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哥怎么会在这里?”差不多买齐了必需品,杨素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件事,尤其一趟逛下来,除了她在买东西,温在华可是除了那只玩偶外一样都没有拿。
温在华一顿,因为那个骇人的事实已经让他完全忘记了这件事,但此刻他已经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只好说:“我在这里没有找到我想买的。”
杨素馨点点头没有再追问,虽然这超级市场的商品应有尽有,但温在华所用的每一件都是精品,所以在这里买不到也很正常。
结帐完毕,温在华再也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在小蕊甜软软的掰掰声中跟她们道别,他回到自己的车上,看着那一大一小的身影渐渐离他离去,搁在方向盘上的大掌忍不住地紧握。
要怎么样才可能让胸口的懊悔消失?他的胸口疼痛得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出来,或许掏出来后,他将心送到她的手上,他感觉会好一点。
又或者是不顾她会不会伤心,冲去把她爱的那个男人杀掉,自己强行将她纳入怀里,由保护变成囚困,逼她爱上自己,忘了那个她爱的男人。
他开动引擎往最近的一家酒吧驶去,他需要酒精,越烈越好,让他彻底地醉了就好。
◎ ◎ ◎
所以当温家老大接到酒吧老板,也就是他同窗好友打来的电话,说他家的老三不要命地在灌酒喝时,他一到酒吧,找到了自家老三,头一件事不是问老三发生什么事,而是一拳将老三打倒在地上。
四周的人发出惊呼,酒吧老板则在旁拿出计算机敲着该向这对麻烦兄弟收多少钱。
剧烈的疼痛让温在华昏沉的脑袋稍微转醒,他踉跄地站起来,然后不假思索地就往自家老大的方向挥拳,只不过温家老大轻轻松松地一避再一拐,温在华又再次重重地趴到地上去,咳嗽着。
身上炸开的痛楚让温在华不再挣扎地站起来,而是由着自己老大跟酒吧老板一人一边地架起来,像拖死尸一样地将他拖到后头的员工休息室,然后像扔垃圾一样地扔到沙发上继续装死。
“你们两个自己好好谈谈,我先去安抚我的客人们。”老板挥挥手闪人。
“你怎么了?”打了人,消了气,温家老大终于有心情开口了。
温在华原本不想说,但对方是自己的大哥,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所以还是闷闷地回答说:“她跟别人在一起了,还有孩子了。”
第3章(2)
果然,温家老大就知自己没有猜错,能让老三这么反常的就只有那个女人。
“在一起就在一起,有孩子就有孩子,那有什么关系?女人嘛,你多给她一点钱,还怕她不乖乖黏到你的大腿上?”
“她不是这样的女人!”温在华从沙发上爬起来,凶恶地瞪住他,大声地反驳。
“所以呢?不把她抢过来?”
“她很爱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结婚就跟他生了孩子……”他痛苦地说:“这样我怎么舍得破坏她现在的幸福。”
“所以呢?不想破坏她的幸福,又不敢抢她回来,你就这么窝囊地躲在这里买醉?温在华,我怎么不知道原来你真的是一个废物?失恋而已,就可以让你废物成这样?我死了老婆还不是好端端地站在这里。”
温家老大一手抓起他的衣领,“你要是真的想让她幸福,就不要做出无谓的事来让她知道你对她有感觉,现在的你只需要弄好自己的鬼模样,其他什么都不用做,这就是对她最好了!”
话吼进了温在华的耳中,也让他整个软在沙发上,“让我自己一个人待一下。”他沙哑地道。
温家老大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已经想通了,这才拉了拉自己发皱的西装,走出休息室。
把手横放在脸上,温在华知道老大说的没错,他的确不该做出买醉这样的事,如果他因为发酒疯而冲去找她,她一定会极困扰的,甚至可能会因此而要求离开他的公司,到时候他连见也见不到她。
不让她知道,至少他还是可以见到她,还可以看着她幸福。
眼眶一热,但他没有去理会,只任由自己像死人一样地躺在那里,直到自家老大回来把他拖走。
◎ ◎ ◎
忙,一整天下来就是忙,忙得杨素馨差点连上厕所的时间也没有。
因为最近接了一个极大的案子,公司里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忙个不停,身为老板的温在华首当其冲,然后就是跟着老板转的杨素馨。
一大堆的会议、记录、归档等等的工作全都落在杨素馨身上,但杨素馨是什么人?在来这里之前有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唯一不妙的是今天晚上似乎得加班了。
一想到今天晚上女儿没有人照顾,素来专注于工作上的她也忍不住在会议上走神了。
其实她的走神不太明显,但温在华却还是发现了,他微皱着眉,不时以眼神示意杨素馨回神,然而杨素馨实在是太担忧自己的宝贝了,半点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成了老板重点关注的对象。
会议不长,只是短短一个小时,在所有的人陆陆续续离开会议室时,杨素馨才迟缓地发现会议已经结束了。
“回神了?”低沉的嗓音从自己的左方传来。
杨素馨瞪大眼,深知自己的走神一定被温在华察觉了,“华哥,很抱歉我在会议上走神了,但请你放心,我有一直录音的,会议记录不会有问题的。”收回录音笔,杨素馨十分庆幸自己有这样的习惯。
“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困扰你吗?可以说出来,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杨素馨是一个工作能力卓越的人,不会无缘无故不时走神的,所以能让她这样魂不守舍的,这事绝对不会是一件小事。
沉默了一会,思前又想后的,杨素馨最后还是决定将事情说出来,“华哥,是这样的,因为今天晚上得加班,可是幼儿园没有夜班,我妈又已经回去了,我怕小蕊会没有人看着,所以我能不能把工作带回家?或者……或者是把小蕊带来公司?小蕊很乖很听话,绝对不会吵人的,我保证!”
