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迎枕上的温宁宁一下没回过神来,愣愣的用苦瓜脸瞧着那只手的主人。“你怎么会在这儿?”
一小碟蜜饯来到她面前,“瞧你喝个药苦成这样,这是伽罗斋出了名的陈皮咸金枣,你吃上一颗甜甜嘴。”
温宁宁看着那金黄、金黄的陈皮赃金枣,乖乖的张了嘴,一入喉,果然生津止苦,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
“我是被贼人砍了一刀,看起来不好,怎么你的样子看起来也像被人砍了一刀?”
向来干净整洁的人,下巴的青髭没刮,眼下还带着想掩饰却掩饰不了的疲惫,这人是都不睡觉的吗?还是心里有事?
她把碟子接过去,放在被褥上,一粒粒拣着吃,眼角余光却没漏掉步孤城蹙起的眉峰。
这人以前就冷,这会儿根本就是个移动的大冰窖,谁看谁躲,难怪她屋里的几个丫头一看见他来,全都躲个精光了。
“不是不让你吃,吃多了,要是克化了药效就不好了。”步孤城见她小脸上除了少些血色,眼睛亮晶晶的,不知为什么看着心里就敞亮了些。
“你一个大男人还懂这些?”这陈皮咸金枣真好吃,要能配上咸甜的霜瓜子就更妙了。
“我从小和妹妹相依为命,什么都得懂上一些,就算不懂的也要设法弄明白。”
相依为命,听起来很是辛苦的味道。“说到令妹,她可还好?堂堂一个郡主怎么会让那些贼人给拐了?拐带郡主,是嫌命不够长还是脑袋叫驴子给踢了?再说王府的护卫小厮丫鬟婆子都躺着领工钱不干活的吗?居然就让几个贼人把人给掳了?”随便想想都是破绽啊。
步孤城露出温宁宁从未在他脸上看过的苦涩。“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王府里当家作主的是我继母。”
“哦……”温宁宁哦了好长的音,“我懂。”
权贵世家后宅的肮脏事从来没少过,身分地位越高的人家只会更惨烈,何况她前世还曾嫁入均王府。
“你所谓的‘懂’是什么意思?”他笑问,只是眼光黯淡。
一个被兄嫂捧在手掌心上的人儿能明白什么?接着他便看进了温宁宁温柔又充满真挚的水眸里。
是的,原本的温宁宁应该不懂才对,但是上辈子的叶曼曼却是非常明白,那种把你当眼中钉,肉中刺,非拔除而后快的人和态度,掩盖在算计、自私自利面具下所谓的家人,会让人觉得非常空虚,有时候空虚得都想死掉。
可是你又死不了,不得不活在那样的氛围里,日曰谨小慎微,恐怕行差踏错,被人抓到小辫子,又得来莫须有的罪名和惩处,那种委屈和愤怒,无处可说,无处可逃。
温宁宁紧紧的看着他,手里下意识的理着衣襟,“你知道叶家大姑娘吧?她亲娘早逝,是后母当的家,她从小到大吃的苦头、受的委屈,想必不会比你少,差别在于你是男子,你在外头可以海阔天空,到处任你遨游,可她一个姑娘屈居内宅,连要出个门,没有后娘的同意,哪里也去不了,这般的憋屈和苦楚,将心比心,所以我说我懂。”
一种安静却温柔的默然涌了上来。
他有些明白她为什么和叶家大姑娘亲近了,她有颗体贴又温暖的心。
这样的温暖他很少感受到。
有种甜甜的气息在空气中流动,他忽然笑了,表情那样哀伤而温柔,“……谢谢你的理解,你是第一个真正懂我的人。”
温宁宁淡淡一笑,一个外表坚强如铁甲的男人却也是个饱受亲情伤痛的男人,真是让人心疼啊。
步孤城并没有沉浸在自怨自艾的氛围里太久。“你能出门吗?”
“有什么不能的,我伤的只有胳臂,腿可是好得很。”她挑眉。
步孤城被她逗笑了。“那出去走走?”
“好哇,我们找曼曼出来吃茶聊天,一起去?”出门就想到叶曼曼,人多有伴嘛。
“也行。”去哪里不是去,何况他并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当时只是想离开那个家,那个令人窒息的地方。
然而在他还没理清思绪时,就已经来到这小姑娘的面前了。
温宁宁怔了下。这么好商量?
这人第一次见面时的软硬不吃,跟粪坑里的臭石头有得比,这会儿倒有了天渊之别。
原来人跟人之间需要相处,只靠第一个印象评判这个人,实在作不得准。
看着积极起身的她,步孤城忍不住调侃道:“你这哪里像一个受了伤的姑娘家?”
谁家姑娘不是破点油皮就唉唉惨叫,她居然还说自己受伤的地方只有胳臂,其他都不碍事?因为这样,他竟然觉得她可爱极了。
不曾相处过,不知她的性子如何,可真正被触动的那一刹那,他也具体说不上什么感受,只觉得心里有一股浪潮翻涌着,推撞得他晕眩。
而眼前这姑娘像一团云,将他裹在半空,让他晕乎乎的,却一点都不觉得反感,甚至有些陶然。
“咱们一起去吃神仙肉吧。”她已经趿拉上绣鞋。
“京享斋的神仙肉?为什么?”
