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奏王上——”富丽堂皇的便殿中,中书令王毫踏出行列禀奏。“和亲之事,迫在眉睫,微臣斗胆恳请王上给个定夺。”
兰若国为汉土与塞外边境上一蕞尔小国,因地土肥沃,自古便饱受汉土与塞外部族侵扰。舍不得子民连年受战争所扰,仁慈的前代兰若国王想了一计,选出长相身段最最出色的女儿二名,分别嫁给汉土皇帝,与边疆“狼”族的首领——“狼王”,企图以婚姻消弭战火。
只是此一计策,突然遇上难题——兰若王与王后不过生了两个公主,一个去年已被送至汉皇身边,剩下来的一个,年仅十七的永贞公主,却不愿依照王命,宁死也不愿嫁给传闻中性格残暴、茹毛饮血的狼族首领——厉无垠。
高位上年纪已迈的兰若王,一脸愁苦地巡望底下朝臣。
自和亲一事提出,太后还有王后两人合力反对,没人愿意把捧在手心的宝贝公主送到塞外吃苦。兰若王受里外夹击,已愁烦几天不得安枕。
见没人搭腔,兰若王指名丞相出来答话。“冯爱卿,你怎么说?”
冯丞相顿首答:“和亲确实是先王所订之本朝家法,不得违逆。”
兰若王一叹。“朕当然晓得和亲是先王所订,但你们也清楚,现在太后跟王后同声一气,说不许朕把永贞公主嫁到狼族去,你们又逼着要朕决定,不是摆明为难朕吗?”
“启禀王上——”高澹将军出来说话。“微臣有一主意,说不定可以缓解王上的燃眉之急。”
兰若王挑眉。“说。”
高澹话中有话。“微臣记得,十几年前,有个女官,曾有幸得到王上荣宠,说不定,她就那么碰巧怀了身孕……”
这一切绝非碰巧,而是事实,只是高澹无法言明,当年的自己曾帮助怀了孕的韩玟潜逃出宫,以躲避王后的杀手。没想到当年的一念之仁,今日竟派上了用场。
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兰若王想起来了。
当年韩玟不过二十来岁年纪,因长相秀丽、脾性可人,兰若王曾经动念想立她为妃,但因太后严令制止,只得作罢。
事隔十多年,此时兰若王早记不起当年太后把韩玟安排到哪儿去了?
难不成,她真帮朕生了个孩子?兰若王心头兴起希望。
“高将军。”兰若王唤。
“微臣在。”高澹站出行列。
兰若王下令。“朕给你三天时间,彻查当年女官韩玟下落,不得有误!”
第1章(1)
风呼啸地吹过寸草不生的沙漠。
此处,正是狼族与兰若国边境。
一名穿着玄色铠甲的高大身影,正骑着骏马,领着后边一百多名,高举鲜黄大旗,或身背着铁弓、大刀的骑兵,风驰电掣地奔来,覆在黑色头盔下的黑眸,锐利如刀。他,便是当今威名远播,教周边邻国闻之丧胆的狼族之王——厉无垠。
现年二十有五的他,在即位三年内,靠其精锐的战术,与一身高超武艺,身先士卒地击退不断举兵侵扰剽悍的契丹大军。终于在去年,契丹王亲自献上降书,约定从今以后,契丹族人永远不再踏进狼族领土一步。
这一役中,契丹士兵们死伤过多,战争结束后,许多关于狼王的可怕传闻,不胫而走——
多少人指证历历,说狼族人个个粗莽,宛如野兽;尤其是狼王,一身铜筋铁骨,其形可怖,加上性格暴虐,简直就是以杀人为乐。
厉无垠自认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对于甚嚣尘上的传闻,总是一笑置之。但此一时刻,一桩几十年前,由其祖父,与前代兰若王共同决定的亲事,让他头一回苦恼起这些苍蝇般挥之不去的恶名——
吾家有女初长成——每一代兰若公主,凡年满十五,则交由兰若王亲自点派一名,远嫁到狼都。基于约定,厉无垠早在半年前派出使节;随着约定时间一天天逼近,两国边境气氛,逐渐变得沉重而诡谲。
就在一排绿色、上头绣着斗大“兰”字的大旗前,厉无垠伸手高举,追在他身后的骑兵队伍勒马急停,一时马嘶声、吆喝声不绝于耳。
厉无垠身旁的王宫侍卫长——殷明,骑着马,从行列中踏出。
“启禀王上,照这情形看,兰若国似乎打算毁约——”
厉无垠做了个手势,殷明立刻噤口。
高坐在马上的他,凝眸注视远方苍翠的兰若国土,蓄着浓胡的脸上,显露着王者特有的威武气派。
“再给他们一点时间。”说完,他手一挥,骑兵队旋即回头,如狂风般呼啸而去……
“啊——烦死了!”身着华丽宫服,却无形无状摊在大床上的,便是当今兰若王十天前方寻回来,封号“永德”的韩青儿。
韩青儿生母,正是当年曾受兰若王宠幸过的女官韩玟。当韩玟发现自己怀了身孕,怕遭王后毒手,早在肚腹未显之前,藉由高将军的帮助,悄悄回到木兮山的韩家待产。韩玟原本担心兰若王会问起自己,怎知王上薄幸,竟因太后拦阻,真从此遗忘了她。
事隔十六年,韩玟病死,宫中记得韩玟家住何方的女官,寥寥无几。
要不是高将军细心追查,或许韩青儿一辈子不会知道,自个儿的亲爹,就是当今王上——兰若王。
现年十六的韩青儿,从小被爷爷姥姥养大,因为住在荒村野地,加上爷姥疼宠,一个姑娘家却没什么大家闺秀的样子,成天伙着一群年纪比她还小的顽孩子爬树玩水,不懂刺绣缝补,却习得一手弹弓神技。只要给她一把弹弓、一颗石子,不管是天上的鸟儿、枝上的果子,要多少她就打多少。
这样一个敏捷如猴、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却因为兰若王一句“带她进宫”,不得不挥别挚爱的爷姥,进到这人生地不熟的王宫内苑。
说真话,成天听女官们“公主不可以这样”、“公主不可以那样”,她都要疯了!
