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元的大表哥到美国升学,不出一年认识了唐人街杂货店女小开,立刻结婚,书也不读,站在店中帮手,也不在乎父亲反对以及截断经济等恐吓。
小夫妻一连生了几个孩子,生活十分优悠,与世无争,毓元觉得这种性格没有什么不好,但她舅舅为之气结,视作生平第一件恨事。
一边骂一边还是掏腰包替儿媳买房子,倒底是亲生骨肉。
毓元与表兄很陌生,以往总有高攀的感觉,要到很久之后,她有了事业,才能与他们平起平坐,可是又觉得他们乏味。
舅母仍维持著她的精明与气势,子女似随从般跟在身后。
她戴著日常惯戴的钻石戒子,足有桂圆核大小,毓元小时候曾被这枚宝石迷惑,以致赚到第一票利润便来不及赶到珠宝店去买了一颗。
一种下意识的补偿行动:舅母有的她也有。
她却没有戴过它,事实上连镶都没镶过,一直搁保险箱里。
表哥表嫂以及孩子们衣著甚差,简直不似阔老太的子孙,她任得他们在美国乡镇百货公司买了人造纤维,没有时式可言的衣物来穿,且在洗衣机里洗得发白褪色。
孩子们好奇地看一看漂亮的表姨,毓元喜欢孩子,他们总是无辜的,头一号牺牲的,也是他们。
一个小女孩坐近毓元,黄黄的头发梳两条细辫子,眉目却十分秀丽,像她母亲。
做舅母的媳妇不易为,毓元记得她从来不肯记住晚辈的名字,碰到喜庆场合玉珍敏儿乱叫,被叫错名字的小辈也懒得去纠正她。
真是一个可怕的女人。
毓元心底下还是有一丝介怀。
追思礼拜开始。
毓元的母亲也来了,坐在后面。
她轻轻招招手。
庄太轻轻坐到女儿身边。
她低声说:“我以为你没空来。”
毓元微笑,握住母亲的手。
“不是说要去纽约开会?”
“改期,明天才去。”
大家开始唱诗歌。
坐在毓元前方的是陈允新,舅母娘家亲戚,一表三千里,也是毓元的表哥。
当年他对毓元颇有点意思,曾约过她几次,可惜过不了伯母那一关。
毓元对他的印象不错,陈是个老实人,而且文静。
她向他点点头。
陈允新看到毓元,先是一呆,打过招呼,缓缓低下头,忍不住再偷偷看她一眼,又一眼。
他一向喜欢她粗眉大眼,以及秀丽中带倔强的神情,数年不见,她益发出落得标致,当年羞怯的孤女如今充满自信,整个人宝光灿烂。
即使没遭她母亲反对,他也不敢肯定会追到她。
毓元一早同陈允新说过,她一定要干一番事业。
她的守护神是陆俊申大律师。
陆看著她进大学,帮她创业,更与她合股组织公司,他比她年长廿多年,且有妻子,关于他与毓元的传言,一向是城里热门话题。
陈允新不禁伸长脖子四周围看了看,没有,大律师没有来。
牧师读出了诗篇二十三篇。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
毓元又莞尔。
陆俊申也在她敌人面前,为她摆设筵席,使爱她的人,以及恨她的人,都认为没有白费精力。
毓元的表妹绝对是敌人。
她自小看不起毓元,在她心目中,毓元水远是她屋檐下受过委曲的孤女,她可尽情欺侮她,她不信毓元会得强大起来,即使是,她也不怕,她有母亲做后盾。
毓元搬走许久许久,她还去剌探庄氏母女的经济情况,非常恶意,非常嫉妒。
完全是放肆的表现,她视毓元为假想敌,只要毓元在场,她就自然而然被得罪。
这时她暗暗打量毓元:古典裁剪合身的套装异常名贵,鞋子与皮包都是鳄鱼皮,手上戴一只男装薄身白金手表,近十厘米的珍珠耳环闪著晶莹的光芒,衬托得肤光如雪,看样子毓元是真抖起来了。
表姐妹俩念一间大学,表妹追求建筑系高材生,该名男生却钟情于表姐。
表妹从此与表姐不共戴天。
庄毓元是什么?是她家穷得发霉的亲戚!