“我看你心情不好,吃了好东西心情自然就会变好。”这是她奉行的人生哲学,遇到一时不能解决的事,那就大吃一顿,到时便能百忧全消。
“还有这个理?”
“就是这个理。”
用食物来安慰心情,这是歪理吧?他从未被这样安慰过,无论心情还是胃肠。
从来没有人想到他也是人,而且年纪还不大,当他找不到发泄出口的时候,没有人想过他也需要慰藉。
但眼前这小姑娘却什么都想到了。
“那走吧。”他伸出胳臂。
“从墙头出去?”偷渡啊,这可有趣了。
“有何不可?只要让你院子的丫头把嘴管好,有人寻你,多加掩饰就是。”
这人很有做坏事的潜力。
几个丫头见她家未来姑爷潜进小姐香闺,本来是睁只眼闭只眼当作没这回事的,可这会儿要带着受了伤的小姐出门去?
这怎么可以!
只是几个丫头很快就蔫了,不说未来姑爷的气势太骇人,单单站在那,什么都没做也能把人吓得半死,她们没胆子去挑战他的威严,再则,她们是小姐的丫头,不听小姐的话,听谁的?
说到底,只有点头的分了。
温宁宁被裹得严严实实,由步孤城抱着跃上高墙,足点瓦片,轻车熟路的往温家大门而去。
温宁宁被斗篷遮掩得只剩下两只眼珠子骨碌碌的转着,忍不住讃叹,“想不到你的轻功这么好。”
“功夫可以不好,轻功用来逃命的,自然得用心学了,还得学得炉火纯青,才不会跑输别人。”
温宁宁噗哧笑了出来,“你可是堂堂的大将军,凡事得身先士卒,按你这等方正不阿的性格,怕是所有的人都逃光了,你也要忠于职守,恪遵使命,叫你逃,难啰。”
“想不到你知我甚深,不把你引为知己,好像说不过去。”
“这倒不用,那些个什么红粉知己、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我可不会,往后你少绷着脸骂我就行,其他的我不要求。”
“我几时骂过你了?”步孤城脚不沾地的飞身上马,将温宁宁放在马背上,从头到尾避开她受伤的那只胳臂,待她坐稳,提起缰绳,用马蹬踢了下马腹,马儿嘶鸣一声,飞快的把侯府的牌匾甩在后面了。
“你自己凭良心说,心里都不曾排揎过我?”她不依不饶。
“你真要听实话?”他的声音有些飘。
马蹄哒哒,微风徐徐,温宁宁被风吹乱的发丝轻轻飘在空中,拂上了步孤城的下巴和薄唇,他觉得有微微的痒意,却一点都不觉得排斥。
第十一章 马背上的初吻(1)
与女子同乘一骑对步孤城而言是很新奇的体验,他身边除了一群又一群的糙爷们,从未曾和女子这般亲近过,这会儿偎着胸膛的柔软身躯实在令人浮想联翩,身上还有股女子特有的馨香,不是香料,淡淡的,闻久了还有一层更深的什么,让人想一闻再闻。
“实话也没什么,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你就算真的排揎我又怎样,我本来就不完美。”
对温宁宁而言,后面那带着热度的身躯太有存在感了,她只能微微弯曲着身子往前,可不管她怎么躲避,都能感觉到他身体迸发出来的温度,马背颠簸,她实在没办法做到离他远远的,心里只能祈求叶家快点到。
为了分散自己对他肉体的注意力,向来话不是很多的她只好不停的找话说。
步孤城骑马,一边要护着她,一边还能出乎温宁宁意料的伸出一只手来揉乱她的头发。
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还有件事得让你知道,过些日子均王府会变成大将军府,我父亲和母亲他们会搬出去。”这件在外人看起来有悖伦常的大事他却说得很是轻描淡写。
对礼制、孝道胜过一切的时代来说,无论发生怎样不合伦常的事,也鲜少长辈搬出宅邸,由晚辈取而代之的,连带着王府的牌匾都要摘下来改换门庭。
但步孤城认为与其她从旁人口中听到什么失真的捕风捉影,倒不如他亲口告诉她,让她有个准备。
温宁宁歪了下头。“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宅子?”
“还有舍妹,那天你见过的。”这不是重点吧?
“那天我什么都没看见,也不会有不该有的消息从我这里传出去,你不用考虑杀人灭口这条路。”她先把自己撇清,撇得很干净的那种。
步孤城先是莞尔,继而放声大笑,笑得爽朗至极。
“你笑什么,也不怕风大呛着了!”她毫不客气用完好的肘子戳了他一拐子。
“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要不然那天你就不会出手管闲事了,等我安顿好,我带步窈上你家去,让她亲自跟你道谢。”他忽然想到,往后他若迎她入门,他们家应该不会有什么姑嫂问题了。
“谢什么谢,这件事只有我的贴身丫头绿雀和阿武知道,你这一登门还得另外找个理由藉口,我想就不用了。”
“我身为兄长的带你未来的小姑子去看嫂子,这应该没问题吧?不过,你出手救人这件事侯爷已经知道了。”跟她聊天是这么愉快的事情,为什么在别的女子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怎么会?”