韩青儿——不,这会儿该改口叫她兰青儿——在床上翻了个身,一头珠翠扎得她又疼又恼,索性把头上的玳瑁簪子、金步摇等首饰,一股脑儿拔了精光。
“这才像个人嘛!”她爽快地嚷。
对兰青儿来说,舒服,远比看起来漂亮重要多了。
说真话,兰青儿模样不算出色,大抵是在野林里跑惯了,肤色不若宫中女子白嫩,也长得瘦削了些,一副黄毛丫头德行。不过一双眼倒是水润生动,粲然一笑,就把她略显平凡的眉眼,瞬间提亮了不少。
她裙摆一拎,举止粗鲁地跨下柔软锦床。当初要不是看在爷爷姥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盼她能过好日子的分上,她也不会答应进来这劳什子的王宫。她赤着脚在青石地板上踩着,微冰的肤触让她心情稍稍好了一点点——就只那么一点点。
虽说宫中吃好穿好,可是闷啊!就像等会儿,她又得被押着上书房读什么“君子偕老,副笄六珈”,之后还得学绣、学琴——
笨蛋才继续待着!
兰青儿一把推开窗门,正想故技重施,趁女官还没进来,偷偷躲到树上藏起来,但伺候她的女官好像在房里安了双眼睛似,她脚才刚跨上,房门就打开了。
“公主,太后命人来请公主您上宁寿宫一叙——公主!”
进门来的女官小梅一见青儿正攀在何处,连忙跑来抱住她。
“您是在做什么,还不下来!”
一脚已经跨出窗外的青儿一脸泄气。就差那么一点。她远眺着园中枝叶茂盛的大树,不情不愿地缩回脚来。
“您看看您,奴婢才多久没盯着您,您就把头簪拔得满床都是……”小梅叨念地取来象牙梳子。“太后正等您到宁寿宫喝茶,您这么蓬头乱发的……”
喝茶?青儿一哼。“说得好听,我看她是想找我麻烦吧。”
青儿早跟太后见过面了,而且她看得出来,太后对自己相当不满意。头一回在太后的宁寿宫见面,她就因为不懂宫中礼数,让端庄威严的太后皱了好几回眉头。
青儿心里嘟囔——不过是说话大声、直接了点,又不是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坏事,那个老太婆却找来一大群教席女官,成天跟在她屁股后边指点东指点西!
“公主,”小梅苦口婆心劝。“太后对您挑剔,也是为了您好——”
小梅喜欢青儿,在尔虞我诈、居心叵测的宫里待久了,青儿不造作又不长心眼的脾气,对小梅来说,简直就像道活泉般新鲜。
只是——小梅一叹,基于职责,她还是得不断对着公主耳朵叨念,再三提点。
“是是是,毕竟我是即将代表我们兰若国出嫁的公主嘛。”青儿自知甚明地说。
刚被带回宫里,青儿还真当自己是被找进来重温天伦之乐,还小小地开心了几天。不过太后几句话让她恍然明白自己的“用处”——若不是她同父异母的姊妹永贞公主不愿远嫁塞外,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野丫头,也不会被人想起,硬被带回来宫里受罪。
青儿一望铜镜里的倒影,只见上头映着小梅欲言又止的面容。
“放心啦,我没泄气。”青儿说的是实话。这十天经验让她清楚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待在这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宫殿。嫁给那个叫什么狼王的家伙,日子或许会比留在这儿更舒服一些。
听其它女官说,这个狼王住的是帐篷,走的是泥地,习性蛮得不得了!这些事对那些女官们而言是难以想象的恶梦,在她,却是稀松平常——
在木兮山上,她就常呼朋引伴,几个人拉一拉就钻进森林打猎野炊。她心想,狼王过的日子再坏,也坏不过那些日子。
她天真地以为,既然是茹毛饮血的野人,得注意的规矩,肯定不会像宫里这么多——她野心不大,只求平日得注意的规矩能少一点。
真的,她恨死这些捏针刺绣、拨弄琴弦的生活了!