男生听了却更加同情怜惜庄毓元。
那男生后来娶了别人。
庄太太悄悄说:“掌珠坐在那边。”
毓元点点头。
“胖那么多。”
“住在外国,最易发胖。”
一胖就显得脏与懒。
奔丧回来,更加疏于打扮,看上去倒比毓元要大上三五七载。
毓元没想到掌珠会谢得那么快,大学时代雄心勃勃的一个女孩,忽然在外国小镇落了籍,守住一头两千美金开销的家,安居乐业起来。
毓元心底下不是不羡慕表妹的,但是要她学做那种小家庭主妇,又不甘心,感情矛盾得可以。
毓元也希望在最近的将来可以成家立室,过平凡简单的生活,把看电视当人生大事来办,闲时喝喝茶看场戏,但必需由绚烂至平淡,不可以像掌珠那样,由平淡进入更平淡。
怕只怕场面撑大之后,骑上虎背,很难下得来,所以毓元想她不会有纵横厨房的日子了。
她低下头。
从前看不起她母女的亲戚都在这里。
做透明人不好受。
她没问人借,也没问人赊,不知恁地,一个个都躲著她们,好像毓元身上带著定时炸弹,随时会得炸起来,滥伤无辜。
那一头是做电器的表叔,已不大管事了,生意交给女儿,这位表姐待毓元也从来没有客气过。
两人同车,说到大家就住在附近,毓元客套说:“有空我过来拜访。”
表姐脸色都变了:“我们就搬了,立刻就搬。”彷佛为了避毓元,搬家也是值得的。
毓元讪笑自己是个小人,这些细节都记得那么牢,平日埋在心底,有空即扯出来重温一下。
没有陆俊申就没有庄毓元。
申元公司成立之后,亲友纷纷和颜悦色起来,先是试探性地看毓元有没有记仇,发觉她没有,立刻把前事一笔勾销,那几年的苦难没有人再提起,有时连毓元本人都疑幻疑真。
众人的演技那么好,她又是唯一的观众,不得不付出些代价,能帮助他们的时候,她出手十分阔绰。
因此舅父去世,舅母亲自通知庄氏母女。
还有什么遗憾呢,应该没有。
那么能干的舅母都认为她是一条臂膀,要她改观不容易呵。
毓元最后一次烦她,是为著母亲。
庄太太精神不支,昏倒在浴室。
毓元发急,拨电给舅舅,由舅母接听,当时答应马上来。
过了十分钟,舅母补了一个电话:“你舅舅说,太晚了,我身体也不好,你们自家料理吧。”懒洋洋的口吻。
当时不过午夜十二时。
她们这种女人把娘家与夫家的人分得极清,嫁人半辈子,衣食住行全由夫家支付,但对娘家极之忠心,对夫家无法投入,动辄“你们我们”:你外甥不是我外甥,你妹妹与我无关,你父母关我鬼事……
是那个晚上,她颤抖著声音找到陆俊申。
他出现的时候,如天神般高大强壮可靠,毓元过去,把头埋在他怀中。
那一年,她十七岁。
陆俊申同毓元说:“不要生气愤怒,那样的人,就该做那样的事。”
毓元一直没有动气。
即使到今日,翻了身,也从来没有踌躇志满,想起来,只有深深悲哀。
舅母通知她舅舅去世,征求她同意,把她名字登在讣闻上,是清晨。
毓元洗脸的时候,因受不惯这样的恩宠,有点迷茫,看著镜子里的反映,忍不住喃喃的说:“庄毓元,莫非你真的抖起来了。”
读完经文,又继续唱诗。
陆俊申问过毓元:“我在你心目中,地位如何?”
毓元想了想,微笑说:“你是我所有。”
陆俊申怜惜地说:“老这么说。”
外头传得很难听,一直说庄太大本来跟陆某有点瓜葛,不然谁有兴趣竭力帮助孤儿寡妇。后来女儿长大,陆某索性老实不客气……
毓元一直没有对象,也是事实。
礼拜结束,低头默祷。
毓元听到舅母忽然饮泣起来。
舅舅对她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照顾周全,那怕是她娘家游泳偷渡出来的表弟,都可以登堂入室,一起搓麻将耍乐。
但是老式女人另有一功,她爱把自己形容得劫后余生模样,永远诉说丈夫不好服侍,说多了,预言成真,舅舅果然找到女朋友,舅母的王朝突然崩溃,一样吃喝,说话题材却变得又酸又苦。
庄太太问:“你上不上山?”
毓元点点头。
鱼贯离开礼拜堂,来到门口,陆续登车。
毓元看到陆俊申的黑色大房车在等她。
每个人都看见了。
特别是陈允新,自惭形秽的退至路旁去叫街车。
毓元对母亲说:“你坐我的车,我过去看看。”
她才走近,司机已打开车门。
陆俊申坐在车厢里向她招手。
她坐到他身边。
“你怎么来了?”
