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几次了?
到底是第几次被他狠狠拒绝了?
已经多到数不清了吧?就这样不断地掏出一个女人最私密的真心,但在这八年的岁月里,真心却一次又一次被他无情践踏。
想起方才的难堪场面,林曼如几乎忍不住要在计程车里溃堤;但她还是硬吞下,实在不想让前座目光八卦的司机大叔看见自己崩溃的样子。
她瞄了眼照后镜里的自己,果然是糟得不能更糟了。肿成核桃般的大眼里蓄满水光,虽百般强忍不落下,但很明显就是刚哭过又要哭的迹象。精致的妆容早已被泪和汗糊成一团;清晨即起给专人梳理的优雅发型也早已不复存在,只剩下鸟窝一样的乱发做为遗址;更别提她方才失心疯般狂奔出宴会,高跟鞋早不知道被遗落到哪个爪哇国去了,配上身上的小礼服,现在整体造型根本与精神病院里偷跑出来的患者一般,难怪那个司机大叔一直不断地偷打量她。
她不怪司机;谁在夜晚载到个疑似精神病患者,都要多留个心眼嘛。
无力地垂下头,就看到自己昨天用心做的大红指甲,原本应该是极妩媚有女人味的,现在却活像是女鬼索命——何苦呢?让自己陷入这样悲惨境地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啊。
是她软磨硬泡、死皮赖脸地求他陪同来这商业晚会。
本也没想过他会答应,所以成功之后她更是小心翼翼,深怕会有变数。知道他不喜欢她高调的作风,于是这次自始至终她都不敢多说什么、做什么。天知道她得多努力压抑那种想要炫耀心上人的心情,逢人只说是朋友,普通朋友。
是的,苦追他多年,就算不曾让他动心,至少他们之间不会再是陌生人,而算是朋友吧?那么就算只是朋友,她也甘之如饴。
至少,当下的觥筹交错、衣香环绕,一切都如她所预想,美好如斯的晚宴,是他陪著她,一同分享。
但梦再美,都是要醒的。
平日公司里一些好事的家伙突然凑了过来,多管闲事地打探他们的关系。见他眉眼间透出不耐烦,她当然是该说什么说什么,不让那些人继续纠缠。可恨有个曾被她打枪的同事,居然多嘴地说什么要重新追求她。
当时他只撂下“随你便”就转身走人,独留她傻站在原地。
焦急、惊慌、丢脸、心碎,各种负面情绪像海浪将她包围,但最可悲的是,她还一心怕他生气,于是急忙追了出去。
最后,却换来他一句:“别再缠著我。”
那一瞬间,她觉得好累。
没有人生来就是厚脸皮的。一个女孩子倒追男人,还不断被拒绝,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可是她从不灰心、不放弃,因为一开始就决定了要跟时间玩一场持久的拉力赛。她相信,漫长岁月里的等待只要她赢了,奖品就是他的心。未曾想,他的心比钢铁还硬、比冰山还冷。
所以那自以为是的坚持,换来的只有各种不堪。
连她都觉得自己好犯贱。
从来只知道朝他跑去,起初是因著喜欢、因为爱,很纯粹;但渐渐地,她自己也知道,越得不到就越想要,执著、习惯、不甘,更多的情绪渗入,让她不愿意停下。
这一次,虽然真的感觉累了,但要说放手,却还不甘心。还不够,这点程度还不够让这八年的痴心化作尘埃。如果真的注定得不到,那就让她重重地、狠狠地伤一次。她等著,她不怕痛,只怕不甘心。
始作俑者是自己,是她擅自决定要开始这场单恋的。
所以即使要停,也得是她喊停。
“小姐,已经在东区绕了三圈了啦,你到底决定好要去哪里没?”前座传来司机大叔不耐烦的声音。开了一天车已经够累了,晚上还载到一个怪女人,真是有够倒楣的。等下若敢啰嗦装疯不付钱,绝对叫警察!
林曼如看著窗外,停顿了几秒后,才幽幽地报出一个地址。
司机大叔越发觉得这个女孩古怪,也懒得多说什么,加紧油门,只想赶快送走这尊“大佛”。
漆亮明黄的车身在霓虹闪烁的街头化作一束流光,射向夜的深处。
※ ※ ※
望著自己身边熟睡的容颜,女子喜不自禁地窃笑著。
今天是每月例行性的公司聚餐,原本以为会和以往一般无趣,却没想到心仪的他居然破天荒地参加了。
他一向都是备受瞩目的那一个。
阳光俊美的外型,卓越的工作能力,以及温柔风趣的性格,她刚进入这间科技公司时,听见每个人都这样赞美他。原本对那些女人的盲目崇拜嗤之以鼻,却没想见到他后,也沦为了那群人其中之一。
他真的很好、很好。作为同一个开发专案的小组成员表现亮眼,还不时帮助大家完成进度。这些也就算了,还记得上次开会是由她报告,但因为过于紧张,险些搞砸小组一年多来的心血;好险那时他当众跳出来解围,化危机为转机,公司上层不仅采纳了小组的提案和设计,更有意让其成为下一季的主打产品。
如果不是他,这一切不会这么顺利……幸好有他,幸好能遇见他。
而今天,她可以送喝醉的他回家,就等于把握住了难得的机会;不想和他只是单纯的同事关系,至少……也要让他明白自己的心意啊。
从这边望去,是他好看的侧脸。乌黑的发整齐梳在头顶,没有丝毫凌乱,露出饱满的额;双目低垂,虽掩住平日里闪烁的繁星,却意外张扬了那长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下,是形状优雅的唇,丰润而性感。
她忍不住咽了咽,逐渐逼近那熟睡的男子。
“朗佑……我好喜欢你。”
还未及靠近,却见他忽然一动,桃花般的双眼一睁,惺忪茫然地看著她。“Chole?”
