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凯往前走几步,抚着下巴,凝视眼前这台没试过的61键单键盘电子琴。
“可以开始了,想投降我也不会笑你。”唐小琦见他一脸困惑,突然升起幸灾乐祸的好心情。
他看她一眼,明亮有神的眼眸和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揉合在他那张俊美的脸上,无端地令她心跳漏跳了一拍。
哇……这个菜鸟,肯定有足够的舞台魅力……唐小琦悄悄地咽了咽口水。
他将视线移回电子琴,缓缓伸出纤长的手指,调动几个按钮,试了试音,接着,毫无预警的,林姆斯基--高沙可夫的〈大黄蜂飞行〉就从他的指尖以惊人的速度飞振而出。
十六分之一音符的快速节拍封锁住所有人的呼吸及心跳,他们个个嘴巴微张,两眼呈现呆滞状态,只觉满室都是黄蜂鼓动着薄翅的声响。
童凯闭着眼,完全不需要看琴键,仿佛机器手指般飞快地在黑白琴键上变换位置,手臂筋肉因施力而浮起,直到弹奏结束才吸了口气,抬起头来。
十几秒过后,四周纷纷响起倒抽气声,捶捶胸膛,仿佛要唤醒停摆的心跳。
“这样算通过考试了吗?”童凯笑着问唐小琦。
“过关!你够屌!”所有在场的学长已经大声宣布结果。
“等等……”唐小琦这时才回过神来,而她的心脏因童凯刚才弹奏时展现的魄力迟迟无法回到正常频率。
她被震慑住了,但是,现在,可不是崇拜的时候,即使,他弹琴时的模样真的帅到令她整个人都酥麻了。
这个一出现就让她嗅到麻烦气味的学弟,不能让他就这样得意地登堂入室。
“还要测试其它乐器吗?”童凯早就猜到不会这么轻易过关,十分自动地拿起搁在一旁的贝斯,迳自弹奏起来。
“啊……啊……”童凯每变换一种弹奏技巧,负责贝斯的阿啃,就忍不住啊一声。“点弦、Slapping,厚,这个泛音漂亮……”
这下,唐小琦的脸绿了,没想到贝斯的solo也能这么饱满好听,她觉得再继续刁难下去就显得太贱了。
“再考……”有人在她耳朵旁低声建议。“我想听。”
她点点头。“贝斯可以了,下一个。”
童凯脸上仍挂着甜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卸下贝斯,拿起鼓棒。
结果,再次令人目瞪口呆,正如他在社团招新的摊位上说的,没有一样不拿手。
“社长……我们捡到宝了,你千万、千万要为热音社的传承着想啊……”
“下一任的社长有着落了,社长,为了热音社,也为了你自己,别冲动啊!”又有人在她耳朵旁嘀嘀咕咕。
这家伙是来踢馆的,唐小琦不得不佩服他的能耐,虽然,她实在很不想咽下这口气。
“先说,我们的团员不准谈恋爱!”
“我们社团……好像没有这条社规……”旁边有人发出疑问。
“这、这是这学期新增的。”她硬拗。
“我追你,你不要答应我,那就不算谈恋爱了。”童凯走向她。
“我怎么可能答应你,我绝对、绝对不可能接受男朋友年纪比我小,你最好趁早死了这条心。”他的逼近,害得她频频倒退。
“嗯,我喜欢这个答案。”童凯不在意。
唐小琦很确定刚才她说的是“拒绝”的话,只是……
这个臭屁小孩到底在想什么?怎么反应跟正常人不大一样?