现在只有一个难题——她低头一拨腰带上的坠饰,自己得跟一个完全没见过面的男人做“那件事”。
那事儿教席女官已经源源本本教过她了,她也从开头的难以接受、觉得恶心,慢慢产生一种“也不过是如此”的习以为常,毕竟看惯了嘛!
只是她也知道,到时嫁给了狼王,自己能否继续“习以为常”,还真是一点把握也没有。
不过兵来将挡——她望着铜镜里的小梅一笑,不管怎么说,也比继续待在宫里“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强!
“好了、好了。”小梅将最后一根珠簪簪好,后退一步瞧了瞧,满意地搀扶青儿。“公主,您不要嫌奴婢烦,奴婢说的话,请您一定、千万要放在心上。等会儿见了太后,您声音一定不能太大,喝茶的时候,举止也要温缓一点,不要一口气就喝了大半杯——”
听着小梅的提醒,跟在她身后的青儿猛翻白眼。老天爷——青儿一叹,这样的日子,自己还要熬多久啊!
那一个叫什么狼王的,怎么不赶紧把她娶了回去啊?!
第1章(2)
一个月后——
吉日清早,高髻盛妆,仪态肃穆的永德公主——青儿,在百官夹道相送的行列中,踏出巍峨宫门。底下百姓看见青儿样貌,“永德公主”长得不怎么样的耳语,一下流传开来。不过走在行列前头的青儿,倒是半点也没听见。
她兴奋地想着,只要再撑一会儿,等登上前头等着她的金顶绣凤彩舆,就可以把这些劳什子全部丢掉了!
荒山野地——我来也!
浑不知她心情的女官们,正在行列中,为着她茫茫前程擦着眼泪。因怕吓坏青儿,所以没人敢在她面前多提狼王的事迹。据称,塞外狼族个个力大无穷,骠猛凶悍;尤其是首领狼王,打起仗来,有如鬼神降临,锐不可当——其中教人闻之一惊的,还有狼王性格残忍凶暴,荒淫无度等等言说。
女官们一想起青儿瘦削的身形,再想象狼王粗鲁可怖的模样,活脱脱是羊入虎口,教她们怎忍得住潸然的眼泪?
青儿这头,一登上金顶的四方彩舆,立刻把牡丹绣鞋脱下,瘫坐在软座上。
真是累死人了!
用来当作花轿的板舆颇为宽敞,就算青儿在里边把脚伸直了,也还构不着门上的绸帘。
她双手扶住头上的金凤头冠,要不是同坐在板舆里的小梅拉住她,她早动手摘下了。
“很重嘛!”她嘟嘴嚷。
“再重您也得戴着。”小梅说。“您不想想,从王城到狼都,多少人盯着这彩舆?万一被人发现您一进车里就把鞋子、凤冠全部脱了——”
“好好好……我不脱,我戴着,你就不要再念了,我耳朵都痛死了。”青儿双手合十求饶。
“公主若不爱听奴婢叨念,就请您早早把这些事情全部都记好。”小梅这话说过多少回了,青儿却还是屡屡再犯。
“我有记啊,就是不习惯。”青儿嘟嚷。“尤其这些珠翠金簪,根本就是活受罪,真不懂你们怎么有办法老把它们顶在头上?”
小梅本想说习惯就好,但一想到青儿进宫不过一个多月,自然比不过她们这些从小被选进宫里训练的资深女官。
“您就忍忍吧。”小梅弯下腰,帮青儿把绣鞋套上。“好在狼都离王城不远,七、八天路程就到了。”
青儿歪头想了一下。“据说汉王的宫殿比狼都更远?”
“是啊,”小梅点头。“奴婢听其它女官说,单单到长安,就得花上一个半月时间。”
想到嫁给汉人皇帝的永阳公主得顶着这重死人的头冠,坐在车里一个半月,青儿便不寒而栗。
还好、还好。她抚着心窝。好在她嫁的是狼王,不是汉王。要是后者,她想,说不定还没出宫,自己已先上吊自尽了。
她这想法要是被其它人知道,铁定会被笑傻。
兰若国历代和亲公主里边,也独独她兰青儿,会觉得嫁狼王是件额手称庆的好事。
七天日子,不快不慢地溜去。巨龙般绵长的和亲队伍每每经过城镇,便可看见兰若百姓夹道欢迎,指指点点其中花团锦簇的彩舆,渴望一见公主的芳容。
只可惜绣着金线的赭红锦帘,始终长长垂落,动也不动。
一过兰若与狼族边界,立刻看见一名蓄着黑胡,目光炯炯,带着一股阴郁的桀骜不驯之气的高大男子,领着一列高举狼旗,气宇轩昂的骑兵队,前来迎接新娘。
在板舆里打着瞌睡的青儿猛地被小梅摇醒。
青儿张嘴打了个呵欠,立刻被小梅掩上。
“小声点。”
“什么——”青儿满脸错愕。
小梅努嘴。“狼王已经到了。”
刚听见骚动,小梅忍不住微掀帘看了一眼,马上被外边那个高大剽悍的身影吓坏了。兰若国男人身形和汉人相仿,多半是些身材细长胸膛不宽的温文男子,可外边那人,该怎么说?那真是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