“你……醒啦。”见他忽然苏醒,Chole吓了一跳,于是讪讪道:“你喝醉了,我就送你回来。”
“原来如此,谢谢你了。”余朗佑唇边漾出一抹醉人的微笑,像罂粟花一样绝美。明知有毒,却让人心甘情愿地沉醉。
只因那般耀眼容光,刹那间真是连日月都为之失色。
“总不能这样白白麻烦你,下周我请你吃午餐吧。”只见他徐徐地解下了安全带。从没见过哪个人能把这普通的动作做得这样优雅好看,Chole心里又是一阵神魂颠倒。
“真的吗?”话才出口,她就觉得自己太过于大惊小怪了,于是又矜持地垂头道:“其实不用特别谢我的……”
余朗佑并没有接话,只是双眼带笑地望著她;这样的无言以对反而让她心跳得更快,于是红著耳朵垂下头。“你酒都醒了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买醒酒液?或是……扶你上去?”
因著这句话,气氛顿时暧昧了起来。她可是鼓起了最大的勇气,但等啊等的,却始终没听见他的回应,甚至Chole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方才说太小声了,是不是他根本没听见——狐疑地瞧向他,却发见他的目光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而是看向车窗外的某一处。
顺著那方向看去,竟发现这个社区的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人,并且不断地往这边瞧来。
那明显是个女子,高匀称的身上穿著黑色小洋装,看不出品牌,却能感觉出衣服的质感很好。从头饰到包包都是当季最流行的款式,可见这个女人极注重服饰品味。只是那一头卷曲栗发散乱落在肩上,那样的凌乱与她的装扮格格不入。
Chole眯眼仔细瞧,只见那一身细皮嫩肉、白净肌肤在路灯的照射下如月晕一样晶莹,仿佛轻轻一揉就能掐出水,远远一闻就能嗅出香,隔著车窗瞧,都觉得是个艳光四射的大美人。
只是可惜坏就坏在美得过火,美得有些狐狸气——她撇撇嘴,深深地不以为然。
再回头时,只见余朗佑伸手开了车门。“抱歉,我有急事要先走了。”他说。
“啊?”Chole还来不及反应,就见他潇洒地挥挥手下车去了。
“谢谢你送我回来。”干净醇厚的嗓音还在耳边围绕,可是副驾驶座上早已空空——她根本还来不及告白,今晚的男主角就离她而去了。
※ ※ ※
余朗佑没有预期今晚会见到这个女人。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向她走去。虽然已是早春,但夜晚的街上仍有些凉意。眼前女人却未为自己多添件衣服,任凭赤裸的臂膀裸露在外;不怕冷就算了,也不想想现在多晚了,这样站在路边招摇,若是碰到居心不良的人,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你在这里干嘛?”
一般情况来说,他是个斯文有礼的绅士,但只要这女人有状况就绝不一般,所以他对自己僵硬的语气并未有所觉。
“朗佑,把妹被我抓到喽!不要害羞,告诉姐姐,这是这个月的第几个啊?如果我没有来,你是不是就要带人家上楼啦……”女人笑得一脸暧昧,语气里尽是揶揄,可是余朗佑就是知道她这副三八样是在顾左右而言它。
“今天不是你的大日子吗?早就在新闻上看到了。你们公司的party听说是名流云集、热闹非常。最重要的是,陆谅则不是答应陪你去了吗?怎么不见他,你却一个人在这里?”他习惯性地用手将额上的发顺了顺,低头想看看她的表情,却意外发现她一双雪白美足光溜溜地踩在地上。
“你的鞋呢?”声音不禁提高了几分,其实不用问也猜得到她为什么会搞成这模样;可就是因为知道,才会这么火大。
能让她狼狈成这样的原因,永远只有一个。
天底下居然还有这么个白痴,坚持著真爱无敌,追求一个男人长达八年。
对于这个女人的追爱史,他一直很清楚,甚至连她坠入爱河的那一瞬间,他也在现场。好吧,爱了就去追,身为好友的他虽不支持,却陪著她度过了无数不开心的时光。
可到现在,她却还是一无所成。换做是别人,早经历了爱情里生离死别的各种过程了,她却一直停在原地,像头固执的牛,劝也劝不退。
这也就算了,要单恋是她的事,但为什么要拖他下水,为她收拾烂摊子?