为了表示自己所言非假,她重重地点头,甚至举起三根指头,要她发誓也没有关系。
温在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为什么小蕊会没有人照顾?你丈夫人呢?你没有空,难道他就不能帮你照顾一下小孩?”
这样的男人一点也不可取,真不懂为什么杨素馨会跟他结婚。
杨素馨张了张嘴,好半晌又闭上,如果她没有记错,她人事履历表上是勾着未婚栏的,但现在看来温在华似乎没有仔细看过她的履历表。
“华哥,我没有结婚,小蕊也没有爸爸。”最后她细若蚊蚋地告诉他。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告诉他这件事时,胸口有一种闷闷的感觉,温在华不是第一个听到她没有结婚又有一个女儿的事的人,只是跟其他人比起来,她似乎觉得告诉温在华比告诉其他人来得困难。
温在华呆住了,他瞪着眼前的女人,大脑一片混乱,没有办法思考,情绪犹如乘坐高速的云霄飞车,急速下降又急速上升,指的应该就是他现在这个状态。
狂喜与愤怒、释怀与不平,如此矛盾的感觉在同一时间从他体内迸发而出,教他想笑又笑不出,想发怒又发不出,整个人只可以呈现一种表情……面部瘫痪。
她身边没有男人,没有老公,没有亲近的男性友人,令他狂喜;骗她生下女儿,然后又没有好好照顾她们两母女的混帐男人,让他愤怒。
没有任何阻碍可以妨碍他追求她,将她据为己有,使他释怀;没有人好好地教训那个混帐男人,让她过着这种担忧女儿没有人照顾的日子,教他不平。
“华哥?”敏锐地感觉到他多变的情绪,杨素馨有些担忧地唤了唤他,“华哥,我知道这样会带给你很多麻烦,但我保证就只有这一次,接下来我会找一个保姆,在我加班的时候替我照顾小蕊的。”
她说得有些急了,她以为那天以温在华又抱小蕊又给小蕊买礼物的情形看来,温在华应该挺喜欢小蕊的。
听到杨素馨要将女儿交给别人照顾,温在华才舒展开来的眉头又再一次皱了起来,“你就放心让一个陌生人照顾小蕊?你就不怕那个人会照顾不周?又或者会虐待小蕊?最近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新闻吗?”
一想到那个可爱的小女孩会遭人虐待的画面,明知还没有发生,但他就已经生气不已了。
他的话也教杨素馨的脸一白,的确最近有很多这样的新闻,教她怕得每天一回家就仔细检查女儿有没有遭人虐待的痕迹。
小蕊很乖,就算被人打了骂了,她也不会主动告状的。
“放心,我只是假设而已。”见她还真的被自己吓得脸色发白,温在华狠狠地在心里咒骂了自己一顿,连忙安抚她。
“那么我该怎么办才好?”下意识地,杨素馨开口问着身边的男人。
见她开口询问自己的意见,温在华有一股很满足的感觉,就好像自己的妻子在询问他这个当丈夫的意见一样。
妻子?察觉到自己的想法,温在华也愣了愣,但又好像理所当然。
既然她又没有结婚,那么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接下来他要好好地想清楚该用什么办法,让她答应成为自己的老婆,而那个肥肥软软的小女孩也会成为他贿赂的对象,要小女孩叫他做爸爸!
“这样吧,我们去把小蕊接回来吧,小蕊的幼儿园几点下课?”