“那天我送你回府,你昏迷不醒,侯爷便把我抓去拷问,几乎要对我用刑,我不得不据实以告。”
“你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我哥哪里对你用刑了?”她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这家伙说谎不打草稿。
“侯爷明事理,对大事上没有你想像中的糊涂。”
她白他一眼,不带怒气的。“话都你在说,我可没说我哥不明是非,喜欢用武力解决一切好不好,你少胡诌了!”
一说完,她就想把自己捶死,这下连他都知道她大哥疼她疼到没道理可讲了。
步孤城挑了下眉,没想到她是这种反应,深深看了她好几眼,眼里有什么在汹涌。
“温侯爷疼惜唯一的妹妹,整个大襄朝没有人不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他又伸手揉她的头,“还有件事也得让你知道,我爹从均王成了中山王,我便不再是王府的世子,将来你若与我成亲,就做不成世子妃了。”
至于他爹一气之下会不会将他从族谱上除名,他不在乎,就算他爹想,那些个族亲耆老们怕是也不会答应的。
她看了面色如常的他一眼。“你在意吗,不能继承爵位?”
他摇头。“不管你信不信,我还真的不在乎。”
“你都不在意,我在意什么?不过都是些虚名。”不论名头是什么,不都是男人的附属品?男人争气,夫人的名头就更唬人一些,享受的荣华富贵也看似更多,可一个人无论怎么吃也就几碗饭,再多的绫罗绸缎,总不可能半个时辰就换一套衣服?
还不如一顿自己喜欢的饱饭,一宿畅快的好眠,每天笑逐颜开,欢欢喜喜,身旁有知心人,身心安然的普通生活比虚妄的名声更叫人向往。
“少了这些虚名,我便和寻常人无异。”
“你的意思是我看上的是你步公子那些头衔和权力?原来我这么肤浅,我都不知道呢。”她开怀大笑,揶揄得很用力,一点都不怕会得罪在这京城极有权势的年轻大将军。
“何况,步公子大概贵人多忘事,你我可不是什么正经的未婚夫妻,不过是便宜行事罢了。”
“这件事恐怕要由不得你了。”都让他抱来抱去好几回了,不嫁他,她能嫁谁?
她回过头来,眼睛瞪得很大,威吓力十足,那模样就像要亮出爪子的小狐狸。
“我的意思是说,我要是反悔想和你做一对名符其实的夫妻,你觉得可好?”
“你干么说这种话出来吓人?”她瞪得眼睛都酸了,转回头啪啪有声的拍着自己的小胸脯,是真吓,不是做作。
“你真不在乎只能是大将军夫人的头衔?”居然说他吓人,她是有多不想嫁给他?他很想把她抓来打屁股!
“我也不稀罕什么大将军夫人,大将军容易吗?流血流汗,是拿命去换来的,我宁可你是普通的平凡人,吃糠咽菜也不嫌弃,只要一心对我好,愿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不知不觉的她说出了心里话。
天底下没有凭空掉下来高官权位,承爵的世子将来要支应门庭,撑起一大家子的荣耀,大将军在沙场上抛头颅洒热血,所有荣华富贵都是用代价换来的,她求的只是心心相印,两情相悦。
“我会对你好的。”他说。
她发现了。“你再这么绕下去,我们岂不是永远到不了叶家?”她这是被挟持了吗?
叶家在城西,雪骢马的脚程不过小半时辰,不过这段路,他们走了足足一个时辰还没到,也就是说通灵性的雪骢马把东西城绕了个遍,而且看样子还有继续绕下去的意思。
“我在等你给我个说法。”男人完全的霸气外漏。
听着哒哒的马蹄声,这是胁迫吧,温宁宁想她能不能脱下绣花鞋塞到他嘴里去?
答案当然是不能,她记得自己有只胳臂是不能动的,动作要是太大苦的只有自己。
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看,男人的眼神太温柔,彷佛醇厚的酒,让人不知不觉就醉了。
她的脸蛋悄悄染成了红椒,而且心跳得很厉害,比任何时候都厉害。
她对他是有感觉的,从来没有这么清醒的认知到,自己是喜欢他的——难道是因为他戳破了两人之间的那张纸?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她不知道。
爱,好像还构不上,但是喜欢他?是的。
不过,与他成婚,建构一个家庭,共度一辈子?
她真没想那么远。
步孤城握着缰绳的手紧了紧,没等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他也不着急,俯下身在她耳畔耳语,“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会请官媒上门,重新议亲,给你一个真正的名分。”不会再让她成为京里人的笑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