈就怀了我,原本还以为能够母凭子贵,怎知生下的竟是个女孩,我妈的失望自是不在话下。而我爸在老婆娘家的压力下,更是不敢承认我,我妈只得独力扶养我,只是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积郁成疾,在我八岁那年,就去世了……」
想起自己的母亲,江雪舞不觉有些心酸。
听完了她可怜的身世,展可柔和陆咏心对望了一眼,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她。
「算了,我们不要说这些不开心的事。」她舒开紧皱的眉心,看了展可柔一眼,道:「今天是可柔生日,我请你们吃蛋糕好不好?」
「这怎么好意思!」展可柔客气地道:「不然这样好了,我们蛋糕照切,由我请客好了。」
「不好、不好!哪有人让寿星请客的?」陆咏心摇摇头,「你们陪我聊了一个晚上的心事,该是我请你们才对!」
结果,她们互不相让地抢着当请客的一方。
「停!」江雪舞做了个暂停的手势,「今天店长不在,干脆让店长请客好了,反正今天是我上班的最后一天,就算明天他发现少了个蛋糕,也没办法说什么,你们说好不好?」
「好!」两人齐声道。
就这样,她们开开心心地切了蛋糕,玩到了快天亮才离去。
三个个性截然不同的女孩,皆有对有钱男人要敬而远之的看法,而这一次偶然的邂逅,则更是让她们坚定了这份决心!
只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爱作弄人的月老,是不是会让她们就这么称心如意呢?
我们无从知晓,唯一肯定的是,这个夜晚不过是一个开端,属于她们各自的精采人生,才正要展开——
第一章
阳光普照的早晨,「薇薇百货」准时开门营业。
这天是「薇薇百货」举办周年庆的日子,全馆一律七折,为回馈广大顾客,特价活动将持续两周,而今天正是活动的第一天。
为了因应这次周年庆的特价活动,「薇薇百货」在各个楼层都加派了经验老道的人手,以防有意外的状况发生,其中包括了「薇薇百货」台北旗鉴店的经理——高煜轩,在同业中被称为能够「点石成金」的男人。
三年前,高煜轩不过是个小小的营业员,没有人料想得到,后来的他会一路窜升到「薇薇百货」台北旗鉴店的经理,更想不到他会有今天的成就。
当时,许多在「薇薇百货」待了数十年的老臣子,都深感不服,他们认为高煜轩不过是一个黄毛小子,有什么资格踩在他们的头上,对他们呼呼喝喝?
然而,实力证明一切!
在上任之后的短短六个月内,他像变魔术似的,让「薇薇百货」全馆的业绩,向上翻了整整两倍!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但从此,高煜轩这个名字在业界便传开了,各家百货公司的大老板纷纷登门拜访。只是任凭各家大老板们说破了嘴,连威胁利诱都用上了,他就是不为所动。
当具有明星费司及身材的高煜轩一出现在人群中,便引起了一阵骚动。
好几个小女生聚在一块儿,不但有意无意地偷瞄他,还不停地互相咬耳朵。
高煜轩一律当作没看见,迳自往他负责巡逻的区域走去。
他的责任区域在一楼,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任何状况,放眼望去净是一片风平浪静,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而安乐平和的局面,一直延续到他来到大门口前的警卫岗哨为止。
公司明文规定至少得有一人留守的岗哨,但此刻,只剩下一顶深蓝色警卫帽在「尽忠职守」。
打开手中的记事本,高煜轩神色严峻地记上了一笔。合上记事本,抬眸时,他不经意地扫过斜对面的皮件专卖区,看见了一个行踪鬼祟的女孩。
只见那女孩挑了一个男用的皮夹后,就蹑手蹑脚地跟在一对情侣的身后,骨溜溜的大眼睛直往女方的口袋瞅着……
女孩意图不轨的举止,引起了高煜轩的注意,他伫足观察着女孩的一举一动,然后他亲眼目睹那乌龙到极点的一幕——
原本想陷人于不义的女孩,只顾着盯住前方小姐的口袋,没发现人家已踏出了专卖区外,傻愣愣的她也跟着走出去,想当然,手上的皮夹才刚通过探测门,便启动了警铃,一时铃声大作。
「笨!」高煜轩不自觉地骂道。
此时,该是正义使者出场的时候,但是警铃足足响了一分半,仍没见到半个类似「警卫」的人物现身。
无奈地戴起桌上的警卫帽,高煜轩向女孩走去。
家丑不能外扬!总不能让人发现,自家公司的警卫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跑去摸鱼。不过,之后就有人要倒大楣了。
「小姐,现在我们怀疑你身上有未付款的商品,请你合作。」
「误会、误会。」笨到家的女孩,在瞥见他的瞬间,眸中闪过了一丝赞叹。
高煜轩对类似的爱慕眼神早就麻痹了,他酷酷地双手环胸,等待着女孩自圆其说。
女孩露出了和善的笑容,她道:「我刚刚看到认识的朋友,想叫住她,没想到会误触警铃,引起这番骚动,其实我很喜欢这个皮夹,正打算要买下来。」
高煜轩扬扬眉,不置可否,一双俊目仍紧盯着她不放。
女孩被盯得心里发毛,自动自发地走向柜台,询问完价钱后,便自认倒楣地准备掏钱买下这个「不知道买来干什么」的皮夹。
她摸摸外套的口袋,然后用力地掏出口袋的内衬,结果里头空空如也。
「呵呵,八成是放在别的地方了。」她颤抖的小手探向牛仔裤后的口袋,豆大的汗水直直地从她的额间滴下。
最后,摸遍了全身上下,找了半天,她却连一张电话卡都摸不出来。
「这个……呃……」在高煜轩的紧迫盯人下,她露出了讨好的笑容,「我可以改天再来买吗?」
高煜轩勾起一抹粲笑,凉凉地反问道:「你说呢?」
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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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士车内,坐着刚被保释出来的女孩,她秀美的双颊气得圆滚滚的,因为打从出娘胎落地以来,她还没受过这么大的耻辱。
「那个该死的臭警卫,可恶到了极点,都跟他说我又不是故意触动警铃的,他却非要我买下那个皮夹不可!」
接过了前来保释她的中年男子递过来的英格兰冰红茶,她牛饮了大半杯,补充一下流失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