算了,他要追,她难道不会跑?只要她不接受,总有一天他会放弃的,而且,以他的舞台魅力,只要上场几次,包准被疯狂fans缠到没力气纠缠她。
最重要的是--下任社长有着落了,嘿嘿……她不禁在心里打起如意算盘。
“那个谁、谁、谁……让他填资料,我先去行政大楼。”她说完,将一头长发甩至身后,背起背包,跨开步伐。
“等等,我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童凯拉住她纤细的手腕。
“告诉你,姐姐我对你这种青涩的小树苗没兴趣。想泡我,下辈子记得早点排队投胎吧!”她旋身一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副情场老手的模样,赫然发现他脸颊的皮肤真是细致柔嫩,洁白无瑕。
唐小琦那清秀的五官,近在咫尺,而眼神中的挑衅令他想也没想,勾起她的下巴,迅速俯身在她唇上轻轻一啄。
蜻蜓点水般,却充满宣告意味。
唐小琦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会有如此无耻、下流、荒唐、放肆的举动,竟全然愣住,忘了反应。
“这是我的初吻--”童凯说,瞄了一眼她怀里的公文夹,上面写着“热音社,社长唐小琦”,然后将视线调回石化的她。“小琦,就送给你了,下次见。”
所有热音社的社员加社长,就在夕阳余晖中,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目送童凯潇洒地走出社办大门。
过了五分钟--
“我要杀了他--那个死小孩--”
唐小琦后知后觉的吼叫声,惊飞一群栖息在树梢上的麻雀,顿时,乌云罩顶。
她是想宰了童凯,只是,万万没料到,这个噩梦,居然一路尾随,始终无力摆脱……
第二章
清晨,闹钟响起,唐小琦闭着仍沉重的眼皮将它关掉,想再多眯一会儿,偏偏隔壁邻居养的鸽子在窗边咕咕直叫,吵得她想睡也不安稳。
“唉,又要上班了……”
大学毕业至今已经快四年了,她依旧十分怀念那种睡到深处无怨尤的快意生活。现在这样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上班族生涯,简直就是忤逆人性的折磨。
“哈~~”她打了一个大呵欠,打算起床,才一转头就发现床边睡着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男人——熟悉到光看指甲屑屑都能分辨是不是他的。
一个以国立大学录取分数报名她那所二流私立学校的疯子;玩心超重,高IQ、高EQ,而且AQ更可媲美打不死的小强的怪小孩。
大三那年,大学社团招新的最后一天,她被他偷走了初吻,而后,漫长的两年间,她那“嘴硬心软”的无能性格被他摸透了,更加肆无忌惮地死赖着她。
她认了、麻痹了,他要缠就让他缠吧,想说等到毕业,自然而然就能远离这个世纪缠人精。
但是,她毕业了,然后,他也毕业、退伍,进入知名的“E.P!商品设计开发公司”,成为一名颇具名气的设计师,竟然……
“童、凯!”她往睡得正甜的童凯耳边大声一吼,然后一脚将他踹到床下去。
“喔……痛……”童凯抚抚撞上地板的额头,皱着眉头抱怨:“真是……一早起床气就这么大……”
“你!你为什么在我床上?”她从床上跳下去,指着他的鼻子问道。
“你昨晚帮我开的门啊。”他翻个身又躺回床上去,搂着仍留有唐小琦体温的棉被,一副满足的表情。
“那是因为你喝得醉醺醺的,半夜在我家门口唱歌,我怕邻居抗议才勉强放你进来的。”
“既然都记得,那你还问我……”他一副慵懒舒适的姿态,对她的怒气视而不见。
“我知道是我帮你开的门,但是,我不是让你睡沙发,为什么你现在会躺在我的床上?”她插着腰,一脚踩在他的大腿上。“别给我睡着,快说!”
“你的沙发……”童凯的眼睛勉强撑开一条缝。“弹簧都跳出来了,会扎伤我细嫩的小屁屁。”
“那你就回你家睡!”这家伙,自己跑来她家,还嫌东嫌西的。
“我喝酒了嘛!你家离我兼差的地方比较近。”
“兼差?这次你又代什么班?”唐小琦眉毛一横。
这个童凯,不知是太闲还是精力太旺盛,从学生时代开始,把正经的设计工作当玩乐,不时就听见他帮人代班、兼差,而内容从家教、PUB DJ、乐团、舞台剧灯光道具、各式商店店员无所不包。
她很怀疑,他到底从什么地方学会这些技能,而他的朋友又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三教九流、各行各业都有。
“昨晚帮一个在酒店工作的朋友代班,就是男公关,被一群贵妇围攻,喝了一点酒……”他说着说着,眼睛又闭起来了。
“什么?酒店?!”她放声大吼,再次把他吓醒。“你、你居然跑去做酒店男?你是很缺钱吗?干么平白去给人家吃豆腐!”
童凯天生细皮嫩肉的,无论在球场上、海边,太阳怎么毒辣,三天就可以白回来。
“你又不吃,放着也是浪费……”他一副无所谓的调调。“而且,只是说说笑话,喝点酒,其实也没什么。”
“没什么?让一堆女人在你身上胡摸乱抓,这叫没什么?你到底有没有一点是非判断、道德观念跟羞耻心?以后不准再代这种班!”她莫名其妙地生气了,这个人根本不会分辨事情的好坏,只要觉得好玩,什么事都想凑一脚。
男公关?那是什么鬼地方,会不会哪天黑帮大火并他还去帮人“代砍”?
她是恨不得把一切麻烦往外推,他却总喜欢自找麻烦。
奇怪的是,她明明就很想跟他划清界线,却又老是不自觉地变成了个管家婆,担心他又为了图新鲜干什么蠢事。
“舍不得啦?想留着自己吃?”他漾出一个笑容,转身躺成大字形。“来吧!还剩很多,别客气,最重要的地方,我还特别为你保留喔!”