没想到他会这么轻易地答应自己,杨素馨喜上眉梢地露出一抹感激的浅笑,“谢谢华哥!小蕊的幼儿园在六点半下课。”
看了看腕上的表,“六点半?那么现在就得去接小蕊了,走吧,我送你过去。”说完便带着杨素馨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拿出皮夹跟车钥匙。
见杨素馨还傻傻地站在门口,还没有拿皮包,他勾唇一笑,“还在发什么呆?再晚点过了小蕊的下课时间,她就得孤伶伶一个人站在门口等你了。”
杨素馨怎舍得让小蕊站在门口等自己,当下也回神拿出皮包,跟在温在华身后离开办公室,“华哥,其实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去接小蕊的,从这里坐公车过去才十五分钟而已。”
“公车上人多复杂,你一个女人还得顾孩子,很容易被偷了钱包,我送你过去也不过是十分钟左右,很快的,没关系。”来到车库,温在华关了防盗器,先绕到另一边帮她开车门。
“这……”坐上车子,杨素馨还是觉得不妥。
她脸上纠结的神情实在是太可爱了,如果不是怕自己的猴急会吓到她,温在华一定会吻上那两片被贝齿轻轻咬住的唇瓣。
脑子转了转,很快就想出一个很充分,又很理所当然的理由,“如果你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的话,不如就帮我做饭吧?你知道我一个人在外头住,吃饭总是一个人,怪可怜的,而且吃那么多外头的东西,又油又不健康。
反正你每晚都得做饭的,不是吗?这样吧,再多煮我一个人的份,我付你我的伙食费,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听起来他的确挺可怜的,可是他说的话感觉怪怪地,“华哥你没有请佣人吗?”既然不会做饭,一般有钱人都会请个人回来做饭给自己吃。
“没有,我不喜欢陌生人在我家里走动。”这也是事实,他很讨厌有不相识的人在自己家里走来走去,他认为家是一个休息的地方,能走进他家的人寥寥无几,而将来会增加她以及那个可爱的小孩。
“你会觉得困扰吗?如果会的话不用勉强自己,我也只是因为最近胃有些不舒服,医生要我吃点清淡的东西,不要吃太多外面的食物而已。”温在华欲擒故纵的说。
杨素馨不自觉地微微皱眉,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就这样答应他,可是他一副诚恳的样子,她再怎么觉得奇怪也不好意思拒绝他,再加上对方是自己的老板,而且对她照顾有加,所以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华哥不介意的话,我多煮一个人的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你也不必付我伙食费,只是一点平常的家常小菜而已,不会花很多钱的,就当作是你这么照顾我的谢礼好了。”
“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温在华露出一抹浅笑。
那抹笑容跟平时真的没有什么两样,至少看在杨素馨眼里真的没有分别,但只有极熟悉温在华的人才会知道,这抹笑代表了温在华计划得逞以及势在必得的决心。
而杨素馨也没有想到自己这样轻易的答应,等于将自己这头肥羊送进了垂涎自己许久的虎口里头,永无翻身之日,也逃不出虎口。
第4章(1)
“不要吃苦苦的苦瓜!”肥肥嫩嫩的小丫头别过脸,打死也不要吃下妈妈凑到嘴边的苦瓜。
“为什么不吃?苦瓜好好吃的哦,乖,小宝贝,就吃一眯点”身为妈妈的杨素馨,为了宝贝女儿可以吃下一点点有营养的食物而费尽心机,可是得到的还是小丫头倔强的侧脸,“小宝贝……”
“不吃不吃,不要吃!”得不到妈妈的谅解,小丫头扑向身旁男人怀里,哭诉似地说:“叔叔,叔叔,小蕊不要吃苦苦的苦瓜!”大眼泫然欲泣,可怜的小模样使身旁的男人心疼地把小丫头抱起。
“好好好,小宝贝乖,不吃苦瓜就不吃苦瓜,叔叔也不喜欢吃苦瓜,不也长得头好壮……呃!”
安抚的话在一道不赞同的目光下消音,然后温在华开始像墙头草一样往妈妈这边摆。
“小宝贝,你要乖乖听妈妈的话,苦瓜虽然苦苦的,但营养价值很高,多吃点才会长高。”
前言不对后语的话没有得到小丫头的同意及妈妈的消气,温在华苦着一张跟苦瓜一样苦的脸,被打败似地看着两个一大一小的女性。
“叔叔……”
“华哥……”
两双相似的水眸直盯着他,好像在等着他作最后的决定。
这一幕自从温在华开始在杨素馨租的房子里吃饭就没有消停过。
杨素馨虽然疼女儿,宠女儿,可并不允许女儿有半点挑食举动,而小蕊一直以来也很乖的听话,对于不喜欢的食物也是啃啃就吞下肚子里,但这个平衡在瘟在华出现在这餐桌时起了变化。
急于讨好小蕊的男人总会在小丫头瘪起小嘴时连声逗哄,不喜欢的食物,没关系,他也一样挑食,不也长得头好壮壮的?但问题是小蕊的妈妈才是自己要追的女人,在一大一小女性面前,他到底要帮哪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