只是,搞清楚,青梅竹马也只是青梅竹马而已。
他的动作却快过一切想法,虽然满心抱怨,却是立即将她横抱入怀。说她傻,他自己也不遑多让……
第1章(2)
“又被甩了吗?”他问,同时痛恨起自己的再度多管闲事。
林曼如一被抱起就扭来扭去,毕竟年纪不小了,这样被他抱著多尴尬啊!可听见他说这句话,心忽地酸楚不已,于是不再挣动,颓丧地窝在他怀里,“可不可以不说这个,我今天真的好累……”
“累?那就回家啊,跑来我这干嘛?”余朗佑绷著脸,却还是抱著她走进大楼里。
“我不想一个人。”害怕掉下来,所以抓紧他衣服的领口。
不过他的脚步很稳,且双臂有力地支撑著她——忽然觉得被这样抱著也挺好的,分享另一个人的体温,至少不孤独。
一进到屋里,就被抓去洗脚。
这才发现,方才的赤脚狂奔让娇嫩的肌肤受了伤。余朗佑将她放到沙发上后,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医药箱,蹲下身细细替她处理伤口。
“下次发疯可记著要穿鞋!”他用镊子夹起棉花,沾了食盐水清理她破皮的部位,又取了新的棉花沾上药膏,仔细地替她抹上。“血都流成这样了,你都不痛吗?”
他抬起头,却冷不防撞进雾气缭绕的深潭中。
“很痛啊……”林曼如的眼泪一滴滴落下,明明都用手背抹去了,苦意还是源源不绝地涌出,“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我……”
她就这样不断地重复这一句话。是事实,也是为了排解心中的痛。被人拥抱的感觉太美妙,脚底虽痛,却只是皮肉伤,更何况朗佑手心的温热一直密密传来,再大的伤也被抚慰了。可是心里的伤又该怎么办呢?
挫折后一遇到温柔对待,好像只会更觉委屈、更想放肆的宣泄。
余朗佑低低叹了口气,轻握住那伤痕累累的美足,用纱布一层又一层环绕包裹住,又找了面纸塞到她手里。“自己擦。”
对她的眼泪,已是习惯到不能再习惯了,所以他能做到无动于衷。站起身,他到厨房拿出一包泡面,用寻常不过的语气问:“饿吗?”
方才的聚餐,实质上喝酒多过于吃饭,所以折腾到现在,他肚子真的饿了。
林曼如没有看他,兀自垂著头擦眼泪。笨蛋!没看到她都伤心成这样了吗?谁还有心情吃东西——咕噜、咕噜,肚子却似故意与她唱反调地叫著。
于是乎,当余朗佑端上两碗热腾腾的加蛋泡面时,她已摆好碗筷乖乖坐在桌边等著了。
唏哩呼噜大口将面吸进嘴里,兴许是哭得饿了,她完全不顾形象的大吃大喝。好像曾经听谁说过,治疗失恋最好的方法,就是痛快的大吃一顿。
也的确是这样没错。温热的面条和著咸香的汤头,顺著她的喉咙进入身体里,她敏锐感觉到某部分的空虚被填满了;不过,那种空虚也可能只是饿过头。但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心情真的好很多。
“对一个伤心欲绝的人来说,你未免吃太多了吧。”余朗佑挑了挑眉毛,诧异地看著她把自己碗里的贡丸夹走。
“我得要吃饱才有心情想下一步。”嘴里嚼著食物,让她的声音听起来含糊不清。
他不以为然地翘起嘴,嗤笑道:“你不就是永远的原地踏步,哪里需要什么下一步?”
林曼如听完,立即垮下脸来,“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知道是一回事,但被人赤裸裸地点出来,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他放下筷子,盯著她;林曼如也不甘示弱,扬起下巴瞪回去。她倒是想听听他还想说她什么。
最终败阵下来的还是他。
余朗佑叹了口气移开目光,无可奈何地耸耸肩道:“下次你就不要哭著来找我。”
林曼如当然知道如果真有下次,他还是会心软。
从小到大,余朗佑一直是让著她、护著她的。虽然相处过程偶有龃龉,也总是打打闹闹,但她心里知道,只有他会永远站在自己这一边;就拿她每次被陆谅则拒绝后,第一个想要找的,永远是朗佑。
因为他们是青梅竹马。
自从她懂事起,他们的生命里就有了彼此,一起长大、学习、玩乐,这种情谊,甚至比亲人还亲密。如果说她是那艘历经风雨的船,那余朗佑就是她所要寻找的安全避风港。
“才不会有下次。”她故意挤眉吐舌做鬼脸,忽又凝眉,认真道:“这么多年,也该有个结果了。我……不会一直这样下去。”