“陪你,”他说:“明天你要到纽约,一去十多天,想趁这机会多聚一聚。”
毓元微笑。
“这件丧事办得不错。”
“可惜没有真正伤心的人,舅舅的女朋友又不能公开进来鞠躬。”
虽然毓元也不能确实那女人会不会伤心。
她说:“舅舅做生意确有才华,生活上未免有点胡涂,一生为两个女人控制,”她停一停,“她们说什么,他听什么,著了迷似的,查实是最普通的女人,他却来不及要报她们知遇之恩。”
“男人总怕女人噜嗦。”
毓元笑:“你怕我吗,你才不怕。”陆俊申不语。
“我父亲也不听母亲的话,叫他戒烟,直戒了十年,结果肺癌。”
陆俊申看她一眼。
车子跟队驶向坟场。
“很多人认为定要长得好才能使男人俯首称臣,但那全是无必要的,家母比谁都美,一点用也没有。”
“怎么没有,”陆氏说:“生了个同她一般漂亮的女儿。”
他自车座的小酒吧里取出水晶拔兰地瓶子,斟了一点给毓元。
毓元很需要这杯酒。
陆俊申看著她雪白的面孔。
他头一次见到毓元,她才十六岁,已经是美人。
可怜的孤女,寄人篱下,不是不肯低头,奈何得势的亲戚跟前太多拍马屁的人,不需要庄毓元侍候。
三言两语就挤了她们母女出局。
是他替她们置的房子,哪里有什么鬼遗产,毓元的父亲早已投机失败,什么都没剩下。
母女明知如此,每月仍自陆氏处接过生活费,根本不知何以图报。
陆俊申不敢向自己承认这一切,都是为著小毓元,为看她悲恸的大眼睛,逼切求助的神情,注定的,见过如许多大场面的著名大律师竟遭了迷惑。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十年。
谁也没有说话,他的妻子,女孩的母亲,都装作不知道。
他让她大学毕业,他栽培她成为小一辈生意人才中佼佼者,他甚至替她介绍男朋友。
毓元全部坦然接受,男友在内,不过从不长久,止于三次约会。
乏味,她说。
而事实上是他们好奇心太强,不止打听她的历史,使她烦腻。
申元公司做出场面来之后,她与同年龄的异性开始疏远,近两三年更加绝了迹。
自有追求失败者出去渲染:庄毓元是陆俊申的人,不能碰。
陆俊申说:“交通挤塞。”
“嗳。”
“来回恐怕要三个小时。”
“最后一次送他。”
“怪他吗?”
“不怪,倒底也照顾过我们一段日子。”
陆俊申点点头。
想起来,他问:“你母亲身体怎么样?”
“不错,我让她吃燕窝,环境好转,不愁没朋友。”
陆俊申忽然问:“你呢?”
“我,”毓元笑,“我怎么样?”
“你快不快乐?”
“我小时候想的一切,如今都在掌握中,连小时候不敢想的,现在都有了,怎么不快乐。”
陆俊申凝视她:“这是由衷之言?”
“嘿,倘若不是,叫我──”
“得了得了。”陆俊申笑说。
毓元看著车外风景,他们正驶过条繁忙肮脏的街道,四周围小贩摆生意,地下泥泞不堪。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说的是真话。”
倘若一直舅母家住下去,少不免成为她的丫环,一边感恩一边苦笑。
幸亏舅母不能容物。
倘若舅母好心地说“毓元,你不要见外,大家自己人,有粥吃粥,有饭吃饭,尽管放心住”,那就完了,那就再也没有今日的庄毓元。
说得夸张一点,毓元真想向舅舅舅母一鞠躬,多谢他们连桌上的渣滓都不肯施舍。
“在想什么?”
“啊,纽约的春装不知摆出来没有。”
“女孩子就净担心这些。”
毓元说:“也许趁周末飞巴黎去买,便宜三分一。”
“几时省起来了?”
“到了。”
“我在车里等你。”
毓元下车,众人好奇的看著她,把她当作明星。
确是,她确是这个家族的明星。
仪式完毕,众人纷纷上前安慰遗孀。
舅母恢复了镇静。
她向毓元道谢:“这次多亏你。”
毓元抿抿嘴,不置可否。
“明天动身去谈生意?”
“是。”
“去那么久,要不要我这里派个人来陪你母亲,她怕不怕静?”,
怕?
毓元猛然抬起头来,不信她舅母会说出这种话来,她怕毓元母亲怕静?
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人怕过她们怕任何事情。
忽然之间,当年把她们赶走的亲戚,竟为这等小事周到起来,使足智多谋、八面玲珑的毓元觉得难以应付。
太戏剧化了。
她没有感动,没有感慨,亦不觉滑稽,又深深的悲哀,奇怪,怎么当年叫孤儿寡妇搬走的时候,却没人怕她们会倒毙街头?
当下只听得庄太太回道:“才三千尺地方,怕什么静?”
毓元没听下去,这是她母亲扬眉吐气的时刻,不是她的。
她回到车上。
“可以走了?”陆俊申问。
她闭上双目,点点头。
“你要把过去埋葬掉,”陆俊申说:“一直记著那些事,对你丝微好处都没有。”
毓元不出声。
才昨夜,她就做这个梦,梦见舅舅舅母,联同所有的亲戚,来逼她走:“走!不要你住我们家,快走。”扯著她膀子,推她出门。
梦中,毓元很平静地说:“走就走,马上走。”果然立刻夺门而逃,隐约间又自觉不用怕,又同自己说:“你现在有钱了。”
好不容易,一身大汗挣扎著自噩梦中醒来,毓元感谢上苍,目前她拥有的一切。
失去的何必去想它。
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陆俊申就是欣赏她这一点成熟。
他说:“你要同过去说再见,毓元。”
她抬起头来,“早就永别了。”
“是吗,真的?”
“以后我努力,挣扎,精益求精,都是为我自己,再也不是为他们,我已经报答了他们,够了。”
陆俊申笑,握紧她的手。
车子向高等住宅区驶去。
真的忘记了吗,烙印是那么深刻,因为永远不能丢开,所以她一直装成全然不记得的样子。
“下个月你生日。”
毓元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