“客气你个头啦!”她又补一脚在他肚子上。“我要去上班了,睡饱就给我滚回去。”
因为他比她小两岁,她总是摆出一副长辈的架势,又为了要让他早早对她失去兴趣,真是什么泼辣形象都使出来了,总之,就是不能让他得寸进尺。
反正,她本来就很中性,要她摆出大家闺秀的样子才是一种折磨。
童凯笑了笑,唐小琦果然“很硬”,他花了六年的时间,不管怎么死缠烂打,色诱利诱始终没有追到她。
她虽嫌他烦,也从没给过他好脸色,但是,她那明明很关心却又装作不耐烦的表情,不知怎的就让他感觉很温暖。
他是个对什么都感兴趣,但新鲜感又很快消逝的人,唯独她,历久不衰,让他极力想挖出她不愿承认的温柔。
“对了……壁虎……”他温吞地开口。
“壁虎——”唐小琦大叫一声,用惊人的速度跳回床上去,缩到童凯身边直发抖。“在哪?求求你帮我把它赶走,快点——”
她的胆子是用“斤”算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壁虎跟地震。
他一直等到抱足了瘾,才接着说:“昨晚我在客厅帮你赶走了一只壁虎,你是不是应该万分感激,来个以身相许?”
他说着说着,脸就凑过去,嘟起嘴来,等待她的酬谢。
啪!五指印贴到他正脸上。
“死小孩,一句话中间不要换气换那么久。”唐小琦痛扁了他一顿泄愤,才没好气地再度离开床铺,从衣橱里拿出上班要穿的制服。
“还叫我死小孩?”他眉尾一挑,调侃地说:“很多地方,我可比你早熟喔!”
她当然知道他指什么,张嘴无言以对。
好啦!她的恋爱史一片空白,无性经验,唯一一次接吻的纪录就是被这个死小孩给夺走。
“……那正表示你幼稚、年轻气盛,才会用那种事来衡量成熟度。”她咂咂嘴,硬拗。
“小琦……”
“又要干么啦!”她已经懒得纠正他的叫法。
大学他没喊过她社长,就连“学姐”也没叫过一次。小琦小琦,都被叫小了,明明她就比他大两岁,老被他随便叫着玩。
“你换工作了?怎么穿这样的制服上班?”
“不是换工作,是从行政处换到秘书室。”
“所以每天都要穿制服?”
“不然要怎样?裸奔吗?”
“我还是喜欢你在学校的样子,又叛逆又帅气。”他总被她荤素不忌的用词逗得哈哈大笑。
“我已经不是学生,大学疯四年就够了,现在我是个上班族,上班族就是这样,而大人的定义呢,就是不能随心所欲,懂了吧?这就是我跟你的差别。”
她立刻对他谆谆教诲,硬是要将两人划分为大人和孩子。
其实,她也很讨厌穿这种阻碍活动的套装制服,女生更麻烦,还要穿高跟鞋,每天光从捷运站走到公司,她就好几次冲动地想脱下来拔掉鞋跟。
“我还是觉得你不适合穿窄裙。”
“死小孩!”她又一掌往他手臂上巴下去。“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绝对是夸奖。”他丝毫没感觉手臂的疼痛,经过她多年来铁沙掌的训练,差不多已经刀枪不入了。
“是吗……还真看不出来。”她哼一声,这家伙老是疯疯癫癫的,是真是假鬼才知道。
“唉……”他叹口气,抱紧棉被。“想当年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每天两小无猜地腻在一起……”
“是你缠着我。”她立刻纠正他。
“意思是一样的。现在我们分隔两地,聚少离多,人生顿时失去许多乐趣。”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存在完全是为了让你的人生得到乐趣?”
童凯抿着嘴笑。
唐小琦美眸一眯,伸出恐怖的大拇指和食指,龇牙咧嘴假装用力地往他大腿一掐,他也很配合地将脸皱成一团。
“知道错了没?”她威胁地问。
“好怀念……”他突然冒出一句。
只要对象是唐小琦,不管多么幼稚加白痴的游戏,童凯都很有玩兴。
“你这个死变态小孩。”她松开手,因为他的一句话,害她也莫名其妙地感伤起来,只是嘴硬。
毕业后,踏入职场,身边少了童凯这个阴魂不散的背后灵,其实,日子真的变得乏味许多。
原本开心终于可以摆脱他,后来才发现,是他,让她在大学的最后两年,过得热闹又充实。
“以后不准再这样三更半夜来按我家门铃,不然,我就要跟你收住宿费,我现在可是奉行小气上班族守则,能省就省,能捞就捞。”
“那我预付十年的房租,搬过来跟你住。”
“不行!”
“为什么不行,反正你有一间空房间。”
“你不是都住在你们公司帮你找的工作室?”她去过一次,工作室里的生活空间比这里舒适一百倍,应有尽有。
“我不喜欢生活跟工作混在一起,你想想喔……我可以陪你一起吃早餐,分担清洁工作、义务帮你赶壁虎,对了,我还可以改造你这间媲美难民营的老房子。”
“等等……”她阻止他再继续洗她的脑,其实……想想还满有道理的……
这栋房子是她超级天兵的爷爷奶奶加外公外婆,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合买来做她的“嫁妆”,等到她正式搬进来住,已经成了屋龄十八年的老房子了。
而她的天兵爸妈则是奉行什么鬼美式教育,自她满十八岁隔天,就被踢出家门,除了学费,其它一切生活自理,害得她大学四年又要忙社团又要忙打工,幸好住处离学校才十分钟路程,省了不少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